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脂吞香的推荐LOFTER(乐乎)

可惜一向秒回他的法国人这次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理睬,整个聊天界面都成了路德维希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

他有些烦躁的紧了紧身上短袖的卫衣,顺便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偷溜出大使馆时没多穿一件外套。...

他有些烦躁的紧了紧身上短袖的卫衣,顺便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偷溜出大使馆时没多穿一件外套。

至于为什么偷溜出来,一开始是弗朗西斯提出的建议。德国人对于对方的提议竟然可耻的心动了起来,他何尝不想要一个与对方单独相处的夜晚呢?大使馆内的生活无聊且有条框,所以在弗朗西斯消息弹出在路德维希手机的那一刻,刚洗完澡的他不顾自己只穿着一条单薄柔软的睡裤,随手抓起一件套头卫衣,蹬上运动鞋,顶着湿漉漉的头发溜出了大使馆的后门。

该死的!现在连单车都骑不了了。

他烦躁的抓了抓头发,踹了一脚面前距离最近的单车。结果就是一整排密集的单车摇摇晃晃地全都摔在地上,在深夜安静的街区发出了一阵不小的声音。

路德维希吓得屏住呼吸,他目光警惕地环顾着四周布满细密铁丝的网状围墙,他希望自己这吵闹的声音不会惊扰到正在巡逻的人,然后再把这个偷偷溜出去的意识体抓回去,最后挨上大使的一顿训斥。

他又站在原地踌躇了一会儿,等到自己已经没有耐心等待弗朗西斯回复他的消息后,这个莫名变得急躁的德国人还是踏上了去寻找对方的旅途。

两国大使馆的距离按车程来说并不算远,但如果是步行,路德维希至少要花费半个小时才能走到法国的使馆。多年的默契让他猜测弗朗西斯此刻正在走来的路上,说不定还能在一个折中的路上遇到彼此。

上天是眷顾他的,从大使馆走出来不到15分钟就在亮马桥公交车站遇上了弗朗西斯。但同时上天也是不眷顾他的,因为法国人西装革履,身上喷着昂贵的香水,还挑选了一条漂亮的丝带系在头发上,看起来精致又贵气。

在看到彼此时,两人都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他们表情错愕的都像是见了鬼一样。

"你也没告诉我要穿得这么隆重!"路德维希双手改插进睡裤的口袋中,因为寒冷,腰身不住地向下弯去。在薄暮的秋风中,这条裤子连带着这个高大的德国人都显的有些弱不禁风。"你应该直接给我一个要去的地址的。"过了一会儿,他补充。

果然此话一出,路德维希的表情以肉眼可见好了起来。他们离工人体育场并不远,并且在以前这地方很多店铺都是供这些外国使团消遣娱乐的。许久不来北京的两人以为这次他们仍能成功的掏出护照,在酒店前台办理入住,虽然这一切都是有王耀的帮助。

但这次他们竟然在第一步就栽了个大跟头。弗朗西斯拿着护照的手越来越僵,表情也从笑容转变成了疲惫。在第六家酒店拒绝了他们办理的入住时,他颇为苦恼地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转头看向因为冷而一言不发的路德维希:"是我的错,我现在才知道,王耀为什么每次都跟着我们来开房。他只是不想让我们被拒绝流落街头。"

"如果我们带够了钱,有接待资格的酒店会愿意搭理我们一下的。"德国人从牙齿中宽容地挤出一段话,他感觉自己裸露在外的胳膊上已经布满了鸡皮疙瘩,两个人就站在人群稀少的广场上大眼瞪小眼。

绝对不能再偷溜回大使馆,他们清楚的知道,现在已经是深更半夜,如果回去钻后门发出的响动必然会巡逻的人抓住,最后的结果还是会被训斥一通,那实在是太丢脸了——虽然偷溜出来也不是一个什么正大光明的举措。

于是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弗朗西斯挎着路德维希的手臂面部僵硬地走进了酒吧当中。他们找了个最角落的环形卡座坐下,尽管这个地方他们常来,甚至可以在这里狂欢到天明。但这次二人只是无动于衷地看着室内五彩变换的灯光,空荡荡的黑色圆桌上只有两个接了免费白水的纸杯。

路德维希记得自己出来的时候是晚上十一点,在路上一阵奔波进到酒吧时已经是十二点半了。只要熬到打烊前假装遛弯回到使馆就好,他这么安慰自己。为惊喜奔波一晚上的动力已经化作了疲倦,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闭上眼睛睡过去的。

等再次醒来时,弗朗西斯手中拎了两份街边常见的早餐,两个包子一杯豆浆,还是散着热气的。

"这是什么?"德国人眼睛里还是融不掉的疲惫,随后像是反应过来什么猛地睁大了眼睛:"你这不是有钱?"

"拜托,你不能实名认证哥哥也做不到。"法国人有气无力地翻了个白眼,看起来没比路德维希醒得早:"这是我用电子钱包里剩余的零钱买的两份早点,这样就算回去也可以解释是去买早餐而已。"

在清晨打烊的催促声中,两个人一同走到亮马桥分别,一个向左,一个向右,拖着酸痛的身体拎着已经凉透的早餐回去交差。

看守使馆大门的人竟真没发觉出异常,反倒给路德维希热情的打开了铁栅栏的大门。

就当二人以为今天一切顺利的时候,一条新闻打破了使馆内的宁静。

标题正大大地写着德法意识体出访北京却在夜店鬼混,还附上了一张高清的,两个人臭着脸坐在空无一物的圆桌前的照片。

深更半夜在那混乱的酒吧里还能被狗仔偷拍到,任谁都无法想象这件事是多么的荒谬,甚至有些可笑。

看到这宗下三滥博人眼球的新闻时,弗朗西斯气得几乎要把后槽牙咬碎。说得好像他不想花钱似的!他和路德维希电子钱包里的钱零零总总也就只能凑出20块(买完早饭就更少了),这还是不知道多久以前王耀给他转钱花销后留下的余额。

法国人捏紧了手机,看着身旁早已被喊来的德国人闭了闭眼,最后满含怒气的扯起一个对方并不能看见的微笑:"我上次来这的时候你也是这么说的,路易上上次来的时候你也是这么说的。如果可以,下次你最好跟在我们身边。"

END.

SUM:ww2普设德意志国防军军官vs法兰西美女间谍

CHAP8

Suitefran?aise

“我是否需要同皮埃尔先生……打声招呼。”他犹豫着走进前厅,厚底军靴踩在羊毛毯上发出闷响。

弗朗索瓦丝没理他,没什么表情的脸上透着淡淡的厌烦,皮埃尔不在家,今晚大约都不会回来...

弗朗索瓦丝没理他,没什么表情的脸上透着淡淡的厌烦,皮埃尔不在家,今晚大约都不会回来。路德维希讨了个没趣,识相闭嘴。

前厅很高,有大理石板铺地,走动或说话时都有回声,即便连幼年时父亲服务的教堂,都没有这样的气派。候见室内四壁有挂毯,穿过客厅走廊两侧悬挂着各式各样的肖像,让·沃比萨·德·波诺弗瓦伯爵,法兰西海军少将,另一个写的是亨利·卢瓦·德·波诺弗瓦伯爵,圣·米谢尔骑士勋章,昏暗的灯光照到画像上,反射出赭色的光晕。

接过对方手中的大衣挂到黑胡桃木衣架上,珍珠、钻石、蓝宝石,弗朗索瓦丝将身上的首饰一件件褪下,放入琳琅满目的首饰盒内。路德维希手里没了东西,自然也没了留下来的借口,窘迫地站在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而弗朗索瓦丝居然开始自顾自脱衣服,仿佛正常回家收拾洗漱般,把路德维希彻底当成透明人。

“那我就…先走了?”他试探性地询问。

女人没理他,里面的礼服长裙脱下,去换衣间换上睡觉穿的丝绸吊带裙,缎面反射出金属的光泽,里面甚至连nei衣都没有。她坐在床边,抽出一根烟,路德维希立刻为她点上,女人抬眼瞧瞧他,仿佛才看到他般,然后懒洋洋地吸了口烟。

“随你。”她淡漠地说,五官在烟雾中模糊破碎,然后便陷入自己的沉思中,仿佛没有什么别的话可说了似的。

怔怔守在门口,仿佛被这如梦似幻、千丝万缕给缠住了,少尉喃喃道:“我一定要走吗?”

弗朗索瓦丝撑在床上笑起来,不是方才舞会上那种浅尝辄止的礼节性微笑,而是一种更为肆意和冷漠的笑,把路德维希心都给笑凉了。

“你在想什么?我可是个有丈夫的女人。”弗朗索瓦丝不怀好意地说,她故技重施,又开始拿乔,“因为他对我不忠,你便像个骑士一样,要来拯救我吗?”

女人眼神里流露的讥诮再明显不过,简简单单一句话就揭穿了他的自以为是。路德维希听的耳根法人,臊的几乎呆不下去了,可好不容易见到了弗朗索瓦丝,他又怎么能走,一时被钉在原地,手指紧紧扣着自己的军帽,进退两难。

“您为什么来到这里?为什么站在这里?”弗朗索瓦丝慢悠悠站起来,向他靠近,姿态婀娜,动作流畅,像条蓄势待发的蝰蛇。

这是他不熟悉的弗朗索瓦丝,女人把那套温柔乡里的手法毫不留情收起,转而展露出颇具攻击性的一面。如果最初她就展现出这样的强硬,他必不敢越雷池半步,但女人眼里的忧郁与疲惫将他诱了过来,却掉进了布满蛛丝的陷阱。那个温柔善解人意的小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位工于心计、饱经世事的美艳妇人,前后的落差感让人不知如何是从。女人靠的越来越近,路德维希禁不住向门外退了半步,这一退,便漏了怯意。

“您得给我个解释呀。”她走出房门,随着路德维希后退的步子前进,贴上他的胸口,“贝什米特少尉。”

解释,还要什么解释?难道她不明白?她明明什么都知道!路德维希瞬间几乎想大吼,我想和你在一起,想和你结婚,可这些话全部卡在喉咙里,他艰难吞咽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特意把他喊过来,就为这样羞辱他!路德维希简直想转身就走,可那样一来,费尽心思来见她又有什么意义!

“……因为我爱您。”这话说完,他才意识到自己有多激动,整个人因为愤怒和委屈开始剧烈颤抖。

“你爱我吗?”女人手按在路德维希的腹部,一步步将他挤到过道内的墙上,慢慢往上摸到胸口和脖子,最后捧住他的脸,在日耳曼人的脸上反复寻找爱情的证据。

从指尖到手掌,明明隔着厚厚几层军装,却滑到那里,将皮肤的烧灼感带到哪里。他抿紧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路茨。”女人拉住他的手,把他带到床边。其实,他若真想走,女人又怎么拉的住,可弗朗索瓦丝知道他肯定舍不得走。正如她自己一样,欲望从死寂中燃起,像狂风般席卷整个灵魂,刮起漫天飞舞的黄沙。

作者有话要说:此处省略七千字见评

弗朗索瓦丝:宝贝你手疼吗

路德维西:.....不疼(疼的是pi股但不好意思讲)

CHAP1

蓬皮杜大街的咖啡馆坐着位美丽的女人。

门口遮阳伞下的小圆桌旁,她似乎总在等什么人,头发挽成松松垮垮的发髻,金棕色的碎发掉出来蜷在耳边。就那么静静地靠在椅背上,看起来十分闲适,侧脸在窗边呈现出姣好的弧度,成为街边的一道风景线,马路上人来人往,都忍不住看她两眼。

贝什米特少尉也不例外。

负责第一区街道的路德维希·贝什米特少尉,带领数十人的巡逻小队,踢着方正整齐的步伐,从塞纳河畔东侧走到最西侧,他们本该一路径直走到奥斯曼大街上,他却难得开了小差。在转弯处,少尉命令士...

负责第一区街道的路德维希·贝什米特少尉,带领数十人的巡逻小队,踢着方正整齐的步伐,从塞纳河畔东侧走到最西侧,他们本该一路径直走到奥斯曼大街上,他却难得开了小差。在转弯处,少尉命令士兵们停下,集体向后转,再次沿着河畔走回去。尽管这与往日的巡逻线路有所不同,但在军队的机制下,士兵们只会疑惑,从不会质疑命令。

两周前,他第一次遇见女人,那时她坐在咖啡馆里面。

1940年6月,镰刀收割行动成功执行,第一阶段黄色行动(FallGelb)基本完成,德国军队奉命接管巴黎,陆续进驻各区,贝什米特少尉迎来了数月以来首个真正意义上的假期。

出于公共宣传需要,最高领导人希望让巴黎见到文明礼貌的德国军人。即便在休假中,所有士兵也必须把皮鞋擦的锃亮,遵守纪律,保持仪容整肃,改变多年来的刻板形象。法兰西将成为大德意志帝国的重要版块,作为整个德占区的榜样,巴黎将被温和以待。

厅内,黑发黑眼的琴师弹奏着莫扎特的小夜曲,市民们陆续从乡间返回巴黎,他们围坐着讨论各自的事情。靠窗的位置零散坐着几位正在休假的德国军人,路德维希和同僚坐在一起,几位军官年龄都不大,对巴黎的假期充满向往,华丽的城市、干净的街道、漂亮的女人,这一切都对德国男人彻底开放了。他们兴高采烈,完全看不出两周前战争才刚刚结束。

台下不和谐的声音响起,打破了这场宁静,一名黑色制服的秘密警察站起来,要求钢琴师停止弹奏:“我们接到举报,奉命核查您的身份,您是犹太人吗?”

全场瞬间静默,大家都好奇地看着眼前的闹剧。有人暗暗称快,有人愤愤不平,尽管如此,也没人上前说些什么,三十万青壮年一夜间成为俘虏,整个巴黎的脊梁都被打断了。

钢琴师慌忙站起身来,试图撇清自己的关系:“不……不是,我是法国人,父母都是……我姑妈可以为我做证明,她是德裔……”

警察装腔作势道:“我很愿意相信您,不过根据《纽伦堡种族法》,依然需要检查您的血统,请跟我们走一趟。”

“哦,当然…当然…”钢琴师鼻头冒汗,眼球不安地上下滚动。

此时,咖啡店的老板也出面打圆场,试图为钢琴师说话。毕竟,这里可是巴黎,欧陆文明的中心。半个世界的人都在此汇集,上数三代,难保证族谱里不出个把个犹太人。

对于在休息日还要搜查的行为,说好听点是劳模本模,难听点就是没事找事,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路德维希和同僚面面相觑,SS和国防军向来井水不犯河水,自然不好管,毕竟根据法规,血统核查倒确实在对方的管辖范围内。

同僚捧着菜单勾勾手叫来服务生加了块蛋糕,不满地看着执法现场,压低声音说:“范围越管越宽了,上周还在和后勤系统抢运管权…听说,克莱斯勒将军在公开汇报中直接点了迪特里希的大名…”

两套系统不和,人尽皆知,早先冯·克莱斯勒将军就对“停止前进命令”大为不满。距敦刻尔克只有不到九十公里,国防军陆军却不得不停下,把功劳让出来,眼睁睁看着英法联军不断撤出敦刻尔克海滩。

这会儿正好新账旧账一起算了。

“有人想听帕格尼尼吗?”角落里突兀响起一个声音,听起来有些中性化。路德维希本以为声音的主人会是个身材高大的女人,却瞧见一个高挑瘦长的女人站起身来,肩膀不算宽,体态优雅,金棕色的头发在脑后随意挽起,几缕不规整的发丝从中翘起,显得发髻蓬松而闲适。

她慢悠悠走到台子上,每一步都迈得不多不少刚刚好,之前她坐在灯光昏暗的角落,不引人注目,此时路德维希终于看清了她。身穿时下最流行的女士修身长裙,大半个背部裸露在外面,雪白的皮肤像缎子般柔软,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紫罗兰色的眼睛散发出独特的风情,女人目光漫不经心扫过全场,即便她并没有特地在看哪个人,路德维希却叫她看的喉咙一紧,心砰砰跳了起来。他不敢像同僚一样大张旗鼓盯着她看,赶忙低头喝酒,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路德维希·贝什米特少尉,十九岁,这样年轻英俊的军官,至今为止从未经历任何一段感情,这在旁人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其实也不难猜测,同龄的女生尚在十分腼腆和自持的阶段,喜欢成群结队聚在一起,而路德维希却少年老成,总摆出严肃的表情,显得不近人情,白白错失了许多唾手可得的机会。进入部队后,周围彻底没了异性,眼下猝不及防碰上心动的人,却不知该如何是好了。他端正地坐在椅子上,背部挺得又僵又直,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与她搭话而不显得失态唐突。

“帕格尼尼。”钢琴师鼻头冒汗重复女人方才说过的话,连忙站起身来为她让座。

“威尼斯狂欢节也不错!”一个男人说,他与女人是一桌的,周围的人也纷纷点头,这些法国人大约互相都认识。

“谁他……咳咳,这位女士,我们现在有正事要做。”秘密警察贪婪地将她从头打量到脚,瞧着她耳朵上小拇指甲盖那么大的祖母绿耳坠顿了下,晓得不是能随便冒犯的人,把已到嘴边的脏话咽了回去。

女人忽然笑了,这一笑便驱散了刚刚那种若有若无的傲慢,让她的脚一下踏回到人间,变得富有生气:“这位先生,如果您想好好审问他,以后有的是机会。听说,你们已经进驻路易斯大街的办公大楼?”

“哦,当然。”秘密警察挺起胸脯,这让他的体型显得更高大了些,“市民们的举报信像雪花一样飞进办公室,巨大的工作量……”

“我听说了,按舒曼旗队长的意思,法国警署要在下周结束前把办事流程上报,做些分流。”女人说,“同时会下达巴黎适用的隔离法暂行条例,那时再按最新的办法来,也许更省事?当然,论执法您才是内行,我说的可能不大准确,您看…”

按照男人的级别,自然不可能知道这些消息,但他敏锐地捕捉到关键字:“您认识舒曼旗队长?”

“算是吧,我丈夫与他有些生意往来。”女人委婉地表示。

两人闲聊起来,现在秘密警察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与旗队长搭上关系,女人聚精会神地注视着秘密警察,仿佛对话题颇感兴趣,不时点头,露出十分认真的表情。他们聊了会儿,钢琴师擦擦脸上的汗,坐到台下,忐忑不安地拨弄着手指。不过眼下,这位秘密警察也没功夫追究他了,女人坐直身体,在钢琴上轻巧地拨弄出几个跳音:“来吧,给这位警察先生上杯小麦精酿,算在我这里。”

路德维希盯着手中的杯子,竖起耳朵听两人的对话,但离得有些远,听得不大清楚,便情不自禁开始想象她的琴音,叮咚的泉水、晨间百灵鸟的歌唱、抑或是树丛间跳动的翠鸟。然而,当女人的手指沾上黑白键的瞬间,却颠覆了少尉的认知,琴音跃动,充满生命力,像磅礴的大海,波涛汹涌,像汛期的尼罗河,奔腾不息。复调和变格组合在一起,丰富了曲子的层次感,女人仅凭一台半旧不新的三角琴,几乎弹出管风琴乐队的气势恢宏。

琴声里似乎含着点隐而不发的怒气。她大概不太喜欢我们,这个念头从少尉脑子里一闪而过。

“bravo!”一曲毕,台下方才建议弹奏威尼斯狂欢节的男人站起身来鼓掌,男人五官与女人颇为相似,大约是她的兄弟或长辈,穿着十分考究,法兰绒背心配上丝绸衬衫,下巴上蓄着短须,金棕色的卷发用发带束在脑后。其他人也跟着男人鼓起掌来。

女人打开刺绣烟盒,摸出支细长的香烟,那男人便自然而然掏出打火机为她点上,烟雾从唇缝间喷出,扩散在空气里,泛出一缕缕浅灰色的线条,萦绕在她的肩颈间。

原来她是抽烟的。

贝什米特少尉盯着给她点烟的男人,好生羡慕,不由摸摸空空如也的口袋,不禁懊恼自己怎么不抽烟,自然也不会随身携带打火机。他犹豫了很久,好不容易组织好语言,终于下定决心与她搭话,她却要走了。

同僚看着路德维希站起身来往女人那走,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更有甚者,拿着啤酒杯在桌面上跺着起哄,玻璃厚底敲击桌布发出咚咚的闷响,引得周围的法国人都往这里看。听到背后的动静,路德维希耳根一红,步子却没停,追着她的背影就往外走。

“这位先生,劳驾。”女人与那蓄着短须的男人从店员身边走过,径直上了门口的黑色老爷车。

“请……EinenkleinenMomentbitte!”他跟上去,想跟女人说句话,情急之下又忘了词,卡了半天憋出句德语来。

店员被什么事打了岔,把门关上了,门头铃铛碰撞清脆作响,他像个傻子一样被关在沉重的大门里头,瞧着他们有说有笑上了车。

她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少尉失望地想。

晚上,路德维希躺在床上,回忆白天女人在咖啡厅讲过的话,将寥寥几句话翻来覆去地想,甚至补充些新意思进去。本该最能吃能睡的年纪,竟失了眠,只好凌晨开车到营地,围着操场跑起步来。

是看了wb一条视频有感而发,可是路德维希有三只狗啊!——弗朗西斯现在尴尬的想死,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他正被三条狗绳缠住小腿,还扑倒在面前男人的怀中——不过这还是浪漫一些的说辞。实际情况是他正以一个半跪不跪的姿势被对方扶住双臂,剩下三个罪魁祸首还在一旁毫无知觉的愉快摇着尾巴。弗朗西斯发誓自己只是路过这个遛狗的帅哥身旁,毕竟两只大型犬和一只中型犬,谁看见了都得后退两步,尽管这三只狗狗看起来都十分友善且可爱。可谁能告诉他那只金毛看见自己后怎么突然两眼放光的冲了过来,在那个金发帅哥和自己都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就用牵引绳缠住了自己的小腿。这还不算完,或许是有同伴打头,那只德牧和看不出品种的小狗也冲上来了,三......

1.

路德维希喜欢亲吻,他和法国人一样喜欢在私密的场所用亲密的接触来交换彼此的爱意。不过弗朗西斯的亲吻总是不分场合的在他的脸颊和嘴唇上落下,往往这时候路德维希总是一脸抗拒的向后躲避,并小声提醒弗朗西斯这是在外面有人能看到的场合。但最后都是他败下阵来放弃挣扎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在众人意味深长的目光下努力控制着自己泛红的耳根匆匆离开,只留下弗朗西斯一脸无辜的模样杵在原地。

弗朗西斯喜欢亲吻,尤其是在看到路德维希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变得慌乱害羞时,他原本放松暧昧的心态变得顽劣了起来。

这一次,在休息室中面对来往忙碌的助理,弗朗西斯将视线落在坐在自己身旁...

这一次,在休息室中面对来往忙碌的助理,弗朗西斯将视线落在坐在自己身旁的路德维希。他手中正拿着接下来需要演讲的稿子,眼镜像往常一样在工作时被架在鼻梁上,微微皱起眉毛认真的模样让法国人又一次起了戏弄的心思。

他将自己的手机轻轻叩在桌面上,视线毫不避讳又带着玩味的打量着路德维希,他断定对方发现了自己的小动作却不敢乱动。「紧张的几乎要把手中的演讲稿捏烂了」,法国人内心嘲笑着,身下的椅子随着动作发出一声细微的声响,还没来得及将身子凑过去路德维希便伸出手摘掉了眼镜。

弗朗西斯愣了一下,因为他明显从前者的嘴角看到勾起一抹弧度。路德维希甚至没放下手中的眼镜,趁法国人还没反应过来时扳过他的脸,在他的唇边轻轻落下一吻。

“马上还有会议,这个足够了吗?”德国人拉开了一些距离,拇指摩挲着自己刚刚亲吻过的嘴唇,微笑着打量面前人的模样:“别再捉弄我了弗朗西斯。”

法国人原本白皙的皮肤在一瞬间从脖子红到耳根,他结巴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不知是不是路德维希主动的‘反击’,还是被他摘掉眼镜这种准备亲吻的暗示动作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目光游离的在德国人脸上乱转——直到发现他也有些泛红的耳朵。

这一点仿佛让弗朗西斯找到了重新掌握主动权的机会,他伸出手环住路德维希的脖子,将自己整个身子都贴到对方的身上,目光细细描摹着爱人的五官,在后者的耳畔捉弄似的吹上一口气:“小路易也太吝啬了,一个简单的亲吻可不够。”

路德维希发出几声轻哼,将手插进弗朗西斯那头柔软的长发中,像是默许了他接下来要做的事。

“我就知道你也喜欢……”法国人眯起眼睛,如同一只餍足的猫儿一样享受着对方的怀抱,还没说出的话也跟着深入的亲吻一同堵在了嘴中。

2.

停车场。也是他们最常接吻的地方,因为这里灯光昏暗,又是坐在车里私密性好,根本没什么人会在他们眼前走过。有时候上班忙碌几乎见不到彼此的二人一坐进车中便迫不及待的拥吻了起来,那样激烈的程度恨不得在车内就把对方的衣服扒了。

今天也是这样,两人忙得脚不沾地,没有了弗朗西斯时不时的撩拨让路德维希感觉一整天都缺了点什么不太适应。直到下班时他和法国人一前一后走进地下室,刚打开车门还没坐稳路德维希的领带便被人一把扯过吻住了嘴唇。

路德维希一瞬间还没反应过来,他的手慌乱中摁在了档位上,胡乱的摸索着似乎摁上了倒车那一档,但所幸他还没有踩上油门发动汽车,就任由弗朗西斯这些出格的动作。

原本还算平静的呼吸在对方的引导下糟糕的变得紊乱了起来,粗重的喘息声在狭小的车厢内此起彼伏,路德维希眯起眼任由弗朗西斯的舌尖撬开他的牙关,与自己的唇舌激烈的纠缠。

间隙中法国人的几声轻喘勾起彼此的情欲,路德维希感觉自己的大腿被一只手搭上,他发出一声闷哼,身子也不自觉地绷紧。弗朗西斯的手毫不客气的抚摸着德国人的大腿,并其往上一路游走着停在胸前。

弗朗西斯大半个身子都要从副驾驶越近驾驶座,单手灵巧的解开路德维希的衣扣,将手伸进去想要进行下一步动作,却在混乱的车内听到一声极不和谐的咳嗽。

两人气喘吁吁的分开彼此(但没松开抱着彼此的手),有些僵硬的扭过头去,霍兰德正一脸平静的看着二人:“虽然我不忍心打扰你们这对久别重逢的情侣,即便只有几个小时没见面而已。但我觉得与其等你们准备脱了彼此衣服滚到后座发现我的时候会很尴尬,倒不如及时止损让你们现在就感觉尴尬。这样对我们三个都好。”

“你怎么上的车?!”弗朗西斯哑着嗓子哀嚎着。

“你没告诉他?”霍兰德没搭理法国人的埋怨,转头面无表情地看向路德维希:“今早我问你能不能下班捎我一程。你答应了,还把车钥匙给了我,结果我等你们到现在。难道你们上车的时候没发现是直接能打开车门的吗?”

路德维希忿忿的抓了一把自己凌乱的头发,不顾胸口被解开的衬衫,用力的发动汽车,恨不得把油门踩到180码。

———

后面还会有我今天写不动了

哇没画过你

零点时刻03

失踪人口又又又回来了!!

本章有dover

1940年7月12日

舞台上红色的幕布落下,掌声雷动。弗朗西斯身着剪裁合体,布料昂贵的礼服,麻木地坐在路德维希身旁,听着后者身旁的德国官员夸赞着首演的成功。路德维希弯起唇角,仰头环视了一圈剧院的穹顶,又将目光移到弗朗西身上:

“这座第二帝国风格的建筑构造华丽,正适合作为瓦格纳歌剧的舞台,向巴黎和整个法国传播德国的艺术。”德国人的语调里有点得意,似乎还咬重了第二帝国(SecondEmpire)两个单词:“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

包厢内响起一阵善意的笑声,德意志意识体眯起眼睛,享受的靠在丝绒面料的单人沙发上,招呼来助理:“前天乐团的报道出了吗?”

卢森堡公园的柏林爱乐乐团首演也举办的同样成功,宣传部得意的将德国与法国意识体共同出席的照片分发给报社,并要求他们与纳粹的宣传海报放在同一版面上。

弗朗西斯在这个房间里变得格格不入,他觉得礼服的衣领勒人。尽管伸出手调整领子,深深呼吸了几下,可憋闷的感觉依旧存在。

突然,耳畔传来一股热气,他的身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僵硬了起来。“如果觉得这里太热可以先出去,我不会限制您的行动。”错愕的反应过来后他发现路德维希正以一个暧昧的姿势对自己低语。

弗朗西斯默不作声的接受路德维希的大度,目光扫到对面包厢露台锁定在这里的媒体。紫色的眸子斜睨一眼身旁的德国人,随后毫不留情的起身离开这里。

“别忘了后天还要出席的活动。”离开包厢前,路德维希提醒道。

他走出歌剧院的大门,卡佩奥所雕刻的舞蹈(LaDanse)正伫立在拱门旁的柱子上,带着热烈灿烂的笑容注视着每一个进入歌剧院的观众。

天色渐晚,暖色的灯光将天使身体上的损伤照亮变得可怖。弗朗西斯的脚步不稳,撇开视线快步走下台阶,他烦躁的抓了抓头发,解开令他难受的礼服扣子,推开歌剧院旁的一家咖啡厅:“一杯浓缩咖啡,可颂,还有榛子巧克力。”

点完餐弗朗西斯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自己今天的穿着并没有携带钱包,他有些狼狈的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裤子口袋,尴尬的对上店主的视线想要道歉时,一只捏着钞票的手递了过来。

“我来替他付吧。”

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另法国人愣在原地,他不可置信的看着面前金发的男人,任由对方拉着自己坐在咖啡馆一处隐蔽的角落。弗朗西斯张了张嘴,又疑惑的皱起眉。

“你……你怎么在这?”

