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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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的募投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部分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00273股票简称:嘉化能源编号:2016-01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理财事项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3股票简称:嘉化能源编号:2016-014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部分产品出口,同时公司部分材料采用进口方式购入,需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从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外汇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
二、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衍生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和期权等。
三、预计远期外汇交易的业务期间和交易额度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用于质押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将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收(付)款期限和收(付)款金额进行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2、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等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
4、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证券代码:600273股票简称:嘉化能源编号:2016-015
关于为控股股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预计向嘉化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为嘉化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管建忠、沈新华、邵生富、顾丽静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
该提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管建忠
注册资本:24,8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海盐经济开发区杭州湾大桥新区滨海大道1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学试剂的生产(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农药的生产(凭有效的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业投资;农副产品收购(国家禁止或限制收购的除外);农药的技术开发;高分子树脂、塑料制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技术开发;磷酸钙、氯化铵的生产;化工技术的咨询服务;化工设备的加工、制造、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245,120,077.93元,负债总额1,463,864,837元,净资产781,255,240.93元,201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1,705,581.81元,净利润20,485,723.30元,资产负债率为65.20%。(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嘉化集团持有公司570,244,99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65%,为公司控股股东。
嘉化集团股权关系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的向嘉化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本公司将及时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目的是为嘉化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是嘉化集团正常经营所必需。多年以来,嘉化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着互保互助的原则,公司本次拟为嘉化集团提供担保。嘉化集团业务广泛、经营稳定、资产安全性高,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公司为嘉化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要求嘉化集团提供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被担保方嘉化集团业务广泛、经营稳定、资产安全性高,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公司为嘉化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要求嘉化集团提供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提交、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为嘉化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为嘉化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提供的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1%)的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已实施的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273股票简称:嘉化能源编号:2016-016
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管建忠、沈新华、邵生富、汪建平、顾丽静、王宏亮已回避表决。
公司结合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2016年度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723万元(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1.采购商品/服务
2.出售商品/运输、装卸、租赁服务
(三)2016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6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3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沈秋云
注册资本:7,755万美元
住所:嘉兴市乍浦镇东方大道88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传热导液、蒸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具体经营范围权限限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内容,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4]-F-2215);危险化学品的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具体经营范围权限限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内容,编号:嘉安监经字[2015]A034号);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2、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9日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住所:嘉兴港区乍浦开发区平海路西侧(嘉兴永明石化有限公司2幢308室)
3、三江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
注册资本:15,278万美元
住所:嘉兴市乍浦开发区平海路西侧
4、嘉兴兴港热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沈高庆
注册资本:1,320万元
住所:嘉兴港区乍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大道2号楼4楼
经营范围:在嘉兴港区及周边区域集中供热;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管网安装、维护;管道运输、租赁;销售:金属材料、保温材料、机电仪表设备。(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关联关系:公司之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公司高管沈高庆、董事汪建平在分别嘉兴兴港热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及董事职务。
