湖北省商务厅发布:出国务工知识攻略

(一)《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2年第620号)

国外的企业、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办理登记,不得从事对外劳务合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7号,2017年修订)

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通过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的,应当选择依法取得许可并合法经营的中介机构,不得通过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

对外承包工程单位应当依法与其招用的外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外派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和支付报酬,履行用人单位义务。对外承包工程单位应当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18年修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外派劳务违法违规现象及应对措施

错误(一):选择“黑中介”出国务工

现象:通过未依法取得经营资质的企业和单位出国务工,或通过熟人、包工头介绍采取办理旅游签证、商务签证、留学等形式出国务工,或其他单位、个人借用外派劳务企业的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危害:可能导致劳务人员在国外没有工作或因工作手续不合法受到当地法律制裁,出现拖欠工资、工作环境恶劣、突发事故等问题后极易逃避和推卸责任,给劳务人员及其家庭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应对:通过具有合法资质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出国务工,不要听信非法中介的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

湖北省有资质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单

序号

属地

企业名称

1

武汉

武汉天地国际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027-85802737

2

湖北中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027-87270402

3

湖北众壹国际人力有限公司

027-87322505

4

湖北纳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27-86788855

5

湖北荐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27-87789178

6

湖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027-88708892

7

湖北金盛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027-85748881

8

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027-82927515

9

武汉旭日劳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027-59503373/

027-59503375

10

武汉中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027-82580488

11

武汉全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027-82855195

12

武汉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027-82740169

13

湖北中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027-87715385

14

空间无限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027-82669898

15

武汉锦华盛铁路机车有限公司

027-88083086

16

武汉福兴林劳务有限公司

027-82709266

17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027-82927713

18

宜昌

湖北华盛建设有限公司

0717-7823719

19

宜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0717-6901666

20

湖北万方国际经贸合作有限公司

0717-6889448/

027-88162088

21

黄石

黄石鑫瑞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0714-6395605

22

十堰

十堰德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0719-8883213

23

荆门

湖北云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0724-4221919

24

湖北润德对外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0724-4968488

25

黄冈

武穴市志恒劳务有限公司

0713-6255135

26

孝感

湖北谦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0712-2862520

27

湖北川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712-2858588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资质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单可登陆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实时查询。

错误(二):未依法签订外派劳务有关合同

现象:出国前未依法签订外派劳务有关合同或签订合同后劳务人员自身没有保留一份有效合同。

危害:合同是劳务人员与外派劳务企业、与雇主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如果出国务工仅依靠口头约定,而没有签订合同,劳务人员的权益不能得到法律保障,一旦发生劳务纠纷,劳务人员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应对:

1、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通过有资质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出国务工,须签订3份合同,分别是: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国外雇主订立的劳务合作合同;

上述3个合同中有关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的相应条款内容必须一致。

2、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通过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项目须在商务部业务办理统一平台备案通过)直接雇佣赴其国外工程项目工作的,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签订合同时应包括以下事项:

合同期限;

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

福利待遇和生活条件;

在国外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的办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

因国外雇主原因解除与劳务人员的合同对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

发生突发事件对劳务人员的协助、救助;

违约责任。

特别提醒:劳务人员不要与个人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错误(三):未依法办理境外务工手续

危害:持旅游或商务签证到国外务工,属于未经该国政府批准而在该国非法工作的违法行为,有可能受到罚款、扣押、遣返等惩处。

应对:外派劳务企业应为劳务人员在国内办理好护照、签证、出境证明、培训证、健康证等,部分国家和地区还须打预防针。国外雇主办理入境许可、工作准证等。

三、有关办事渠道

(一)劳资纠纷处置

1、劳务人员如与国外雇主发生劳资纠纷,可向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及该企业在当地的代表反映,要求企业与雇主交涉或参与协商解决问题。

2、劳务人员如与有资质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即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发生纠纷,要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效,可向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解决纠纷。

劳务人员如与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非法从事外派劳务的公司或黑中介发生纠纷,则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查处取缔。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解决纠纷。

3、劳务人员如与有资质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即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经商务部门备案通过)发生纠纷,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效,可按照“总包商负总责”的原则,向总包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解决纠纷。

劳务人员如与未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的工程企业发生纠纷,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解决纠纷。

4、劳务人员在境外通过自己或外派企业均无法解决的问题,也可向我驻在国使(领)馆进行咨询和寻求帮助。

特别提醒:劳务人员要通过合法、有序的方式反映诉求,不要采取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集上访、缠访闹访、寻衅滋事等极端行为,以免触犯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

市州名称

武汉市商务局

027-82796669

黄石市商务局

0714-6365666

十堰市商务局

0719-8800213

襄阳市商务局

0710-3757923

宜昌市商务局

0717-6446431

荆州市商务局

0716-8230662

荆门市商务局

0724-2382217

鄂州市商务局

027-60265429

孝感市商务局

0712-2860917

黄冈市商务局

0713-8663639

咸宁市商务局

0715-8218921

随州市商务局

0722-3596392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商务局

0718-8420709

仙桃市商务局

0728-8236656

天门市商务局

0728-5226031

潜江市商务局

0728-6249646

神农架林区商务局

0719-3335687

(二)突发事件处置

劳务人员在境外遇到恐怖袭击、自然灾害、政治动乱、突发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要立即与就近的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取得联系。使(领)馆在必要及可能时协助中国公民撤离危险区域。劳务人员如遇到绑架勒索,要沉着冷静,记住绑匪相貌特征,在途中注意观察,设法引起警察或路人注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向同事、朋友或使(领)馆发出求救信息。

特别提醒: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劳务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出国务工前充分了解要去工作的国家和地区基本情况(可登陆“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做好安全防范和自我防护。

中国驻外使(领)馆联系方式可登陆外交部“驻外机构”进行查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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