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__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总经理。
被申请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_____市______区_____大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董事长。
申请人已就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案的解决,向你会提交仲裁申请,申请贵会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所欠货款。根据申请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证实,被申请人由于长期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已出现变卖车辆、转移资产,试图逃避债务的动向。
为确保申请人的经济利益能在仲裁裁决之后得以顺利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你会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仲裁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之其他财产。如因申请采取仲裁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则本申请人愿负一切赔偿责任。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市____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xxx,女,xx岁,系xxxx.。委托代理人:xxx,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诉讼人:xxx,男,岁,xx市xx大厦职工,住xx市xx区xx街xx号。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人被诉人赔偿培训费3000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实事及理由:
申诉人系经营酒店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20xx年3月,被诉人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大厦工作,并接受了上岗前的培训。20xx年5月被诉人与申诉人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7月被诉人借口向申诉人提出辞职,并在未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情况下,突然离开工作岗位,“跳槽”到xx大酒店,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尔后,申诉人多次向被诉人发出通知,催促被诉人返回工作岗位,但被诉人始终未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申诉人和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是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真实愿意的表示,应受法律保护,合同规定:“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被诉人在未履行上述手续的情况下便擅自离大厦,其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合同还规定:“若甲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仲裁机构认定后应立即纠正,继续履行合同,并向乙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乙方违反规定,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者,必须向甲方赔偿培训费3000元。”因此,被诉人应当承担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责任。
鉴于被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被诉人于申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影响了申诉人管理业务,给申诉人的经营管理业务带来了不利影响。由于双方和解无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实施办法》第8条之规定,特请仲裁机构查明情况,依法予以公正裁决。
1.被诉人于申诉人于20xx年5月签订的劳动合同,说明被诉人与申诉人之间所确立的劳动关系。
2.证人王xx,男,xx酒店工作人员,住xx市xx区xx新村61号302室,他可证明被诉人与xx大酒店已确立劳动关系的事实。
xxx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市xx大厦(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盖章)委托代理人:xxx(盖章)
20xx年x月x日
附:1.劳动合同1份;
2.证人证言1份;
3.本身申诉副本1份。
被申请人:水城县xxxxx煤矿
住所地:水城县xxxxxxx村
一、裁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解除劳动关系。
二、1、停工留薪工资4个月×3120.67元/月=12482.68元。
2、住院期护理费29天×104元/天=3016元。
3、住院期伙食补助费29天×10元/天=290元。
4、伤残补助金11个月×3120.67元/月=34327.37元。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3120.67元/月=28086.3元。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3120.67元/月=28086.3元。
共计:106288.65元
事实和理由:
二、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在被申请人单位井下工作面工作时不慎掉入溜子将手指打伤,当天送到六盘水市xxxx治疗,出院时该院诊断证明书为:1、右手示中指中节指骨骨折;2、右手示中指血管神经肌腱损伤;3、右手环指末节指体缺失;4、右手环指皮肤软组织挫裂伤。住院xx天,康复期xx天,经被申请人申请:于20xx年x月xx日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水劳工伤认字【xxxx】第x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为工伤,20xx年x月xx日六盘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x级伤残。
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上述请求,希望给予支持。
xx县劳动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
20xxx年月日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962.1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扣发的工资(5899.83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7374.78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00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72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北京市tt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银某某
被申请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6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20x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x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xx年x月x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申请人:江苏xxxxxxx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xxx县xxxx工业园区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请求中止对南通白露洲物流有限公司与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仲裁。
南通白露洲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白露洲公司)与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委正在仲裁中。
白露洲公司的仲裁请求:责令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该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是申请人未能按约于20xx年7月30日前支付609231元货款。
客观事实上,虽然《协议》约定:“申请人的拆迁队伍20xx年7月25日左右(不能超过7月30日)进场前再付609231元,余款25万元拆卸结束前一次性支付”。但由于白露洲公司长期拖欠盐城港口集团的租金,港口集团在申请人与白露洲公司签订协议后即告知申请人:该起重机已被留置,你公司不能拆走。
基于上述白露洲公司可能无法履行协议的事实,申请人要求白露洲公司尽快解决其与港口集团的矛盾。然而直至今年元月份,申请人才得以根据其与港口集团达成的协议,将第二笔货款609231元化为601160元和8071元的两张汇票给白露洲,由白露洲公司将其中一笔601160元的汇票在白露洲账上入一下的同时直接汇到港口集团,港口集团在收到该款项后解除对起重机的扣压。谁知白露洲公司言而无信,601160万元货款入账后却不转汇给港口集团。为避免钱、物两空,申请人不得已之下于20xx年2月18日向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起重机进行财产保全,并于20xx年2月20日向亭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排除港口集团对申请人拆除起重机的防碍(案号为[20xx]亭民一初字第0886号)。紧接着,港口集团以租赁合同纠纷对白露洲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亦向法院申请对白露洲公司进行财产保全(案号为[20xx]亭民一初字第1016号)。
南通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xx市xx区×××号。
第一被诉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xx年3月和20xx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xx年3月19日到期。20xx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年月日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xx民族:xxx出生:xxx
原籍:xxx
现住址: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委托代理人:(姓名)xxx
工作单位:xxx职务:xxx
被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职务:xxx
住所:xxx
xxx未按国家和xxx的有关法律法规缴纳xxx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侵犯了xxx的社会保险权益。现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xxx补缴xxx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聘用期间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xxx缴纳因未办理xxx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而产生的xxx和xxx应缴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费用。
3、xxx在xxx的工资收入主要包括聘用工资,课时费,奖金。要求xxx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正确计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应包括聘用工资、课时费、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聘用有关的其他所得。
xxx与xxx20xx年9月签订了xxx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xx年8月xxx申请解除聘用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解聘。xxx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聘用期间xxx未履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xxx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六条规定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规定的交费比例给乙方缴纳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同时,按照规定代扣代缴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乙方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