5、嘉兴乍浦飞宇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4月8日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住所:嘉兴市乍浦商城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钢材、木材、服装、针纺织品、家具、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零售:酒菜饭、国产卷烟、干湿面食、副食品、茶水、冷冻饮品;服务:住宿、浴室、歌舞、KTV、棋牌。
6、浙江新晨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俞兴源
注册资本:1,400万元
住所:嘉兴市乍浦中山西路嘉化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工业氯甲基甲醚、31%盐酸(副产)、20%盐酸(副产)、增塑剂(氯化石蜡、五氯硬脂酸甲脂、氯代甲氧基脂肪酸甲脂)的生产(储存);国际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关联关系:公司之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25.71%股份,公司董事王宏亮在浙江新晨化工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7、浙江嘉化双氧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3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岑志桐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嘉兴市乍浦镇中山西路
经营范围:双氧水的生产。(凭有效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贸易信息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之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股份,公司董事顾丽静在浙江嘉化双氧水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8、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9、三江乐天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1日
法定代表人:金容奭
注册资本:4,400万美元
住所:嘉兴港区乍浦开发区平海路西侧(嘉兴永明石化有限公司1幢315室)
10、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2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嘉兴市乍浦经济开发区中山西路1幢101室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储存):三氯化磷2.5万吨/年、三氯硫磷1.5万吨/年(凭有效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11、浙江三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
住所:海盐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1号3幢301室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料和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和产品等方面的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意见;
证券代码:600273股票简称:嘉化能源编号:2016-017
项目投资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能源技改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完善各蒸汽供应规格,满足不同参数等级用汽客户需求,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拟对热网管道进行改造。同时,改变热电联产辅机及化工装置动力设备的驱动方式,拟将透平拖动替代传统的电机直接拖动辅机,实现蒸汽的阶梯利用。公司准备实施进行能源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技改项目。
3、项目投资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000万元人民币。
4、项目选址: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
(二)项目建设的目的
(四)投资方案及评价
经初步测算,本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20%,从经济角度讲是可行的。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鉴于上述项目不可避免面临未来技术进步、煤价及电价的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潜在风险和市场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3股票简称:嘉化能源编号:2016-018
关于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变更的公告
一、前次收购概述
根据公司与美福码头原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美福码头原股东业绩承诺:标的公司美福码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受让方认可的会计师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人民币、人民币7,000万元、人民币7,500万元。
二、美福码头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33040040001761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嘉兴市乍浦港区三期范围内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零伍拾壹万伍仟伍佰元
营业期限:2003年3月20日至2053年3月19日止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8,591.43万元,负债总额2,310.19万元,净资产26,281.24元,2015年,美福码头营业收入13,572.25万元,净利润8,361.09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三、本次业绩承诺变更情况及协议内容
美福码头是嘉兴港区最大的液体化工专用码头,主要提供液体化工产品及油品的中转仓储服务,可靠泊载重吨达45000吨以上的油轮及其他液体化工船年吞吐化工产品可达400万吨。目前嘉兴港区乍浦经济开发区周边岸线饱和,吞吐能力保持稳定阶段,美福码头2015年营业情况良好,利润可观。在目前美福码头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为鼓励美福码头每年完成业绩承诺后,继续创造利润回报股东,经与原美福码头股东方友好协商,签订了关于业绩承诺的补充协议。
(一)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美福码头原股东
乙方:嘉化能源
1、业绩承诺期
协议双方同意,美福码头业绩承诺期间为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当年及后续两年合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2、业绩承诺净利润数
标的公司美福码头实现的净利润(以经乙方认可的会计师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在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人民币、人民币7,000万元、人民币7,500万元,可累积计算业绩承诺(例如第一年业绩人民币8000万元,第二年业绩人民币6500万元,累积业绩人民币14500万元,超过业绩承诺第一年和第二年累积业绩承诺人民币13500万元,虽然第二年单独业绩承诺少于人民币7000万元,但累积业绩数额超过了前两年之和,视为达成了业绩承诺额。)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1,000万人民币。
3、承诺净利润数之补偿义务
如在上述业绩承诺期内,美福码头截止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实现净利润数不足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承诺无条件按美福码头实际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之间差额部分的1.5倍乘以出让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每年度现金补偿公式为:现金补偿=(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数)×1.5倍×出让比例-已补偿数
4、业绩补偿的实施
经乙方认可的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表明须进行补偿的,则自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协议确认的补偿义务以自有或自筹现金补偿给乙方。
5、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经嘉化能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业绩承诺变更的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业绩承诺变更可以鼓励美福码头快速发展,做大做强,创造更多利润,符合公司及美福码头的发展目标,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业绩承诺的方案,有利于美福码头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美福码头绩承诺方案的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0273股票简称:嘉化能源编号:2016-019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融资担保,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给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并采取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能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汪建平