亚瑟柯克兰穿着一身和他平日风格不符的衣服,一副圆框眼镜正架在鼻梁上,就连五官也被做了细微的改变,这幅做派像是大学的学者,看起来十分陌生。

“德国人早把路德维希的行程在报纸上公布了,我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等到你。”亚瑟冲他挥了挥手上的报纸:“顺便看看这个德国佬怎么讽刺的我——背信弃义的阿尔比恩。”

弗朗西斯看到报纸的其中一页版面是两天前自己在卢森堡公园的照片,而在它旁边的就是路德维希所拍摄的宣传海报。

海报中他脱掉军帽,凝视着怀里捧着面包满面笑容的女孩,剩下的孩子站在他的身旁有些羡慕的盯着他们。

“真相——被遗弃的市民,请相信德国士兵。”亚瑟一字一句的读出标题,法国人有些厌恶的偏过头去,举起刚刚送上的咖啡喝了一口。

“看看路德维希,年轻、健康。再看看你,感觉比五月份那时候又瘦了好多,你的头发怎么回事?像个流浪汉。”

“你来法国多久了?后来连你也失联了,我……”英国人的话语虽然调侃,但弗朗西斯还是看到他泛红的眼眶,不禁哽咽了一下。

“弗朗西斯。”

“我很庆幸见到你了,你仍是法兰西。”

沉默中,两人之间弥漫着悲伤的气氛。三天前,法国民国议会以压倒性的投票结果同意重修宪法,第三共和国被维希法国所替代,这个国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政权当中。

“所有人都想让我成为维希法国,路德维希对我的事情从不过问,因为在他的眼中我现在是一个听话温顺的傀儡。”

"可谁又知道在这个咖啡馆内会不会有德国人的眼线。"亚瑟搅动咖啡的动作开始变快,绿眸盯着越来越深的漩涡道:"你要变得更听话。"

周围的嘈杂似乎短暂的停顿了一下,弗朗西斯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英国人端起放凉的咖啡一饮而尽:"戴高乐将军在伦敦一切都好。在来巴黎之前,我们已经制定出了一份计划的雏形,你对自由法国来说至关重要。一昧的反抗只会让路德维希和他身后的德国变得更加愤怒。"

他说着,一把按住桌对面人微微发颤的手背,声音也压低了许多:"我们需要你成为维希法国。"

弗朗西斯垂眸望向彼此交叠的手,自己不住发抖的手连着一条早已看不清的疤痕此刻又隐隐发痛,尖锐的痛感顺着手臂蔓延到全身。他的面色惨白,不知过了多久才肯将目光移到亚瑟脸上,英国人的嘴巴张了张,却始终没有发出声音,最后只是安抚性地拍了拍他的手背便起身离开。

「生日快乐。」这是他刚刚做出的口型。弗朗西斯呆楞地盯着一片狼籍的桌面和自己面前半个发凉的可颂,并没在意不远处的一辆车灯亮起,又很快消失在黑夜中。

1940年7月14日

挂着纳粹与法国旗帜的汽车在大道上行驶,城市漂亮的景色被快速甩在身后。路德维希身着利落的军装,心情颇好地在车内哼唱着歌曲,弗朗西斯将头扭到另一侧盯着车窗外的模糊的风景,他没心情在这种场合下搭理德国人的情绪。

"Berlin,Berlin,hierlebtderMenschgef?hrlich……"

(柏林,柏林,多么危险的诱惑……)

一节熟悉的歌词在二人之间被轻唱出声,又戛然而止。

不大的声音足够被引擎的声音覆盖,只剩下略有粗重的呼吸声。路德维希努力平复自己的呼吸,双手交叠无意识摩挲着,在司机的目光透过后视镜看来前,他的嘴中又一次哼出了新的旋律。余光瞥向仍侧对着自己的法国人,后者的身子透过单薄的衬衫仿佛僵住了一般,看不出呼吸的起伏,偶尔还有细小又刺耳的声音从他们身下的座椅传出,像是有人在紧张的用指甲抓挠着。

等到痛感从指尖传来弗朗西斯才停下自己无意识的动作,当汽车稳稳停在路边时他终于松下一口气,却仍不敢转身与路德维希对视。前一晚亚瑟的提醒仍在耳畔,要警惕德国人任何反常的举动。

回过神来后,透过暗色的车窗他看见路对面聚集着几个穿着正式的男人,只是看不清人脸,只能凭借体型模糊的猜测是曾于自己共事的法国官员。

而面前的建筑是法国人再熟悉不过的凯旋门。这座宏伟的建筑是为了纪念百年前他还是第一帝国时的胜利,也见证了这百年来法兰西所有的荣辱。

"法兰西先生,请您下车向前走。"车门被从外面拉开,一个年轻的德国士兵微躬着身子看似邀请,实则语气却是不容拒绝的强硬。

「请您向前走,先生。」

似曾相识的感觉如潮水般袭来,鼻尖好像再一次弥漫起了血腥的味道。那是不到百年前在凡尔赛宫属于自己的鲜血,而当时的少年现在不知什么时候下的车,正站在他的面前微笑地伸出手。弗朗西斯眨动了一下自己有些酸涩的眼睛,双手撑住座椅慢慢起身,略过德国人走在了他的身前。

"看来您很喜欢我今天为您准备的礼物。"

路德维希快走几步跟了上去,法国人的脚步停在离凯旋门几步之遥的地方。一面巨大的旗帜正被悬挂在穹顶之下,蓝白红三色在风中摇晃,像是波浪一样被轻轻掀起,擦过立柱上的浮雕。

他有些茫然地环顾周围,这样本该热闹庆祝的日子大街上并没有来往和聚集的行人,只有眼前这座建筑孤零零地矗立在这里。而一年前,这里有小号开路,英法的军队和坦克整齐划一地穿过凯旋门,英国皇家空军飞机从头顶飞过,机身低飞时巨大的轰鸣和巴黎人的欢呼声交汇在一起,又有谁能想到一年后欧洲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穹顶下无名烈士墓的火焰正在燃烧,旗帜的边角好几次擦过正在跳动的火舌,却每次都毫发无损的成功避开。

没有乐队,没有善意或兴奋的目光与祝贺。弗朗西斯的耳旁响起一阵稀稀落落的掌声,“生日快乐,法兰西先生”,有人在这么祝贺自己,几道炫目的闪光灯也在此刻亮起。

他看见奥拓正微笑的站在人群中,身边的是一位同样眼熟的中年人。

“他是让-卢谢尔,巴黎新闻协会的主席。这次的新闻将会由他参与报道。”路德维希好心地解释:“我们曾在十几年前见过,当年和奥拓一起举办了那场交流会,所以也算是我们的老朋友了。”

德国人的语气轻松,愉快的看不出他有任何想要避讳的心思。面前两个曾交过心的中年人在此刻因为巨大的利益站在了自己年轻时的对立面。

在漫长的生命中弗朗西斯不是没遇到过这种相同的人,可他还是控制不住地脸色惨白,张了张嘴也没说出任何的话。

他有些无力的扭过头想要避开视线,肩膀却被一双摁住。路德维希微笑的掰正他的脑袋,法国人看见一位法国官员正捧着一个花圈向自己走来。

“……这是什么?”弗朗西斯忍着嗓子被撕扯的痛感还是问出了口。

“很明显不是吗?”路德维希先他一步接过花圈,又将它放进法国人的手中:“将花圈献给无名烈士墓这一任务除了您还有谁会更合适呢?”

明明是夏天,头顶太阳和面前的火焰将温度不断升高令人发汗,但仍有一股凉意从弗朗西斯的身后蔓延。路德维希站在身后用两个人才能感受到的幅度推搡自己,他回过头从前者那张依旧微笑的脸上读到一丝掩盖不住的的怒气。

弗朗西斯弯下脊背的动作顿住了,看着自己不住发抖的双手,面前的火舌跳动的愈发激烈像是无声的抗拒,又像是嘶吼着在提醒法国人这座墓碑究竟是为何而建。

"祝您生日快乐。"德国人魔鬼一般的祝福在他的耳畔响起,过去的记忆争先恐后的涌进法国人的脑海中。

金属剐蹭的噪音充斥了他所有的思绪,弗朗西斯只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被凝固了,还来不及做出什么反应便眼前漆黑一片。

在彻底失去意识前,他感觉自己的脑袋被重重的磕在了坚硬的地面上,路德维希正站在逆光的地方打量着自己,周围的声音依旧是诡异的安静。

TBC.

“云雀君怎么了?”

信号不好,是草壁那边的问题。他们所住的疗养别墅位于彭格列地盘上的一座海岛,骸一边用手势示意店员帮他把点心打包,一边皱眉问:“他又把他的轮椅砸烂了吗?”

草壁的声音断断续续。

“恭先生……不见……刚才……”

骸垂下拿着手机的胳膊,叹了口气,直接挂掉了通话。

“去码头。”

***

小岛由远及近,...

小岛由远及近,日头西斜,海面平静,一副无辜的模样。六道骸靠在甲板上,或许是由于疲劳,他的思绪开始放空。

这座岛他来过不少次,原本他和云雀常在这里度假,但云雀受伤之后,他来得反而少了。

沢田成为首领之后,彭格列的地下产业在逐渐削减,朝合法化的方向演变,这个过程触动了不少人的利益,也招来了相当多的怨恨。到后来,针对沢田派的攻击几乎摆到了明面上。

云雀恭弥受伤也是源自这些攻击当中的一次。

谁都没有想到受伤的会是最强的云之守护者,而且还伤得那么重,可事情却偏偏就这样发生了。医生说他很有可能无法再正常行走。

船身轻轻一晃,他从记忆中回过神来。

距离上次来这儿,应该隔了快两个月了吧。上次他来的时候云雀情绪倒是还不错,已经能自己扶着墙壁站起来了。只是草壁看起来憔悴消瘦了很多,让骸甚至生出一些抱歉的心情。云雀那个脾气,恐怕很难有护工能伺候得了,草壁简直是冒着生命危险在尽忠。

“骸先生。”

他递过一张纸条,骸认出上面的笔迹是云雀的。

『不许跟来』

“是在恭先生房间的桌子找到的,压在他的手机下面。”草壁明显非常担忧,“骸先生,你觉得恭先生他该不会是……”

骸却并没有流露出草壁所希望看到的表情。他摩挲了一下那张纸条的表面,淡淡道:“既然说了不许跟来,你还到处找他,这不是讨打吗?”

“咦?可是——”

“你追随了云雀恭弥这么多年,应该知道他不是那种想不开的死脑筋,再说这又不是被人绑架,既然如此,随他去不就好了?”骸将纸条放进自己口袋里,挥挥手,“草壁哲矢,去告诉别馆所有的工作人员,今天放假。”

草壁一瞬间显得愕然不知所措,骸也不理会他,径直推开别墅的大门。

和两个月前他上次来时相比,这座别馆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以前云雀没有受伤的时候,他们的卧室是在二楼的,骸喜欢那里的露台。但云雀开始卧床之后,他们就搬到了一楼,因为轮椅无法推上楼梯。

换做从前,他们根本无法想象这种生活中的琐碎难题,然而人到中年,它们在某一天忽然一下子都来了。云雀极其讨厌轮椅,光是在骸的面前就砸烂过好几辆,顺带着还砸烂过房子里的其他若干东西。

骸能够理解他,但骸也并不能一下子接受这种状况。曾经有一次在云雀又无视了医嘱试图强行脱离轮椅的时候,他们俩险些大吵一架。骸说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但变成这样也不是我的错,你最好收一收你的臭脾气。云雀的回应是直接把已经变形的轮椅抄了起来,一下子丢到房间那头,把骸精心装修过的大理石壁炉砸得裂开。

骸简直要被他气到笑出声,心说怎么会有病号能把自己的轮椅抡得呼呼生风,你是大猩猩吗?

见云雀咬着牙生闷气,他又忍不住想,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看的大猩猩。

他转身就走,留下云雀坐在那里低着头沉默。骸走到房间另一头,却又停下来,转过身,然后挑衅地指指自己。

“有本事你再砸。”他正色道。

下一秒又一只杯子擦着他的凤梨叶飞过。骸敏捷闪避,果断地打开门跳进院子里,再次转身。

“再砸啊。”

云雀的手机也飞了出来,险些正中他面门。骸勉强接住,丢到脚边草坪上,继续往远处跑,跑了几步第三次回头冲云雀喊:“来啊,云雀恭弥!”

在他用三叉戟抵挡住浮萍拐末端甩出的锁链时,他远远地看到,坐在床边的云雀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

“……迟早咬杀你。”

壁炉上的裂痕如今还在。客厅的地面上铺着骸选购的地毯。每条墙边都包上了防止碰撞的软塑料。骸一边穿过房间走向后院,一边回想着云雀那时的微笑。

他其实心里并没有和解。不是对云雀,而是对生活给予的这种恶意捉弄。

他的恭弥不该这样啊。

他的恭弥应该永远像鸟儿一样,高高地、自由地飞。

此刻,别馆里非常安静。草壁和其他人都走了,这里甚至静得能听见远处的海潮声。骸穿过草坪。他移栽过来的樱花树还没到开花的季节,又或许是已经水土不服干枯了,一切看起来都很萧索。骸站在那光秃秃的树下思索了片刻。

那个人会去哪里?

云雀没有带手机。轮椅、拐杖、助行器,全都扔在院子里,显然也都没用。

假如云雀想要自己静悄悄地离开,那么从后花园的门是可能性最大的。虽然刚才说草壁的徒劳寻找是讨打行为……但他六道骸的讨打也不是一年两年了。

他返回室内,打开行李箱,把之前买的点心袋子拿出来,然后提着它走过花园小径。

确定对方不在海滩上时,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之后。天色开始变暗了,斜阳让这片细白的沙滩变成了玫瑰色。这座岛的海岸蛮长的,围绕着岛中心的山地蜿蜒而去,骸一手拎着点心,另一手则拎着自己的皮靴,这种沙地让他绕岛一周的速度很受限制。

风景很美,他还记得他跟云雀曾经好多次在这里比试,散步,也在沙滩上做过,那种无所顾忌的感觉叫人难忘。

要是在天黑前还找不到的话……

骸无奈地转换思路。也许应该放出骸鹰,从空中俯视看看。鸟类的视野毕竟宽阔得多。

等等。

他简直要骂自己蠢了。

应该想到的,毕竟是那个中学时代就喜欢待在天台顶点的云雀恭弥。骸扭头看向崎岖的山石。或许是潜意识里想着云雀受伤的腿,他压根就没考虑那家伙会去攀爬这么陡峭的山丘。

骸把已经掏出来的匣子又揣回去,然后重新套上靴子。

他爬到一半的时候,月亮已经比他更快地爬上了天穹。骸心中满是无可奈何的感叹,连自己都有些气喘了,云雀那家伙是怎么做到的?

然后,很突然地,他在石头上发现了血迹。

骸胸口一紧,赶紧上去查看,还好血迹并不多,不像是有人从这里跌落。再仔细看,那血迹一路向上延伸。

一个又一个血印,构成了云雀留下的路标。

骸加快了速度,几乎手脚并用地在乱石嶙峋的山岩上攀爬。他的气息因运动而变得混乱,眼眶却一阵阵地发热。

世界总是如此荒谬,善良的人没有好报,骄傲的人被迫低头,努力的人终究落空,哪怕他从很小的年纪、在艾斯托拉涅欧的实验室里就明白这些,他依旧无法与命运和解。

他知道云雀也没有。

连沢田都说,知道他们选的路很难,只是没想到这么难。意气奋发的少年时代,谁又能想到二十年、三十年后的光景?谁都不知道人生会在哪一个瞬间达到顶峰,此后都是一路向下。

可那又怎样呢。

他看着云雀留下的那些带血的掌痕。没有回头,只是一直向前。

最后,当六道骸找到云雀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借着月光,他看到云雀坐在山顶最大的一块石头上,一如多年前在并盛中学的天台上一样,云豆安静地蹲在他的肩膀上。

“太慢了。”云雀说。

骸暗骂了一声,直起身来喘气,“你就不能让云豆来给我指个路吗!?”

“因为从这里看你在沙滩上兜圈子的样子很有趣啊。”

搞了半天云雀一直坐在山顶上看戏,将他辛辛苦苦绕岛一周的窘态尽收眼底。“多大的人了还玩捉迷藏,”骸没好气地走过去,挥手赶走云雀肩上的云豆,然后在云雀表示不满之前脱掉自己的外套,给对方披上。

“这么有毅力,云守大人的腿快好了?”他低下头,看向云雀渗着血的膝盖。

云雀轻哼了一声。

“还不是为了早点咬杀某个欠打的家伙。”

“Kufufu~积极复健是好事,但也得有个度,过犹不及,不是么?”骸拉过云雀被风吹凉的手,注视着上面磨破的茧子,心想这个人都不知道痛的吗?

“等会咱们怎么下山?要是我背着你不慎一脚踩空,明天我也得坐上轮椅了。”

“谁要你背了。”

转头骸发现云雀已经把他带来的点心翻出来,不客气地咀嚼着。他自己也拿起一块。两个人坐在月亮下面,一边吃一边望着碎银翻滚的大海。

“其实,要是等咱俩都老得走不动路了,各自坐在各自的轮椅上,也可以继续对战啊。”许久,骸忽然说。

他想象了一下两个人驾驶着轮椅疯狂竞速的样子,低低地笑起来。

“不用等老了之后。”云雀道,“我现在把你从山上推下去也可以达成。”

骸侧过脸,云雀也正好看过来,眼中带着一丝困意,很尽兴地笑着。云豆扑棱棱地在他们头顶盘旋着。

高高地,自由地飞。

“你和学长怎么了……我听不清,喂?喂喂?”

FIN

在这个蛮不讲理的世界上,一起蛮不讲理地活下去吧。

FT/

设定是35岁之后的骸云。老夫老妻的感觉了。

生活给予我们酸甜苦辣,从无预告,每个人只能拼尽全力走到最后。

身边有人可坦然携手面对风浪,已是大幸了。

三.

约克镇战争前夕,弗朗西斯替他联系了法国军队。他在两国之间充当了介绍人,并把罗尚博伯爵引荐给了他。

“你们现在状况很不好,不是吗?去守好自己的阵线吧,这边交给我。道谢就免了,”弗朗西斯摆摆手,“哥哥我毕竟是认真来参战的,总得做点让盟友满意的事。”

“嘿,你这样,会让我怀疑你别有用心。”阿尔弗雷德笑,“我总得谢谢你。”

“留到战争胜利以后吧。如果你活下来,日后有的是机会,”法国人冲他挑挑眉,“放...

“留到战争胜利以后吧。如果你活下来,日后有的是机会,”法国人冲他挑挑眉,“放心,无论是法兰西还是波诺弗瓦,想从你身上得到的东西都多得很。”

阿尔弗雷德紧张起来:“你指什么?我不能轻易把美国的未来许诺给你。至于我自己,我能给你什么?…呃,”他顿了顿,自从校场心跳加速那次后,他面对弗朗西斯总会有些奇奇怪怪的感觉。他那个青春期的脑子不会拐弯,有时候又拐得太多,他护住自己:“认真的吗?我还小!而且,你是个男人!”

“……你想什么呢?”

美国佬眼神幽怨:“你一定是有收集癖,想把风流韵事扩展到全世界。你是不是还有个本子记录这些事,拿去沙龙上显摆?”这小孩对上流阶级的生活有一种离谱到可笑的认知,不知道柯克兰到底怎么教育的。

“……拿上你的东西,从我眼前消失。”法兰西说。

好吧,阿尔弗雷德倒还真的想了,他都做好心理准备了,如果弗朗西斯真的提出那方面的要求,他献身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但问题就在于,”弗朗西斯在信纸上写道,“他为什么会想到那里去?”

战争再次打响。到了今天,阿尔弗雷德也还没有在战场上见过亚瑟·柯克兰。

“他不会来的。殖民地打仗,如果不是关系到母国生死,我们都不会来的。”弗朗西斯说。

“30年前那次,你们也不在这里吗?”

“当然。况且那次欧洲的局势远比现在焦灼,我们都有更重要的事。”法兰西说,“但现在我在这里,”他哼笑一声,“你懂这是为什么吧?”

“我不懂。”他说,“我越来越不知道你们这些欧洲人在想什么。跟你在一块待久了,我都觉得自己思想也变复杂了,这可不好。”

“嘿,你总得学着往脑子里装点复杂的东西。你的日子还长着呢。”

“需要的时候,不用你提醒,我会把它们装进去的。”美利坚说,“但现在,我只需要有一个念头。我需要胜利。”

美利坚在战火中锻造自己的路。他有这样的战友,有这样的人民,他们簇拥着他,给他属于自己的名字,并一点点将他塑造成一个真正的国家。为了这些人他愿意站在战场的最前线。有时看着英国人的红色军装,他还会想到弗朗西斯。弗朗西斯是怎样的?欧洲人对这些战争有什么具体看法?弗朗西斯也会和军队在一起,面对英国人,他又是怎样的心情?

“您最近是不是太拼了,琼斯先生?您最近总是把自己搞伤,这样不好。”

“打仗呢!这么激烈的战场,怎么可能不受点伤。您知道这些伤口会在几天之内自己愈合。”他笑着举起扎绷带的胳膊,“听说要是国富民强了,我恢复得还能更快呢。”

“不管怎么样,将军们还是希望您避开战火。您应该到后方去,我们不能冒险把您放在前线。”

“我都在前线多久了!好吧,如果这是乔治的意思,”他赌气,“那他错了。你告诉将军,我可忍不了在后方医院里给人洗绷带。天,他该不会还想把我送到欧洲上学去吧?”

“——我怎么可能避开战火?”他反驳,“波诺弗瓦就会站在战场的第一线。”

“那个人把杀人当成玩乐。”

“——把杀人当成玩乐,把摧毁和占有欲当成合法诉求,把控制和施舍结合起来,构成你的武器。”法兰西扶着他的肩膀,一根手指抬着他的枪头,“你想成为一个国家。你将成为一个国家。这对你来说才是正确的。”

“先生,放我过去,”他紧紧握住手里的枪,“我是要成为一个国家,我不是要做一个圣人。”

他还会收到弗朗西斯送来的东西。一些战场上不好搞的,比如糖和烟草。年轻的美利坚还没有习惯烟草的味道,但他会吸来提神。而且很明显,法国人一点没有关爱年轻人要让他远离烟草的意思。

他甚至亲自跑过来了一趟:“你会需要这些的,反正作为国家,怎么作践身体也不会坏。趁着有机会,多享乐就对了。谁知道哪天你就会被动乱或脑残政客折腾到起不了床。”

阿尔弗雷德正营帐里躺着,吓得一跃而起:“你为什么在这里?该死!难道法军要撤了?英国人呢?”

“别紧张。没人后撤,一切都如我们的计划。”他扬了扬手,他的手腕露出一点渗血的绷带,他也受了伤。“我只是过来看看,私人身份。”

他受过伤。伤口已经愈合了,只有绷带上还留有干涸的血迹。他坐到他对面:“养伤呢,嗯?”

“其实没什么伤可养,”他咂了咂嘴,去摸糖块,“只是他们瞎操心,我只好做点妥协了,老实躺上一会。你呢,没人管你吗?”

“哦当然是有的。如果是在欧洲,这样的情形下你是见不到我的。但我现在在北美,对吧,谁能管我。”他笑笑,“让-巴蒂斯特管不了我,他就算想给国王写信告状,也管不了我现在去哪。至于你亲爱的拉法耶特侯爵,哈,吉尔贝和我关系好,和国王关系不好。”

“听起来像个被压抑久了,出来杀人玩的疯子。”

“难听极了。但没什么毛病。”

他靠在椅子里大笑。他穿着和他类似的军服,长发扎起来,一柄短枪放在旁边。枪身上,他的手腕上,他头发的末梢上……阿尔弗雷德都确信看到了点点血迹。他笑得蓝紫色的眼睛眯成缝,金色的睫毛上带着水汽和杀伐的兴奋。上帝啊,他杀人时比平常更美。

美国人握紧了拳头,弗朗西斯没反应过来,他拉住了他的袖子。

“我的伤口恢复得不够快,告诉我要怎么做才能快点好起来。告诉我除了国家的发展,我还应该做些什么——我要与你并肩。”

法国人似笑非笑:“你是要与我并肩,还是想成为一个新欧洲?”

他们不该这样,他们不该在这种时候说起这种话题。这会让气氛变得危险,这会毁掉他们之间小心翼翼的联盟。但阿尔弗雷德看着他,法国人甚至是在开玩笑,他想刁难他。

但美国人笑了:“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我是不是能取代柯克兰?你想看到那天吗?你想让我成为他吗?”

四、

“一个毛头小子,装成熟,横冲直撞,不讲礼节。但您猜怎么着……可能是美洲的风太强烈了,我头脑不清醒——在和他的相处中,我有时会感觉到一丝恐惧。”

“再瞄准,开枪。你想射中什么?”

“我已经能射中所有你设置的靶子了。”阿尔弗雷德说,“至于眼前目标之外的,我要再思考,只要与我有关的,我会说,多多益善。”

何时何地,他总能在他眼里看到无羁的活力和信念。他追逐自由,他也终将获得自由,并贯彻他的“自由”。他完全符合弗朗西斯心里想象的样子,他让他满意,他被他吸引,这种吸引力日渐增强,但同时,他感觉到了畏惧。

法兰西本不该这样,这种畏惧情绪的对象不该是一个刚刚摆脱奴役的前殖民地。但是为什么?是他在阴暗的欧洲待太久,已经不适应热情和阳光了?还是他敏锐的预知力想要暗示他——一个殖民地成为国家,实际代表了一个新时代的来临?世间一切都会变得不同。

1781年10月底,英军投降,这是战争结束的钟声,他们赢了。美国人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他们有了可贵的自由。半个月后,他们举办了一场舞会。

“安娜,”阿尔弗雷德从二楼跑下来,向女仆展示他的新礼服,“怎么样?”

“哦,完美极了,我亲爱的国家,阿尔弗,我的朋友,”他的朋友扶着脸发出啧啧赞叹,“您真是个甜美的小伙子。您不恋爱真是女孩们的一大损失,战争结束了……您真的没什么打算?”

“说啥呢!”他对着镜子提提领子,“我只是去参加个宴会!去的还是我们认识的那些人。而且法国人也会去,我们不能让法国人笑话,这是第一位的,其他都无所谓。我这边怎么样?”

“和那边一样,完美极了。”安娜说,又自言自语,“唉,真可惜——甜美的小伙子,像他这样的存在,会明白什么是爱情吗?”

阿尔弗雷德是在舞会前找到弗朗西斯的。法国人站在走廊一角,一扇窗边。他低头,对着一张放酒的桌子,若有所思,嘴唇抿在一起。

“你看起来心情不好。”

法国人抬头,笑了笑:“哦。别误会,在战争胜利后我是会这样的。类似一种空虚被填满后的满足感,放松中生出一丝忧郁…哦简而言之,”他看着美国人不是很懂的表情,“是过于敏感。”

他拿起两只酒杯,递给阿尔弗雷德一只:“祝贺你,美利坚阁下。你收获了丰盈的果实。”

“谢谢,”年轻人接过杯子,笑,“我现在开心极了。但我想我得做的事还蛮多。”

“那确实,这只是开端。你活下来了,你得想下一步该怎么走。”法国人点了点杯子,“但此时此刻,你不需要想那么多,去庆祝吧,你应得的。”

他认为自己该做点什么。

“先生,”他过去,伸出手来,“要跳舞吗?”

弗朗西斯看着他,笑了出来:“当然,我的朋友。”

他们站到了舞池一角。两个人僵持了一下,阿尔弗雷德看起来寸步不让,弗朗西斯啧了一声,做出妥协,迈了女步。让着点小孩,他在心里说,他刚打了胜仗,不知道自己是谁。该死,甚至还是我帮他打的。

而且这小孩的舞技很烂,即使被裹在礼服里,他还是毛毛糙糙的,转步的时候踩了他的脚。弗朗西斯龇牙咧嘴:“灾难级别。”

“没那么差吧,”阿尔弗雷德抱怨,“我还练了几天呢。”

他们离得很近。弗朗西斯感觉到阿尔弗雷德的呼吸,这个小子,他从刚下船的那一刻就意识到,他已经比他要高一点了,而他知道他还在成长期。随着美国向前迈进,他还会长的更高。现在他已经可以低下眼看他了,那双蓝色的眼睛里如今放着欢欣,看着他的时候,甚至可以称作温顺。他的眼睛是天空的颜色,他的头发是温暖的金色,好像阳光晒在稻草上——那种感觉又来了,他感到胸口发痒,同时脊背有凉风顺着攀爬。

他失了一秒的态,本就不熟悉的女步顿了一下,磕到了阿尔弗雷德的脚尖。

“耶,”臭小子说,“你也踩我啦。”

“没见过被踩了欢天喜地的。况且哥哥我这不是踩,地面有颗钉子,我绊了一下。你得提醒主人今后做好细节工作。”他顶回去。“而且我们跳过几圈了,没什么意思,不是吗?我们不该待在这里,人太多,空气太闷。”他要找回主动权。他贴着阿尔弗雷德的耳朵,满意地听到对方的呼吸变粗重了:“我们出去转转。”

秋日的夜风凉爽,弗朗西斯被风吹了一下,感觉头脑清醒起来了。阿尔弗雷德跟在他后面,耳朵红红的。他今晚喝了不少酒,从刚才他就不怎么清醒,看起来被风吹过以后也没什么改善的迹象。

他们在凉台上靠着,远离喧嚣。风吹过来,鸟鸣阵阵,远处的街道上亮着灯,树叶猎猎作响。来的路上阿尔弗雷德又顺了一只酒杯。没人告诉他庆祝的时候更需要节制吗?算了,这本来也不该由他来提醒。

“看这些,”他伸出手去,“清风,树叶,迷人的秋季,欢乐的人群。这些都是你的了。你可以说这是你的战利品,接下来你该需要想怎么处理它们了。”

“我刚刚就听了几种意见,在没跟你跳舞之前。”美国人说,“我们有国会,我们有政府,我们会逐步建起所有东西。”

“你要小心混乱。在打碎过去的一切后,建立新秩序本就是一个天翻地覆的过程,你还会经历很多,会有痛苦的阵痛。或许还会有战争。”

法国人这么说。他还不知道自己一语成谶——我是说,抛除美国人的命运,法兰西说出了自己在十年后即将经历的东西。

“我当然明白啦。”阿尔弗雷德有点晕乎乎的。哈,弗朗西斯想,打量他,如果不是趁着酒兴,他刚刚敢上来邀我跳舞吗?“我做好了准备。”他继续说,打断了他的思考,“那你呢?你会怎么样?”

