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1.就业招聘…………………………………………………1

2.就业见习补贴……………………………………………2

3.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3

4.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5

5.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6

6.一次性吸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补贴……………………8

7.一次性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9

8.一次性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10

9.一次性吸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补贴……………………11

10.一次性吸纳青年群体就业补贴……………………12

11.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14

12.单位集体委托存档……………………………15

13.一般企业稳岗返还……………………………16

14.一次性扩岗补助……………………………18

九江就业创业惠民篇(个人版)

15.就业登记………………………………………………20

16.失业登记……………………………………………20

17.个人创业担保贷款……………………………………20

18.就业技能培训补贴……………………………………23

19.创业培训补贴…………………………………………24

20.就业困难人员认定……………………………………25

2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7

22.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29

23.失业保险金申领………………………………………30

24.档案的接收和转递……………………………………31

25.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35

26.提供政审(考察)服务………………………………37

28.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39

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版

29.就业技能培训…………………………………………41

30.创业培训………………………………………………41

31.线下联合招聘活动补助……………………………………42

32.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44

33.一次性创业补贴………………………………………45

34.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47

35.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48

36.人才引育激励政策……………………………50

37.优秀创业项目扶持及奖励………………………55

1

事项名称:就业招聘

政策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政策标准:免费为企业发布招工信息、企业免费参加

招聘会

扶持类型:公共服务

办理对象:一般企业

企业特性:不限性质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责任科室: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咨询方式:0792-8587834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条件:需要招工的企业

申报材料: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招聘信息

办理流程:线上:企业将申报材料发至邮箱

(jczxjyzdk@163.com)或通过九江就业创业网注册并发布

招聘信息。

线下:现场申报。

线下办理地址:

九江市庐山路27号

线上办理地址:

办理层级:九江市市本级

2

事项名称: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

社〔2019〕1号)《关于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83号)

办理对象:吸纳见习学员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以及16-24岁(含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在当地人

社部门登记)。

补贴标准: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

域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

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

100%。见习人员综合保险据实补贴。在见习期内,见习单

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

合同且见习期满1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

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申报材料:

1、见习岗位补贴、见习综合保险补贴申报表

2、留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3、就业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4、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

5、见习学员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能够满足见习基地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经单位自荐

或主管部门推荐,填报《江西省职业见习基地申请表》申

3

报认定见习单位;

2、符合见习要求的人员,填写《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

并持有关身份证明申请见习;

3、见习单位录用见习学员后及时签订《职业见习协议

书》;

责任科室: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指导科

咨询方式:0792-8220102

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政策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

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

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30号)

适用对象:1、岗前培训补贴对象为企业新录用的五类

人员、新招用职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了培训。

2、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象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

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在岗职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

期限劳动合同。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

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

4、企业技师培训补贴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

4

劳动合同的职工。

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

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

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

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

城乡贫困劳动力是指农村特困家庭、农村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农村困难残疾人家

庭、城镇特困家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支

出型贫困家庭等7类家庭中的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

业生是指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

之间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是指在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之间的城

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符合本办法给予职业

培训补贴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是指户籍地址在行政村,

已转移或有意愿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

人员是指办理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社会保障卡》,下同),且在培训期间处于失业的人员。

补贴标准:

1、岗前培训合格后,按照5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2、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师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后,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

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

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

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5

3、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且取得中级(四级)及其

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培养层次、产业工种的不同,

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当地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

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可延长到3年。

申请材料:1、岗前培训补贴由企业按培训次数分批或

一次性申请,需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企业填写)、

培训课程安排表和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考核成绩。

2、企业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需提交培训补贴资

金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企

业填写)、代为申请协议原件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

性收费票据。

3、经当地就创中心备案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后,按规

定向企业预支4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由企业向

当地就创中心申请其余补贴资金,需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

请拨付表(企业填写)、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和培训主体开

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责任科室: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培训科

咨询方式:0792—8568878

事项名称: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

社〔2019〕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

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

6

〔2023〕43号)

适用对象:入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

补贴标准:对新入驻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房租、

物管费、卫生费等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

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度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

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领资料:1.创业孵化基地进驻证明、2.营业执照复

印件、3.创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费用(物管费、卫生

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收费票据等。

基本流程:提交申领资料,经就创中心审核后,按规

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入驻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或申

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责任科室: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

