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这几年来,包括大连市在内多地动物放生活动越来越多,一些不科学的放生行为已成为威胁生态安全的隐患。被放生的动物种类繁多,包括鸟类、鱼类、龟类,甚至有人在野外放生大鳄龟等外来物种,对生物安全、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放生狐狸闯入居民区
志愿者推测,这几只动物均非野生的,而是人工养殖后被放生的。王大鹏介绍,由于养殖狐狸并不怕人,所以会闯进居民的生活区、商业区,造成市民恐慌。狐狸虽然本身没有攻击性,但仍然有伤人的可能性。
“10日傍晚,我在小区散步时,看到一只小动物在草坪和灌木丛之间来回穿梭,体格不大,行动敏捷。”大连居民谷女士介绍,起初她以为是一只流浪狗,仔细观察后发现,这只动物长着尖尖的嘴巴和耳朵,尾巴蓬松且粗大,看起来更像是一只狐狸。发现异常后,谷女士不敢再从这一区域经过。
谷女士说,这只狐狸似乎不怕人,“大家担心它可能携带病毒或者攻击人,于是赶紧向物业反映。”谷女士说,此后又有其他业主联系了警方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大连多地都出现过放生狐狸。2019年,大连市区狐狸频频出现,“闹狐狸”也给大连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据悉,大连本土的狐狸品种只有赤狐和沙狐,此前曾发现从国外引进的专门用于饲养宰杀用于取皮毛的一种名为“铁十字”的杂交种。
王大鹏介绍,人工养殖的狐狸并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冬季北方气候寒冷,一旦放生很难存活。放生行为不仅对动物造成伤害,还可能对市民安全造成威胁。志愿者不仅要抓捕、运输,后期需要常年人工饲养,今年已经抓获10多只,最多的时候保护中心养着20只狐狸,人力、物力成本都很高。
放生动物种类繁多
王大鹏介绍,放生市场规模较大,有人专门负责组织,通过放生群募集到款项后,从养殖户手中购买狐狸、鱼类等,从中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上游新闻记者采访辽宁省的志愿者了解到,近年来发现放生的动物种类繁多,除了放生狐狸、貉,最常见就是鱼类、鸟类等,甚至还包括热带的鹦鹉、绿鬣蜥、鳄龟、鳄鱼等。今年9月,大连野境自然保护中心还接收了一只被人放生的暹罗鳄,“成年暹罗鳄咬合力超过1500公斤,一旦长大,攻击力可想而知。”
就在大连野境自然保护中心忙着抓捕狐狸时,沈阳也发生了搜捕放生鳄鱼的行动。据了解,这是近期沈阳沈北新区蒲河内连续两次发现鳄鱼。10月24日,两条幼年鳄鱼现身沈阳蒲河岸边,随后一条被抓,一条“在逃”。11月9日,又有市民目击鳄鱼,有关工作人员推测市民第二次发现的鳄鱼,很可能是第一次逃逸的那只。经鉴定,被抓获的小鳄鱼是暹罗鳄,属于外来物种,基本可以确定这两只暹罗鳄是人为放生的。
沈阳猛禽救助中心救护部主任宋银鹰告诉记者,盲目放生对于人类活动影响也很大,此次沈阳发现的鳄鱼被放生在蒲河内,附近的公园常有钓鱼爱好者以及老人儿童;而鳄鱼在饥饿的时候,有可能会攻击人类。此外,狐狸在寒冷的冬季找不到食物,有可能去捕猎周围的农户的家禽、攻击小孩子等。
盲目放生可能导致生物入侵
据报道,沈阳市蒲河内被抓的鳄鱼为暹罗鳄,属于外来物种。
近年来,类似放生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人将购买的野生动物放生到野外,因缺乏专业知识和科学依据,往往好心办了坏事。盲目放生外来物种可能导致生物入侵,可能会破坏景观的自然性和完整性,摧毁生态系统,危害动植物多样性,影响遗传多样性。
王大鹏介绍,在大连西山水库一带就出现了很多红色鲤鱼及外来鱼类,经常能发现聚集性死亡的鱼类和牛蛙。这些放生鱼类可能与本地鱼类杂交的可能,导致基因污染。同时外来物种不仅可能携带病原体,还可能与本地物种竞争食物和栖息地,进而影响本地鱼类的生存。
宋银鹰介绍,此前还有放生其他地区的留鸟、将缅甸陆龟放生到水里、游禽类动物放到深水区等,最终导致动物无法存活。放生要确保是当地有的动物,不同地方的气候、食物、动物的天敌等都存在不同。在本地区的生物链结构中突然增加物种,可能会造成生物链断节,造成生物污染。所以,放生前一定要了解放生物种的习性、分布区域、繁殖能力等信息。
盲目放生尤其是放生外来物种,还可能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丢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2023年2月,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被告徐某从刘某处购买了2.5万斤原产于非洲尼罗河水系的鲶鱼,并将它们擅自放生到江苏长荡湖。不久后,徐某放生的鲶鱼大量死亡。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历时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法院判决徐某承担生态资源损失3万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事务性费用1.8万元;惩罚性赔偿金5000元,用于长荡湖生物安全风险防范科普、法治宣传。刘某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事后,该案件入选最高法发布的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
隐蔽放生监管难度大
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由于放生的动物种类繁多,涉及水生动物、陆生动物等,不同放生地点又可能同时涉及多个不同的职能部门,放生行为具有随机性和隐蔽性,使得有关单位难以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监控。
王大鹏表示,近年来,当地加大鸟类保护工作的力度,禁止捕猎、繁育、贩卖等违法行为,成效显著,捕鸟、放生鸟的现象已得到有效控制。然而,其他动物的违规放生行为具有隐蔽性,较难当场发现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