“嘿,”阿尔弗雷德抓住他的袖子,“你今天穿得蛮好看的。”

“谢谢,你说晚了,这话应该在我们刚见那会说。”

美国人嘿嘿地笑,松开了他。他知道他不会有进一步的动作了,放下心来,心底却又莫名升腾起一股怅然若失。寂静的夜晚,远处的欢笑声,他们陷入了片刻沉默。

“在想什么?”

“在想这会,我们正在欢庆,吃喝玩乐,跳舞,”他笑,“不知柯克兰是何心情?”

阿尔弗雷德皱了皱眉。“嘿,好啦,你都把英国佬按在地上暴打,把他们赶走了,”他按他的肩膀,“我提他一嘴又怎么了。反正你只是想揍他。”

“我没有想揍他。”阿尔弗雷德放缓了呼吸,“我只想追求真理。”

“但真理是什么?何为真理?”

“真理就是,”他慢慢地说,“我在走的路。”

“好。”弗朗西斯点点头,捏了捏拳,“……你不知道你刚刚说了一句多么了不得的话。”

弗朗西斯是说不出这样的话的。他不行,柯克兰不行,所有正常的欧洲人都不行。对法兰西来说,天主教的阴影压在他的头上,他总是冒充谦恭,有一层遮羞布,他——他们,欧洲人——从来没想过摘掉。他们说不出这样的话。

——可这个北美人,这个移民与流亡者的后代,印第安人、欧洲人和非洲奴隶的拼凑品,这个清教徒,他竟然无谓却又坚定地说出这样的话,这话说得,如同耶稣——“我就是真理,我就是道路。”

或许就是从那一刻,法兰西脊背上那股寒意显了真形。

“别对我坦露真心,亲爱的。”他看着他,“我不会是你永远的好朋友。国家之间不存在真正的契约。”

“我懂。”美国人同样看着他,“放心,我不会这么做的。”

——“你想看到那天吗?你想让我成为他吗?”

弗朗西斯笑:“你不会成为他的,这世上不会出现两个相同的蠢货。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如果我还活着,我还会是反对你的那一个。”

夜深了,阿尔弗雷德送一位女士回家。这次他没有走小巷,但在回家的路上,路过一座房门紧闭的旅店。出于好奇,他往里面看了一眼。

城里城外的欢庆声还在继续,这种快乐还会持续很多天。跟远处的喧闹相比,这个破旧的旅店显得格外萧瑟。这里在战前由英国人经营,战火蔓延后,这里就关门了。

阿尔弗雷德脚步没停,只是眼往那扇木板窗上扫了一眼。但他看到了一点寒光,几乎就在同时,他听到了枪响,左肩一阵剧痛。

他踉跄了几步,屋里那个袭击者顿了顿,他射偏了,阿尔弗雷德没有倒下去,这让他很慌乱。但他很快调整了状态,再次瞄准了他。

一双手大力拉开了他,那一枪射在了墙面上。是弗朗西斯,他拉着他的胳膊,另只手攥着自己的枪。

阿尔弗雷德扶着肩膀,几乎不用回头:“你又在附近?”

“依然,”法国人说,“正好路过。”

他一脚把门踹开,借着凌乱的桌椅又躲过几次袭击,弗朗西斯熟稔地转着身子,似乎对偷袭和暗杀司空见惯,一路流畅地深入废墟。他打掉了那个人的枪,又给了他一枪托。那人倒在了地上。

他看了一眼凌乱的地面:“英国人的痕迹,信件残片,还有英国酒瓶,哈,但他是个美国人。你在这很久了吧朋友,想打伤美利坚带走,给你们已经没戏唱了的主子们邀功?我不知道你们这些不列颠的小支持者居然还这么坚定,康沃利斯听了都得落泪。”

阿尔弗雷德捂着伤口走了过来。弗朗西斯看了他一眼,把枪递了过去:“他是你的了。把他带走,还是就地处刑?你有这个权力。”他嘴角浮起一丝笑,“还是你只打算开枪出个气,你想打哪里?”那个人颤抖了,但弗朗西斯踩着他的胳膊,让他动弹不得,“胸口还是四肢?”

年轻的美利坚摇了摇头,偏开了枪口。好吧,我就知道。弗朗西斯想,他到底还太年轻。

阿尔弗雷德顿了顿。他看了那个地上的人一眼,枪口猛然后指。他开枪了,弗朗西斯震惊回头,另一个人倒在了地上。

“多谢,弗朗西斯。”他从他旁边走过去,笑了笑。那个笑和平常无异,但莫名让弗朗西斯感觉心跳加速:“这个我就带走了。我们正好需要琢磨法律,这下有了一个不错的样本。”

“他……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开始搞不懂了,这对我来说可不常见,但……算了,不是所有东西都需要写下来,对吧。”

他还是放下笔了。后来写的这些东西,他想自己不会寄给任何一个人。如今他不需要再和罗尚博,或者拉法耶特,或者随便谁探讨阿尔弗雷德是个什么样的人了,他的心如今处于一种刚刚好的混沌之中——越迷茫之处,就越清晰。

他收起纸笔,听到敲门的声音。随着他的应声,阿尔弗雷德进来了。“我想你不用再过来了,”他说,“你还需要我教你枪法吗?”

美国人摇摇头:“我是来找你喝酒的,”他抬了抬手里的布袋,“我要让你尝尝你看不起的麦啤,保证让你刮目相看。怎么说?”

法国人抱着胳膊,哼笑一声:“行啊。”

“还有,”阿尔弗雷德看着他,“我是不是可以看看你的海军了?”

1781年9月,法国舰队在切萨皮克湾阻击英军,切断了英国人的海上补给线,迫使约克镇的英军投降。1782年,英法舰队围绕西印度群岛的战争还在继续,各有输赢。

阿尔弗雷德站在甲板上。咸腥的海风围绕着他,铁色的海水摇晃着他的腿,给他一种醉酒的不真实感。

他对坐船的记忆已经不深了,很早之前柯克兰曾带他去伦敦小住,他只记得船上的日子枯燥乏味,天气炎热,他不被允许到处跑动,豪华的单间和船上的宴会让他昏昏欲睡。他只记得海上会有漂亮的日落,另一只船披着夕阳从远处驶过,驶向他们的来处,带着一串阴影。那是运奴船——

“醒醒,小子,”法国人一巴掌打醒了他,“你在战场上,不是海上假日。”

他啧了一声,揉了揉脸:“我知道!”

他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的心中蓦地警铃大作。他看到了那个英国人,就站在对面那艘军舰的甲板上,那个人没戴帽子,头发上沾了水,但依然在海风里微微颤动着。啊,现在仍然是冬天,天气不再炎热了,而柯克兰先生——如今也不会叫他去豪华单间休息。

他看着那张脸。他相信那个英国人也看到了他。亚瑟·柯克兰似乎没有什么表情变化,可他心里生出了一丝酸涩和愤怒交织的情绪。好吧,在战争过程中他设想了无数次与此人的重逢,但真的面对这个英国人时,他到底还是做不到全无情绪。

“瞧他,”法国人在他身后说,“他站在那里,就像个老雕像。他为什么在这里?好像还能挽回什么,他在看什么?好像就是为了让你或我方寸大乱。哦,他想挽回一点自尊,我倒也愿意给他一个机会。”

阿尔弗雷德转头:“什么?”

弗朗西斯做了个手势。两条船慢慢靠近,中间搭上了跳板。那个英国人依然站在那里,和夕阳连成一片,像个铜像。

“你留在这里。”弗朗西斯按他的肩膀,“跟他们回去。”

“可是——”

“这里不需要你了,美洲人。”法兰西说,“你已经看过了海战,满意了吗?你的战斗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是欧洲人自己的问题。”

他越过跳板到敌船上去。亚瑟·柯克兰在那里等他,他们一起走进了船舱,英国人回头看了一眼,而弗朗西斯没有回头。

阿尔弗雷德站在那里,直到战役结束,直到夜幕四合,舰船返航。他捏着拳,直到手指麻木。

他流着欧洲人的血。但说到底,他离欧洲实在太远了。他们血脉相连?他们截然不同?……他和他们终究不是一类人,不是吗?

他抛下了那个世界,他已经走出了多远?那个世界同样也抛下他了吗?欧洲又走向了哪里?

五、

“玩得开心吗?”

“你指什么?”弗朗西斯打量自己的手,“在你心里我是个战争贩子?打仗就会开心?”

“哦,”英国人冷笑,“你不是吗?”

“跟你作对,确实感觉还行。但要说什么真让我觉得开心的,”法国人放下手去,“隔岸观火,让我观到一个时代拐点。”

阿尔弗雷德半夜冲进弗朗西斯的房间。法国人还没睡,在桌边写着什么。他被房门声惊了一下。“嘿,”他皱着眉,“还以为你终于学会礼貌了呢。”

美国人喘着粗气,红着脸来到他的桌前,双手撑着桌面以靠近他:“你跟他说了什么?”

弗朗西斯想装傻,问“你指谁”或者“你是不是在梦游”。但他看着阿尔弗雷德的表情,毫无掩饰的急躁,恼怒和迫不及待。他收起了玩乐的念头。

“你更在意哪一点?”他放下笔,嘴角带着一丝冷笑,“‘我’说了什么,还是‘他’说了什么,还是……‘我们’说了什么?”

纸张和羽毛笔被扫落在地,他的头被迫后仰,阿尔弗雷德把他按在了椅子上。椅背狠狠砸在了墙面上,发出一声痛苦的喑哑。他的头发被扯住了,下巴被迫高高抬起,和那双亮得吓人的眼睛对视。

一瞬间的意乱情迷。他的眼神乱了几秒,后脑勺传来一阵疼痛,竟向他的脊柱递去一阵兴奋的酥麻。他沉沦了片刻。上帝啊,为什么?因为这个小清教徒粗暴的拉扯?因为他因被舍下,或是嫉妒——撒旦,谁知道是因为什么——而愤怒的眼神?蜡烛晃了几下,继续燃烧着。

“你教出来的小子很像你。”

“我教出来的小子?”英国人冷漠,“我教他风度、温和与顺从。我教他何为忍耐和谦恭。而现在这个自大的疯子,满脑子叛乱的思想,浑身可悲可笑的冲劲,这个叛乱分子,这是你灌输给他的。”

“他爱看霍布斯和洛克,对英国宪法也有自己的想法,这可不是我教他的。”弗朗西斯说,“但不管怎样,这个可爱的北美小异端确实很会给人惹麻烦。可是柯克兰阁下,该认输的时候就认输才是绅士之举——你怎么说我的来着?”

“我怎么打算不用你操心。”亚瑟·柯克兰打量他,半带嘲讽的笑,“而我希望你在美洲也得到满足了,是吗?”

“性是我生活里很重要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法国人懒洋洋地说,“用这嘲讽会显得你像个怨妇。而且——”

“而且他太…奇怪了。”他思忖着说,不在乎对面的英国人是什么表情,“你知道我的习惯,我不会冒险和一个我不知深浅的人上床。而且一般来说,让我测不出深浅的人并不多。”

——他太奇妙了,他总会做出出乎我意料的行动。他会让我忍不住探寻,又想保持距离。或许因为他太年轻了?所以和我们都不一样。他不会是一个天使,他会是一个恶魔吗?

“这是干什么,阿尔弗?”他直勾勾地看着他,嘴角的笑没有完全收起来,但明显有点僵,“认真的吗?还记得当时你怎么说的?你还小,我是个男人。”

美国人跟他僵持了一分多钟。最终后退了一步。弗朗西斯摆脱了桎梏,站起来理了理衣服。他松了一口气,但心头又升起了一阵恼人的空虚。

“大半夜发疯,”他嘀咕,重新系领结,“你是得再学学礼仪。”

阿尔弗雷德在法国人和桌子中间转了几圈,又回过头来。他一拳打在了他脸上,给弗朗西斯扇出去半步。“该死!”他大叫,“你这个混账小崽子——”

北美小崽子又一下拽住他刚系好的领巾,另只手抓住他试图挣扎的手腕,他凑过来,吻了他的额头。

“你说时代的拐点,我不知道你指什么。”柯克兰的手指在手杖上慢慢移动,“我只看到一群疯人,他们叫嚷着要颠覆世界,他们到处放火,最后会把自己也烧掉。我还看到一些煽风的人,自以为是隔岸观火,但迟早引火烧身。美洲人选了自己的荆棘之路,他们会在痛苦和摸索里消磨掉这愚蠢的热情,再大的荣耀也终会褪色。”

“而你,法国人。”英国人面带狞笑,“玩火的人终将命丧火海。德·波诺弗瓦公爵,我会期待你被吊死在街头的那天。”

“我不打算亲近欧洲,”阿尔弗雷德说,“我们是平等的——在革命胜利的那一刻,甚至在独立宣言生效的那一刻,这一点就已毋庸置疑。但海洋分开了美洲和欧洲,上帝在提醒我,我们分属两个世界。”

弗朗西斯起来:“……我和柯克兰说现在是时代拐点。我说你是个奇怪的小混账,但劝他认输。然后他咒我被火烧死。”

阿尔弗雷德眨眨眼,笑了:“谢谢。”

“谢什么?谢我被你莫名其妙地打了一巴掌又啄了一下,狼狈地招了私人谈话的内容?”弗朗西斯理着头发,语带恼怒,“听着,我不在乎你对欧洲人怎么看,你想带着你的新国家飞上天我也没意见。哥哥我也不觉得一个连债务都还不完的羸弱国家,会多招欧洲各国喜欢。”

“无所谓了,反正这不是正式场合。我只是随便说给你听,毕竟我在‘大半夜发疯’,”美国人低着头,“而且,至少到现在,你还是我的——‘朋友’。”

他太漂亮了,漂亮得像个女人。当他在他的束缚下颤抖,在他身下露出无助的样子,他变得更迷人了。他就像从古典小说里走出来的人,他吻了吻这本书精致的封面,又让他远离自己。日后又会怎样?他会漂流到哪里?他们会对立吗?

——有朝一日,他会任他翻阅吗?

1782年中旬,弗朗西斯离开了美洲。“有空还可以过来看看,”阿尔弗雷德说,“你会看到我这里搞得像模像样。”

弗朗西斯哼笑一声:“要是真的惦记我,就别忘了写信。哥哥我旷工太久了,该回去看看国内事务了,一时半会来不了。亲爱的,我们来日方长。”他没有说最近收到的几封信带来不好的消息,法国国内局势开始收紧,他不认为需要让阿尔弗雷德知道。

他从美国人手里接过行李,走上了舷梯。走了一半,他又回过头来。

“再告诉我一次,小崽子,真理是什么?”

阿尔弗雷德愣了愣,但很快答了,就像回答老师的提问,认真而平常:“真理就是我在走的路。”

“好。”他点了点头,在他前方的高楼上,崭新的星条旗正在飘荡,“我会看着。我会看着你怎么践行你的路。但记着,你永远不会是救世主,小子。”

阿尔弗雷德皱了皱眉:“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

弗朗西斯摇了摇头:“再会,小子。”法兰西露出笑容,离开了新大陆的岸边:“我们改日再见。”

在“时代拐点”告别,感觉还挺浪漫的。他无意识地想到。他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他不知道这确实是个“时代拐点”,他将无法从中脱身。火烧起来了,火烧起来了。

于时代拐点告别,那重逢之日便是——在一个面目全非的“新世界”。

End.

是独战国设米仏,一个真正断断续续琢磨了一年的东西()正经史向,对,我终于写出来了!有2w+,想了想还是分成两部分了,本来史向就难看,字数一多更难看了()

这篇真思考了蛮久,感觉把所有关于独战自由组的想法都写出来了,第一次感觉到笔跟不上想法,要打字打得很快才能抓住脑子里的下一句x所以写得也很杂。要是日后还打算写这个主题的东西,大概会填补一些战争细节,并给柯老师更多的戏份

总之,祝食用愉快!

虽然和文本身没什么关系,但我在写文的一个月里,耳机里的Ham歌单几乎就没有停下来过x瘾太大了,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在waitforitsatisfied...

虽然和文本身没什么关系,但我在写文的一个月里,耳机里的Ham歌单几乎就没有停下来过x瘾太大了,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在waitforitsatisfiedHorricane的幻音中醒来的那种程度吧,lof和嗷三也都被我啃了一遍,到了痛苦“这毒要怎么戒掉啊”的程度x图书馆对桌近代史的兄弟为了写他倒霉的期中论文在啃联邦党人文集而我在跳舞,他怒骂该死的美国佬他妈的汉密尔顿而我在快乐地磕cp,这太爽了,好像自己写这边的文都没有瓶颈了,希望以后能多来点这种感觉()

一.

“你想射中什么?”

“稳住自己,”他按下他的肩膀,“如果你想射中什么,就不要在心里给自己预期,不要想自己必须要胜利,不要浮躁。”

“可我必须要胜利。”年轻人专注地向前看,手托着那支枪,“我需要给自己预期。我应该得到胜利,这是我站在这里的原因。”

他开枪了,正中靶心。

法国人驻扎在河边,在那些北美军队不远的地方。那些正试图给自己创造新生活的美洲人进进出出,总带着对未来憧憬和迷茫的神气。两边有点距离,他就站在那里看着他们,他站在旧世界,正在观察一个新世界崛起的轨迹。

“如您所说,这群清教徒的后代还有存留的士气。他们如今境遇堪忧,被英国人折磨得疲惫不堪,普通士兵都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但他们还有冲劲——在我看来,还有‘不胜利毋宁死’的觉悟——这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因此,亲爱的伯爵,我们可以把他们看做盟友,我们下的这一盘棋、扔出的赌注能获得收益。去吧,再去和华盛顿聊聊,看看我们能做什么,毕竟我们也不是来观光的。”

信使站在一边,今天下午他会赶到法军总指挥部,把他的简信传给罗尚博伯爵。法国人在折起纸前犹豫了一秒,又添了几行。

“是的,我见过美利坚了。他……怎么说呢,”他写道,“就像我先前对拉法耶特侯爵说的

一样,他是个有趣的年轻人,浮躁、活力十足,理想化,但或许,有那么一点,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弗朗西斯…嘿,弗朗西斯。”

他合上了信。他还没来得及把印象词写完,但描写对象突然出现在面前时,纵使是他也没有强大的神经继续下去。况且对方是个直言不讳、横冲直撞的年轻人,正处于少年到青年最朝气蓬勃的时期,那双蓝色的眼睛会看着你,把你看到局促。

“琼斯先生,”他把笔插回墨水瓶,“敲门是个好习惯。”

“好吧,我的错。”他耸耸肩。年轻人的目光正好奇地停在合起的信纸上,那青涩的头脑不知把信里的内容描摹成了什么样子。那是一封情书?还是一封涉及战争结局的密令?他猜他会这么想象。而法国人在打量着他,他好像每天都是这个样子,精神抖擞,精力充沛,好像随时准备冲锋陷阵,一个刚上战场的年轻士兵,时刻准备着上阵杀敌。金色碎发下的眼睛又是那么明亮,像承载了一片天空,笼罩他国家的那一片自由的晴空。

“来吧,阿尔弗,”他说,“拿着你的枪,校场见。”

现在是1781年,北美独立战争的高潮,也将滑向尾声。战争已经持续了五年,美洲大陆的战火烧到现在,身陷战争中的各方都已经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

几年前弗朗西斯就已经看过了那些文件。那些北美人想要争取自由的文书,他们的独立宣言,他们发泄不满的小册子——从巴黎得到这些东西并不难。说实在的,法兰西对这些煽动性标语没有多大兴趣,在这个时代,来自法国社会深处的激荡声正冲击着法兰西的神经,一块英殖民地的小小不满声——更不该让他大惊小怪。本该如此。

可如今他确实在这里。他的军队驻扎在他的身后,他本人也站在北美辽阔的土地上,阿尔弗雷德·F·琼斯——不久前他还姓柯克兰呢——这个新生国家的代表,在他身边,想从他这里学习更多战场杀人的技巧。

他注意到阿尔弗雷德托枪的那条胳膊总是微微发僵,好似不适。美国人发觉了他的视线,逞能地把胳膊猛地往上一抬,这一枪歪到了天上去,傻小孩自己发出了一声短促的痛呼。

“怎么搞成这样的?”弗朗西斯不轻不重地捏了捏,从手感和阿尔弗雷德的反抗程度来看,是淤青和轻微划伤。

“昨天去城里和人打了一架。没什么,别告诉其他人,很快就好了。”

“和谁打的,那些给英国人说好话的?那些亲英派该被吊死,但你不该和他们直接拼拳头。如果你觉得他们可能给英国人通风报信,就该逮捕他们,如果他们无足轻重,就别去管他们。干嘛,他们侮辱你了,骂了你还是骂了华盛顿?”

“他们替英国人祈祷!”美国人恨恨地,“他们在角落里,甚至不敢走到灯光下面。他们不会去报信的。他们哪边都不敢去。可在这个时候!…在美利坚,再不该有任何人心存幻想了,幻想还能和英国人重归于好,觉得‘过去的日子也没有那么糟’。”

“为这个你去把人打了?”

“嘿,还不够吗?”

“作为盟友,看到你这么坚定,还挺欣慰的。”法国人半笑不笑,“但你是要上战场的人,你得学着更稳重点。”

“我已经上过战场了。”年轻人放下枪,“我已经在战场上很多年了,在你还没来的时候!”

他想表现老成,还想表现出一丝神气,但这话从一个刚宣布独立的殖民地国家没什么气势的嘴里说出来,反而像抱怨和撒娇。从各种角度上他都还是稚嫩的,从外表看,他就像个刚被家长送进法学院的半大小伙,满腔热血和远大理想,但还远没到施展的时候。

“你的海军呢?”阿尔弗雷德又跳了一个话题,同时藏起了受伤的胳膊,“我一直想看你的海军。”

“时候到了会给你看的。”他拿木棍敲敲他藏起来的胳膊,美国人龇牙咧嘴,“继续。既然有能耐把自己弄伤,就得承担后果,对吧,上过战场的老成人。”

他们练习。不得不说,阿尔弗雷德很有天赋,他聪慧,有忍耐力,同时又兼具专注力和热情。他会成就一番事业,他能赢得这场战争。法国人想。好吧,这会是个不容小觑的年轻人,一个充满活力的“前殖民地”。然后呢?他会成为一个怎样的“国家”?

“嘿,嘿,”他用木棍把他的枪头压下来一点,“太高了,你想射中什么?”

“稳住自己,”他又按下他的肩膀,“如果你想射中什么,就不要在心里给自己预期,不要想自己必须要胜利,不要浮躁。”

现在是1781年。法国人对待这场北美“革命”的态度已经改变了。他们也必然改变。新生的美利坚在萨拉托加证明了自己,他们再也没有理由像1776年那样,把富兰克林扔在巴黎的冷板凳上了。美国展示了他的价值,法国人也该对这个名义上的盟友提供更多实质上的帮助。

先前他们已经签订了条约,如今秘密援助该转为公开宣战了——法兰西应该为了美利坚跟不列颠撕破脸。当然,对于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本人来讲,做出这个决定一点都不难。尽管他本来不必亲自来这里,但他还是来了,他有很多想要亲眼去看的东西。

这里艰苦的军旅生活并没有让法兰西感觉不适应。在国王不知道的时候,他一直和拉法耶特保持着私下里的书信联系。他从那位热情洋溢的侯爵那里知道了很多关于新大陆的事,这里的环境,天气,还有他打过的仗,受过的伤,见过的人。一群绅士——一些奇妙的人,有些很怪,但招人喜欢——一群合格的军人,理想饱满,充满信念,他的朋友们——他还提到了美利坚。

“一个优秀的小伙子,又英俊,又有想法,充满活力,仿佛本身就是希望的代名词。上帝啊,还挺可爱的。”侯爵在信里写道,“——我打包票您会喜欢他的。”

弗朗西斯看着阿尔弗雷德。后者因为没听他指挥就中了那枪,正指着靶子大呼小叫让他看,吵得不行。

难说吧,我觉得。他按了按眉心。

晚上,美国小伙偷偷把他拉去了镇上。这是北美辽阔平原上一个平平无奇的小镇,因为有军人驻扎附近才变得热闹。有时这种场景会让弗朗西斯想到久远的过去,他在阿尔弗雷德这个年纪,法兰西的城镇比如今的北美大陆更加荒芜,那也是硝烟弥漫的时代,但空气是清新的,树木在深夜猎猎而响,就像现在他能听到的一样。这片被冠以“新大陆”之名的土地其实如此古老,在小镇的觥筹交错中依然清晰,会让他这个不速之客感到一丝恍惚。

阿尔弗雷德轻车熟路,带着他从后门溜进酒馆,他甚至没穿军装,一件短上衣,一件鹿皮裤子,像个荒原上的年轻猎户。他要了两杯啤酒。

法国人看那个油腻腻的杯子:“看来你经常来。”

“我会想过来玩玩。快打仗了,放松一下是应该的。”

弗朗西斯喝了一口,微微皱了皱眉。这是一间半地下的破旧酒馆,他听到各种各样的口音,看到昏暗的灯光下形形色色的人。这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他身边的年轻人和老板交谈,和一些熟客打招呼,并盯着角落里那些窃窃私语的人看了一会。有几个人亲热地拍了拍他的背——他们是不是知道他是谁?这些都是他的人民,来历不同,出身不同,如今都被归在了同一个国家之下。

“待在人堆里,想从国民身上找到一点亲切感,给自己鼓鼓劲,缓解要上战场的压力。嗯,挺不错的方法。”

阿尔弗雷德抬了抬眉毛,喝了一口啤酒,捏了捏杯子:“好吧,你看出来了。”

“你想瞒过我吗?我比你成熟得多,小子。你现在的感受我在很多年前就已经经历过了。”

“成熟。喔。”他放下杯子,“在你眼里我还不成熟?我何时才能成熟起来?”

“你不用急,跟这些人相比你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但在我们这一类存在里,你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可我必须要急。”他看着灯光,目光炯炯,“我有太多想做的事。我要领兵打仗,我要和这些人一起建设一个新国家。我必须要成长起来,快一点,再快一点。”

弗朗西斯又喝了一口。或许有一点拉法耶特说的是对的,他确实是这群叛军孕育出的希望。但古往今来,一个被奉为“希望”的国家,一个政权——从不会安稳生长。最初的“希望”要么被扼死,被折磨得伤痕累累,要么被扭曲,被面目全非,要么膨胀成欲望和野心。

那么,如果这些他都挺过来了,他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1777年10月,巴黎。

弗朗西斯坐在他装饰考究的会客厅里,良久没有开口。他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十年前加拿大和印度支那的战役损耗了法兰西的元气,而最近,通过各种途径送到他书桌密匣里的小册子和书信又越来越多,搅乱他的心神。他只是坐在那里,听宾客们说三道四。这些人对北美的情况一知半解,却对那些清教徒的后代不屑一顾。他听着,逐渐有些厌倦了。

他们的胜利让人惊奇吗?或许是的。除了拉法耶特那样一腔热血的,大多数法国人只想渔翁得利,一个叛乱的殖民地只配给英国制造点麻烦,这本也就是法国人对他们最大的期望了。他们不信那些人真的能得到什么。

他也该这样觉得。可听着这样的话,他为什么感觉不满?听到北美人的节节胜利,为什么他不觉得惊讶?他听着战报,想象那些在辽阔平原上战斗的“美利坚人”——他们这样称呼自己,他回忆那个年轻人的样子——他在他更年少的时候见过他,他记得那双眼睛是蔚蓝的,是天空的颜色。他的头发是温暖的金色,好像阳光晒在稻草上。他想象他在冲锋时的样子,他会想入迷,透过自己营造的这个形象,他好奇,审视,他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他会知道更多吗?接下来会如何?

他被拉法耶特的信冲昏了头脑,还是他在期盼,期盼能看到什么?

“少说点,阁下。”他终于开口了,嘴角带笑。波诺弗瓦公爵的微笑会有无数种含义,而这一种——熟悉他的人都会知道,这种代表了威压。公爵阁下希望您闭嘴。

“到底该怎样做,我想那是陛下——和法兰西的意志。”

“你要走吗?”

“是的,”阿尔弗雷德喝了两杯,脸颊还泛着红,“我明早要赶到指挥部去。我要和乔治谈谈下一步的计划。”

“你今晚留在这边也没关系,明早我派人送你回去。”

“不必了。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美国人的脸还是很红,说话却一本正经,“我们感激法国人的帮助,但我知道你为什么会来。我不会让自己显得像个没用的政治筹码。”

“你大可不必表现得像是很懂政治博弈。你和本杰明·富兰克林学过外交手段,和托马斯·杰斐逊学过怎么写法案?但你还嫩得很。怎么说呢,似乎国家的成长总会落后于他的国民,因为你的生命比他们长得多。你需要积淀,更多的积淀。”

“别拿对小孩的语气跟我说话,”他赌气,脸憋得更红了,直让法国人怀疑他醉了,“我跟你平起平坐,法兰西阁下!我们是盟友,我们是平等的,你不是我的新监护人!”