创业指导科

事项名称: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

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0〕23号)

政策标准: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

元,其中300万元以内贷款按国家、省现行政策给予贴息。

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项目以及促进就业基地和创

业孵化基地,可在贴息利率上限范围内给予全额贴息,超

7

出中央、省级财政承担部分由地方同级财政承担。贷款期

限最长不超过2年,但累计不超过3轮。新签订借款合同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一年期利率LPR-150BP以下部

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服务对象:小微企业

责任科室: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担保科

咨询方式:0792-8581712

申报条件:

1、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

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

2、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

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

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

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

3、小微企业符合以上条件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可证等;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4、与1年内新吸纳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

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

8

1、贷款申请;2、贷款受理和材料审核;3、贷前调查;

4、审查推荐;5、银行放款;6、贷后服务;7、贷款

回收

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六楼创业贷款担保科

1、支付宝“赣服通”平台

2、江西人社APP

办理层级:九江市

事项名称:一次性吸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补贴

政策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

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

厅字〔2023〕43号)

政策标准: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

业补贴

优惠对象:企业

申请条件:

1、企业招用的是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监

测对象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

困难户);

2、吸纳的监测对象劳动力须稳定就业半年以上;

3、此项政策不与其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或方式:

9

1、半年工资银行流水;

2、企业营业执照;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4、吸纳人员花名册

1、申报:通过惠企通平台提交材料。

2、审批:通过一窗系统进行办件流转,部门自行审批,

并反馈结果。

3、资金兑付:一窗系统将兑付信息推送给财政预算管

理系统。财政收到信息后,向国库发生支付指令支付兑现

资金。

线下地址:各县(市、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责任科室:各县(市、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业务科室

办理层级:县(市、区)

政策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事项名称:一次性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政策标准: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吸纳脱贫劳动

力就业补贴

申请条件:1、企业招用的是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

10

贫困劳动力);

2、吸纳脱贫劳动力须稳定就业半年以上;

申报材料或方式:1、半年工资银行流水;

3、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申请表;

4、吸纳人员花名册。

事项名称:一次性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

政策标准: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

11

优惠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在校生及离校5年内高

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在服务

业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行业企业新创业,吸纳就

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申请条件:1、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在校生及离校5年内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在服

务业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行业企业新创业;

2、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3、就业困难人员需在当地人社部门进行登记。

4、此项政策不与其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或方式:1、企业营业执照;

2、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

3、吸纳人员花名册。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属地县(市、区)就业创业服务

中心进行线下申报

政策咨询: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七楼就业援助科(九

江市庐山路27号)

事项名称:一次性吸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补贴

12

优惠对象: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需在当地人

社部门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申请条件: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此项政策不与其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

贴重复享受。

2、吸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

事项名称:一次性吸纳青年群体就业补贴

13

政策标准:对本省注册的企业吸纳就业,对新招用毕业

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

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

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

年12月31日。该项补助与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他一次性

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优惠对象: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

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需在当地人社部门登

记),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1.企业招用的是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需在当地人社部门登记)

2.企业须与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1.吸纳就业的对象名单

2.企业与名单内对象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3.名单内对象社保参保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书

办理流程:企业向参保所在地县级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后进

行5天公示,公示期满后予以发放。

线下地址:

政策咨询: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六楼高校科(九

江市浔阳区庐山路27号)

14

业务经办:各县(市、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责任科室: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高校科

事项名称: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政策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

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

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赣

人社字〔2022〕278号)

政策标准: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

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公益性岗位招

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

费、基本医疗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2.对招用毕业年

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

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3.工

业园区企业吸纳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参照招用就业困难人

员的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企业招用的是就业困难人员(需在当地人社部门认

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15

2、享受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必须是小微企

业或家庭服务业企业;

3、工业园区企业需吸纳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

1.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报表(电子版和签章版);

2.企业与吸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单位公章)。

责任科室: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科

线下地址: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七楼就业援助科

(九江市庐山路27号)

事项名称:单位集体委托存档

政策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

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江西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赣人社部发〔2020〕17号)

政策标准:免费管理

16

主管部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咨询方式:0792-8502228

申请条件:需要委托保管档案的单位

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

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企业持申请材料向我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申

请,填写《委托档案管理企业情况登记表》、签订档案委

托管理协议,办理企业集体委托档案管理开户手续,按照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办理档案集体委托存

