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0证券简称:中交设计公告编号:2024-032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6月6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2024年6月13日,本次董事会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电子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吴明先先生因出差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崔玉萍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吉柱先生、纪委书记杨志强先生、副总经理周育峰先生、董事会秘书曹艳蓉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崔玉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交设计国内中心组建方案〉的议案》
同意通过《中交设计国内中心组建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交设计国际事业部组建方案〉的议案》
同意通过《中交设计国际事业部组建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同意制定《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同意制定《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管理办法(试行)》。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同意制定《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同意制定《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同意制定《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试行)》。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20证券简称:中交设计公告编号:2024-033
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公司(含6家设计院)2024年计划投资12.57亿元。
一、2024年投资计划
公司(含6家设计院)2024年计划投资总额为12.57亿元,其中股权投资12项,投资额为8.53亿元;项目投资3项,投资额为1.82亿元;基本建设投资3项,投资额为2.22亿元。
二、审议批准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交设计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
(二)公司战略委员会审核通过了《中交设计2024年度投资计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基本情况已在《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落实公司投资项目的开发,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证券代码:600720证券简称:中交设计公告编号:2024-034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6月6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吉柱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