“是是,这里是你的主场,美利坚阁下。”弗朗西斯举起手来,“我失言了,一路顺风,祝您明天和华盛顿阁下谈得愉快——”他看着他摇摇晃晃地走出去,摇摇晃晃地骑上马,他的外套还在酒馆外头的草垛上搭着,明晃晃的。

“……美利坚阁下,您的外套!”

“——您要问我对他的看法,亲爱的罗尚博伯爵?除了拉法耶特侯爵先入为主的印象,他就是个毛头小子,装成熟,横冲直撞,但万幸——他似乎还没有学会什么是阴险。”

1778年5月,法国正式对英宣战后的第三个月,弗朗西斯在巴黎收到了阿尔弗雷德的信。这是他第一次收到这个年轻人的亲笔信,打开信,他看到一行行不算公整但流畅的法文。

对那时的弗朗西斯来讲,收到一封法文信——写信的人还有求于他——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过去很多年后再回想,他竟然收到过阿尔弗雷德·F·琼斯用法语给他写的信!简直值得送进博物馆。

“亲爱的弗朗西斯·德·波诺弗瓦,法兰西阁下,”那封信这样开头,“我本来想用更熟悉的语言写这封信,但鉴于现在的形势,以及应当表达的对您的尊重,我选择用法语。我的法语水平不高,一些措辞请教了朋友,如有不当,还请谅解。”

一个合乎礼节的开头。但接下来就不对味了。美国人感谢了法国这些年提供的帮助,并提到了他们刚刚签订的条约,然后他开始演讲。他说到他的理想,他和他的战友们这些年付出的努力,他们的牺牲和收获,他美丽的北美大陆,他的国土,平原和山脉,他对明天的希望……看得出他在尽力收敛了,他没有在套近乎,没有卖弄和炫耀,他在流露真情,这就是他想要讲给他听的,看得出,他还想讲给任何一个人听。

“如果可以,真希望让您看到这一切。”他直言不讳,“我想把心里的光辉展现给您,我想让您看到美利坚人的信念和坚持,我们在战斗,我们在坚持,我们会给自己开创未来,给我们的盟友展现自己的诚意和友好。而对我自己而言,我希望能带您看看这个美丽的国家,这里有和欧洲不同的风景……抱歉,我说得太多了。”

他罗里吧嗦地写了一大堆东西,无用,不合礼数,不够精简,不够华美,不够谦恭。没有话术,只有感情。柯克兰是怎么教育的?这样一个年轻人,要是在巴黎,他早就被赶出上流阶层的客厅了。

但他拿着信看了几天。他好像被这些横冲直撞的句子迷住了。他好像被阳光刺中。他坐在昏暗的书房里,窗外是阴云密布的巴黎,信中给他展示了一个硝烟弥漫,但晴空湛蓝的异国大陆,那个年轻人站在那里,他在想象中审视他的背影,他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他在期盼吗,期盼什么?

那是什么?上帝啊,那难道是憧憬,他憧憬什么?横冲直撞的胡言乱语吗?

“早上好,阁下,”他的管家敲开了门,“您该下楼来了,您下午的安排是——”

他拿着信,看着窗外的灰雾:“您猜我在想什么,先生?”他说,“或许我该换个地方待待了。”

二.

1780年4月,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来到了北美大陆。那天天气很冷,阿尔弗雷德在港口的人群里,他在舷梯上看到了那抹金色,弗朗西斯也看到了他。他向他张开双臂。

“你长大了,但我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你。”他笑,“好久不见,在我印象里,你还只有这么高呢,”他比划了一个高度,“跟在柯克兰后面,像他家臣的儿子——啊,这会是不是不该提他?对,让他见鬼去吧。”

1779-1780年的形势严峻至极。美国人在战场上节节后退,士气极度低落,逃亡者与日俱增。这或许符合了冷眼旁观的欧洲人对他们的印象,这些殖民地的叛乱者就该这样结束,他们应该溺死在历史浪潮里——可他们不能,他们绝不能就这样结束。

年轻的美利坚并不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但他绝对是一个敏锐的人,他知道该做什么才能让法国人满意,他知道法国人想要看到什么。所以他和他的国民在一起,他们一同拼死奋战。他劝住那些想要离开的人,日夜待在指挥部里。而现在他得到了盟友,其中一个甚至来到了面前。这是一个机会,他绝不能失去的机会。

但见到弗朗西斯时,这个法国人的表情过于明媚,让他一时没反应过来。他扶着他的肩膀,拎着一打行李跟他扯着家常,赞叹北美凛冽但晴朗的天空,抱怨巴黎灰闷的冬日。这给美国小伙整不会了,他本来都准备好了一个演讲稿,应对盟友可能针对战局提出的各种尖锐问题。可弗朗西斯什么都不问,直到后来他才发现,这个长久在欧洲的泥泞里布局博弈的法国人不会相信任何口头上的承诺。他自己是个夸夸其谈的人,因此他不会相信任何一张嘴,他只相信亲眼所见。

“我走的时候巴黎正在下雨。”他还在跟他扯闲话,“但天气不会比听说我要走的那些朝臣的脸更阴沉了,哈哈。”

巴黎。他还没有去过巴黎。他只去过伦敦,在他的印象里也是个阴云密布的城市。他还有很多要去学的。

“不管怎样,欢迎您来。”他说法语,“您是要去找拉法耶特阁下——他应该和富兰克林先生在一起,还是和我去指挥部?”

“啊,”他想了想,“先吃饭吧?有什么推荐的餐厅?”

“什么,您不和其他先生们一起?”

“来这儿就是为了避开繁文缛节,”他慢慢地说,“我告诉他们先别找我,让我自己转转。况且,”他紧了紧放在他肩膀上的手,“不想聊聊吗?”

1780年从法国返回的拉法耶特同时带来了法兰西,这代表了某种信号。这意味着法国人终于愿意施舍他们的信任了,他们愿意亲自进入战局。而对阿尔弗雷德来说,他得到了一个机会探寻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一个让他如此好奇的人。

不久后法国人跟他一样住在了军营里,没有不适应。但他似乎总在观察什么,阿尔弗雷德看不透他的想法。他装饰宝石的胸巾总是整整齐齐,让人怀疑,到了战场上他也要这样吗?这样一个人上得了战场吗?

他正在跟那撮翘起来的头发较劲:“你拿去和其他人分,剩下的再给我。安娜,记得给门口那些人一份。”

“我们都准备好啦,”安娜靠在楼梯下面,“给你的在厨房里,按你喜欢的风格多加了一点糖,他们说要等你一起呢。”

“真的吗,”美利坚兴致勃勃,“那你留着,等我整完最后这点。我要去。”

他噔噔噔下楼来,最后几阶直接搭着扶手滑了下来。一个伤兵刚好路过,吹了声口哨,两个人乐呵呵地击了个掌。安娜待在厨房门口,品鉴般地看着他的头发和亮闪闪的眼睛。

“看来和法国人多待几天真的有用,你都学会打扮啦。”他的朋友调笑,“这样挺好的,漂亮小伙就是该多打扮。才认识了几个月,这么立竿见影?听说那位法兰西先生也英俊的很。”

“什么啊,跟法国人有什么关系!我不去见那个人,我今天要进城。”阿尔弗雷德穿上外套,狠狠撇撇嘴,“况且我不觉得他那一套有什么好的,你敢信吗,他带了一整套餐具和烹饪厨具来,镶金带银的!说真的,就冲这些玩意,我真的很想把他赶回去,这像来打仗的吗?我们可不给贵族老爷提供度假场地。”

1780年6月,受法国的影响,西班牙同时向英国宣战。北美的战争终究变成了一场国际大战,美洲大陆的焦灼战局有所缓解,历史的大潮鼓动着,终将美利坚推向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

如今的北美城市鱼龙混杂,各色人等同床异梦。这里有平民,乞丐,从战场上下来的伤兵,打探战况的欧洲商人,亲英分子。每种人对这场关系到美利坚命运的战争都有不同看法。阿尔弗雷德喜欢走在这样的人群中,他和这片土地产生联系已经很久了,可如今,一纸宣言将他与更大范围、更深含义上的“国民”联系在了一起,他需要去感受他们,他也乐于去感受。这对他而言还是新奇的。

他喜欢钻那些幽深的小巷。他很早以前就发现自己不会死亡,受的伤也会很快愈合。这助长了美利坚性格里大大咧咧的那一部分,他的枪法并不很好,急躁让他还没好好磨炼杀人技术,冲锋的时候还喜欢冲在最前头。他知道这样不好,指挥部已经不想让他上战场了,他已经试着压制自己了,但性格缺陷使然,他今天又吃了一亏。

一个黑影已经跟了他很久了。是个劫匪,或者是个破产的亡命之徒,或者是个认出他的亲英派,总之掂量着一把刀,跟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他进了深巷,那人掏出了刀子。

阿尔弗雷德意识到危险的时候,那个人距离自己还有半米的距离。他吃了一惊,下意识抬手去挡,同时在心里飞速盘算。挡得下吗?有点晚了。挨这一下大概失去意识到午夜,钱包和衣服估计会被扒走,还可能会被扔到阴沟里去。该死,他醒来的时候得是什么样?他会被禁足吗?华盛顿会从此禁止他离开总指挥部半步?还是会把他送到弗吉尼亚去,让他跟女眷一起学纺织?

一声枪响。那个人晃了晃,倒了下去。在远远的巷口站着一个人影,长发扎起,像个欧洲珠宝商人。是波诺弗瓦,他的枪口还在冒烟。

“小心,小伙子,”那法国人说,“别被人占了便宜。再专注一点,美利坚,你本来可以察觉到他的气息。”

他看着那个倒下去的人,法国人下手毫不留情:“您为什么在这里?”

“观光,小伙子。”波诺弗瓦摊手,他的笑容依旧深不可测,“不是只有您爱钻小巷子。但我的自卫意识要更强一点。”

法国人在观察这座城市,还是在观察他?阿尔弗雷德不知道,或许皆而有之。他是如何隐藏自己的,他的判断标准又是什么?法国人总是深藏不露,他的真实想法是什么?

……半夜回到住处阿尔弗雷德辗转反侧,他一遍遍想弗朗西斯出现在身后的场景。该死,那一下还挺帅的。

第二天他去找弗朗西斯。“您能不能对我的枪法稍加指点,”他说,“我还需要学很多东西,这一个是当下就用的着的,所以我想……当然,您不同意也……”

“不,当然可以,”法国人答应得很爽快,“我们现在是明面上的盟友,我很乐意为您提供一切帮助,这点小事不足挂齿。”

法国人很爽快,阿尔弗雷德反而松了口气,他不擅长和这样的老贵族周旋,而且总觉得哪里不对。啊,他突然意识到了,法国人在外屋接待了他,但只穿着睡衣和底裤。

“您穿的什么?”可怜的年轻人叫了一声,“上帝!我是不是该等您穿好衣服再来?”

“那不是……我没有!……你都看见什么了?…不对,你什么时候开始……”他语无伦次,又开始说英语了,“不…波诺弗瓦先生,这不是‘盟友’该做的事!”

“我向您保证只是巧合。”法国人依旧笑眯眯,但面对他的怒目而视,法国人做了个妥协的手势,“好吧,很抱歉。但我确实只是在城里乱转,没有其他目的。作为补偿,我愿意把这里有的武器给您随便取用。您想练枪,对吗?您得到了出入我营地的许可。”

法国人不是个好教师。他有时过于放任,有时又过于严格。但看得出来他对教授这一职业并不陌生,体罚用的藤条和木棍使得出神入化。拜这所赐阿尔弗雷德的进步飞速,而且最重要的,他找到了一个同类。他和国民们一起训练,一起学习,但那总不能代表一切。弗朗西斯为他带来了拼图上缺失的那一块,过去这一块是由不列颠填补的,他用一种大家长式、近乎专制的方式让他感受到“同类”的存在。现在不列颠离开了,他需要从其他同类身上找到“平等”的气息,更进一步的话,找到“朋友”的气息,再进一步的话……还有再进一步的可能吗?

法兰西曾在殖民地时期的美利坚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那是不列颠的宿敌,一个和亚瑟·柯克兰完全不同的人。他很漂亮,漂亮得像个女人,可那双满怀笑意的蓝紫色眼睛深处又带着杀伐之气,他就是欲望和征服欲的化身。而法兰西又是这样一个国家,贪婪,强盛,热衷于战争又热衷于享乐,他是人间的大巴比伦,光亮的躯壳下流着脓水,是旧世界最腐朽的那部分。美利坚本以为和法兰西没什么好说的,他们不是一路人,都在逢场作戏。但法兰西意外地对他还算坦诚,并对他表现出了多余的兴趣。这个国家还会出现伏尔泰,还会出现狄德罗和孟德斯鸠,还有像拉法耶特那样的人,法兰西和这些人是不是都交谈甚欢?他太奇怪了,这该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您在看我?”

他收回视线:“呃,没有。”

有时法国人会把他留下吃饭。弗朗西斯亲自下厨烹饪,这好像是他的个人兴趣。饭桌上往往只有他们两个,法国人侃侃而谈,听到不顺耳的他就会打断他,跟他争得脸红脖子粗。年轻人正处在贪婪摄取知识和极富表达欲的时候,他毫不介意把自己的盟友气到拿餐刀敲桌面。

“您自个听听自己在说什么!您是从哪里看的霍布斯和博须埃?博须埃是英文版吗?谁翻译的?让我知道我烧了他家房子。您这些理解都从哪来的?自己想的?上帝啊,天大的歪理,能气死一排老学究。”他往后一靠,抱着胳膊,“别喝了,那是哥哥我从巴黎带来的红酒,不是弗吉尼亚小镇上的麦啤!你当水喝呢!”

跟这个臭小子“辩论”的时候,他最后总会失去风度。弗朗西斯按着额角。对面阿尔弗雷德毛毛糙糙的,张牙舞爪,又碰倒了一个杯子。他要就他刚刚对英国法律的几个看法提出反驳,嘴里大嚼着就要说。

弗朗西斯皱着眉,都开始说英语了:“……你吃了什么?”

“您桌上的啊,”美国人还在说法语,又往嘴里塞了一口,“您别转移话题——”

“你吃了一大口调味料!”

“啊,哦,是吗,”他还在嚼,“我觉得都挺好吃的,跟那块奶酪差不多味。”

“……我会把这当成对我厨艺最大的侮辱的。”弗朗西斯叹了口气,“刚刚你嚎的时候我还庆幸,觉得你身上没多少柯克兰味儿。现在发现完了,味觉已经失灵了。”

“我倒希望我们聊天的时候,能不总是提到那个人。”他又喝了一口天价红酒,“英国法律的话题也是您提起来的。您对那个人念念不忘吗?就像总要提醒我,您是为了一雪前耻,为了羞辱那个人才来帮我的。”

法国人笑。他转着叉子:“我会把这当成是对我本人的侮辱的。用法语跟我抬杠,现在又用法语骂我了。没人教您话术,教您什么是谄媚,有求于人的时候该说什么让他高兴吗?”

“我觉得我在说法语,”美国人咽下了最后一口,“就是为了让您高兴。”

“嗯,我在庆幸当初去巴黎的外交团里没有您,不然现在法国应该和英国站在一处,往您的海岸线上扔炮弹,无礼的小阁下。”

餐厅了安静了一会。阿尔弗雷德以为他把法国人惹恼了,但弗朗西斯面色如常,只是慢慢地吃掉最后一点残羹。他决定还是表现得乖巧一点:“巴黎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哦,一个和这里截然不同的世界,那里缺少您这样的人,您不会喜欢那里的。”法国人低着头,“可我属于那里,我总有一天要回去。”

他们会一起检阅部队。站在校场高处,远望北美的天际线。阿尔弗雷德喜欢站在高处,在那里,他像被苍穹包裹着,风吹动他的发梢,他看着浮动的云,听见人声和风声。他会感觉到自由,无拘无束,就像儿时他看到飞过落基山脉的鹰,它从未被束缚过。

而如今,这一片天空下的土地变成了他的国土,与他的身体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落基山融成了他的脊背,十三个独立州构成了他的骨骼,他的国民以理想和“自由”之名构筑他的灵魂,他在成长,而闭上眼时,他仍能感受风的轨迹,亘古未变。

现在法兰西又站在他身边,和他一起吹风。他不知道法国人在风中会想什么,但想必不会跟他有同一种感受。

他问:“您怎么看拉法耶特阁下?”

“他家的酒不好喝。”

“我认真的。作为他的祖国,您和他似乎不是一类人。”

“为什么作为法国,我就该和他是一类人?”法兰西的手指向他们身下那些士兵,“你是他们的祖国,你的想法会和他们一样吗?你自认为和华盛顿是一类人,可你不会跟他处处一致。那么和其他人呢?那些奴隶呢?你和他们一样吗?”

“我和他们不一样,可我们…我和他们,他们中的大多数,我们有相同的意志,我们为自由而战。”

“相信我,没有几个黑奴认为您口中的‘自由’值钱,他们和您的意志完全不同。就算是您那些朋友,您也不能断言他们不是同床异梦。”

“你是在说我虚伪吗?欧洲人可没权谈黑奴问题。你们在虚伪和怎么做衣冠禽兽方面更加在行。”

“我在说你天真。这也不完全是讽刺。你在生气的时候就会说英语,语气装得多平静都没用。”法国人说,他也在看着天,“是的,没错。欧洲人就是虚伪的,本性如此。而你的身体里同样流着欧洲人的血。”

他不喜欢他。但越和他争吵,越和他长久相处,阿尔弗雷德就愈发好奇。他忍不住把法兰西本人和他认识的所有法国人进行对比,他也听那些去过法国的人描述过那个国家。他对这个法国人感到厌恶,却又憧憬。

何故一个人会如此矛盾,却又如此自如?弗朗西斯的自如是装出来的,他看到了他尽力隐藏的黑眼圈,还有他各种小动作里泄露出的疲惫。这或许有问题——阿尔弗雷德竟然从这种欲盖弥彰里感觉到了魅力,罪恶的,令人不适的,但是纯纯流露的……魅力。

“您要继续看我吗?”

“呃,啊,没——”

他走神了,枪端得不稳。弗朗西斯的木棍毫不留情地落了下来,一阵火辣辣的疼,以及随风飘开的香水味。

——而且他真的太漂亮了。漂亮得像个女人,像从古典小说里走出来的人。他记得柯克兰在伦敦的宅邸里有他的画像,而他本人比画像还要英俊上几分。

“您开枪的时候身体总是过度前倾,别这样,放松。”法国人抓住他的胳膊给他示范,他的长发垂下来,骚动他的脸颊,他的呼吸就在耳边,微微带着粗重。

“……您感觉累吗?”他问,“您为什么疲惫?因为法国的形势,还是当下的战况?”

弗朗西斯叹了口气,依然托着他的胳膊:“说英语吧,别扯你那半吊子法语了。如果非要说,就用‘你’称呼我。我从没见过一个人这么不适合繁文缛节,光听你讲话我就已经很累了。”

他还记得在英法战争的间隙远远看到弗朗西斯的身影,如此遥远,又美丽。他来自欧洲,和柯克兰不同,他是那个旧世界豪奢与浮华的代表。他是真正的旧欧洲——那个陈腐的、集权的、无药可救的——旧世界的中心,巴黎是老欧洲的心脏。从各种意义上,他都离他如此遥远。

而现在呢,他在他身边——是的,像你我这样的未来人会这样看:那个老欧洲的领主,扶住了未来世界霸主的手。

像是觉察到了什么,弗朗西斯的手往下一沉。而这时阿尔弗雷德开枪了,正中靶心。

他发出一声短促的欢呼,心脏雀跃地跳动。而在弗朗西斯的香水味里,他的心似乎跳得更紧了。

——他在想什么?他会有陨落的一天吗?他是否终究有一天会属于谁,他是否终有一天,也会臣服于某人建立起的秩序?

Tbc.

是圣诞节风味独仏纯爱小甜饼,没什么剧情,只是小夫妻的腻歪.jpg提前一周发

里面咖啡的片段来自CM很早之前的口嗨,被我融进来又鸽了这么久qwq终于写出来了!

快放假了!快放假了!芜湖!

祝食用愉快w

在去冬季度假地的路上,路德维希的留声机丢了。

他们也算是这家托运公司的老主顾了。常年穿梭于德法两国之间,有时还会去其他国家休个短假——这和欧洲的经济情况没什么关系,只与...

他们也算是这家托运公司的老主顾了。常年穿梭于德法两国之间,有时还会去其他国家休个短假——这和欧洲的经济情况没什么关系,只与他们的感情有关——他们和这家公司的合作从没出过意外。但就这一次,当他们在阿尔卑斯山麓边的小木屋打开行李时,路德维希那台古董留声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台现代唱片机。

于是,现在弗朗西斯抱着一只咖啡杯,坐在一堆刚拆开的行李中间,看他的爱人对着那个陌生的唱片机失落。

“都21世纪了,没想到还会发生错拿行李这样的‘浪漫事故’,好复古的旅行玩笑。”他对着窗外的阿尔卑斯山抬了抬杯子,又回来看路德维希,“你还好吗,亲爱的?你看起来不是很好”

“还好吧。但——我是说,也不是很好。”德国人蹲在那里,耷拉着头,“那个修修还能用,而且我本来是想把它长期放在这边的,都想好放哪了。”

那台老古董是路德维希几年前低价从斯特拉斯堡圣诞集市买回来的。跟它一块进家门的两个花花绿绿的瓷瓶,现在在他们柏林的家里。这次打包行李的时候,路德维希把留声机装进了包里:“我们在瑞士的那间屋客厅正好缺个装饰,”他说,眼闪闪发光,“它和那间屋很搭,而且是我喜欢的那种风格。”

路德维希对家居装潢有极大的兴趣。他是什么时候表现出这种爱好的?弗朗西斯记不清了,但他还记得德国人第一次给家里买来一个衣柜的场景,那就像一个新阶段的开始,不是吗?在他们共同生活的开始阶段,路德维希不会对他们共同拥有的空间发表任何意见,他总是拘谨的,彬彬有礼的,善解人意的……弗朗西斯也是。而当他们都开始对生活空间发表意见,才意味着在“情人”与“爱人”之后,他们真正成为了“家人”。他们才刚进入这个阶段不久。

路德维希很快展现了他在这方面的创造力,事实也证明德国人的审美水平没有刻板印象里指控的那样死板。法国人乐得把这方面交给他,只要他的想法不至于过于……狂放。“毕竟他是个年轻人,再怎么表现成熟也没用。”弗朗西斯如是说,“一个毛头小子,各方各面都需要沉淀……嗯,或许还需要学得更黏人一点。”

“你对瑞士那个小屋有什么想法吗?”今年春夏之交的时候,一个温暖而干燥的夜晚,他们如平常一样相拥在床上,路德维希从背后抱着他,气息摩擦他的碎发。

“我知道你跃跃欲试,贝什米特先生,你不用旁敲侧击了。”他转过头去吻他,“交给你了。前提是不准在外墙上搞自喷漆,别学美国人那一套。”

“虽然我不会搞那种,但最近巴黎街头的艺术涂鸦也越来越多,我还以为你会喜欢这种潮流呢。”

“但我不想家门也花里胡哨像个广场,至少正常一点吧。”

“放心,我还有很多想法。”他回吻他,“秋天之前我还有个假,在我们冬天去度假前就能结束。然后,我准备把那个老留声机带过去,那时候正好有空,能把它修好。”

现在留声机丢了,路德维希陷入了失落。德国人过去可不会把情绪大起大落展现出来,这在弗朗西斯眼里无异于撒娇。按理性来讲,那个旧留声机实在无关紧要,最多找托运公司要回一笔赔偿金。但这是路德维希第一次在他面前表现出失落,弗朗西斯下定了决心,要给他找回来。

这里是瑞士靠近法国的一侧,阿尔卑斯山脚。路德维希和弗朗西斯在这里有一座小小的度假别墅,他们将在这里度过冬季假期,而现在又附加了一个额外插曲,找回丢失的留声机。

第二天早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弗朗西斯醒来了。天色还没有完全亮起,透过半开的窗帘,能看到远处雪山那青色的影子。这依然是世界醒来前的安静时刻,白雪映射的微光铺在他们的被子上。

昨晚刮了一夜的风,但是没有下雪。圣诞临近,村子里已经有心急的人摆出了装饰,小小的彩色灯泡绕着木栏,被风吹动,他们这一夜就在隐隐约约的叮当声中度过。无论是巴黎还是柏林,这样的声音在大城市里都不多见,让人心生安宁。

冬天天亮得晚,弗朗西斯知道路德维希已经醒了,但德国人闭着眼,只是揽着他的腰,放慢呼吸的速度,假装熟睡。但法国人知道他大概会在什么时候醒来,而且能从他的呼吸声中分辨出是醒是睡。但他放任德国人的小计谋——这也算一种撒娇,不是吗?

现在路德维希很黏人。在度过了熟悉期,黏人的似乎换了一个。他们现在正处于这样的阶段:一切都到了最成熟的时候,一切都恰到好处,过去的积淀有了成果,现在正是收获的时候。

“今年没有下雪。”德国人似乎心满意足了,慢慢张口,“总感觉少了一点氛围。”

“难道是有同款箱子,在同一天从柏林发出吗?还是从差不多的街区?”弗朗西斯问。

“是的,虽然听起来不太不可能,但我们核实过了,确实发生了这样的巧合……而且,那个箱子是跟您从同一个街区发出的,寄的地方也差不多,是的,就是在这座城里。”接待他的人说到,“这是我们的问题,我们会尽力解决,毕竟这座城也很小……请您再耐心等几天,很快就会给您答复。”

“那个唱片机就暂时放在您那里吧,我们也算熟悉了,波诺弗瓦先生。”那个接待员朝他眨眨眼,“它的主人或许也会自己上门来,毕竟被错送了行李谁都急。等我们找到他了,再请你们当面清点物件。”

从这话里,弗朗西斯听出一份暗含的“要是找不到那个人,唱片机就送您了”的意思。“我知道您打算赶紧忙完了好去休假,”他干脆掐灭了他这个念头,“我家那位还等着他的老古董呢,您拿十台唱片机他都不乐意换——嘛,虽然我觉得不错——所以您还是别想着赔钱了事了。”

从托运公司出来,弗朗西斯从路上买了食材回家。刚进家门,他闻到了一阵饭菜香气。

“回来得好早?”路德维希穿着围裙从厨房出来,“我还以为你从托运公司出来,还会在去湖边溜达一会,至少去咖啡馆坐上一个来小时呢。”

他愣神:“什么,哎,你做了饭?”

“昨晚你喝了几杯,缠着要我今天做饭,还哭唧唧的,说你多么的想吃香肠——当然这句我没信。”他看着他在门口拎着纸袋愣神,“好吧,我就知道你是喝多了。”他摊摊手,“所以,我还要继续吗?”

“哦,当然,亲爱的,务必继续,”弗朗西斯把纸袋塞到他手里,“谁会拒绝呢!你的烹饪水平早已得到过哥哥我的首肯,尽情发挥呗!——所以,我还来得及再去咖啡馆坐上一个来小时吗?”

“你来不及了。”路德维希握住他的手腕,“进来打下手。”

饭后,弗朗西斯在书房里,仰在书堆里昏昏欲睡。他们带来的书还没来得及往书架上搬,堆在地板上,正好砌成了一个能坐人的直角。冬日的暖阳照进来,午后的阳光、墨香,给人满溢的安定感——尽管逃离现实总是不现实的,但此情此景却似乎真能给人已经逃离了一切的感觉。他们在山里,没人能打搅,一切都是安静的,一切都是安然的。

弗朗西斯身边是两个绘本。那是几年前路德维希买给玛利亚的。玛利亚——欧盟的意识体,金发的少女,现在住在布鲁塞尔。那是他们的女儿——那些人开玩笑时会这么说,法国和德国的女儿。但从弗朗西斯和路德维希的角度,这话也不只是个玩笑。但到现在为止,女孩和他们一起生活的日子并不长,这是当然的,当他们两个还处在磨合期的时候,不能让玛利亚也跟着他们一块尴尬。但现在,或许是得意忘形了,弗朗西斯开始梦想这样的未来。

“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玛利亚真的和我们一起生活了,”他靠在那里,摸着绘本的硬壳封面,“我们这样满欧洲跑的生活习惯是不是得改改?”

路德维希在书桌那边,翻一本瑞士的冬季旅游杂志。他刚刷完了碗,只穿毛衣坐在窗边,同样昏昏欲睡。德国人也会非常享受假期,听到弗朗西斯的声音,他才好像刚刚醒过来。

“会有那一天吗?唔,”他合上杂志,“我们可以问她。我们可以根据她的喜好改变生活方式。这对我们来说一点都不难,对吧?而且根据我目前为止对她的了解,她也是那种不喜欢老待在一个地方的。”

“说起来,”他看他,“你今天去托运公司了?怎么样?”

“还没有找到,他们说会尽快找。”

“唔。”

“喔,别这样亲爱的,”弗朗西斯起来去抱他,“别失望,哥哥我总会给你找回来的。”

“虽然我是有一点失落,但还没到这种程度呢,弗朗茨,不需要这么大力的安慰。”他按住他明显是想占便宜的手,“嗯,这也是该考虑的一点,要是玛利亚真的搬来常住了,这种黏黏糊糊的习惯是不是也要改?”

第三天,依然没有下雪。空气凛冽,但风变小了,天阴了下来,是睡觉和滑雪的好天气。

弗朗西斯一觉睡到了自然醒,天完全亮了,他才悠悠然醒了过来。窗帘依然拉着,路德维希新买的枕头散发出淡淡的松枝香味,不得不说当德国人开始注意一些细节的时候,他总能给人惊喜。

家里这会冷冷清清的。路德维希留了张字条,去镇里了。弗朗西斯懒懒散散地在屋里溜达了两圈,进了厨房。他有点后悔没把三只狗带来了,但想想路德维希不在的上午,他要一个人牵着三只大型犬在雪地里奔跑,他会像一台被三匹横冲直撞的马牵引的马车呼啸着飞过雪山,还是算了。

这种事也不是没发生过。发生的时候他还被基尔伯特看到了。那个德国人笑得格外大声。

“你不是养过比这还大的吗?在凡尔赛宫。”他的老相识说,“还养了七八只,打猎用。”

他翻了个白眼:“你见我什么时候自己遛过?”