档管理手续。

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九江市八里湖

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B栋115室)

事项名称:一般企业稳岗返还

17

厅字〔2023〕4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

字〔2023〕244号)

政策标准:参保企业2022年度未裁员或减员率不高于

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

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等于上年度新增实际领

取失业保险金人数除以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的百分比)。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

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的划定按现有规定执行。社会

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责任科室: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待遇支

付科

返还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

费;2、2022年度未裁员或减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

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

管理运行规范(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不能

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1.无需企业申请,无需提供材料,企业只需在经办机

构提供的《九江市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确认书》上

盖章确认。

2.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未“确认”的企业,

18

不能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稳岗资金。

1、经办机构通过系统比对、核查方式审核;

2、在九江市就业创业网公示;

3、向财政部门资金申拨;

4、稳岗资金直接打入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账户(对没

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其缴纳社会

保险费账户);

5、办结

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七楼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科

(九江市浔阳区庐山路27号)

事项名称: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

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

部发〔2023〕37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

室《转发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关于印发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经办工作指南的函》

政策标准: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到参保企业。该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1、企业招用的是毕业年度(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离

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社

19

会青年(需在当地人社部门登记)。

2、企业须与上述3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满1个月

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1、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花名册;

2、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3、企业需在经办机构提供的《九江市2023年度一次

性扩岗补助确认书》上盖章确认。

采用“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

1、企业在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上申请一次性扩岗

补助;

2、业务人员受理后,进行审核;

3、发放资金。

20

事项名称:就业登记

适用对象:被用人单位招用、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

业的劳动者

服务内容:就业登记

办理渠道: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进行就业登记

事项名称:失业登记

适用对象: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

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

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

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各地确

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服务内容:失业登记

办理渠道: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进行失业登记

事项名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0〕23号)《江西省

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10

21

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3〕1号)

政策标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具

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职业

资格或职业等级的个人创业人员,可申请30万元以内创业

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根据符合

条件的合伙(组织)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按合计

最高额再提高不超过10%确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对于还款积极、带

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

担保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新签订借款合同个

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150BP。新发放个

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

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2023年新签订借款合

同(含续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6类群体(其中6

类群体指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

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原需个人承担利

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其他群体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的

50%予以免除,该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底。

办理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

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

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

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

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员、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符合个

22

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扶持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

共同创业的人员。

持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1)申请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身份

证或社保卡;

种、养殖业承包合同);

(3)反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抵(质)押物权证(免除

反担保或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伙创业提供);

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八里湖新区

体育路66号)

23

事项名称: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

适用对象: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

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

能培训,且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个人或培训

主体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

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

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

准予以补贴。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

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

申报材料:1.个人需提供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个

人填写)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

发票)。

24

2.培训主体需提供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个人填

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培训主体填写)和代为

申请协议原件。

线下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庐山路27号

事项名称:创业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五类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

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

社、电商等,下同)经营者参加创业培训,且培训后取得

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GYB培训300元/人、SYB培训1000

元/人、GYB+SYB组合培训1300元/人、IYB培训1200元

/人、创业模拟实训10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

网络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电

子商务培训8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申请材料:个人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向当地就

创中心申请培训补贴时,需提供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

(个人填写)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培训主体在培训结束后,向当地就创中心申请培训补

贴时,需提供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培

25

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培训主体填写)和代为申请协议

原件。

事项名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政策依据:《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号,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修订)、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

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33号)

受理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

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

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

的残疾人、享受城市最低居民生活保障家庭,因承包土地

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申请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

材料必要性:必要

备注:其中:1、身份证通过共享获取公安部门的国家

人口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验;2、社会保障卡通过共享获取

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进行核验。能够共享获取

到的,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如共享获取不到的,申

请人则需扫描上传身份证明原件。(4050人员中女的需在

40至50周岁,男的需在50至60周岁,其他人员类别无年

龄要求)。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6

备注:通过共享获取人社部门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

失业登记证)信息数据进行核验,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材

料;如共享获取不到,申请人则需扫描上传材料原件。

3.失地农民证明

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备注:通过共享获取自然资源部门、人社部门的企业

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状态信息(是否有失地农民信息)

数据进行判断是否为失地农民;如共享获取不到,申请人

则需扫描上传材料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备注:通过共享获取残联部门的残疾人证信息数据进

