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院成立了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为了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宣传(2022年11月10日前)
组织指导教师、毕业生学习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精神、《铜陵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铜陵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院发〔2012〕48号)、《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院发〔2013〕4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实施意见(修订版)》和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等。
二、选题(2022年11月20日前)
1.学生选题
选题必须结合专业实际、科学研究、应用分析和社会实践。毕业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毕业设计同一课题允许使用的学生不得超过5名,且对使用同一课题的学生,必须根据任务和分工不同在主课题后附上不同的小标题加以区别,小标题应有明确的界限、技术指标或内容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学生工作量饱满,符合本科生毕业综合训练的要求。题目避免空泛、过大或过小。符合论文替代要求的,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替代的文件要求执行。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和审核学生选题,在管理系统中明确选题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选题要指导学生重选。
学生选题,要在管理系统中确定指导教师和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学生也可自拟课题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学生选题只有在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2.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
三、开题(2022年12月20日前)
指导教师组织开题论证和初期检查,认真审查学生开题报告,在管理系统中明确开题意见。
对于未通过的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指导和督促学生修改和完善。开题报告通过后,学生方可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各教研室主任及时组织教师对任务书、开题报告等材料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论文撰写(2023年4月12日前)
学生根据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要求进行课题的调研、实验、设计及结果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并在教师指导下及时修改。在此期间,指导教师要与所指导学生经常保持联系,加强指导,可在管理系统中针对学生的论文初稿,以批注的形式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形成完整的指导记录。
指导记录由学生根据教师指导情况在系统中据实填写,由指导教师审核确认,在管理系统中反映的指导记录不少于5次。
五、修改、查重、定稿(2023年5月1日前)
学生将完整的初稿在系统中提交后,指导教师要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要件、格式和内容进行仔细审阅,明确修改意见,要求学生限期修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的毕业论文(设计)自动进入查重检测环节,检测结果一旦出现畸高情况将被定性为抄袭或剽窃行为,学校将视学术不端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学生相应的处理。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必须修改或重写,直到满足学校要求后方可定稿。
六、评阅(2023年5月15日前)
各教研室按时组织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分别在系统中填写评阅意见,撰写评语,明确学生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终审意见,并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别给出指导教师评分和评阅教师评分。
七、答辩与成绩录入(2023年5月31日前)
2.答辩:5月20日。学院按照《铜陵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公开组织答辩。答辩小组评定答辩成绩,并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答辩记录、答辩评语及答辩成绩。
4.各专业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在5月31日前将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八、总结与推优(2023年6月20日前)
九、其他要求
1.关于字数
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必须满足要求,毕业设计要求在10000字以上,毕业论文要求在12000字以上。
2.关于替代
鼓励高质量作品替代毕业论文,替代作品的要求及申请、审批办法详见《铜陵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实施意见(修订版)》。符合替代条件的,须填写毕业论文替代申请表。
3.关于论文查重
(2)我校2023届毕业论文统一采用管理系统所嵌入的论文检测模块进行相似性检测,其他检测方式和检测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3)所有毕业论文必须采取全文检测(从封面到致谢的全部内容),指导教师可以通过字数比对来衡量检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毕业生在论文检测过程中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及格。
(4)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工作必须保持慎重、认真、负责的态度,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初稿须在导师指导下反复修改,学生定稿后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质量,点击“确认检测”后才能进行论文检测。
(5)由于检测资源有限,若查重结果符合学校规定比例(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再重复检测。
(6)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论文的检测结果和检测次数酌情评定毕业论文成绩。原则上,二次检测仍不通过的毕业论文综合成绩应限定在65分以内,三次检测还不通过的毕业论文成绩应直接判定为不及格,须要求学生重写,直至检测通过后才能允许学生参加论文答辩。
(7)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统一打印“简洁版”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或“全文版”报告单的前两页,作为必备的附件材料,装订在毕业论文附表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