他系上围裙,准备做饭。昨天晚上他们收到的一些礼物,肉和奶酪,还有一些香料,来自瓦修·茨温利。他们如今正住在瑞士,也将在这里度过整个冬季,这些礼物算是一种私下里的友好表示,但很明显,瑞士先生也表明了这一点:你们被盯着,不要搞花样。

“我当时还想呢,茨温利发现了我们竟敢想来这里度假,会不会立刻搬到我们隔壁。”

“不至于吧,那太可怕了。干嘛,他总不能禁止我们入境吧。”弗朗西斯耸耸肩,“我们最近也没给他添堵吧?”

“其实还是添了点,经济上吧。”

“那我会被直接驱逐出境,肯定的。不过你知道,”路德维希也耸耸肩,“那个卖得还挺好的。”

“我知道,我买了三本。”

“你买那么多干嘛?我不是送了你两本?”

“我自己乐意买。”弗朗西斯慢吞吞地喝着他的咖啡,“有别的用处。比如你不在家的时候我可以看,就当那是你,剩下的环成个圈,围着我……”他看路德维希的眼神,“不是,我开玩笑呢!”

德国人全副武装地从外面进来:“我去租了雪地车,过两天我们出行可以用它。”

“唔,好。”弗朗西斯还在琢磨着,不过看路德维希的打扮他就知道自己想对了,这样的天气让德国人跃跃欲试,他正准备上山去。

路德维希看看桌子又看看他:“需要帮忙吗?”

“不用,都收拾完了,火锅晚上再说。你要上山,对吧?每年都想征服雪山的骑士先生。”法国人嗤笑。“我就知道。我下午要再去托运公司一趟,你去玩你的。”

“看,我不希望你为了这件事费太多神,说到底,留声机也没什么特别重要的。”

“这就不用你操心了,好天气吧。去找雪体会你爱的刺激吧。”

“嚯。”

“还寻思呢?走走走,背上你的小雪板,”他往外推他,“还有饭盒,对,那边那个。雪山在呼唤你呢。晚饭前回来,不许带帐篷。”

“这好像是你第一次催我去滑雪,”路德维希被推着往外走,“你终于开窍了,要一起吗?”

“不,哥哥我忙自己的,你在这里碍事,赶紧走。”

“好吧,”路德维希抄过饭盒,“找回来的留声机算是圣诞礼物吗?”

“开玩笑?”弗朗西斯从他后头挑了挑眉,“这就是个插曲,难登大雅之堂。”

弗朗西斯觉得自己的酒量变小了,他总是容易喝醉。一点酒精就能让他醺醺然,就像该死的德国人给他下过毒一样。冬天,一点热红酒,壁炉里的噼啪声,就足以让他迷迷糊糊,陷在沙发里不愿起来。

“我们这个状态很危险,你知道吗?”路德维希在第一次跟他袒露心扉时这么说,那时他们都已经深刻体会到了爱情的存在。他紧紧抱着他,表情痛苦又幸福:“如果有一天这些必须被打破,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得不背叛彼此,那会是痛彻心扉的,远比从没获得过更痛苦。”

“那么,你愿意和我一起承担这个风险吗?”

德国人安静地呼吸着:“乐意之至。”

所以他现在躺在沙发上,以毫无防备的姿势摊开来。路德维希侧对着他,在餐厅里处理茨温利的奶酪。德国人同样不加防备,所有的注意力都在那些奶酪上。他袖子挽起,毛衣领子放下来,露出漂亮的喉结。弗朗西斯看着他,看着他暴露在外的手腕,他握刀时凸起的手指骨节,起伏的肩膀……上帝啊,他真是百看不厌。他过去没发现他有这么性感。

“你在看我。”

“我在看你。”

路德维希的头偏过来一点,依然切他的奶酪:“为什么?”

法国人没有回答。他只是半闭着眼,发出一点轻笑来。路德维希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这是一种挑衅,一种暗示,一种弗朗西斯惯用的调情方法。于是他扔下刀过去,把袖口放下来。袖口沾了奶酪的味道,淡淡的腥味萦绕在他们中间,和温暖的空气缠在一起,加重了暧昧,似乎就应该发生点什么。

他吻他的头发,脖子,尤其是颈窝的地方。他喜欢弗朗西斯的这些部位。“你又醉了。”他闻到法国人身上的酒味,和他带来的奶酪味混合在一起,让弗朗西斯闻起来像圣诞餐桌上的前菜。“结束了你又会说我趁火打劫吧,波诺弗瓦先生?”

“认真的吗?”弗朗西斯搂住他,“我没醉。而且搞清楚,现在是我在打劫你。”

他们接吻。弗朗西斯呼出的热气扫着路德维希的脸颊:“嗨亲爱的,我那瓶酒呢?去年从巴黎带来那瓶。”

“我觉得你不该再喝了——那瓶吗?我用来做菜了。煮了牛肉。”

“哦,你最好是在开玩笑,不识货的德国佬,”法国人扯开他的扣子,手不安分地往他衣服里伸,“那瓶酒可贵了,你得想想能用什么来赔——”

路德维希躺了那,一手遮眼。“我也不是很想要那个留声机了。”他幽幽地说,声音里透着一股委屈。

那个唱片机,在家里放了一周多后,路德维希打开了它。

它几乎还是崭新的。木质底座,半透明的外壳,半遮半掩地露出漂亮的驱动带来。这台现代风格的唱片机依旧融入了复古元素。路德维希看着它,觉得有点眼熟。

“你在巴黎的那台,是不是和这个差不多?”

“唔,”弗朗西斯拿着两个咖啡杯回来,“是吧,听你助理的建议买的。他休假去了?”

“对,他说兄弟结婚,顺便想回老家相个亲,还多申请了半个月的假。”

路德维希翻出来几张唱片。留声机找回来的可能性好像不大了,干脆物尽所用。弗朗西斯在靠窗的软垫上坐下,听着那边舒缓的音乐响起。他把窗帘扯过来半边,啜了一口咖啡,午后的暖阳让他眯起了眼。又是这种充盈的感觉,美好到像是虚假的,美好到像一个梦,美好到令人不安。法兰西的意识游动了一下,德国人过来,按住了他的肩膀,给了他一份沉甸甸的实感。过去这样的动作有千百种含义,而如今,在这种情境下,只代表一种。

法国人弹着咖啡杯:“也放点古典乐和香颂以外的?”

“之前我放说唱和摇滚,你让我立马关了,还发表了一通对现代流行音乐的诋毁。”

“我是没想到,”弗朗西斯慢慢地,“你竟然会好那一口。”

他们靠在一起。彼此紧挨,呼吸到对方的气息。阳光下,地毯上,两个人都散着发,两种颜色的发丝纠缠在一起,流动的金色。冬日暖阳,不同的咖啡味交织着。法国人惯常往咖啡里加大量的奶,他知道路德维希更喜欢坚果的香味。他没有把杯子拿过来,他索性在他嘴唇上品尝咖啡的余韵。

“事实证明没有工作的时候,我们家的咖啡也有不小的消耗量。”

“只有没品味的人才把咖啡当做提神工具。”法国人又开始发表他的谬论了——但这些谬论往往都很有道理,“但它本该是一种生活方式的代表。”

“下次试试纯咖吧。”

“不要,太苦了,没有忧伤的时候不要喝苦咖啡。”

“我倒觉得那也算一种‘生活方式的代表’。”

弗朗西斯靠在他身上,几乎是趴在他的胸前。阳光流淌在他的金发上,暖洋洋的,这种时候他懒得开口,对路德维希用他的话呛他的行径做出大度的原谅。

“我们该跳支舞吗?”

“如果你想和着音乐跳舞——我们在巴黎的阳台上经常这么干,但午后不适合剧烈运动。”他这么说着,给了他一个咖啡味的亲亲,把他推倒在地毯上。

“这不算剧烈运动?”

天终于阴下来了,路德维希又去滑雪,兴高采烈。弗朗西斯站在门口目送他:“不,我还是不去。我不喜欢从高处掉下来那种不受掌控的感觉。”

“但你喜欢水类运动,在水里的感觉就会好吗?”

“话太多了,去你的。”法国人又往外推他,“还是晚饭前回来,记得我们要去镇上吃饭。”

“啊。”

弗朗西斯正忙着对付盘子里的汤汁:“怎么了?”

“是茨温利。”

法国人猛地抬起头来。他好像个干了心虚事的房客四处寻找主人所在。透过餐厅玻璃,他正好和瑞士人对上了眼,气氛僵了一下。

他们只是出来吃饭的。临近圣诞,小镇上的观光客多起来了,他们顺着人流走,在几家商店逛了一圈。弗朗西斯买了几个木雕。然后他们去吃饭,心情愉快,一切都好。

回到餐厅这边,弗朗西斯瞅着外面的瓦修·茨温利,表情像被面包噎了。路德维希小声问他:“你干嘛一副干了亏心事的模样!”

“不都是你说给他添堵,还跑到人家屋檐下头过节,什么什么的,”弗朗西斯同样小声回答他,“我说什么来着,他果然住在附近!”

“可他上次寄奶酪写的是琉森的地址!”

瑞士人眼看着那两个人交头接耳。他感觉他们误会了什么,但懒得去解释。瓦修·茨温利是个一板一眼的人,他不爱恶作剧。但这会,他看着屋里那两个不知道为什么而显得鬼鬼祟祟的欧盟领头人,他有一种暗暗的快意,干脆让他们继续误会着。

“……我们该出去跟他说句过年好吗?”

“兄长,怎么了?”

“不,没什么。”瑞士人收回目光。他也在假期中,一场短暂的家庭旅行。他路过这里,今晚还要赶到临近的镇上去。趁着身边的少女还未发现屋里的两个人,他又瞥了他们一眼,嘴角略微扬了扬,走开了。

“是诺拉。”

“他带妹妹出来玩?”

“啊,他走了。”

“什么也没说,这样好吗?”

“他这人我熟,不必要不社交。”

“但我们好歹出去招呼一下,碰都碰见了。”

“招什么呼,”弗朗西斯狠狠咬下一大口面包,“我们不认识他。我们不是国家,我们就是普通的法国观光客和德国观光客,来给瑞士拉动经济的。”

“过完节去他家坐坐也行。”

“认真的吗?我不去,”弗朗西斯哀叫,“这人就和美国人一样难缠!要说美国人是聒噪的那种难缠,茨温利就是最传统的那种难缠。”

这场“鬼鬼祟祟”的争论直持续到晚饭吃完。杂七杂八的猜测和回忆起来的闲闻轶事最能令人胃口大开,又让他俩多点了两个馅饼。等就着红酒吃完饭,两个带着一肚子食物和过度使用的大脑昏昏沉沉地回到家,倒头就睡。第二天天色大亮了,弗朗西斯才悠悠醒转,他身边的德国人难得没有起床,穿着睡衣靠在床头看他的新闻。他慢腾腾地打开手机,看到了托运公司的一串未接来电。

“抱歉,假期嘛,不怎么看手机。弄完我这个破事您也可以休假去了。”他一副通情达理的样子,反客为主,“您找到了拿错行李的人?”

“是的,他自己找来的。其实我们几天前就知道是谁了,但对方和您一样,手机关机,甚至好几天都不在家……他今天过来了,表示到瑞士以后‘和女朋友玩了几天’,直到昨天才开箱子。”

“呃,‘几天’?”

“总之,那位先生也来了,”接待员领他过去,“您可以和他聊聊。”

他跟着进里屋去,一个年轻人坐在那里,听到动静抬头来看。弗朗西斯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真是太熟悉了,几个月前他还时常出入他和路德维希在柏林的家。这是路德维希的助理,就是推荐他买唱片机的那个,“兄弟结婚,顺便想回老家相个亲”,刚跟他丈夫多申请了半个月假期的那个。

要说他跟弗朗西斯印象中的有什么不同,这小伙好像瘦了点,疲惫但精神很好。这会让人产生一些乱七八糟的联想,比如和爱人翻云覆雨的冬季时光之类的……而且由于那张脸上现在明显的红一阵白一阵,更精彩了。

“………”

他本能想跑,被法兰西一把捞住。

“您动动脑子,”他说,恨铁不成钢,“您跑得过我嘛?”

“……‘和女朋友玩了几天’?”

“…………”

他们在附近的咖啡厅里。可怜的年轻人正在痛苦之中。他正接受来自法兰西兼他上司的爱人的冷嘲热讽。他向来知道这个法国人的嘴不会留情,只能恨自己运气吊差,人生中第一次编理由翘班就撞在了枪口上,体验什么叫社会性死亡。

“兄弟结婚,顺便回老家相个亲?”法国人啜咖啡,“我才知道原来您是瑞士人。”

“……波诺弗瓦先生,救命。”他认罪伏法,“别讲给贝什米特先生听。我想要工作……想要工资。”

“不得不说,您心真大。”

“我坐那还想呢,‘那留声机真眼熟,总不可能是贝什米特先生的那个吧,哎嘿’。”他低着头,“没想到……啊,今天真不是好日子。”

“反省一下您自己好吗?”

“在反省了!求您了,波诺弗瓦先生,”他猛地向前一扑,“别告诉贝什米特先生!我错了,我回去给您写检讨,我保证没有下次。要不,实在不行,扣工资也——只要别让贝什米特先生炒了我——”

“啊,行啊。”法国人答应得太快,他都没反应过来,“理解,谁都会有想摸鱼的时候嘛。你看我,我也会嘛,”他耸耸肩,安抚地拍了拍他,年轻人受宠若惊,“我之前没跟您好好聊过,借此机会,正好和您交个朋友。”

小伙晕头转向,他感觉自己被法国人带进了沟里,但似乎没有拒绝的权利。总之他安全了,而且拿回了唱片机(不知道是否会有阴影)。而弗朗西斯得到了留声机。

“如果您也住附近,建议您还是多往远处走走,我们也在附近呢,”法国人还贴心地提醒他,“风景这么好,多走走嘛,对吧。”

晚上,他带着留声机回家了。路德维希眼前一亮:“上帝,你真的把它找回来了!”

“那当然,我说什么来着。”他以凯旋的姿态伸开双臂,接受伴侣感恩的拥抱,“必须能拿回来。只希望你没有移情别恋那台新式唱片机。”

“当然不会,我从不移情别恋。谢谢,亲爱的,”他抱他,并带来一个吻,“是什么人拿错了?”

“一个瑞士人,”弗朗西斯说,“他正好在柏林出差,和我们差不多时候走的。箱子也长得很像。”

“哦。哈,我还怀疑是——”

“怀疑什么,”法国人耸肩,“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对吧,小事一桩。我们该开始思考圣诞节了。”他咳了一声,丝滑地捋了捋头发。波诺弗瓦的撒谎技术向来高明,但看来他得意忘形了,不经意间做了几个小动作。而德国人又太了解他的小动作了。

他又补了一句:“这很好,对吧。”

路德维希眯了眯眼。

“嗯,确实很好。”

找回留声机的那天夜里,雪终于落了下来。

圣诞节要到了。随着节日临近,镇上的游客变多了,集市变得拥挤。过节的东西差不多置办齐了,天又冷,他们索性不怎么出门,在屋里过自己的日子。

火鸡在准备了,锅里的红酒在慢慢翻着气泡。弗朗西斯在准备树轮蛋糕的材料,或许他们也还做姜饼屋和圣诞布丁,厨房里飘着肉桂的香气,又一年过去了。

一些知道他们地址的人寄来了圣诞卡片(有茨温利和诺拉的一份),但今年依然是他们两个一起过。当初他们选择远离德国和法国的大城市是为了躲避宾客,但这会,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的这个节日前的空档,还是会让人觉得有一点寂寞。

“会有人找到小山沟里来吗?”

“我猜不会。觉得无聊了?怀念大城市里那些被迫举办的圣诞晚宴了吗?”

“不,绝不。”弗朗西斯仰在矮沙发上,姿势惬意,“还是这种日子舒服。一年到头都是应酬,而且现代应酬越来越无趣了,谁有精神参加那玩意呢!”

德国人发出一声表示赞同的轻哼:“我认为无论是哪个年代的应酬都很无聊就是了。”他在沙发的另一头坐着,弗朗西斯偏过头去:“好奇圣诞礼物吗?”

“你会提前给我透露吗?”

“不会。”

路德维希笑着低下头去:“彼此。”

路德维希看着弗朗西斯。法国人张开手:“这次不是我的。”

他接起手机。对面是比利时人那熟悉的声音:“嗨,”贝露琪在那头说,“圣诞快乐。”

“圣诞快乐,”他还一手去拎铁锨,“这会还早了点。”

“别说你准备到这里来找我们过节,还要带上你哥和你弟。”路德维希看了弗朗西斯一眼,法国人在专注地听,“也不是不行,弗朗西斯正盼着有人来玩呢。”

“我不去。我们有自己的计划。”贝露琪无情地拒绝了他,“但我们这边有另一位小姐,她节后想去找你们。”

“提前份的圣诞礼物,虽然可能节后才会送达。等你们回到德国以后吧,还是要去法国?到时候告诉我。”贝露琪的声音听起来清亮了很多,“——你们想和玛利亚一起生活吗?”

是《见证》的解禁稿,正好赶这个大喜(?)的日子发了!是存货,所以不打活动tag了(心虚)

部分国人第一人称/独普设+仏国设/18世纪末期

祝大家过年好!祝钻石婚的两位南通继续恩爱!祝食用愉快!

早上我要弗朗西斯把吃剩的奶酪拿下楼来,但他完全没理我。他下楼来了一趟,只是慢吞吞地掏出7埃居放我桌上,让我去给他买两份报纸。我说这有点多了,“那剩下的给你当小费。”他这么说,又慢吞吞地上楼去,惹得我太阳穴突突跳。

他同样没把那些喝空的酒瓶给我...

他同样没把那些喝空的酒瓶给我。弗朗西斯把那些透明容器一个个码在窗台上,像陈设战利品一样,让它们在炽热的太阳下熠熠闪光,并在他的稿纸上灼出洞来。它们的主人时常倚在床上,正对着那张大开的窗户:“我会留一点酒在里面,琥珀色的威士忌最适合图卢兹的黄昏。而且,如果有人听说住了有钱的巴黎佬,来谋财害命的话,他们会踩在一堆瓶子上,噼里啪啦摔一地。”

他这么说的时候依然是躺在床上的,头发半拢着撒在床帐边,大半条腿都裸在睡袍外面,举着本新出版的册子,他说的时候笑个不停,好像被谋财害命是个多值得乐呵的事儿。

“他一直是这个性格,不是吗?”贝什米特说。这我倒是没听说过,我认识的弗朗西斯比这要正常得多。他是凡尔赛数一数二的模范浪荡人,简直是宫廷楷模,一举一动都无可挑剔。他能自然而优雅地从贵妇们手中把牌抽走,凌晨三点还靠在落地窗边看桌球边啜饮香槟,毫不困倦。他始终带着一副训练有素的礼仪,我猜他应该练了很多年,对谁都彬彬有礼、体贴有加,对我也是。他会在主卧接待我:“多谢您的来访,大夫,我并无大碍,陛下小题大做。”完美的语调,恰到好处的小动作,但非常虚伪。

现在他大概是心态异常,因为如今的法兰西就是如此。我的前任留下的笔记上看到过类似的症状——如果这可以被称作“症状”的话。但越跟他朝夕相处,我越觉得这副懒散又高傲的模样可能是才他的本来面貌。

贝什米特下楼来了,他刚打扫了房间和鸽房,顺带还完成了大学里的功课。他在房间里把文具和书都列得整整齐齐,如同一支旌旗招展的军队。在这样晴朗的秋季,风透过厚实的窗帘吹进来,把他的稿纸鼓得哗哗响。

他和我点头致意:“我去学校一趟,有一份作业要交。下午我会顺便去趟富瓦先生那里,把巴黎新运来的小册子带回来。”他说,家里那只半散养的猫从架子上跳下来,蹭他的腿。年轻的德意志人犹豫了一下,蹲下去摸了几把。

“弗朗西斯大概中午又要让您去买笔了,他昨晚写信写到半夜,写兴奋了,羽毛笔掰断了两根,还把我扯起来念给我听。”他接着说。贝什米特在陈述事实,我没法从他的语气里推断出弗朗西斯都写了什么,但大抵能知道是在驳斥那些攻击他的巴黎文人。他没把从凡尔赛带出来的那个文具台扔出去,我想,那就还算是没事。

10月的天气大好,我写完了最后一份“病历”,把它们封装起来,准备第二天一早寄往凡尔赛,然后坐在了门口。外省的空气不见得比巴黎清新多少,但似乎真的安静不少。但图卢兹是这样一座城市,这座古老的石城经历过王国间的分割与宗教战争,如今的安静比起参透世事的宁静,更像是南方人的漫不经心和懒惰。玫瑰色的砖瓦里照样隐藏着和浪漫主义毫不相干的勾心斗角,只是远不如巴黎那般激烈。当然,不会有多少比巴黎更“激烈”的地方了。我想去咖啡馆,考虑再三还是罢了。出乎意料的,弗朗西斯今天竟然自己出门去买了笔,这说明他心情非常好,就像贝什米特说的,“写兴奋了”。恐怕能一心沉浸在欧洲文学与政治学圈子那无止境的论战里,还乐在其中的人怕是只有他了。他这种烂性格怕是会让那些被口水战打击到消极避世的哲学家们捶胸顿足,可他偏偏还到哪都带着一种让人怀疑是暗嘲的平易近人。如果不是知道他的身份,我怕是会认定这是个疯子。

但我清闲下来了,甚至连咖啡馆都变得没那么有吸引力。我搬个藤椅坐在大门口,享受在北方不可多得的阳光。行人熙熙攘攘,空气里似乎掺着一丝瓜果的添香。这样的日子令人心情愉快,我倒是挺赞同弗朗西斯的主意了,住在城里,而不是窝到郊区的洋房里,真是太好了。

“您来我是挺愉快的,大夫。但房客一多起来,乱七八糟的事也就多了。”

“李尔阁下,”他叫我,“您把‘病历’寄回王宫去了吗?”

“今天刚整理完,明天寄。”

我回答。话音落下去的时候我就看见他心软了,朝猫扔了几块饼干。门房兼厨师敲了敲门柱,我站起身来。

“去叫您亲爱的导师下来吃饭,他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我说。

贝什米特耸耸肩,他脸上露出一丝戏谑,但或许是出于他的民族沉默寡言的特性,他什么都没说,转身上楼去了。他住四楼,弗朗西斯在三楼。

这是一座位于图卢兹城的公寓。建楼的年代挺远,大概不太到五十年,墙壁已经爬上了绿叶和湿斑。它可以算作我父亲的财产,他年轻时在图卢兹投资了一大笔生意,收益包括这座楼和郊外的洋房。父亲去世后我久住巴黎,房产交由信赖的门房处理,随她对外出租,但生意一般,对象基本是学生和那耍笔杆子的居无定所者。

所以当贝什米特给我写信说要住进这座近乎闲置的公寓时,我是惊奇的,他应该会有更好的去处。但年轻人的请求总是让人不忍拒绝,他已经住进来三月有余,现在我也来了,只不过不是作为房东,而是德·波诺弗瓦公爵的私人医生。

弗朗西斯想住到这里倒没出乎我的意料。近几年他的状态很复杂,贝什米特对此又会是什么态度?这个德意志人不会坦诚地表露出来的,所以我只能猜测。

贝什米特上去好一阵了,还没有下来。门房又敲了好几次柱子,我只能起身去看看情况。

弗朗西斯套间的门半掩着,我推门进去,那两人正一坐一站,词汇交锋激烈。看我进来,两双眼齐刷刷地转过来,让我浑身不自在。

“来得正好,李尔。”弗朗西斯说,抱着胳膊靠在椅背上,“来听听我们的大学者从没营养的小册子里又现学现卖了些什么。”

所以他俩还是下去了,饭桌上刀光剑影持续。

听弗朗西斯和贝什米特论战是个非常有意思的过程。弗朗西斯的进攻圆滑而狡诈,在对手的每一句话里找漏洞,并通过冷嘲热讽的方式磨利自己的言刃,他善于以退守的方式把对手引入陷阱。但贝什米特如同一座全部武装的堡垒,面对导师的进攻他针锋相对,表面的谦逊不减,但那种谦逊足够让人看出暗嘲劲儿来了。他会避开弗朗西斯的陷阱,以他宽广的学识为盾,精准发现对方的薄弱点后又挥剑猛攻。他们的战役大多都无果而终,因为那些话题——政府的运作,文学的道德作用,宗教,欧洲的未来——似乎永远不会有可被称作真理的答案。

饭后我在餐厅又坐了一会,点燃了烟斗。贝什米特帮门房收拾好碗筷,“您在这种时候总是沉默,”他对我说,“可您也是曾发表过著作的。”

“我只是写着玩,毫无深度,无人问津。现在更是个给朝廷打工的,您懂吧?”我半开玩笑。

我又继续说:“您对弗朗西斯的套路真熟悉,刚才那一仗打得漂亮极了,我甚至还看出一丝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味道。您从他身上学到了不少,又融会贯通。”

“哦,那还是很简单的,”贝什米特说,“因为我挨过他不少鞭子。”

10月5日,1788,弗朗西斯的身体状况:一如既往的虚弱,但精神很好。

今年是平静的一年,这是相对于去年来说的。美洲终于不再有那么多惊人的新闻传来,低地国家也不再喧嚷。弗朗西斯给巴黎的出版人寄去的手稿有了回复,不出意料地在沙龙里引起了热烈争论。他就想看到这个,他总是不动声色,但我知道他乐于见到这种场景。

天气很好,图卢兹的晚霞美到令人窒息。或许我该考虑退休来这里定居了。

10月8日,1788,弗朗西斯跟我谈了巴黎的反馈,他心情不错。

贝什米特一整天都在学校,晚上我问他要不要写东西驳斥弗朗西斯的新论文。“我会的,”他说,“在公开发表之前我还会当面念给他听。毕竟我们正在同一片屋檐下,这是多么千载难逢的机会。”

我想我该写写贝什米特,哥廷根大学的青年教师。我听说他在这座学府攻读法学和历史,师从奥古斯特·路德维希·冯·施洛塞尔,代表他的学院在图卢兹大学访学是这个年轻人获得的第一份荣耀。在我看来他确实聪颖过人,而在这之前,就像他的大多数同胞一样,他在巴黎学习,我在那里认识了他,弗朗西斯教他拉丁语,修辞和数学,有时还有剑术。

18世纪是法语的世纪,18世纪的首都是巴黎,他的史学恩师同样是伏尔泰的信徒。但我还猜他应该来自德意志某个显贵家族,因为他竟可以和‘德·波诺弗瓦’建立如此紧密的关系。我不熟悉神圣罗马帝国的贵族名单,但有时弗朗西斯会叫他“小贝什米特”,说明他还认识他家族中的其他成员,但他们两个的关系在我看来,比起师生更像在互相伤害。

我很难说清这两人的关系,看起来和亚里士多德式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还不太一样,也比傲慢的导师对自主意识过剩的学生的纵容和嘲讽更复杂一些。我敢说我从中看出隔阂,欲望,彼此探寻和彼此吸引,毫不掩饰的爱和互相厌弃。

这太有趣了。观察这种关系或许有助于我跟进弗朗西斯的身体及精神变化,以及……好吧,我承认,混迹在上流社会给我养成了坏习惯,我想知道这两个男人会带来怎样的故事。

在我写下这段话的两天后,贝什米特替弗朗西斯回了一封宫廷来信。措辞花枝招展,堪称模范的贵族口吻,真该裱起来让人观摩,绝对能让收信人心花怒放。

事后贝什米特向弗朗西斯索要了“报酬”。我大概能猜到是什么,因为第二天两人都出来得很晚。

10月15日,1788,弗朗西斯不让我把他最近的活动和身体情况,即‘病历’寄回凡尔赛。

“不用事事报告,写上‘一切都好,并无大碍’就行,尤其别写我又和人论战。”

“要是被宫廷密探查出来,你得给我作证。”我威胁,“我不想进巴士底狱吃牢饭。”

“他们不会有闲心管我的。”他张开双手,“你觉得我会‘叛国’吗?”

现在的弗朗西斯和宫廷里那个德·波诺弗瓦完全不同,我们以“你”相称,我几乎要认为自己可以算作他的朋友了。“你本来就是我的朋友。”他看了我一眼,“这你不用怀疑。”

“我的荣幸,公爵。你也会这么对贝什米特说吗?”

“哦,他不会觉得‘荣幸’的,”他耸耸肩,自然地接过了话题,甚至没有问“你为什么要提这个人”,仿佛贝什米特就在旁边,“这个贵族出身的年轻人满脑子新奇念头,一副保守的外壳,心里却燃着火,一个马丁·路德!”他无不讽刺地说。

“他有时很无礼,从心里厌恶贵族礼仪,这也是为什么他不喜欢巴黎,他把我当做一个完全的人看待,多么傲慢!”他说,“但我,好吧,他会让我不快,但我还算喜欢。”

“一个理想主义者,或者也可以称作一个空想家,看似谦卑却自以为是,这样的人即使在这个时代也不多见——但是,是的,我不算讨厌。”

10月22日,1788,前日图卢兹高等法院法官之子筹办婚礼,听闻德·波诺弗瓦公爵暂居此地,特地发来请柬。弗朗西斯答应了,我有些意外,他已经很久没有出席这样的社交场合了。

“去看看也好,也算替王室笼络外省官员。”他这么说,但我知道是假话。

婚礼当天法官的宅邸灯火通明,陈设和宴席极尽豪奢,让我恍惚好像回到了巴黎。我在酒过半旬时在甜品桌的一角发现了弗朗西斯,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去跳舞,但我找到他时,这个男人眼里没有多少笑意。“果真如此,完美无缺,巴黎做派。”他说,“奢靡堕落,上帝啊,你当真不让他们穿过针眼?”

