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负责人称,领队并未在现场,这属于“无证出游”,其风险不亚于“无证驾驶”。
14日,江苏省旅游局对外公布了对此事件的处理结果:将涉事的4位游客的不良行为发至江苏省旅游协会,将其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并在一定范围内告示;领队熊某某由于在事发现场“劝阻不力”,对其给予暂扣领队证1年的处罚。
12月18日,澎湃新闻从南京市旅委获悉,对于第一次的调查结果,该部门事后发现,领队熊彦宁并未在现场,而是派出了无领队资质、无导游资质的徐州的马某代为出行。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称,这属于“无证出游”,其风险不亚于“无证驾驶”。
12月14日,江苏省旅游局第一次通报了该事件。通报称,12月11日,由南京康辉国旅组织的由36名散客拼团的“泰国曼谷芭提雅6日游团队”(团队号:KHNJ-GA2-2011206),乘坐泰国亚洲航空公司由曼谷返回南京的FD9101航班,随后,个别游客发生了与空服人员冲突的情况。
不过,几天后,该部门却更正了上述泰国游团队的出行人数——将原来“36人”修改为“35人”。在出行名单中,有1人未跟团出游,而这个人正是南京康辉国旅的“领队”熊彦宁。
不仅如此,熊彦宁还擅自决定,安排徐州游客马某为该团领队,代其履行领队职责。经南京市旅委初步调查,马某为徐州某旅行社工作人员,无领队证、无导游证。
那么,南京市旅游委是如何在后来发现“领队”熊彦宁并未跟团出行、而是委托其他人代当领队的呢?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江苏省、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12月16日晚再次约谈南京康辉的总经理和领队熊某,并分别做了询问笔录。经过长达近5个小时的询问和调查、核实后,领队熊某最终承认:他本人并未随团赴泰国。
南京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副所长屈橙对澎湃新闻记者坦言:“第一次的调查显得过于仓促,结果完全是弄错了,与事实不符”。
熊某称,临行前,他感到身体不适,无法带团。在未向旅行社请示报告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联系安排徐州游客马某为该团领队,代其履行领队职责。
据了解,在“侮辱空姐”事件被曝光后,特别是在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后,“领队”熊某自感事态严重。
为了应对调查,熊彦宁多次联系替他代班的马某,了解当时事件过程中详细情况和具体细节,包括马某和涉事游客在航班上的具体座位位置等,以证明其“确在现场”,想以此减轻自身的责任。
这也意味着,正是熊彦宁多次向江苏省、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编造谎言、隐瞒事实真相,才给江苏省、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的调查设置了障碍,导致了两主管部门此前发布了不实信息。
南京市旅委认为,这是一起严重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行为,性质恶劣,不仅误导了社会舆论,还在旅游行业内部造成了不良影响。
“我当时搬家,腰扭伤了,所以没去。老总也不知道。本来这种事情,谁没想到会出什么问题,哪想到会碰到这种事情。”12月18日澎湃新闻记者在南京市康辉旅行社出境旅游中心二部找到了出境中心经理熊彦宁。当天下午,他还准备前往南京市旅委继续汇报情况。
熊彦宁对澎湃新闻表示,安排徐州的马某系他所在的部门的操作,并没有向康辉旅行社最高负责人汇报。
南京市旅游委称,南京康辉旅行社负责人对此事“严重失察”、“督导不力”,在接受省、市旅游主管部门的多次调查中,“轻信领队一面之词,未经核实,同样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
南京市旅游委决定对领队熊彦宁及南京康辉国旅弄虚作假、瞒报事实的这一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并会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南京康辉旅行社的负责人居然不知道组团部门安排了一个“双无人员”(无领队资格、无导游资质)带团出国旅游?熊彦宁所说的“临行前感到身体不适、无法带团”是否是偶然事件呢?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事实上,早在2008年12月,该旅行社也曾派出一名无出境游领队资质的人员带团前往“新马泰”。当年12月26日,这名20多人的团队在泰国发生车祸,造成多人伤亡。当时的旅行社也是以这种手段安排团队出游的:先让一名有资质的导游带队,在临出发前,有资质的领队并没有出现,而带团的“领队”其实就是旅行团中的一名游客。
据参加过上述“新马泰”游的一位游客张佩英回忆,当时那个领队的素质非常差,“很多出境游的基本素质也没有。”但是作为游客,他们并不知道领队是有资质还是没有资质。“如果不是后来发生车祸,也不会知道这样一件事”。
江苏省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说,没有领队证、导游证就带团出境,就好比开车没有驾驶证一样,安全隐患肯定是存在的,且如果这个事情一旦暴露,处罚力度会很大。
12月18日,中国康辉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周鹏飞对澎湃新闻表示,对于该旅行社及“领队”熊彦宁瞒报的事情,他此前“并不知情”,他也不认识徐州马姓的冒名“领队”、如果知道的话,他肯定会制止此次出游团队。
周鹏飞表示,这次的事件比较极端,在一般的情况下,有资质的领队经验可能会多一些。不过,如果遇到“这样极端的游客”,哪怕有经验的领队,“能做的事也只能是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