行核验,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如共享获取不到,申

请人则需扫描上传材料原件。

5.零就业家庭证明

备注:通过共享获取公安部门的公安人口户籍信息(与

户主关系字段)核验是否为家庭成员,通过共享获取社保

经办机构、税务部门、公积金部门、银行等信息综合核验

家庭所有成员是否就业信息。如共享获取不到,申请人则

需扫描上传材料原件。

6.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备注:通过共享获取民政部门的低保信息进行核验,

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如共享获取不到,申请人则需

扫描上传材料原件。

责任科室: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九

办理方式:线下办理或线上赣服通APP办理

27

线上办理地址:赣服通——人社专区

线下办理地址: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服

务窗口(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

中心一楼就业指导科

事项名称: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社〔2019〕1号)

政策标准: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年社会保险费(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的2/3。

服务对象: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人员(男年满

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

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

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已脱贫人员(原建

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申报条件:户籍为九江市行政范围内,从事灵活就业,

且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登记的就业

困难人员,在市本级及时足额缴纳个人本年度社会保险费

后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优惠政

策期满的除外)。

补助期限: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政策可享受三年社保补

贴。对于第一次办理社保补贴时男已年满55周岁、女已年

28

满4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补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止。

申报材料:1.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2.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社会保障卡须提

前去银行激活)。

3.《灵活就业证明》扫描件或照片(需本地用人单位盖

章)。

4.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须上传《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5.本人是残疾人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已脱贫人员须上传

《残疾证》、《低保证》、失地人员身份证明或脱贫人员

身份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

温馨提示:扫描件或照片须清晰度高,可识别。

办理流程:下载赣服通APP(也可从支付宝进入)——

搜索人社专区——进入后点击就业援助——点击(个人)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点击在线办理——选

择九江市本级——点击下一步——核对基本信息后点下一

步——业务填写信息——上传户口本和灵活就业证明——

点击下一步——申请完毕。

中心一楼社保补贴办理处。

29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政策标准: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

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

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工种同一等

级证书只能享受一次。

办理对象:失业保险参保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

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责任科室:九江市就创中心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科

咨询方式:0792-8588174

申报条件: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有效

申报材料: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

技能鉴定考试报名表、身份证或社保卡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就创中心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科

受理审核、资金申拨、资金打入个人社保卡账户、办结

九江市浔阳区庐山路27号九江市就创中心七楼

线上办理地址: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30

赣服通—人社服务专区—社会保障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政策依据:《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暂行办法》

(赣人社规〔2020〕5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

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字〔2020〕223号)

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发放标准:1557元·人/月(市本级参保),并在领金期

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代缴医疗保险费。

办理对象:失业保险参保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

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报材料:身份证、社保卡

31

个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资金申拨、

资金打入个人社保卡账户、办结

事项名称: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办理对象:大中专毕业生、离职后的就业人员、国家

承认的非统招学历人员、留学回国人员。

咨询方式:0792-8588707

申请条件:需要保管档案的流动人员、档案存放在我

中心的流动人员。

档案接收及流程:

1.就业人员离职后档案

申请材料:

32

(1)到户籍所在地存档: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等有效身份证件;

(2)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

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劳动(聘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

材料。

接收流程:

(1)申请(经办)人持申请材料提出申请调档;

(2)向有人事保管权的单位开具《调档函》;

(3)申请(经办)人员持《调档函》回档案管理单位

调档;

(4)工作人员接收档案后,查验档案的密封状况,审

核档案材料真实、齐全情况,申请(经办)人员签订委托

保管人事档案合同书,办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

2.大中专毕业生档案

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

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申请(经办)人持申请材料提出申请,经办人员

审核盖章;

(2)档案转递至档案管理部门后,申请(经办)人持

33

申请材料,签订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合同书,办理档案委托

管理手续。

3.国家承认的非统招学历人员档案

(1)到户籍所在地存档: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保

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学籍档案、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

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学籍档案、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

(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劳

动(聘用)合同。

(1)申请(经办)人持申请材料提出申请;

(2)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签订委托

保管人事档案合同书办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

4.留学回国人员档案

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前在国内有人事档案的,学历认证

材料应作为补充材料归入原档案,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得

凭国外学历认证材料重新建档。

到户籍所在地存档: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

效身份证件、初中或高中学籍档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材料;