我不理解他的话,直到一年之后。但那时弗朗西斯什么都不再说,一杯又一杯喝香槟。

贝什米特说不参加,末了还是来了。我们出了宅邸,就看他站在一辆出租马车旁边。“我知道你们会早走,所以叫个车来等着。”他说。弗朗西斯有点喝多,在车上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总不自觉地倒向他的肩膀。贝什米特朝他身边移了移,以便让他稳稳地靠在那里,考虑了一下,又脱下外套披在了他身上。

“玩得开心吗?”他问我。

“我还好。”我说,“但弗朗西斯似乎不太开心。”

他没再说什么,伸出手去小心地理顺了那些散在他肩头的杂乱金发。弗朗西斯念了一声“路德维希”,我不确定他是不是清醒的。但贝什米特还是应了一声,有我在场他多少有些窘迫,但还是轻轻扶住了他的腰,把他的呼吸安放在颈窝里。

路德维希走进弗朗西斯的房间,天才刚刚亮起,那只白色的猫趴在卧室门口,听到响动,抬眼碧蓝的眼睛瞅了他一下,随着门打开的一瞬间挤了进去。清晨时分,房间里仍然昏暗一片。半明的晨光洒在地板上,比月光清浅得多,他看到弗朗西斯半倚在床上,猫跳了上去,得到了爱抚。

“早上好。”弗朗西斯说。

“早上好。”路德维希回答,伸手把猫抱走。他没有掀开窗帘,弗朗西斯解开内衣扣子,从他手里接过衣服。两人都没有说话,似乎已经对这个流程熟稔于心,几乎不需要交流。过去这样的清晨时常发生在一些激情的夜晚之后,次数不算少,但也不多,在图卢兹还是第一次。他本以为会看到他的私人医生的。

“大夫昨晚喝了不少,我让他多睡一会。”路德维希看穿了他的想法,“是我的话会让您感觉不自在吗,阁下?”

法国人挑了挑眉:“哦,怎么会”,他意有所指,“我们也不是没有这样共度清晨过,那时不自在的可不是我。那时——”

路德维希一把拉开了窗帘。阳光突然涌入,法国人皱了皱眉。昨晚的婚礼带来的宿醉感还没消,他晃了一晃,后面的话被堵回了嗓子里。路德维希占了上风,伸手扶住了他的肩膀。

“你今天这样还能去学校吗?”

“当然,本周你不是只有最后一节课了,是什么来着?”

“古希腊城邦史。”

“对。”他嘟囔,从路德维希手里接过水杯来,喝到一半停住了:“那么,昨晚把我抱上来换了衣服的也是你?”

路德维希神情变得局促了,温热的呼吸似乎还萦绕在他的脖颈间:“是。那是因为大夫他——”

“嗯,看来您不满足每天的学术讨论,还想找回当年在巴黎的感觉。”弗朗西斯眯着眼,点下巴,“哥哥我才刚来半个多月。”

“您自作多情的能力和您学术诡辩的能力一样出彩,阁下。”

弗朗西斯嘴角带笑,无视了他的讽刺:“如果您今天的课上得不错,让我心情愉快,那您今晚可以在这里多留一会。”

路德维希转头就出了门。

弗朗西斯高声说:“您这是不想让我去了的意思,贝什米特阁下?”

楼下传来路德维希咬牙切齿的声音:“我在楼下等您,车已经备好了,我去给您把车门开开,阁下!”

路德维希曾听人这样对他说:“您有一副英俊的面孔,神又在您的躯体凭添俊朗,可您偏偏又求知若渴,不屑于上流阶层悠闲的生活,一定要和那些虫蛀的旧书为伍。”那是在一间客厅里,坐着的是他父亲的朋友,“实在是可惜,您注定要和这个混乱的时代纠缠在一起了。”

“像您这样英俊又多识的年轻人,在哪个时代都不常见。”那个人说,“有头脑的人通常会在脸上留下阴鸷的皱纹,而漂亮的皮囊里往往空无一物。像您这样才貌双绝的,怕是要活得劳累不堪。唉,无知的人多么幸福!”

“我听说您要去法国求学,您就要和那个自命不凡又轻浮的国家共度时光了。”

路德维希不知道“英俊又多识”是不是算恭维过头,但最后那句恐怕是说对了。

他在巴黎的日子过得不算艰辛。初到异国时,他身上与贵族身份紧密结合的浮华气还没有退干净,尽管他已经下定决心与那些东西作别,而巴黎是最能助长这种轻浮之气的地方。沙龙,画廊,贵妇人家的客厅,无一不比沉闷的书斋更能吸引年轻人。巴黎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地方,寻欢作乐你要到这里来,找学问依旧要到这里来。

弗朗西斯听了大笑:“这二者本就不该对立起来,寻欢作乐同样也是一门学问,通过社交你能知晓世间百态,除非你想过清教徒的生活。”

“这些社交让我获得的最大收获。就是知道了你的秘密。”他说。

不过路德维希始终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能获准进入弗朗西斯的私人书斋。“我不认为我是他的学生里最优秀的那个,又是个外国人。”他给李尔这么说。这人年纪五十有余,棕色的头发已经花白,他是弗朗西斯的“私人医生”,路德维希有时会在会客室碰到他,也在一些早年的论著上看到过他的名字。这个还带点天真的年轻人觉得和这样正派的年长者交谈会有益处。“我不知道他看上我哪一点,我是不是还算他的情人了?”他继续说。

“不妨直接问问他。”李尔说。

“那还是算了。”

“对您来说他也是‘年长者’。”

“但他什么都不会回答的。他只会让我把那首长诗全背一遍,背错一个词我就惨了。”

是的,在这种问题上,弗朗西斯总是避而不谈。他对学术或某人的不幸身世夸夸而谈,却不爱谈及自身。路德维希猜这是因为他的特殊身份。但除此之外,德意志人认为他并无什么特别,他英俊,多识,外表年轻,傲慢又嘴贱,一个典型的上层阶级法国人。他又想起那个客人给他的定义:才貌双绝的人怕是要活得劳累不堪。似乎也适合弗朗西斯。

弗朗西斯的面容在大教室的一角模糊不清。教室里挤满了学生,在那些听众或朴实或考究的服饰之间,弗朗西斯的打扮让他完美隐匿其中。路德维希记得他有一件靛蓝色的外套,边角处饰以金线,流苏上垂挂珍珠,搭配一件装饰着小块水晶的大氅。他出席贵族沙龙就爱穿着,很多人认出他,向他鞠躬,或吻他的手,风头盖过了主人。路德维希生得晚,他不知道伏尔泰出门是不是也有类似的待遇。不过那位主人也没什么可抱怨的,德·波诺弗瓦的出席总会给他带来一点名气。大学里的讲座,他不至于穿成那样,但也装扮不俗。民间很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可知识分子们至少领略过他的伶牙俐齿。

但现在他坐在下面,装扮几乎可称得上谦逊朴素,同时又是专注的,尽管他知道对方一定是正在他的授课内容里找漏洞。他们的视线偶尔相交,弗朗西斯挑挑眉,微微笑了笑,笔在指间转了一下。

路德维希会在他低下眼写笔记的时候盯着他的嘴唇。那是弗朗西斯身上他熟悉的部位之一,线条完美,更多时候微微泛白。他过去会在一些夜里品尝它们的味道,也能熟练地从中刺探出主人的情绪。微微抿起是思考,舌尖轻舔是得意,用上齿咬就是愠怒了,他有时在床上也会有这样的反应……他感觉喉结滚动了一下,赶紧转开眼,把注意力放回课程上来。

他可不想让弗朗西斯看出他走神了,法国人至今还在他的神经里发挥强劲的影响力。弗朗西斯的教育方式是严苛的,他会让他跪下,用藤鞭抽打他的肩膀和后背,往往会持续到他求饶为止。他对这种方法大加抗议。

“这是东方式的处罚方式,只有波斯宫廷里才会用这种方式处罚下人!”

他争不过他,老实转身在备好的软垫上跪下去了,恨恨地把衣服一脱。

“您身材真好,贝什米特阁下。怎么击剑也赢不了呢?”

“您这种言语羞辱,就算在波斯宫廷都没有!”

“您不用慌。”法国人抖开鞭子,“我技术很好,保证不给您留下疤。不过为了让您长记性,会很疼。”

不过弗朗西斯不会用很大的力气。他从那时身体就不好,有时需要半靠在躺椅上才能止住咳嗽。当“东方式处罚”结束,他穿上衣服,弗朗西斯递给他一块手巾,还有做过标注的书,标明他搞错的地方。“您去休息一天,明天一早来找我,”他有时在发低烧,不时按额头,“不用问您的同学们,如果我没有到书房,就去卧室找我。”他的卧室未来也会成为路德维希熟悉的地方,他把他扶进去,也会变成抱进去,最后拉上窗帘,在黑暗里倒在床上。

“不管您怎么想,”李尔说,“他都很在意您。”

是的,他知道。但他也知道他应该最不缺的就是值得在意的人。他把这看做是他的古怪乐趣。

他们现在也会一起共度一些夜晚,不是每个晚上都是论战。弗朗西斯坐在写字台前,他坐在扶手椅上。他读报,报纸上远远地叙述着美洲的动荡,对王室亏损的猜测,还有土耳其人奇异的生活方式,低沉的嗓音在屋里飘荡,如同一把音色绵延的低音维奥尔琴。弗朗西斯听着,有时写点什么,有时插两句话。还有的时候他们都不说话,各看着自己的书,弗朗西斯从巴黎带来了他丰富藏书的一部分。夜深了,刻度蜡烛燃掉一半,他就起身上楼去。有几个第二天没课的夜晚他留下了,他会抬头看看蜡烛,又把视线移到弗朗西斯脸上,如果正好能碰上他的目光,他就留下。

他总会在清晨来临之前醒来,他猜这是血统留下的痕迹。他的家族成员大部分是军人,警醒仿佛本能。弗朗西斯会在太阳升起后醒来,发出一声低低的长呼,像在赞美睡眠本身。“修道士一样的睡眠习惯。”他打趣他,“这可不好,亲爱的无神论者。”

“修道士比我起得还早,且他们不会陪你看报纸看到那么晚。别把‘无神论者’这个词说得那么有贬义,”他俯下身去,又反复品尝那双唇的味道,“亲爱的导师,如果我没记错,你也好久没望过弥撒了。”

不过,如果真要路德维希对外宣称自己是个无神论者,他完全可以毫无顾忌地说出来。他在神圣罗马帝国的传统家庭长大,却接受了那些还漂浮在欧洲上空的新思想,它们早晚有一天会落地,然后把世界搅得天翻地覆。而弗朗西斯不会承认也不会否定,他对宗教的态度和他的一些政见一样暧昧不清。

在弗朗西斯的思想里,让·博丹学说和马基雅维利主义始终占领着高地,但它们本质上也是复杂的。可以说弗朗西斯在这方面是传统的,尽管作品辛辣有力,依然会被对手看做是个腐朽思维的捍卫者。但也不是不能看到一点暴烈的主张,混迹在思想山峦的夹缝里,如同星星火苗,像是要将自身也燃烧殆尽一样。

“你的思考方式,哪些来自这个社会,哪些来自你自己?”有一天,路德维希问。

弗朗西斯捏着一只鼻烟盒,是空的,修长的手指扫过上面的浮雕。“这是个无意义的问题。”他说。

“是我这个问题本身无意义,还是探究这一问题的本质毫无意义?”

弗朗西斯抿了抿嘴,鼻烟盒在手心里转了个个,看不出来他是不是生气了。李尔坐在客厅的角落里,什么都没说,往他的本子上记着什么。

“还记得在巴黎他们怎样描述我的身份吗,贝什米特?”

“你是上帝赐予法兰西国王的礼物,他的学伴,他的导师,他的玩物。”

“所以某种意义上,你和法国国王有同样的待遇,可你比他傲慢无礼得多。”

“我只是,”年轻人坚持,“我只是想听你的想法。不管怎样,我认识的这个人和上帝的礼物,法国国王的学伴还有不少差别。你允许我叫你弗朗西斯,那我就有思考这个问题的权利。你和那些身份紧密相连,你代表上帝赐给法国国王的疆域,可你也是弗朗西斯,不是一种抽象概念或概念的集合体,其实坐在我身边的人。如果你教会我什么,那也是弗朗西斯给我的,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

弗朗西斯叹了口气。“路易,”他这么叫,路德维希愣了愣,李尔的脑袋偏过来一点,“把您的脑袋偏回去,大夫,写你的东西,不然就下去睡觉。”李尔耸耸肩,笔动得更快了。“路易,”他继续说,语调倒比刚才要轻柔了,但更低沉,“你还要学习如何放弃一些东西。你相信只要钻研下去一切事情都能找到真理,可有时现实和抽象概念一样暧昧,并非所有东西都界限分明。”

房间一时陷入了寂静。打断这片沉默的是一阵猫的尖叫和东西碎裂的声音。弗朗西斯四处望了望,灰色的那只从刚才就趴在路德维希的怀里,不见白色的那只。门房急匆匆地从门口伸进脑袋:“先生,猫闹腾着把您放在楼下的两个笔筒摔了!”

“该死!有一个是中国瓷的。”弗朗西斯起身下楼去。路德维希和李尔坐着没动,医生依然在写东西,路德维希心不在焉地摸着猫,想着别的事。

是的,他完全清楚弗朗西斯的特殊身份。他相信他与众不同是在一堂私人剑术课上,他不慎划伤了弗朗西斯的胳膊,然后那道狰狞的伤口就在他面前愈合了,如同展平一张被水浸皱的纸,片刻之间他剑术教师的胳膊恢复如初,只有被划开的衣料还沾着尚未凝固的血。

实话说,这给他吓得不轻。但也让他确认了在那些夫人的客厅里听到的一些传言,关于德·波诺弗瓦公爵的真实身份。他与这个国家一起出现,不曾变老,不曾死亡,他是特殊的存在,那些女人喜欢把他与宗教预言或王室继承联系在一起,尽管这个人本身看起来和虔诚这个词没什么联系。

“每个国家都有这样的人吗?我的国家也有?”

“有,还不止一个。”弗朗西斯说,“如果您不是那么叛逆,愿意按家族给您安排好的路往上爬的话,可能就会见到他们了。”

“呃,其实我不怎么在意。”路德维希说,“可能因为我对神秘生物没什么兴趣,您看起来只是个普通人,只是伤口恢复得快一点,不会老,但一样会受伤…我是说,您也没有身上发光,会飞,会分海,会屠龙……”弗朗西斯已经开始大笑了,“一个时代总会有点奇迹,不然世界确实够无聊。”他涨红了脸最后说。

“您够古怪,难怪在家里待不下去。我的朋友,您在这个阶层不会讨人喜欢的。”

“那您喜欢吗?”

“我不喜欢。”弗朗西斯耸耸肩,“因为有您这样的人世界才会变得一团糟。但总会有这样的人,谁知道呢…”他顿了顿,“从明天开始我们以‘你’相称吧,你可以叫我的名字,我也叫你的名字。”从那天开始他们算作朋友了,亦师亦友的关系往后还会再加上厌恶,欲望,更深的探寻,更深的吸引…就李尔在笔记上写的那些。

路德维希对这位德·波诺弗瓦公爵是一种怎样的态度?他是否真的厌恶这个人?他空有一身学识,却冲不破命运的桎梏。他会有终结吗?他会怎样结束?他会被刀剑或毒酒杀死吗?还是会在被国王抛弃的时候消失?还是他的命本质由人民掌管?他和脚下这片土地共享同一个灵魂吗?他有自己决定生死的权利吗?这是路德维希在闲暇时想得最多的问题。

他想他是对这个人有好感的,很深。弗朗西斯有诸多吸引人的特质,一举一动令人着迷。“他从不会在人前表现出弱点,他无论何时都游刃有余,他像个神祇一样。”他的学生这样评价,但路德维希不这么认为,如果是这样,他就不会对他产生多余感情了。弗朗西斯会紧张,有时也会恐惧。他会长久咳嗽以后用手帕捂住嘴,用眼神警示他不要靠过来,他还会做噩梦,被惊醒后双手乱抓。他喜欢看他这个远离神坛的样子,还很不幸地表露出来了。

然后他就被法国人扔进了小黑屋,反省“”我是不是有很怪的癖好啊”。

那么,他会想看到这颗漂亮的头颅在刑场落地吗?他不是不会想象那样的场景。在这个极富想象力的年轻人脑内,那个场面鲜活得如同真要发生一样。然后他开始觉得怪异,猛灌一杯橘子水冲掉它们。这些问题通常没有答案,但他清楚一点,他对弗朗西斯的厌恶亦或欣赏只与其本人有关,无关其他因素。

他不介意待在他身边,久一点,再久一点也没关系。

楼下还在闹动静,夹杂着弗朗西斯的叫声。他俩对视一眼,起身下楼去,只见弗朗西斯拎着猫的前爪,笔筒的残骸撒了一地。猫被拎得难受,不客气地反手给了他一巴掌,眼看着人猫又要打起来,路德维希上去,捏着后颈把猫提了起来,小动物瞬间变得温顺了。

“它吃鱼把自己卡住了。”弗朗西斯一脸莫名其妙,摸着自己受伤的地方,“就这也算猫吗?”

路德维希耸肩,拎着猫跟它对视。小动物同样用蓝色的眼睛无辜地看着他,“这可能就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吧,毕竟是公爵阁下,您说对不对?”他跟猫说。

李尔听得笔都掉了,弗朗西斯忙着捡他的瓷器碎片:“啊?你们说什么了?”他看大夫忍笑忍到扭曲的表情:“我知道不是好话。你这个狂妄的小德国佬,你是一点尊师重道的意识都没有!”

“哦,怎么会呢!”路德维希说。

弗朗西斯的身体状况终于在这个冬天急转直下,他在发烧。低烧已经持续很久了,现在热度似乎在持续蹿升。而病人本身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一切,脸色时而苍白,时而因高烧而涨红,态度始终无谓。

“你在这里属实没什么用。事到如今患者已经不需要医生了,他只需要等待好转,或者等待终结。”一天晚上,当李尔走进他的卧室时,弗朗西斯这样说。

“我的作用就是陪你解闷,并且给你提供个外省的屋子住着。要不你就非要去住巴黎的破巷子,国王陛下觉得丢人不说,说不定你真哪天会被谋财害命。”他说。“我把你的真实情况寄回凡尔赛了。”他又说。

弗朗西斯长叹一声。

“法兰西。”

他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抖了一抖。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叫他了,不,人们提到这个名称的次数很多,但已经很久没人这样直接将他与这个名字联系在一起了。这样听起来,竟然还有一丝恐怖。

“你知道要发生什么吗?”

“我怎么会知道,哥哥我不是先知。”他摊手,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我从没听到过神启,也不会写预言书。别那么看着我。”他再次叹气,“是的,我逃了。我厌恶宫廷里的氛围,还有无休止没用的‘关怀’,如果你的‘病历’真的人认真看,这个国家如今不会是这个样子。”

这听起来像自怨自艾了。他笑了笑:“抱歉,朋友。”这样听起来像是在抱怨‘没人重视我’,要让路德维希听到了,他又会有新批评要发表了。我不知道你让他住进来了,不然我还会考虑考虑到底去哪住。”

“我告诉你以后你也没改主意,承认吧,在你眼里他是个特殊的人。从你开始称呼贝什米特为‘你’的时候,并要求他也这么做的时候。”

“哦,我还是个很挑剔的人的,不是所有人都能做我的朋友。”他倨傲地捻着头发,“如果这就算特殊,那你也是特殊的,大夫。”

“可在我心里你依然是一位公爵,是那个‘上帝的礼物’。我没有勇气把你看做一个普通人。”

弗朗西斯叹了第三口气:“您别说我了,离开王宫后您也性格大变,处处拆我台。”他抬起手做威胁状,“我今天叹气叹得有点多,这可不是好兆头。”

“您说,如果死一次,情况会有变化吗?”法兰西靠在他的软垫扶手椅上,那张脸如此年轻,灵魂却疲惫不堪。他知道自己正在腐朽,他甚至期盼毁灭,然而人性的那一部分又让他苦苦挣扎。“是否一切都能重新开始,还是现在的我会永远消失?现如今的人把国家的名字挂在嘴边,实际心里想的是国王,爵位,还有自己的利益,谁在乎‘国家’怎么样呢!你说,如果世界颠倒一次,这些会不会有所改变?”

“我不知道,我只希望这些在我有生之年不会发生。”他太悲观了,一点都不像他。李尔蓦地感觉一阵凄凉,他猛然意识到眼前这个人活的年岁比自己长得多。可是不应该,在不死者的阵营中他依然还算年轻,他还不到可以疲惫的时候。

“看啊,我已经老了。”他的朋友说,“不久我就会死去。贝什米特风华正茂,可他也会老,终有一日也会死去。可你还不行,你还要活下去,如果这算斗争的话——你还要一直斗争下去。”

“你最近还会写什么吗?”

“会的,有信等着我回复。”

“那我们今天到此为止。贝什米特快回来了,我去餐厅看看。”

房间安静下来了。他看天,看夕阳在房顶上涂抹的淡紫色。图卢兹并无他想象中的喧闹,她不像巴黎,甚至也不像更靠南的城市,冷淡的慵懒,安静的美,一杯玫瑰酒。只可惜他现在不是醉的,他比任何一个时候都清醒。然后,他开始想路德维希。

德国人今天也去了学校。可惜今早弗朗西斯头晕目眩,李尔和路德维希哪都不让他去。“你要想听,晚上我回来再给你讲一遍。”他说,然后拿起外套走了。

自从巴黎一别,他也有4年多没见过路德维希了。他好像一直是那个样子,不同的是褪去了最后那点少爷的轻浮气。这个年轻人多么有趣!他有神赋予他的俊逸,性格又沉静认真,这在他的阶级多么难得,离开上流社会得让多少有女儿的家庭伤透了心!但这个人看似成熟稳重,实际满脑子天真和理想化的念头。他坚持不以贵族的方式称呼自己的姓氏,这个来自波兹坦的年轻人幼稚地反抗他的出身,在别人拼死往上爬的时候自甘堕落。弗朗西斯对他那个虽称不上名门望族,但也有头有脸家族的了解可以追溯到勃兰登堡公国时期,他家可没出过这样的异类。所以理所当然的,他知道他和家里没有联系,只有一个在柏林的兄长支持他——小孩就是喜欢搞离家出走那一套。

而且他绝对比表现出来的样子要阴险。弗朗西斯想。他拿话顶我的时候一套一套的。

如果风暴来袭,他想他会看到这个年轻人站在前沿,法国会成为他的舞台,法国会滋养他,让他成为掌握风浪的人,可他不会留在这里。他的法语很好,但很明显更喜欢德语,在这个对法兰西文化推崇备至的时代不多见。他推崇民族语言,倡导理性,对宗教不予置评。一个保守的家族居然会养出激进的年轻人,他没有留在法国,弗朗西斯或许应该为之庆幸,到了最后,路德维希不用成为砍下他头颅的那个人。

“我觉得你也是个理想主义者。”

弗朗西斯看他:“谁是我都不可能是,别把我批评你的当好话又拿来说我啊。”

“可我认为你有时表现出那样的倾向。我的直觉很准。”他目光炯炯地看着他,“我觉得你在这种时候很讨人喜欢。啊,我是说,还挺有魅力。”

好吧,我这是听到了一个学生的告白?太蹩脚了,对方还沾沾自喜,还以为自己像个魅力大到能引诱同性的风流公子一样,说了多诱人的话呢。

“你想念鞭子的味道了是吗?”他挑衅,“要不是我身体不适,你不知道要在垫子上跪多久。上次的作业,光标点就点错了三个。”

“如果你想,我随时效劳。”德意志人比他还会挑衅。

“好家伙!”

但他没生起气来,本质上,他也没能拒绝。

“那就拿出点实际行动来。”弗朗西斯点着桌子,挑挑眉。看路德维希变得迷惑的眼神,“除了书本,鞭子以外的。”他说。

兴趣使然的记述者李尔会在早上就开始他的工作。他起床,溜达一圈,和门房聊聊天,像个普通老年人那样。然后坐下听楼上的动静,有房门开关的声音,两个人说话的声音,更高楼层传来的吱呀声,然后年轻人会先下楼来。贝什米特的装扮总是一如既往的整洁,但某天早上的衣领会提得特别高,李尔就知道他在欲盖弥彰。

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问:“是谁先提出开始这种关系的?”

路德维希一脸窘:“呃,是我,呃,不是,您可以认为是我,但也不是我……”

“您跟他示好,然后他把您哄上了床?”

“您懂我就放心了,我觉得这是年轻时欠下的债。”

“在弗朗西斯和我面前,轮谁都轮不着您说这话。”

他在和门房的女儿交谈,这姑娘几天前偶感风寒,今天气色好了很多。医生握了握她的手,摸了摸额头,小姑娘跑开了。

“您会给普通人看病吗?”他好奇地问。

“略通一二。”他的朋友说,“但我并非医学出身,您也明白,给法兰西治病不需要医生,我是政客。我的工作是跟在弗朗西斯身边,报告他的动向和身体变化情况,分析原因,作为王室调整政策的参考。但现在您可以理解为我是王室派来的监视人,和住在顶楼的那几个护卫一样。”

“想继承我的位子吗?”

“您开玩笑。”

“我认真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过外国血统的人。当然你得向法兰西宣誓效忠,搞不好还得被扣人质吧。”

“那我图的啥?”

“哈,我知道您不会的。您有更大的志向。”

“从您嘴里说出来,我觉得您在指控我有煽动叛乱的嫌疑。我会被关进巴士底狱的。”

老人笑了笑。“这里不是巴黎。”他说,“也永远不可能是。”

“——我很难描述我的震惊。三级会议已经在法国消失了百年有余,对很多人来说这只是个书本上的名词。而且他们不让弗朗西斯回去,一场代表法兰西的会议竟不需要法兰西参加……我无法理解。”

“可弗朗西斯很平静。他把信看完,然后在烛台上烧掉。‘那时我说要搬出宫去疗养,他一口答应。我就知道我不会再有机会回去了。’他说,这个‘他’指的是国王,‘但他们召开三级会议,是想改变现状。’我说,弗朗西斯没有回答。贝什米特在旁边不发一言,只是看着他,眉头紧锁。”

他写道:“我不知心里是什么感觉。我本来该因为看到王室有所作为而振奋的,可弗朗西斯的模样让我不安。贝什米特已经不再去学校了,他的任务已经完成。我问:‘您是不是要走了?’‘5月中旬,正好半年。’他回答。‘是的,您该走了。’我说,‘这里的夏季炎热,会让人感觉不适。’他摇了摇头,上楼去了,我想他要去找弗朗西斯。”

“可我始终不知心里是什么感觉,就像空了一块。”

“如果你需要我,我就留下。”路德维希说,“只要你说需要我。”

“我不需要你。”法国人低着头,“你回去是最好的。这里的夏季炎热,适应了阴冷天气的德意志人,你会被晒伤的。”

但随着夏季临近,弗朗西斯变得很烦躁。李尔听到他们之间爆发过几次激烈的争吵,都以其中一人摔门而去告终,两人的关系变得近乎仇恨了,有一种断裂感出现了,横在这座城市越发沉闷的空气里。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李尔写道,“弗朗西斯或许真的有什么神启之类的能力,他预见了什么,他的‘不正常’加剧了。贝什米特有一天给我说他受够了,我以为他第二天就会走,但没有,他留下来了。”

“之前我对两个人勾心斗角乐此不疲,但现在我看厌了这两个人的争吵。这种争吵看似和过去没有区别,实则每一个都撕扯开流血的伤口。我想给那个年轻人说,他在意你是因为只有你把他当做人类看,你在充分了解他后,还能有这种坚持。但我说不出,或许症结也在这里。”

这样的暴风骤雨持续了几天,也没有过渡,争吵又停止了。仇恨消弭无形,一切异常消失在了五月晴朗的天气里。路德维希说他确定了离开的日子,弗朗西斯也变得很安静,甚至心情还不错,和两只猫相处愉快。“我猜他们都累了。我见证了这半年的磕磕碰碰,还有之前在巴黎那些日子,他们也该累了,一段如此复杂的关系持续到现在够久了,这样结束虽不精彩,也还算好看。”

然而李尔不知道,就在一次激烈争吵结束后的晚上,摔门走了的路德维希又进了弗朗西斯的套房。对方给了他一个拥抱,他感觉到他身上过热的温度。他接受这个拥抱,又推开他。

“看来法兰西阁下闹完情绪了,我是不是可以找弗朗西斯说话?”他态度冷淡,甚至带着一丝命令的意味。弗朗西斯退了半步,带着迷茫、忧伤和好笑,他像要说“随便你怎么样吧”,却又心有不甘。路德维希居高临下地看他,他相信他眼里还有一丝揶揄,好像在等他还会有什么动作。

“您有什么事,阁下?”

“给他一点表示,因为我马上要走了。”

“您想怎么表示?”

他按住他的肩膀。“失礼了。”随后他吻了他,“只是这样表示。”

他缴械了。“别闹了,这报复真幼稚。”他抱怨,扔掉手里的报纸。在他们身边,月色被锋利的窗楞切开,两只猫依偎在那里,弗朗西斯的目光在它们身上停了一会。“把你最近写的东西留一份给我。”他又说道。“已经放在你书桌上了,我装订过,用剩下那个笔筒压着。”路德维希说,虚实地扶着他的腰,法国人的身体比先前还要瘦弱,虚实地靠在他身上。

“啊,这该死的时日,该死的月亮。”法国人喃喃说,手痉挛一样抓紧他的衣服,“如果一定要我饮这只杯,何苦又让我恐惧!”