注册资本:6,600万元
住所:嘉兴市乍浦中山西路999号
经营范围:光伏材料的研发、销售,煤炭批发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劳保用品,消防用品,包装材料,钢材,机电设备,建筑材料,日化用品,工业用脱盐水及其它工业用水,粉煤灰,煤渣,脱硫石膏的销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4,461.83万元,负债总额16,524.83万元,净资产7,937万元,201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616.43万元,净利润1,729.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55%。(上述数据经审计)
(二)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51.55万元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物流仓储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8,591.43万元,负债总额2,310.19万元,净资产26,281.24元,2015年,美福码头营业收入13,572.25万元,净利润8,361.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8%。(上述数据经审计)
(三)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鲁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新疆库尔勒市和静县21团办公楼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7,454.20万元,负债总额17,232.73万元,净资产221.48万元,201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51.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73%。(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铁门关市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王彭哲
住所:新疆铁门关市二十九团迎宾路畜管中心办公楼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7,279.27万元,负债总额17,179.27万元,净资产100万元,201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资产负债率为99.4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计划尚未实质性实施。本公司将及时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六、报备文件
证券代码:600273股票简称:嘉化能源编号:2016-020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1、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拟分别与关联方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兴新能源”)发生脱盐水及冷凝水供应及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
2、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签署的合同方可生效。
3、公司此项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嘉化能源是唯一一家在嘉兴港区乍浦经济开发区提供脱盐水及蒸汽的公司,冷凝水回流公司循环使用。兴兴新能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控制的公司,其生产基地接近公司生产基地,考虑到运输成本、生产工艺需求及资源的循环利用,拟分别与关联方兴兴新能源发生脱盐水供应及冷凝水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管建忠、沈新华、邵生富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签署的合同方可生效。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3、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有助于增加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该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聚乙烯,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
兴兴新能源由中国三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郭劲松、郭明良、郭明东、殷张伟共同出资成立,其中中国三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持有75%股权,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2%股权,郭劲松持有6%股权,郭明良持有3%股权,郭明东持有2%股权,殷张伟持有2%股权。
(二)关联关系
兴兴新能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控制的中国三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兴兴新能源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脱盐水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合同向兴兴新能源供应脱盐水,产品规格为硬度≤2umol/L;二氧化硅≤20ug/L。合同经各方履行合规审议程序后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止,届时经双方履行合规审议程序后,可延长合同的有效期限,销售总额上限定为:
单位:人民币元
2、定价依据
参照嘉化能源当月同级产品的非关联方客户之加权平均价。
3、结算方式
每月25日为贸易结算日,在计量经双方确认后兴兴新能源应在当月底前以电汇的方式汇入嘉化能源的银行账号上。延期付款或少付款,嘉化能源则在未付款项上加收每日0.1%的延期付款滞纳金。
(二)冷凝水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合同向兴兴新能源采购冷凝水。合同经各方履行合规审议程序后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止,届时经双方履行合规审议程序后,可延长合同的有效期限,销售总额上限定为:
按嘉化能源当月相同规格蒸汽的非关联方客户之加权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约定每月25日为贸易结算日,在计量经双方确认后嘉化能源应在当月月底前以电汇的方式汇入兴兴新能源的银行账号上。延期付款或少付款,嘉化能源则在未付款项上加收每日0.1%的延期付款滞纳金。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定价参照非关联方客户之加权平均价格,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0273股票简称:嘉化能源编号:2016-021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的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不超过182,000万元资金,按照9.89元/股的发行底价测算,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18,400万股。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光伏电站,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的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本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如下表: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18,400万股,此处假设最终发行量按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上限计算;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82,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3、本次非公开发行收购5家光伏发电公司平均净利润(按三年测算)为3,922.96万元;
4、本次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节省财务费用,按公司长期贷款利率6%进行测算,每年节省财务费用2,700万元;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如募投项目实施)、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同时假设公司2015年保持与2014年相同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的盈利预测,本次定增前2016年的每股收益为0.53元;待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并满足前述假设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降低公司预测的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