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办理领事认证的机关及受理证书的种类
(一)外交部领事司外交部领事司办理下列证书的认证:
1、中国涉外公证处出具的各类公证书;
2、中国一些特定机关出具的证书:
(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对外开放城市贸易促进委员会分会出具或证明的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发票、工厂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2)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开放城市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商品检验证明书、原产地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转口证明等。(3)中国法院的司法文书。
上述地方外办可以认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外公证处或上述第一条第(一)款第2项中所列特定机关出具、发往外国领事馆派遣国使用的各种证书。
(三)中国驻外使领馆
3、为航行中的中国船舶、航空器负责人对乘坐其船舶、航空器的乘客在紧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委托等所出具的证明办理认证。
二、申办要求及收费标准:
(一)在中国境内的申办要求及收费标准
2、申办人须填写《申办领事认证登记表》。
4、外交部领事司认证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元):(1)平件:受理72小时后(即第4个工作日后)出证;民事证书每证50元,商业文书每证100元。(2)急件:受理24小时内出证或应当事人要求立等即取;民事文书每证100元,商业文书每证150元。(3)外国人申办领事认证,按对等原则收取领事认证费。如要在受理后24小时内(即第1个工作日内)取证的,每证另加收加急费50元。因外国驻华使馆认证收费标准不断调整,请申办当事人注意及时向外交部领事司查询。(4)邮寄费。按邮局规定的实际邮资收取,即根据邮局价格,内陆标准邮件为每件25元,港澳地区标准为每件110元。超过标准的按实际超重量计价。外交部领事司不收取邮寄服务费。
5、外国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由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统一代办。凡属外国驻华领事馆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可自行或通过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向外国领事馆办理。无外国领事馆的,可按本款第1、2项的程序申办。
(二)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的程序
2、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元;不含中国驻下列(8)所指国家的使领馆]:
(1)民事类(包括婚姻状况、出生、死亡、身份、亲属关系等):150元。
(3)证书类(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船舶证书等):300元。
(4)健在公证:40元(免收急件费)。
(5)翻译:每100个汉字80元(每增加50个汉字加收40元)。
(6)急件收费:分特急和加急。特急,指受理当日或次日上午出证,每份证件另收急件费250元;加急,指受理后第二、三个工作日内出证,每份另收急件费170元。
(7)邮寄服务费:各馆根据驻在国实际情况制订。
(8)实行认证对等收费的国家及标准:1)科特迪瓦:500元;2)埃塞俄比亚:797元;3)巴林:500元;4)厄立特里亚:民事450元、商事900元;5)古巴:650元;6)哈萨克斯坦:470元;7)俄罗斯:民事300元、商事2,500元;8)吉尔吉斯:460元;9)乌克兰:475元;10)津巴布韦:500元;11)玻利维亚:民事430元、商事550元;大学学历1,700元。
注:如欲了解最新收费标准,请向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咨询。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简介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受理驻在国或领区内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中国公民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事实和行为原则上应向中国境内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办理公证的种类主要有:
(一)国籍公证;
(二)居住公证;
(四)婚姻状况公证;
(五)亲属关系公证;
(六)出生、健在或死亡公证;
(七)部分证件(如中国有关机构颁发的护照、房产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八)学历、经历公证;
(九)各类委托书公证
1、委托他人在中国向有关涉外公证处申办出生、未受刑事处分、学历、工作经历、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公证;2、委托他人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等;3、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赠与、转让、继承或放弃继承等;4、委托他人在中国抚养子女等。
二、申办要求:
(一)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须亲自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填写《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附后)并在使领馆官员面前签名,保证表中所填内容真实;如有不实,应负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申办下列公证须携带、提交的证件:
1、国籍公证:身份证件等;
2、居住公证:身份证件、居住国居留证等;
6、出生、健在或死亡公证:(1)出生公证:医院出生证明或其他有关身份证件;(2)健在公证:身份证件、居住国居留证等;(3)死亡公证:死者原身份证件、医院死亡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
7、部分证件(如中国有关机构颁发的护照、房产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身份证件、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8、学历、经历公证: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有关证书等;
三、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元):
(一)民事类(包括婚姻状况、出生、死亡、身份、亲属关系等):150元。
(三)证书类(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船舶证书等):300元(注: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按每对300元收费)。
(四)健在公证:40元(免收急件费)。
(五)翻译:每100个汉字80元(每增加50个汉字加收40元)。
(六)急件收费:分特急和加急。特急,指受理当日或次日上午出证,每份证件另收急件费250元;加急,指受理后第二、三个工作日内出证,每份另收急件费170元。
(七)邮寄服务费:各馆根据驻在国实际情况制订。
注:以上谨供参考。由于中国各驻外使领馆及驻在国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各馆受理申请的公证种类、申办要求等也可能有所不同。如欲了解最新情况,请向您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