“可你不是圣人,你有恐惧的权利。是我让你恐惧?”

“你还不配,但…是啊,”他责备,“你冲垮了我刚做好的心理建树,你这个混账。”

“路易。”他叫。

“我在。”

“我感觉有什么会发生,我会死去。但或许是我的错觉,或许什么都不会发生。”他说,“但是赋予我权利,让我恐惧吧。”

他吻他的手,从指尖开始,直到掌心:“陪我跳支舞,小子,我知道你的舞技在巴黎都让人赞不绝口。要让我看出有一丝敷衍,今晚你就不要想睡觉了。”

李尔不知道这些,所以他也没有理解为什么路德维希离开的那天,弗朗西斯会在餐厅里扯住德意志人的衣服,突兀地吻了他。

他说:“瞧,弗朗西斯在吻你,然后,他对你说,再见了。”

路德维希面红耳赤,看了李尔和门房一眼,差点就说出“光天化日…”这类话了。但弗朗西斯又拉住他的手,表情似笑非笑,让他的话哽在喉咙里,像一块石头。

“别和那些朋友断了联系,”他说,“活下去,让我能看到希望。然后,我们改日再见。”

图卢兹未被卷入风暴中心,她一直冷眼旁观。1789年法兰西的火烧在心脏,又沿四肢爬行,当火最终将这座城市点燃时,风暴已经倾覆了一切。

至于而后发生的事情,我想我们无需再写。

尾声

1794年,科布伦茨。

深夜,年轻人走进了这个蜡烛即将燃尽的房间。床上的人向他伸出手来,那只手已经枯槁而苍白,那张被病痛折磨的脸露出悲喜交加的神情来。“我没想到您会来。”他说。

“我找过您。”路德维希说,紧握着那只手,“您没有和其他流亡的法国人一样,九二年左右就来到科布伦茨。您和他…弗朗西斯在一起吗?”

老人摇了摇头。那支蜡烛终于烧到了尽头,摇曳了最后一下,熄灭了。

“我打听不到他的下落。我知道伦敦和维也纳都有人在找他,我还有一些上流社会的……门路。我听说他们明码标价,活人,全尸,脑袋各有不同的价格,”他沉声说,却不由自主地激动起来,“不应该这样——”

他看起来很消瘦,极其疲惫。法国的风暴也在德意志学术界引发了轩然大波,现在的路德维希大概每天都收到几十封信,十个主教堵在门上要骂他,上百个人四处上书要焚烧他的作品,还有上千个人声称愿做他的支持者。“如同那些耶拿和哥廷根的教授们,走在他们的学生前面,为了德意志的自由而甘愿被杀掉”——夏多布里昂会这么评价,无论路德维希如何去想,骚动的十九世纪都要来临了。

“有人预言过我会活得劳累不堪。”他自嘲,“他说对了,时至今日我也不习惯,但甘之如饴。”

“去找他,如果您做得到的话。”他的朋友说,握着他的手,“去法国,不要再回图卢兹,到巴黎去。唉,巴黎,法国,法国——听起来多么遥远!”

“我要带您一起去。”

他的朋友摇头:“我走不动。而且您不需要我,法兰西也不再需要了。现在他不再需要一个‘叛逃出国’的私人医生,但弗朗西斯还会需要一个朋友,一个爱人也说不定。”

“您确定这样是对的吗?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跨进法国的国境线,更别说走进巴黎城门了。战争还没有停止,我是他们的敌人。”

老人困倦了,神智不清。他依然握着他的手。“去找他,去找他,贝什米特,”他固执地说,“他还活着。我是说您认识的那个弗朗西斯,我相信他还活着。我不希望这个故事就这么结束,去反抗,去斗争,去告诉他你一直这样做,别让故事就这么结束。”

路德维希执着地拉着他:“您要看着我们,您要跟我一起走,您不能就在这里睡去。”

病人笑着。不是所有故事都需要见证。他说,在我闭上眼后,我知道故事仍在发生,故事不曾停止。这样就够了。去吧。他松开了他的手。那一瞬间,老人如同一位圣徒,他离了岸,并把那舟轻轻一推——

德意志人坐在床边。末了,他把手交叠在那苍老的手背上,轻轻抵上额头。然后,他离开了。

“我答应您,我会把故事继续下去。”他说。

李尔长出了一口气。他的目光停留在书桌上,那本历经磨难又回到他手中的笔记上伤痕累累,已经不再完整。但已经无所谓了,无论生死,他都不需要再提起笔了,他的使命已经结束,他做完了所有应该做的事。遗憾太多,但他知道故事仍在继续,那就够了。

他仍望着法兰西的方向,而他的记录就在这里划上句号。

一个很久以前的脑洞,断断续续写了好久的,有点拖沓,但是写完了!

写论文摸鱼的时候想到的场景,弗朗西斯在落雪的高塔上一遍遍写路德维希的名字…扩成了一篇文,一个非典型性罗朱,有年龄差

2w+,适合蹲厕所看,但是是he!

写完这篇就开始写点文啦

弗朗西斯的手在桌子上磕了一下。他听到开门的声音,转了转羽毛笔,手腕上的镣铐在纸上滑出细微的声响。窗扇是开着的,风透过被铁栏焊死的窗洞吹进来,掀起他桌上的稿纸。他抬手按住纸,另一只手捋开被吹到前面的长发,门就在这个时候被推开。当路德维希走进这间囚室的时候,正...

弗朗西斯的手在桌子上磕了一下。他听到开门的声音,转了转羽毛笔,手腕上的镣铐在纸上滑出细微的声响。窗扇是开着的,风透过被铁栏焊死的窗洞吹进来,掀起他桌上的稿纸。他抬手按住纸,另一只手捋开被吹到前面的长发,门就在这个时候被推开。当路德维希走进这间囚室的时候,正看见那个男人把一缕头发捋到耳后,另只手轻轻合住纸张,如同拢住一只欲飞的鸟。他只穿着宽松的白衬衣,蓝紫色的眼睛就等在那,等着仔细打量他。

“嗨,新来的看守先生,”他靠在桌面,随手折起一张纸,好像他才是这里的主人,“很高兴见到你。吃点什么?”

这个监狱是一座高高耸立的塔楼,坐落在王都郊区的森林边。这里与世隔绝,戒备森严,但关押在此的囚犯寥寥无几,最重要的那个在顶楼,除了一条长而狭窄的石梯,其他路都被砌死。

踏进这座塔楼的时候,路德维希只穿着一件单薄的制服。战争还没有结束,他来到王都不久就被遣到了这里,没有多少行李。深秋时节,风从空洞的石窗里灌进来,吹得单衣紧贴在他身上,并撩乱他一丝不苟的头发。就像日后撩乱他的心一样,这阵风从顶楼吹下来,让他打了个寒颤。

从进门开始,路德维希就感觉到了这里的寂寥。他不久前才知道了被关在顶楼的那个人的秘密,在他想来,这里应该是重兵把守,机关重重——但这里似乎没几个看守,这座塔楼也孤零零的,伫立在林海旁边,像一座灯塔。

“机关都藏在您看不见的地方,过几天我会带您慢慢熟悉的。”接他的那个老狱卒说,“这座塔很小,但五脏俱全,地牢,刑室,瞭望台,营房…什么都有,我们还有个小厨房呢。而且您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一支军队驻扎在附近,能轻易镇压一切叛乱,他们或许最开始就是因为这个才驻扎在附近的,这里情况特殊,不适合放太多狱卒,人多眼杂。”

年轻人抬头看头顶延伸的狭窄石梯:“塔也是为了他建成这样的吗?”

“那倒不是,这原本是个教堂,战争开始的时候被拆掉了。而且那位身体不好,您不用担心他会逃跑。他常年被拴在那,下楼都会喘。”

路德维希就在这样一个深秋的早晨见到了弗朗西斯·波诺弗瓦。走过长长的石梯,他就在那扇门后面。那个长发男人手合着纸,靠在一张简单的书桌后面。他对他说“很高兴见到你”,他看到他手腕和脚踝上的镣铐,铁链延伸出去,铐在床柱上。他们两个都心怀鬼胎地打量对方,弗朗西斯看到了他的制服:“看起来您的任命挺仓促。”他说。

“从今天开始我负责您的监视,还有日常起居。”他尽量拿出在预备军里的训练结果,背挺得笔直,“我希望我们至少能相处和睦。”

那个男人没有答话,他坐了下去。铁链在桌边摩擦,那双眼一直停留在门前这个年轻士兵身上。他的头发被吹乱了,又草草打理过,依然有两缕滑了下来,垂在他的额边。

“您要一直这样打量我吗?”

“我只是想说,不知我是否有幸知道我的新狱卒的名字?”

路德维希犹豫了一下:“贝什米特。路德维希·贝什米特。”

“上帝。”他就知道会在对方嘴里听到一声感叹,“我面前站着一个贝什米特!在这里,在这个时候!…想必我不用多做自我介绍了。”

“当然,波诺弗瓦先生。”他低着头,“我们都很清楚彼此是谁。”

他和自己的“工作内容”见了面,下楼到自己的住处去。那是一间集体宿舍式的营房,住着他和其他的三个看守。房间很简陋,他把为数不多的行李放在床上,瞥见一片落叶擦过紧闭的窗扇。那个老狱卒在外面,和一个厨师聊着天。他从飘过来的只言片语中意识到他们在谈论自己,但没兴趣去管。

“贝什米特家的小儿子,”他们的语调里甚至带着怜悯,“他们最终也落得这种境地。”

这是个老生常谈的悲剧故事。倒霉的贝什米特家曾在战争初期支持当今国王,但如今战乱仍在,贝什米特家的荣光却已不复以往。这个国家的内战已经持续了将近十年,始于王室操戈,又因各地的大贵族叛乱而愈加复杂。十年前,如今王座上的那个人夺得了兄长的王位,用狮徽取代了前朝的红龙,那时贝什米特家族和篡位者站在一起,路德维希还记得那段辉煌时代的末尾,他的家族和新王并排站着,客厅里人来人往,庭院灯火通明……现在那些早已一去不复返。

战争的第二阶段由各地的大贵族打响,叛乱者试图在王室羸弱的时候分一杯羹。如今战乱几乎卷挟了整个国家,贝什米特家族被卷入了这场猝不及防的风暴,遭到背弃,受到厌恶,曾经的枝繁叶茂如今七零八落。路德维希·贝什米特——可怜的幼子,幸存者,告别了甜蜜的童年。他甚至还在国王的预备军里——被剥夺了军职,被扔到这个地方受辱。

而波诺弗瓦——这位前朝的政要,前任国王的宠臣,先王的谋士,一位曾举足轻重的政客,伯爵阁下,一个在官方通告上已经死亡的人,他的囚犯——他现在的境遇比他好很多吗?

“这个季节,这里还是很漂亮的,”弗朗西斯拿着个杯子靠在窗边,“落叶覆盖森林,风吹过干燥的草地,夜深人静的时候,甚至可以听到远处村庄的歌声。你来得很是时候,这里应该比军队诗情画意多了。”

路德维希靠在门口:“您还挺有闲情逸致。”

“不然呢,我也没什么别的事。”他回到桌前,挑了挑那些纸,“不是天天都有需要我写的东西。王宫里那位,只有在需要我的时候才会发个简信来,不然我平常就是死的。其他东西,反正写了也传不出去,无处发表,我不想天天闷头写无用的诗歌,像个愤世嫉俗的躁狂症。”

“不如先用完您的午餐怎么样?您端着杯子满屋转的样子,已经挺愤世嫉俗了。”

弗朗西斯有几个仆役,负责他的三餐和生活起居。路德维希的工作是负责检查这些环节,确保食物没被下毒,仆役们好端端地把生活用品送到囚室里,再好端端地把东西拿回去,囚犯没有在这个过程里动手脚,没有私藏危险物品,然后再把门锁好。他学过刑讯,这些事手到擒来,但眼前这个囚犯得到的自由过多,胆敢在他检查的时候说三道四。

弗朗西斯一直在观察他。这个小贝什米特激起了他的好奇心,或许是他太久没见过有名姓的人,或许是路德维希那张英俊的脸,总之他对他的新狱卒产生了一丝兴趣:“嘿,嘿,别动我的笔,”他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从他手里把羽毛笔抢回去,“私人物品,阁下。这有什么好看的,这间屋什么东西不是向你们打报告才能得的,连笔都是削好了才送进来的,多给我省事。”

“以您现在的身份,好像有点过于挑剔了。”他在他又试图阻拦他检查抽屉的时候说,并轻轻用一只手扯住了弗朗西斯的胳膊。老狱卒说得对,他看起来气势汹汹,但没什么力气:“我的前任,是被您烦走的吗?”

“哎,我会努力显得自己不是个挑剔的人的。”波诺弗瓦连语气里都是挑衅,不知死活,“现在哥哥我的宽容大度可是过去的好几倍。过去那位?我猜他是另有高就了,说不定现在是个宫廷总管?至少混成个小队长吧。他从我的纸里找到了一些骂国王的东西——有时候就是忍不住嘛。你也要加油,说不定能从我的围追堵截里发现点大逆不道的东西。”

他继续用胳膊抵着路德维希的手,衬衣滑下去,露出了鞭痕和淤青。路德维希轻轻扬了扬眉毛。哦,好吧,原来面前的人还有自毁倾向,原来要求收走他的危险物品,不光是为了防止他撬开门锁,还要防止他抹了自己的脖子。

“得罪了。”他合上抽屉,示意仆役端走碗盘,在弗朗西斯警惕的视线里退到了门口,“您可以休息了。”

比起军队里苛责的规矩和对贝什米特的冷嘲热讽,波诺弗瓦这点轻飘飘的抵抗实在算不了什么。路德维希完全可以忍受这些,他至少对弗朗西斯保持了一定尊重,但这个年轻人也觉得,鉴于弗朗西斯藏都不愿藏的傲慢,他有必要对这位囚犯先生表现得强硬一点。

路德维希正赶上了一个忙碌的时候,冬天,可能到来的暴风雪,圣诞节,必须的采购和加固监狱外墙……冬天要来了,监狱要给囚犯们置办棉被和新的铺盖卷。在这之前需要将囚室彻底清理一遍,但住在顶楼那位情况特殊,也没人愿意去领教波诺弗瓦的脾气。

“一般来说我们不需要去清理上面那间,而且他自己弄得也挺干净的。”老狱卒说,“所以你省下一点事,过来帮我们加固外墙。”

路德维希不这么想,他不想放任波诺弗瓦的傲慢。而且他正心情不好——门口那棵树掉下最后一片树叶的那天,他收到了一封“家书”。说是家书,只是一些远房亲戚寄来的无足轻重的问候信,他们告诉他一切都还是那么糟,他的挚友在冬天来临前死在了战场上——可至少是在战场上,而他却在这里!

“我想我们不该给他那么多特权。”他说,顺手撕掉了那封信,“不用太照顾他那些故作姿态的尊严。”

他带着几个仆役撞开了顶楼的门,在弗朗西斯震惊的目光里搬开了桌子,打开柜子,并把他“请”到了一边。路德维希不客气地翻开了被褥,不顾受害人的抗议仔细检查那些隐私的角落。弗朗西斯确实把这间屋收拾得很干净,这也是他尊严的一种体现吗?他在想他身上那些伤口,很明显,即使在这座塔里,他是不是能得到特权和尊重也都得看别人的心情。那还有必要的吗?

弗朗西斯在大声抗议,声音里逐渐染上了怒火。在他试图打开枕头下面的几个信封时,他挣脱了两个仆役的束缚,冲过来抢了回去,并用尽力气把他狠狠往后一推。弗朗西斯的愤怒比路德维希想象中要来得容易,他还以为波诺弗瓦会是个不喜形于色的人呢。

尊严和安全区域受到了侵犯,波诺弗瓦现在怒火冲天。他把信封塞进口袋里,冲眼前的人挥出一拳。路德维希冷着脸接下了这毫无攻击性的一拳,顺势把人的胳膊扭到背后去,又把铁链往床柱上缠了两圈,弗朗西斯被他抵在了墙上,发出混合呻吟的吼声。

“您看,波诺弗瓦伯爵。”他微微加了点力,身下的人一阵痛苦的颤抖,“您该知道——什么样的地位该得什么样的待遇。”

这有点过分了。他的讽刺、力道和压制的动作对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人来说都太苛刻了。弗朗西斯发出痛苦的吸气声,但路德维希还是让他保持这种不舒服的姿势又过了几分钟。等仆役们基本结束了工作,他放开了他,任凭囚犯先生从他身边弹开,骂骂咧咧地去扯床柱上的铁链。他没再去管那个信封,识趣地退了几步,带着仆役离开了。

事后路德维希有点后悔。他心情不好,还把火气发泄到一个无足轻重的囚犯身上。虽然那个人傲慢、挑剔,但对自己还算友善。而且——说到底,他应该尊重一下波诺弗瓦这个名字。

“我想说,先生,上次我有些过分。”晚餐过后,等仆役都出去,他说,“多有冒犯。我那天心情不太好,我该给您道歉。”

弗朗西斯没说话,只是睥睨着他。那双蓝紫色的眼睛在烛火后面,闪烁得像远处的星星。

“如果您需要我做什么,在我职责范围之内的,我可以试试看。”他微微摊开手,表达诚意,“比如有什么想去市镇上买的东西,帮您抄抄文稿,铺盖多几层,之类的。当然,我觉得您最希望的是让我少出现,我也很想,但这点恐怕做不到。”

弗朗西斯听着,在抄文稿那句眼神变了变。他的表情从探寻和提防变成了一种似笑非笑,清了清嗓子,在年轻人疑惑的目光里又点了一根蜡烛。

“如果您想,”他捻起一张纸,“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那天晚上路德维希留下了,在桌子对面加了把椅子。没人好奇他去了哪——监狱的守卫和驻扎在附近的军人都经常溜去附近的市镇风流快活。他的室友都以为这个年轻人去找刺激了,没人知道他此刻在顶楼,在波诺弗瓦的囚室里,好奇地探寻这个特殊囚犯的文字——他很乐意能有这个机会。

“最开始在王宫,后来又陆续到过几个庄园。这个教堂被毁以后,他觉得是个很安全的地方,最适合把一些不稳定的幽灵锁住,让他彻底隔绝在尘世之外,还不至于完全脱离掌控。”波诺弗瓦笑,“很好的盘算吧?他真是个天才。”

路德维希没答话。在评价国王这件事上,他,一个落难的贝什米特,不知应站在何种立场上开口。他打开一本书,他今晚的任务是根据弗朗西斯的笔记把那本书上有关的零碎段落拼接誊写下来,供他参考。那本书很旧了,看起来像前任看守不知从哪个旧书市场翻来的。书页上布满污渍,但空白处散落着弗朗西斯的注脚,细密而娟秀,当然,带着一丝自命不凡的华丽。

“您的字很漂亮。”他说。

弗朗西斯的笔顿了顿,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一般来说,人们都会评价我的脸很漂亮。”

“这点我早就知道了,先生。”他低着头,从污迹里辨认旧书上的字,“您素以此闻名。”

“你是说在世人看来,波诺弗瓦伯爵的脸比他写的东西有名?”他扔下笔,“虽然但是,哥哥我不觉得这是在夸我。”

他是真他妈事儿多。路德维希耸耸肩:“这种事留给后人去思考不好吗?至少您的书没被要求烧掉,后人还有机会看到。”

这个场景甚至很和谐,夜晚宁静,弗朗西斯也没有恼人地喋喋不休……路德维希抬眼看了一下,对面的人正往纸上涂抹着什么:“我以为您是晚上不工作的那种。”

“我没在工作。”他翘着腿,“我在写日记,仔细记下一个可爱的傻逼狱卒如何主动要求替我抄书。”

弗朗西斯正在回复一封来自王宫的信。写每一个字他的脸上都带着嘲讽的神情,好像收信的人是个不认字的山野匹夫。一连几天,他都当着路德维希的面写回信:“我要尽力写得简单易懂一点,以防陛下那尊贵的、不常用的大脑也能理解。要不他在下次的敕函上写,‘嘿波诺弗瓦,下次连着语法书一块给我寄来吧’,那多尴尬。”

他当着路德维希的面对国王发表了一通人身攻击,然后得意洋洋地看着他。很明显,他是把路德维希当做了一个王室密探,这个国王的走狗用房间清理事件给他下了个马威,又借道歉的名义跟他套近乎,试图看到他所有的文书,刺探其中有没有对国王不敬的内容。这个有自我折磨情节的男人迫不及待地把这些展示了出来,挑衅他的对手。

但他要失望了。“您真是管不好自己的嘴,先生。”他的看守只是这样评价。他没被拖到刑房里去,也没有额外的信件从监狱里寄出。而且他总感觉,好像路德维希还怪爱听他讲这些话的。他还会认真检查那些信封,分辨哪些是可以看的,哪些或许涉及到机密,在波诺弗瓦的引诱下也不为所动。

弗朗西斯还不知道这个年轻人心里的痛苦和矛盾。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个小贝什米特为了活命和王室达成了一致,想通过折磨他为自己谋求一条相对光明的出路。可惜,这个“无足轻重”的波诺弗瓦既高估了自己又低估了贝什米特,看着路德维希的举动,他现在有点纳闷了,怀疑自己的判断力。

来这里半个月后,路德维希终于走出塔楼,去附近的市镇了。他还是给那个远房亲戚回了一封礼貌疏离的信,心里满是对灰暗世事的厌倦。一个像他这么年轻的人本不该对生活怀有这种看法,但他现在甚至怀有一种哲学家式的悲春伤秋,觉得住在荒野里的山野村夫远比他们这些人要幸福。或许他也是对的。

他从提供邮政服务的书店里把信寄走,店老板跟他攀谈了起来,他把他当成了附近那支驻军来的新兵。“我刚入伍,还不太清楚局势,”他顺着聊下去,“战况如何?”

“就那样呗,还能怎么样。”老板说,“根本不可能分出胜负。贵族老爷们和国王隔空叫板,胶着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这么快就结束——呃,当然,我的意思是,天佑我王,胜利迟早到来。”

他嗯了一声,意兴阑珊。老板看他翻架子上的书:“有什么感兴趣的?您战友都爱买的那个怪谈集刚来了新货。”

他几乎是脱口而出:“有波诺弗瓦的书吗?”

“哦,”老板有些意外,“没想到。您是喜欢政论的人吗?有是有,您要买吗?那个人都死了这么多年了。”

他们都以为波诺弗瓦早就死了,是这样,在路德维希被派到这里之前也是这么认为的。可那个人正被锁在离这里咫尺之遥的塔楼里,没有自由,没有尊严,但确实活着。

“还是算了。”他笑笑。

“我就知道。哎,您要是买药和一些普通杂货,也可以到我这里来。”店老板又跟他做起了生意,“我也能给您弄到。别去找镇上那个开药铺的,那是个怪老头,大家都说他和巫师有联系。要不是打仗打得教士们都回城了,他早被抓走啦。”

“去镇上玩得怎么样?”

“没玩什么,我只是寄了封信给亲戚。”路德维希说,“他们倒是告诉了我几个‘好玩’的地方,但我没兴趣。”

降临节期的第一个星期日下了雪。监狱里的新被褥和其他冬日物资送来了,路德维希忙了几天,晚上没到他的囚室来,他的生活也风平浪静,没被突然拖到刑室里,也没有一支军队突然兵临城塔下。这天早上,仆役带着被褥和早饭走进来时,路德维希跟在后头。研究了几天贝什米特的弗朗西斯睡眼惺忪,看见一个活的,甚至有点恍惚。

“早上好。”

“早上好。”路德维希已经习惯了他各种语气的问候,简单地接了下来,让他有些挫败。

他准备试探这个年轻人,试图对他进行一番拉拢。等仆人出去,他按了按那床新被子:“多谢。”

“您突然这么客气,让人受宠若惊。”

“前几晚你抄写的东西很清晰,对我挺有帮助,”他说,“正好一并表达谢意。”

他迂回前进,拿出政客的那一套,慢慢从这个年轻的贝什米特嘴里套话。但不幸的,他被识破了。

“我听说您素以直言不讳闻名,针砭时弊,足以称得上喋喋不休,”路德维希嘴角甚至带着一丝笑,“现在这样谨慎又狼狈地试探,实在不合您的名声。”

“你很敏锐,一个合格的贝什米特。”弗朗西斯同样微笑,对他的讽刺充耳不闻,“甘心被圈在这里?”

“或许我不是个贝什米特呢。或许我对你撒谎了,”路德维希好像对这种交锋情有独钟,甚至省去了繁文缛节,“骗一个被关在塔里十年的人还是很简单的。”

“哦,你有贝什米特家特有的蓝眼睛。”波诺弗瓦冷笑,“这点我不会认错,凭着这双眼,你的族人在舞会上抢过我的风头。而且你很好地继承了家族基因,你是个漂亮的小伙子,有人告诉你吗?”

“被波诺弗瓦伯爵夸赞外貌,比被你道谢还让我受宠若惊。”

“你不该在这里。”他靠近他,手拂过他的肩膀,掸去上面不存在的灰尘,路德维希饶有兴趣地观察他的举动。“你该有更好的前途,而不是在这当个小狱卒。”

“我也这么觉得。但我觉得你想多了。”他拽了拽铁链,弗朗西斯踉跄了一下,打断了他进一步引诱的动作,让他面有愠色:“什么意思?”

“我知道您想说什么,先生。”路德维希松开铁链,“但我和任何人之间都没有交易。而且——如果事先知道交易对象是您,我应该会拒绝的,先生。”

弗朗西斯又眯起了眼:“……这又是什么意思,先生?”

“哦,”路德维希实施了报复,或者说他自己也有些慌乱,他说了不该说的话,“没什么意思。您自己猜吧。”

他有时会替波诺弗瓦抄东西的事还是让其他人知道了。一个跟他交好的舍友发现了这件事:“上帝!”他说,“你被灌了什么迷魂汤?你替一个囚犯打下手?认真的吗?”

天晴了,他们在塔楼前扫开雪的空地上晾晒稻草,从路德维希站脚的地方可以看到弗朗西斯的窗户,那个身陷囹圄的人还故作高傲地避开人群,楼下有人的时候他往往不会站在窗边。他这会应该还在写国王的回信,他会故意拖到期限的最后一天才把信寄走。路德维希抬头看了一会,又低头去对付那些稻草。

“我不觉得我是认真被任命当狱卒的,”他脱口而出。他跟那人关系还好,所以直说了——就算关系不好,那人会去告密,那又如何呢:“既然没人认真对待,我按自己的想法玩玩又怎么了。反正,我总也不至于把他放跑。”

“你最好不会。你要小心他那张嘴,那个人巧言令色,口蜜腹剑。”他的朋友说,“他过去是个政客吧,这种人都知道怎么骗人,他们的工作就是这个。他是不是还挺有名的?是不是还写过什么书——”

他的朋友瞪大了眼:“你……”这个出身农家的年轻人上下打量路德维希,他好像突然间意识到他这位新朋友的出身,而且即便如此,这也够让人惊奇的了。

路德维希没有再说话。屋里的人让他们把草叉拿出去,正好打断了这段对话。这是他的秘密,他还没有对任何人表露过。过去这或许会给他带来危险,而到了现在,似乎也没什么说的必要了。

路德维希·贝什米特仰慕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从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从他第一次翻开那些书的时候——这是个不能说出口的秘密。他敢说这种仰慕一直在心底,到现在也没有褪色多少。可他不会说出来,事到如今,也毫无必要。

但他还是被弗朗西斯的傲慢搞火了几次。路德维希已经吸取了教训,对这个男人使用武力不会让他长记性,没处表明自己存在感的波诺弗瓦巴不得找着个机会对施暴者表示蔑视,好像挨揍的不是他自己。他是个爱耍嘴皮子,对自己纸笔功夫极其自负的人,路德维希试图在他的领域内打击他——他并不擅长斗嘴,可他乐于跟他用羽毛笔一较高下——拜托,这可是和波诺弗瓦较劲哎,多少人想要这种机会呢。

弗朗西斯不在晚上工作,第二天吃完早饭他才会开始看路德维希写的东西。他头天晚上动了点手脚,故意找人替班,一整天都没有出现,确保弗朗西斯拿着那叠纸坐立难安。晚饭过后,他才顶着视察的名义慢慢悠悠从门口路过。

弗朗西斯几乎是扑到了门上,铁链一阵愤怒的哗啦啦响,他扒住了铁门:“贝什米特!”他恼怒,“我知道是你!你搞什么?”

他隔着门:“我做什么了吗,先生?有狱卒生病了,我替他晒了一天稻草,都没接近您的屋。”

“你写了些什么?!”

“您要求我抄的东西。但我希望能跟您开个小玩笑,所以把它们和其他一些内容掺在一起了:用了一种密文。这是我小时候在拉丁语课上走神琢磨出来的小玩具,您觉得有意思吗?”

“你——”

“您担心我是密探,”他在外面悠然地说,“或许我会用这种密文和主子沟通,我一不小心泄露给您了,您快看看。”

他愉悦地听着波诺弗瓦发出咬牙的声音,很可惜不能穿过铁门欣赏他的表情。多有意思,这个对生活失望的年轻人反而在欺负自己仰慕对象这件事上找到了乐趣。“您进来,先生,”里面的人引诱他,“您是不是喜欢我写的东西?我有两份从来没公布过的政论,或许您想看看。”

“不用了,先生。”他明智地拒绝,“比起给我东西看,您听起来更像要掐我脖子。考虑到您一碰就倒的身体情况,我不想被认为虐待囚犯——我在反省上次的暴力,您知道的。”里面的咬牙声更大了,他心满意足,“您需要我说出答案吗?”