34

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初中或高中学籍档案、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材料、劳动(聘用)合同。

档案转出及流程:

(1)本人办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

份证件、调档函原件;

(2)经办人办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

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

签名的委托书、调档函原件。

转出流程:

(2)经办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并核实存档信息,填写《流

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转档手续,申请(经

办)人员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存根上签字,

档案密封盖章;

(3)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档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服务平台

个人服务—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档案转

35

接服务

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个人办事—档案服务—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事项名称: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申请条件:档案存放在我中心的流动人员

档案的查(借)阅服务流程:

1.档案查阅

(1)申请材料:查阅单位介绍信、查阅人和存档人员

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

(2)办理流程:查阅人持申请材料提出申请,经办人

36

员初步审核查阅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申请人则持申请材料

到档案管理部门(B115室)复审;档案管理部门根据规定

和需要提供档案材料,查阅人按要求查阅档案;查阅结束

后,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将被查阅人档案入库管理,查阅申

请材料留存。

2.档案借阅

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应当

履行审批手续,按规范转递档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归还。

申请材料:借阅单位介绍信、借阅人和存档人员居民

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借阅人持申请材料提出申请,审核借阅申

请材料;审核通过申请人则持申请材料到档案管理部门

(B115室)履行借阅审批和登记手续,密封档案交借阅人,

并告知借阅归还日期,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审

核档案,核对无误后入库管理。

备注:1.档案查阅范围

公安、检察、司法等国家机关或公证机构、设立党委

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考察、任免、聘任、调动、入党(团)、

参军、出国等工作需要可跨单位查阅、用人单位因工作需

要可查阅本单位员工的档案。

2.档案查阅要求

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或两名)以上持有效的单位

介绍信及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档案

在指定的地方,查阅者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

37

材料,对档案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

保障个人隐私不受侵犯,需摘录档案内容的,应征得档案

管理服务机构同意。对摘录部分,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与

原件核对无误后,写明出处及日期,并加盖公章。原则上

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确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

证的,应说明理由,经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方

可复制或拍摄。复制的材料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注明出处

和日期,并盖章。

事项名称: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申请条件:档案存放在我中心的流动人员。

政审(考察)服务类别:参军政审、录用考察、入党

38

政审、出国(境)政审、升学政审以及其他政审。

申请材料:政审(考察)单位介绍信、政审(考察)

人和存档人员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政审(考察)人持申请材料向我中心档案

管理部门申请,审核政审(考察)人申请材料;我中心档

案管理部门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应政审(考察)意见。

证明类别:存档证明、经历证明、政审证明以及其他

证明。

39

申请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经办人员审核,审

核通过则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应证明;审核不通过一次性

告知原因。

事项名称: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申请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

40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经办人员对申请归

档材料进行收集登记,申请(经办)人员签字确认,档案

室工作人员将材料归入存档人员档案。

41

事项名称:就业技能培训

办理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

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申请材料:个人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补贴性

的就业技能培训,培训职业(工种)范围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涵盖的第一、二、三

产业全部职业(工种)。有培训意愿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

业生可向户籍地、常住地、工作所在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申请备案并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就业技能培训。

责任科室: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培训科

事项名称:创业培训

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高等学校、职业

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可免费参加补贴性的创业培训,

其中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仅可参加

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

42

生可参加GYB、SYB(“改善你的企业”)、GYB+SYB组

合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

有创业培训意愿的在校生、毕业生可向高校及户籍地、常

住地、工作所在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备案并参加相应

项目的创业培训。

咨询方式:0792-8568878

事项名称:线下联合招聘活动补助

政策依据:《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九江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回稳向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九办发〔2023〕2号)

政策标准:人社部门与高校(包括公办高校和民办高

校)联合举办的线下招聘活动。大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

于400家)、中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小型

(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线下招聘活动,分别按照

15万元、10万元、6万元进行补助。

优惠对象:驻九江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

申请条件:2023年度联合举办线下招聘活动,并且参

会单位分别达到400家及以上、200家到399家、100家到

199家。

43

1.人社部门和高校联合举办招聘活动安排计划表

2.人社部门和高校联合举办的招聘活动验收表

包括:

照片、布展结构图等可以证明参与单位家数的佐证材料

当地媒体宣传、当地人社部门宣传、学校网站宣传的

截图等

3.人社部门和高校联合举办的招聘活动补助资金申请

办理流程:高校向市本级及所在地县(市、区)就业

创业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进行补助申报,县级人社部门

受理并进行审核后盖章报送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经复

审后进行补助发放。

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七楼市场科(九江市浔阳区

庐山路27号)

各县(市、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4

责任科室: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市场科

事项名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适用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院校有就业愿望

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已获得

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

困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

补贴标准:1000元

申请材料:申请人本人向所在高校就业机构领取并填

写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学

籍证明(含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开户银行及账

号(建议使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卡)。同时,

证明(如低保证),以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与受

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

(2)残疾毕业生需要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THE END
1.在招转培过程中签订的合同是否具备有效性?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358016.html
2.北京法律服务网欢迎关注北京法律服务网。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或建议: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员工与雇主之间的权益关系通常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如果入职前并未明确告知这一要求,且没有相关的入职培训或协议来支持这一规定,那么这一要求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雇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http://bj.12348.gov.cn/lawservice/consult/detail?SiteID=122&ID=84182
3.订婚具有法律效力吗不具有法律效力。依照我国民间习俗,有时在结婚前,男女双方还会订立婚约,也即我们俗称的订婚,但这种行为对婚姻当事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在我国,婚约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性。婚约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能是自愿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反悔https://mip.64365.com/answer/hoiig/
1.法官说法培训结束就跳槽,怎能说走就走?澎湃号·政务2020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20日合同履行期间,原告张某向被告某医院申请外出参加规范化培训,双方约定原告张某的工资福利、社保等仍由医院负担,张某需在培训结束在被告医院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合理流动,否则除返还期间全部已付费用(含全部培训学习费及工资福利待遇等)外,另按出资学习总费用的1倍支付违约金。协议签订后,被...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362986
2.学历提升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5、注意合同履行期限 在期限内当事人若不主张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有些公司负责人只管签合同,而并不派专人去监督合同自签订至履行的整个过程,直到有些无法追回诉至法院时,才知道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6、审查交易方的公章 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只要具备其一,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法定代表人都会授权他...https://www.eol.cn/chengkao/ck-wyw/202411139348.html
3....被骗签了合同搞了贷款,目前手上没有合同,今天早上签的合同,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https://www.falvzhijia.com/question/1647/
4.培训合同范本(精选15篇)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 : 受让方(乙方) :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https://www.ruiwen.com/peixunhetong/6167088.html
5.遇到招转培,但现在签了合同,后悔了,怎么办免费法律咨询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当您在签署合同时发现自己受到了欺骗时,首先要采取的行动...https://www.66law.cn/question/48249949.aspx
6.培训劳动合同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并签订《劳动岗位(工种)变更书》,《劳动岗位(工种)变更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保守甲方...https://www.oh100.com/a/202108/3468506.html
7.培训就业协议书(精选7篇)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 乙方(签字)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培训就业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推出的国际软件工程师培训项目是由NITE、CSIP、微软、吉大计算机教育联合实施。该学校拥有有知名度的教育品牌、先进的计算机...https://www.yjbys.com/xieyishu/fanben/1190278.html
8.定向就业协议书(精选11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签订协议书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定向就业协议书 1 授权单位:___(以下简称甲方) 培养单位:___(以下简称乙方) 培养人:___(以下...https://www.jy135.com/xieyishu/1418253.html
9.青海省人才人事政策“百问百答”答: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档案托管人员)、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现用人单位)申报职称,其个人网络申报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用人单位账户按照《青海省职称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可在《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青人社...https://www.xntv.tv/xw/164695
10.求职36问,为你保驾护航(2)允许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工资、奖金、补贴、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补充协议中写清楚,只有白纸黑字才有法律效力,最忌讳口头承诺。 10.签订三方后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https://zsjyzdc.ayit.edu.cn/info/1069/1773.htm
11.试用期劳动合同(精选15篇)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试用期劳动合同2 试用期总让人有些不安全感: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转正?公司延长试用期怎么办?公司能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试用期期间能请假吗...https://www.cnfla.com/laodonghetong/2688076.html
12.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书(通用10篇)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__...https://www.unjs.com/fanwenwang/shuxingeshi/xieyishu/20220507081610_5061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