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W市审计局对当地2016年至2019年的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多起投标人围标串标线索。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W市审计局已移送围串标线索11起,其中立案8起,涉案金额最高的为1.37亿元,已有2起结案。
初现端倪
审计人员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立马召开审计组会议进行讨论,怀疑是投标人围标串标,由其中一家统一办理保函。想要确认这个疑点,需要将审计工作延伸到银行。如果到银行查证后,能查实办理保函的是同一人,而且是其中一家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者保函办理手续费是从同一家投标人的账户支出的,围串标的证据就能锁定。
一波三折
三组审计人员到达银行,与银行工作人员短暂沟通后就开始仔细查阅投标保函的办理资料。其中一组发现同一个项目编号连续的保函都是潘某办理的,且该银行几乎所有的投标银行保函都是他办理的。审计人员非常不解问道:“潘某办理的保函不但有土建的,还有市政、装修的,他是做什么的?怎么会涉及这么多的行业和企业?”银行业务员回答:“他是某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这些银行保函是担保公司代办的。”审计人员继续问道:“保函办理的手续费是怎么支付的?”“直接在担保公司账户扣除。”调查结果与最初的设想差别很大。通过向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和社保信息的核实,发现潘某确实是某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且办理保函的手续费均由该担保公司支付。三家银行的核实情况反馈都是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工程投标银行保函。同时,审计人员了解到担保公司代为办理保函的做法合法合规。审计组当天召开会议,对各组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将下一步调查延伸到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某担保公司。
陷入绝境
考虑到银行业务人员与潘某是熟悉的,潘某和某担保公司会立刻知道审计正在调查保函办理事项。而且担保公司属于民营企业,经营不涉及财政资金,审计无法强制要求对方提供任何业务和财务资料。想在担保公司有进展,就需要担保公司的配合。鉴于担保公司已经掌握审计的内容,审计人员到达担保公司后就开诚布公地说明目前掌握的情况,并提出需要查阅的资料和了解的问题:一是办函办理的流程;二是办理资料的交接台账;三是代办手续费的开票记录。
担保公司的董事长吴某亲自接待了审计组成员,态度“非常好”,当即表态:“我们公司一定积极配合审计组的工作,你们需要的材料只要我们有的,马上就提供。”然而,如果通过保函这个线索证明投标人围标串标的事实,对担保公司的业务影响很大,公司利益会遭受损失。他真的会帮助审计人员吗?
带着疑问,审计人员开始调查工作,与保函经办人潘某进行谈话。潘某道:“我是按照公司的指示办理业务,只负责和银行对接,投标人这边都是各个业务员去联系的,我不清楚。”审计人员提出希望能与业务人员见面并了解承接业务情况,吴某表示业务人员都在外跑项目,不在公司,无法安排见面。审计人员再次提出查看保函资料的交接台账和担保公司收取手续费的开票记录要求,工作人员答复:“我们没有交接台账,投标人的资料是业务员直接去取的,保函办好了也是业务员送过去的,办理的手续费都是现金或者电子支付给业务员,业务员再交给我们,投标人没有提出要发票,我们提供不了。”审计人员问道:“资料没有交接台账不是很容易有纠纷?万一对方收到保函却不承认怎么办?还有一个项目有那么多投标人,手续费哪个收了哪个没收怎么确认呢?”“不会的,我们一直都是这么操作。手续费是直接和业务人员对账的,他们负责汇总给我们。”工作人员答道。
面对担保公司虚与委蛇,审计无能为力。是不是可以寻求公安部门帮助,请他们介入,要求担保公司提供真实的资料呢?公安部门的回复浇灭了审计人员微亮的希望之火。因为仅靠目前的证据和线索,公安机关不能介入该事项的调查。投标银行保函办理的线索在这里就彻底断了。
柳暗花明
明知这些项目的背后是投标人相互勾结,操纵招投标的结果,却无法找到确凿的证据,审计人员深感无力。然而,审计人员没有放弃,继续对保函数据进行更为细致和深入的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过程中,保函有两个关键点需要投标人参与,一是办理过程,二是递交过程。办理这条路走不通,递交这方面会不会有机会发现真相,揭露问题呢?审计人员将所有项目的保函递交人信息进行比对,没有发现同一人代表不同投标人递交保函的情况。调查又一次陷入绝境。
只要走过就会有痕迹,投标人肯定会留下线索。抱着这个信念,审计人员对递交保函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调查。通过对保函递交人员的社保信息查询,发现同一项目中不同投标人的保函递交人员的社保参保单位是一致的,而且是其中一家投标单位的员工。至此,银行保函发现的围标串标线索浮出水面,“谜底”终于揭开。
经查实,Y集团高管罗某,为提高自己集团的中标概率,要求下属何某联系了4家拥有资质、并且往来密切的公司参与投标。2017年7月该项目开标,为防止被工作人员发现5家公司私下串通投标,罗某在开标前将制作好的标书交给另4家公司的员工让其分别递交。最终,罗某所在集团联系的某公司以约1.37亿元中标。2019年8月,罗某、何某等5人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移送至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涉案人员共有21人,企业、私人资金账户58个,涉事企业53家,涉案金额达1.37亿元,成为近年W市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