“…不用。”里面的男人狠狠一推门,铁链哗啦啦地走远了,“去你的吧。”

再去乡镇是几周以后的事,路德维希替监狱去结算了一笔财务报账。他做事干练且认真,很快就被“能者多劳”了。这样也好,免得他一个人在那里思考一些灰暗的哲学问题,或者琢磨怎么欺负波诺弗瓦先生。

昨天晚上他又留下了一堆更复杂的密文,现在弗朗西斯发现摆脱不掉他了,他不该让他开这个头。他故意把几本书的内容混合起来,并不完全按照笔记,但确实精密地把内容编制在了一起,这让弗朗西斯没法中途插手,甚至有些欲罢不能。弗朗西斯的反应让他心情都好了不少。

他报完了账,又去书店转了转,听说军队最近流感盛行,他买了些药。拎着包往回走的时候,他看见了老板给他提过的那间药铺,孤零零的在道路尽头,瓦上落满了灰。门半开着,出于好奇,他进去了。

在灰暗的柜台后面,他看到了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头。这间屋的天花板吊满了奇形怪状的瓶瓶罐罐,柜子里的容器装着浑浊的液体,那老头转半个头看他,天色将晚,他侧着身子,夕阳照亮了他半张脸。老头盯着他的眼睛。

“瞧啊,来了多漂亮的一双眼睛。你知道你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吗,可爱的男孩?”他确信自己听到了巫师的笑声,“你需要什么?你手里那包药是给蠢人吃的。你从我这里可以找到更好的,能让死人复活,活人假死,骨头从坟墓里起来跳舞。”

他感觉不安,更别说都多少年没人叫他男孩了,听起来不怎么舒服。“不,我走错了,”他急促地说,在老头的笑声中退了出去。

等他回到塔楼,天色已黑。他意识到气氛有些不对,刑房的门开着。

“哟,回来了,”一个狱卒擦着手走过来,“去看看你的波诺弗瓦,未来几天你有的忙了。”

楼上囚室的门开着,路德维希快步走进来,看见弗朗西斯被扔在床柱边上,浑身湿透,胳膊还被捆在背后,上半身近乎赤裸,露出鞭痕和淤青来。他在发抖,意识到有人进来,侧头看了一眼。房间里没有点蜡烛,路德维希不知道看见他的时候,波诺弗瓦眼睛里有没有微微燃起一点光。

他过去,有些不知所措:“什么情况?”他首先解开他的手腕,尽量不碰到那些绽开的伤口,试图把他抱到床上:“我做了什么吗?”他声音一紧,“但我没有——”

“我觉得你最好先不要衣服。”路德维希说。看来这样的事在这里时常发生,他在上来之前就得到了一份伤药和绷带。他麻利地扯掉弗朗西斯身上剩下那点碎片,不管他不满的啧声,在他眼前举着那个药瓶:“你是要自己来,还是别人帮忙?”

弗朗西斯往后一靠,破罐破摔:“既然你在这,请便。”

路德维希去接了盆水,又点燃了蜡烛。他看到那封寄给国王的信敞开在桌上,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开了。弗朗西斯喘着,眯着眼打量他的一举一动,当他扔了条手巾在他身上,把他拎起来,半扶半抱地放到床上的时候,他拉住了他的衣领。

——他以为他弄疼了波诺弗瓦。他已经尽量避开那些伤口了,但波诺弗瓦苍白的身体暴露在他面前,瘦削,但依然称得上匀称,伤疤和青紫在烛光下跳跃着,湿漉漉的攻击他的视线。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微微失了态,但有一股热流在他心间涌动。

“我们干脆坦诚相见,贝什米特小少爷。”他把他拉下来,凑近他的耳朵,“哥哥我不介意把狼狈相展现出来,我就是这样的。我过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年,没什么再能羞辱我了。告诉我你为什么而来,你的主子是谁,他让你干什么?”

“你终于想坦诚相见了。可我一直都没有好隐瞒的。”他贴着他,他颤抖的呼吸就在他耳边,“我被从预备军召回,王城的命令让我来这里。除此之外我没有接到任何指令,在此之前我甚至不知道你还活着。”

“你的家人呢?他们知道你在这里吗?”

“您在开玩笑吗,波诺弗瓦伯爵?”他笑,“看得出来你是被关了十年。贝什米特家已经支离破碎,我的直系亲属都死在了战场上,甚至有族人为了活命更改姓氏。看来您不像说得那样,还对外界的事务了如指掌。”

握住他领子的那只手松了,波诺弗瓦像失去支柱一样倒了下去。“上帝啊,”他喃喃,抬手挡住了眼睛。“上帝啊,真是这样。”他一下子变得疲惫。

好吧。他宁愿听到贝什米特说他还有效忠的对象,他曾经的敌人,跟他一样见证过那个时代的风光一时的家族,他面前的是他的末裔,跟他一样,因丧失价值,甚至丧失了威胁,被扔在这里等待腐烂。

“他真的要抹去那个时代。他要抹去所有痕迹,并且折辱他们。愚蠢的崽子,他在羞辱你,他把你放在这里,让你在这里等死。”

“我的境遇不需要您提醒,阁下。”他低声说,,还在因心头那一阵悸动恍惚。这些天跟弗朗西斯较劲的快乐让他暂且忘了脑海里那些灰暗的东西,如今波诺弗瓦提起了这些事,提醒路德维希这是他永远摆脱不掉的现实。

弗朗西斯有几天下不了床。仆役把水盆和饭食送到床前,除了给后背伤口上药,他都坚持自己来。路德维希这几天也被免除了杂务,“那人会格外烦人,”他的舍友幸灾乐祸,“忙你的去吧,过去他都会把气撒在守卫和仆役身上。挨打的时候一言不发,打完了又趾高气扬,呸,政客都这样。”

但弗朗西斯对他很客气,甚至可以说宽容了。自从“坦诚相见”以后,波诺弗瓦对他亲切了很多。“你对昔日的敌人真宽容,”路德维希说,“看贝什米特家族现在的境遇,我以为你至少会大笑几声。”

“哥哥我的敌人很多。”他倨傲地说,“在这之中,贝什米特甚至排不上号。你们家族盛产武夫,在朝堂之争里只是一把锐利的刀子,难登高位,”他还是习惯性地说苛刻的话,“但我和你家族的一个人曾经关系不错,按辈分,或许是你的一位兄长——但算了,如今我们不必再提那些已经消失的人。”

他很虚弱,但精神不错,这说明他已经对这种惩罚习以为常了。波诺弗瓦缠着那根铁链,铁箍已经在手腕磨出了茧子。路德维希坐在桌前,看着仆役来来回回,端走碗盘,又端过来水盆和伤药,他们围住了他,脱掉了他的衣服……路德维希转开了脸。

那封信还在桌上,他犹豫了一下。“尽管看。”弗朗西斯在那边说——他一直在看他吗?路德维希尽量不去想这样的话题,拿起那封信仔细看了一遍:“你写这样的东西,”他叫,“给国王?街头骂架都比这要文明!谁要看了这玩意不揍你,我都会觉得他精神错乱!”

波诺弗瓦笑得特别开心。“我在这里没别的消遣,这是唯一的乐子了。想想那个人的表情吧,被打也是值得的。”路德维希怀疑他不只有自毁倾向,而且有受虐爱好。因为这个他才没有自杀吗?这个人从漫长的囚禁生活里找到了病态的乐子?国王知道吗?

弗朗西斯发出一声呻吟,接着一串抱怨。他的宽容放到路德维希身上,不代表那些仆役也可以免糟他臭脾气的荼毒。路德维希起身来,示意仆役们出去:“我来吧。”

弗朗西斯在被他按住肩膀的时候僵了一下,又继续扭着身体抱怨新的刺痛。路德维希干脆不轻不重地把他压在了床单上,一只手制住挣扎的胳膊:“波诺弗瓦伯爵怕疼?和刚刚的豪言壮语完全不配啊。”

“开玩笑吗,贝什米特家的崽子?我不怕疼。”波诺弗瓦还在嘴硬,“我只是不想要无谓的疼。”

“以及找个理由撒气对吧?我懂。”路德维希轻描淡写地把他噎回去,刚好够在武力和言语的双重压迫下气得他一下子找不到合适的词汇。刚刚的一通挣扎弄乱了床,路德维希第一次暴力检查房间时发现的那封信从枕头下露了出来。年轻的贝什米特费了点功夫无视它,但没有成功。

他装作随意地问:“爱人的信?”

波诺弗瓦安静了几秒。他以为他不会回答他了。是啊,这和他有什么关系?他在乎这个吗?波诺弗瓦当然可能有爱人,他一直对外宣称未婚,但他一定有情人,或许她一直在等他,他们还有一线重逢的希望,或者他只是在无望里反复亲吻那封信,把它放在枕下…这些和他路德维希有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要在意?

“我妹妹的信。”令他意外的是弗朗西斯开口了,“她寄给我的最后一封信。我唯一还活着的亲人,但她不知道我还活着。我没结婚,我的情人总是来了又走,不值得我留下他们的信。她现在在外省,但王宫里那位一直在暗示我——尽管她认为你早就死了,但如果你不为我工作,或者从塔上跳下去,她也别想活。”

一阵愧疚从心头升上来,路德维希为自己刚才的一系列想法感到汗颜,同时莫名松了口气。伤药换完了,没有弗朗西斯的不配合,这个过程非常顺利。他松开他,又拉了他一把:“很抱歉。”

“为什么道歉?”

“各种。”他说。

“你真的怪有意思。你确实是从预备军来的,还没真的学会该怎么对待你的敌人。”他翻过来,饶有兴味地看着他。距离有点太近了,他们在一片狼藉的床上,周围弥漫着血腥味、刺鼻的药膏味和绷带潮乎乎的味道,他可以看清他打卷的发梢末端,还有他脸上细小的皱纹。上帝,过去对着书房里波诺弗瓦的书和画像浮想联翩的时候,路德维希可没想到会有今天!

而波诺弗瓦还在看他。他蓝紫色的眼睛比画像里还要有神采,他突然笑了:“嘿,小贝什米特。除了你的眼睛和你的脸,有没有人说过你的身材也相当不错?”

他匆匆退了一下,理着自己垂下来的头发,感觉耳朵发烫:“我觉得你话太多了。”他甚至没有意识到,他和弗朗西斯间最后一点敬称也省略了。他试图离开床,刚刚在挣扎里被扭成一团的铁链横在那里,他绊了一下,弗朗西斯下意识伸手拉他——没什么比这更糟了,一种如此美妙的糟糕。

当晚他做了一个糟糕的梦。有关弗朗西斯的,非常糟糕。他半夜醒来,再睡不着了,只能自己出去解决一下——他下决心要永远藏在心里——只要他还有理智,就不会把这种荒唐的感情外露出来。

他看了路德维希一眼,后者靠在出口附近的墙上,好像精神恍惚:“没睡好?”

“不…”或许该说是睡得太好了,他挪动了一下,“呃,我是说,是的,没睡好。”

“不,监狱里的东西,”他弹了弹剑柄,“原谅我这么说——贝什米特家不会有这么丑的东西。”

弗朗西斯靠在铁栏上,整个身子都朝他转过来。风吹起他的头发,路德维希又想到了他们初次见面的那天,他把头发捋到耳后,一只手盖住吹起的纸………现在想这些是危险的。但不如说,波诺弗瓦就在他身边,这个事实本身就够危险了。

“那你给自己留了什么?有关你的家族?”

“我的姓氏。”他回答,“我不会变更自己的姓氏,哪怕它会给我召来死亡,哪怕贝什米特会变成一个受诅咒的字眼……我会带着这个姓一直到坟墓里。”

“真棒,士兵。”波诺弗瓦歪着头笑,“不,这不是反话。要是在过去我会想把你收到麾下的,你能在我的领地大有所为。”

他开玩笑:“你要册封我为骑士?”

“不止,等你走进我的圈子,我能给你的更多。”

他像是被回忆吸引住了,欢快地绕了一圈,又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们的视线相交,弗朗西斯比他矮了半头,抬起下巴冲他挑了挑眉,眼里闪闪发光。

他喜欢我。路德维希心跳加速,是真的吗,他至少对我有好感?……他几乎要被自己折磨得晕头转向了。但他还要把这番对话进行下去,为了维持他们之间这种恰当的关系,扮演泼冷水的角色:“哦当然,但现在没可能了,伯爵。”

“我至少还有点东西能留给你,不像你倒霉的家族一样。”弗朗西斯一巴掌打在铁栏上,他在向空气,或某个远在王都的人挑衅,“我确实有一些没发表过的手稿,如果交给外国的出版商,保证你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我还不知道有没有后半辈子呢,”他笑。

“不,”波诺弗瓦说,“哦,你至少会比我活得久。”

弗朗西斯决定做一件他这辈子做过的最无私的事。他想动用自己对国王所剩无几的影响力,把路德维希送走。他准备给那个人写一封这辈子写过的最客气的信,真心实意地替他想想战局和政治,然后请他放走路德维希。做个平民也好,驱逐也好,至少让他拥有机会去成就更多事。

他告诉自己这是一种怜悯。这个小崽子总一副和他年纪不符的颓丧,唤醒了他早已沉睡多年的同情心。他还告诉自己这是多做点善事,顺说不定进了地狱,能分配在硫磺湖边稍微凉快点的位置呢。

“我还没问过你的名字是哪几个字呢,L…然后是什么?你们家族来自外国,有时会起一些奇奇怪怪的名字,我老是拼错,”他铺开一张纸,看似随意地开始写他名字,“——路德维希,路德维希。路德维希·贝什米特,是这样吗?”

“是的……”他看他拿着羽毛笔饶有兴味地写他的名字,写了一遍,拿起来打量打量,又写了一遍。眼看着他的名字在那张纸上越排越多,他面红耳赤地握住了他的笔:“好了,别写了………”

这种感觉真奇妙。弗朗西斯好像喜欢写出这个名字的感觉。窗外在落雪,角落里的壁炉噼啪作响,他的笔在纸上划出细微的沙沙声,一勾一画,一点点写出这个名字。他换了几种笔迹,就像是一种愉快的玩乐。直到路德维希抢走了他的笔,最后一划从纸上歪了出去,G的勾偏了,像是在他的心上勾了一下。

哦,瞧,这太糟了。敏感的波诺弗瓦立刻就明白发生了什么。真该死,看来我被关太久了,审美下降,头脑麻木…我对一个小贝什米特心动了。他那么迟钝,傻里傻气,不够成熟。可上帝,他有一双多么漂亮的眼睛!他聪明,前途无量,忧郁却认真,一种未经雕琢的魅力显露在举手投足间,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上帝,他多么可爱。

他对着那张写满路德维希的纸看了半晚上。直到第二天清晨,敲门声打破了屋里的寂静,他把纸夹在一摞书里,进来的是另一个狱卒,他熟悉的那个,在刑房里。

“早安,波诺弗瓦先生,”那人是公事公办的语气,“又到时候了。”

路德维希错愕地看着弗朗西斯被押下楼来。为什么?他明明没有收到信。他试图从弗朗西斯的眼里看出什么,但那个男人拒绝与他视线接触,从他身边走过去了。

“啊,又到这个时候了,”老狱卒从他身后探头,“一些‘惯例’罢了。”

“惯例?”

“他和国王不和,你知道吗?国王胳膊上有一道疤,是一场决斗里波诺弗瓦留下的。国王恨他,他让他活着,每到这一天他都会折磨他,羞辱他,每年都会如此。看到那个人没有?那是钦差,他会把这场‘游戏’的过程带回给国王。别看了,这是来自前朝的恩怨,不关我们的事。”

他走进刑房,弗朗西斯已经跪在了地上。可笑的敕令朗读环节,那个钦差上下打量了路德维希一眼,又回去读那份也纯粹是为了羞辱受害人的敕书。但弗朗西斯很安静,几乎是顺从的,过去他总得动动嘴皮子,反正打是要挨的,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让难听的话上达天听的机会。但今天他什么也没说,像是完全接受了命运。

“您还有什么要说的吗,阁下?”

“我有一个请求,”他说,眼神瞥了瞥门口的路德维希,“请那位先生出去。我没兴趣让一个贝什米特看我狼狈的模样。”

钦差耸耸肩,又瞄了路德维希一眼:“如您所愿。”

他被赶出了屋。当他听到第一声鞭响的时候打了个寒颤,紧紧握住了拳。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场面的其他狱卒拉走了他,去压制因为听到刑房里的声音而探头探脑的其他囚犯。他六神无主,心神不安,直到日头偏向正午。他远远看见那个钦差出来了,典狱长跟着,又围过去几个人——国王心情好的时候会允许给他们一点赏赐。他钻进了刑房里。

弗朗西斯倒在那里。身上血痕斑斑,躺在一洼水渍里,他的身体很冷,空气里弥漫着血腥味。他像是失去了意识,路德维希尽量控制自己急促的呼吸,手轻轻放在他的肩上,然后缓缓把他抱在了胸前。弗朗西斯动了动,轻哼了一声。

“我知道是你。”弗朗西斯闭着眼,“好的,你很乖。让你出去你就出去了,也没有偷看。我要给你一点奖励。”

这个没有自由,又刚刚将自己摊平了任人鱼肉的囚犯扯住了他的领子,挣扎着靠近他的耳朵。他扶着他的腰,半跪在那汪水边。血腥味冲击他的鼻腔,弗朗西斯被沾脏的金发蹭着他的脸,潮湿的味道,好像温柔的清晨还留在他的身上,没有被正午的太阳晒干。

“草我,羞辱我,”那个奄奄一息的人低声说,“你亲爱的国王陛下会很高兴。”

路德维希猛地按住他的手。听到这话,他的整个喉咙都像塞住了一样,手脚冰凉:“不,阁下……不,不要说这种——不,他说的‘羞辱’里绝不包括这一条!”

“对我来说都一样,”他向他露出了那双蓝紫色的眼睛,没有恳求或绝望,只有冷静和希望,“我至少想要点自己想要的。”

“我不能,我——”弗朗西斯又看了他一会,然后闭上了眼。“哦,当然,”他勾了勾嘴角,让他痛苦得像要死掉,“别在意,我开玩笑的。”

屋里陷入静寂,外面有人在喊路德维希。他们需要他去把波诺弗瓦搬到楼上,路德维希把弗朗西斯放到地上,他想给他披上件衣服,但不能暴露他已经进来过。“我很快回来。”他急促地说,一只手带着单薄的安慰在他肩膀上停留了一会,然后匆匆出去了。

他当晚失了眠。弗朗西斯没有伤得很严重,对方很明白怎么让他感受到彻骨的疼痛还不至于没法工作。但路德维希辗转反侧,他在恼怒,又自怨自艾,他因为自己的懦弱睡不着,他一直在躲藏,他下定决心要隐藏,还自认为隐藏得很好。弗朗西斯发现了吗?还是他并没有发现,但他也向他表达了好感?多可怕的爱,会把他们两个都拉入万劫不复。这是爱吗?……不,这点无需质疑。他应该想的是,就该让这爱隐藏在黑暗里,闷死它,压灭它,让它枯萎在无人发现的角落里?

“我想要自己想要的”,他没有乞求他,他依然那么高傲,但他就像是在求救。那他呢?他该表达什么?……

其他人的鼾声震天响,路德维希下定了决心,披上衣服,踏上了楼梯。

“战争要结束了,你知道吗?”

路德维希猛地回过神来:“对不起,您说什么?”

他又路过镇上的药店。临近新年,他来给自己买几件私服。路德维希从来不是因为生活灰暗就凑合着过的那种人,他会努力把活着的每一天都过得体面,至少是充满尊严的。而且最近,他觉得生活比以前亮堂了那么一点。

“战争要结束了。”那个巫师一样的老头坐在门口,半边身子藏在屋檐下的阴影里,但路德维希确信他在看他,“贵族们找了外国雇佣兵,但钱没给够。现在他们在商量着转投国王这呢。”

“我没听说这事。”

“哦当然,”老头笑,咧开嘴,露出尖牙,“但我有特殊的门道。”

路德维希四下看了看,周围空无一人。市场热闹得紧,广场上人声鼎沸,但没人愿靠近这个屋子。他不知道这间药铺开在这有什么意义,不如说,他也不知道这店是怎么开下去,店主还没被赶走的。

“他们总会有需要我的时候。”店主冷不丁开口,像看透了他的想法。

路德维希心下一惊,压了压帽子快步离开。“你的眼睛很漂亮,不要把它们遮起来,”身后又响起那个幽幽的声音,“如果你需要什么,我们可以谈谈生意。”

他回到塔楼。见他进门,弗朗西斯递给他一个包裹。

“辛苦你刚回来还要再跑一趟,”他若无其事地说,“我的回信写好了,烦劳发往王都。”

路德维希捏了捏那沓纸,很厚,好像有几个草案,附带一封信。他好像搞得很认真,而且都没再让他帮忙。他突然想开了?他还在胡思乱想,弗朗西斯打断了他。

“买了新衣服。”他说。

路德维希看了看自己制服下露出的袖口:“这么明显?”

“没有,但哥哥我善于观察。”他依然大言不惭,路德维希笑笑,冲淡了手里那沓沉甸甸带来的违和感。“圣诞节,在你们聚之前,带瓶酒上来给我。”弗朗西斯继续说,“要是等你吃饱喝足了还能爬动楼梯,就上来跟我喝几杯。”

路德维希点点头:“我会来的。”

圣诞节前夜又下了大雪。雪覆盖了森林,好像把城镇和军营的灯光都隔绝在了外边。白天清扫出来的空地又被雪盖住了,这让监狱变得像个孤岛上废弃的灯塔,与世隔绝,反而更加自由了。这天连战场上敌对的两方都会暂时休战,更别说监狱了。囚犯们都得到了酒,醉醺醺地发出噪音。几个狱卒喝多了,在被雪覆盖的空地上跑来跑去。

弗朗西斯对整座监狱里发出的欢闹声不屑一顾。他已经很久没有喝醉了,他不是那种会借酒消愁的人,看不起醉汉和失去理智的人。他庆幸路德维希没有跟那些蠢货一样脱了上半身在雪地里唱着歌跑圈。现在贝什米特坐在他对面,一杯红酒喝了半天,但整张脸都是红的。他已经在下面灌了不少啤酒了,祝基督生日快乐,他竟然还能爬上来。

“你还好吧,小崽子?”

“很行。”

弗朗西斯嗤笑一声。他怀疑他是喝多了兴奋才会爬上来,他要是还有一点理智,就不会在这种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跑来见他。天真的小贝什米特,他不怕他趁他晕晕乎乎套点话吗?

让弗朗西斯没想到的是,面对这种状态下的路德维希,根本没有他挑起话题的份。

“你给国王送去的那沓纸,写了好多。”他说,“你开始认真干活了?”

“啊,那倒不是。”他把杯子端到嘴边,“我有点别的事想和他谈。”一个不错的话题。他正想着趁这个话题继续往下探问,问问贝什米特过去的生活,路德维希盯着他,猛地凑过来了一点。他闻到了一阵酒气。

“你真好看。”他说,“你知道自己很好看吗?”

“是的,”弗朗西斯叹口气,放下杯子,“我知道得很。”这倒有意思了,小贝什米特变得很主动。他又开始有所期待,说不定他会采取什么行动,粗暴一点的?喝多了的人往往都会这样……他又失望了,路德维希什么都没做。他的吐息在他脸边停了一会,又坐了回去。

他打量四周,又看他桌上那些书:“你不知道我有多惊喜。你不知道我知道你在这里的时候我有多惊喜。我喜欢你的书,我看了很多遍,都会背了。虽然有些是在胡说八道,但我觉得胡说八道得有理。”

“………”不确定一个作者会不会想听到这样的“夸赞”,但弗朗西斯确实动了一秒的念头,想用铁链子把这个喋喋不休的年轻人捆到桌子上,等他酒醒了再看自己的狼狈样。可他还是被路德维希的长篇大论和频繁跳跃的话题整蒙了,酒精真可怕,能把一个闷骚变成明骚。

“虽然我看出你是哥哥我的崇拜者了,说真的,你很不会装,”他试图把酒杯从路德维希面前拿走,却被他一把握住,连同他的手,“呃…”他乱了一秒,“…但听你亲口说还是很有意思的,我可以奖励你,你要是还藏着哥哥我的书,拿来,我可以给你签名。”

“你很好看,你知道吗?”令弗朗西斯恼火的是他的话题又换了,他又重复了刚才说的话,并且捏着他的手。当然,这种感觉并不坏:“你知道吗,我很早就知道自己喜欢男人……太糟了,真要命。然后呢,我家有一幅你的画像,就在书房外面的走廊上。”他继续说,像在念祷文,弗朗西斯敢肯定基督不会想在自己生日听到这种祷文,“我喜欢那张画像。我甚至在知道你是那些书的作者前,就很喜欢那张画像,我觉得他漂亮极了……后来战争发生了,你被处决了,我就把它偷偷摘了下来。反正你不讨人喜欢,那时候画像拿出去也会被人踩几脚。所以家里都没人在意,觉得是仆人偷走了。我把它藏在床底下,晚上对着它手冲。”

弗朗西斯笑了几声:“你还怪有幽默感的。”

路德维希用真诚的醉眼看着他。

他收起了笑容:“你他妈认真的?”

他等着该死的小贝什米特给他解释,给自己开脱。毕竟,谁会在平安夜跟人坦白“你好,你是我过去的意淫对象哎,我是对着你手冲长大的”?但他等了半天,小贝什米特只又补充了一句:“但我觉得你本人比画像还好看。比画上的年纪大了一点,当然。但比画像有神韵多了。”

他气得不行,但又觉得整件事很好笑。喝醉的年轻人舔着杯沿,还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惊天动地的话。弗朗西斯把手抽出来,又发泄般拍了拍他的脸(年轻人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啊,该死的,”他说,“你真是烦人。我不知道你们家除了军事课还教不教你话术和诱惑,但怎么说呢,你绝对是零分,但又从另一个诡异的角度冲上了满分。你太烦人了。”

他拿起墨水瓶哐哐地敲窗户上的铁栅栏,直到两个还没那么醉的守卫冲进来:“把他弄走,这混账喝多了在我这胡言乱语。你们主子最近有把我气死这条命令吗?”

第二天早上路德维希顶着头疼醒来了。他的大脑空白了一秒,随后记起了昨晚的事。他惊恐地发现自己还记得昨晚的事——包括昨晚在弗朗西斯屋里说了什么。他没有烂醉,只是纯粹兴奋过头,而且多半是被过生日的那位报复了——他清醒地记得说过的每个字。

他在床上哀嚎了一阵。其他狱卒当他头痛:“而且你是不是跟波诺弗瓦赌博了?”他们幸灾乐祸,“过去我们也被他坑过,你看现在我们都没人上去上这个当了。小心他那张嘴,你要是跟他赌下去,能被那个老流氓赢光底裤。”

比输光底裤还尴尬。他在楼下扭捏了一天,迫于职业精神才在晚饭时上楼去。弗朗西斯挑着眉看他,他不想提昨晚的事,但弗朗西斯非要说起来:“焉头巴脑啊,情圣先生。昨晚侃侃而谈的雄风呢?”

“……”事到如今,出于尊严,他也不想再隐瞒了,“是真的。”他想表现得轻浮一点,但事实证明他和轻浮这个词相差甚远,毫不情圣,蠢极了。他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垂头丧气:“……算了,实在是不好意思,真的很抱歉。我现在尴尬得要死,别笑我了。”

弗朗西斯抬起手腕:“多一次天台放风。”

路德维希铁面无私:“那不行。”

“你这个混账,”弗朗西斯扔了个纸团打他,“那就带着餐盘出去,打扰哥哥我看书。”

他好像没有想的那么生气,路德维希想,是不是还有点开心?转身下楼的时候,他还听到弗朗西斯在背后幽幽地叹了一声,说拉丁语:“恐怕我会寂寞,在这里,或者在地狱。”

他听懂了,但不理解。但半个月后,他明白了。

他被召进了王宫。一封敕令发了过来,在其他人惊异的目光中,他被要求进宫面见国王。这是他第一次走进王宫,之前他只在宫门前接受了任命,去了那座塔楼。如今他走进了战争与阴谋的开始之地,见到那个开始了一切的人。

国王还很年轻,或许和弗朗西斯差不多年纪。他很英俊,彬彬有礼,像个优雅的青年贵族,和路德维希想象中的大相径庭,但那双绿色的眼睛冰冷且戒备,他行礼,他打量着他。

“我收到了一封信,来自您赶来的那座监狱,”他开门见山,弹了弹手里的信封,“您知道吗?”

他抬眼看了一下,他确信是弗朗西斯寄来的那封:“或许知道,陛下。”

“您知道里面的内容吗?”

“哦,确实。”国王说,“他写了几十页。讲真,从我认识他开始,他就没这么认真工作过。”他半笑不笑,“除此之外呢,您还知道什么?”

“…我不知道,陛下。”

他举起那封信:“他希望,不,他请求我让你离开那个监狱,他让我给你更‘体面’的工作,如果不行,就至少给你庶民的自由。”

他大吃一惊,双手都在颤抖。他不知道,弗朗西斯从来没跟他提过,他在盘算这个?从什么时候?他的呼吸粗重起来,额头出汗,上帝啊,他为了这个才认真工作?可他甚至没有——

国王观察他:“是啊,把您放在那里确实不妥当,他说得对。我为贝什米特家发生的事感到遗憾,但请原谅,当时我一时不知该把您放在哪里。”他慢慢说着,路德维希听着那话,四肢冰凉。他又问:“您怎么想?”

“我没考虑过,陛下。”他低沉地说。

“那您不用考虑了,我会给您自由,弥补我过去犯的错。”国王回到书桌后,“我会给您自由,不给您其他的闲职。我想您厌倦争斗了吧,更想做个自由民?”这话依然在一下下捶打路德维希,他心里的不安没有减免丝毫。果然,那个人又开口了:“但我希望您帮我做最后一件事,对于接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您来说,不会多困难。”他将一把带血槽的匕首扔在了他脚下。

“杀了波诺弗瓦,您将获得自由。”面对路德维希惊恐愤恨的眼神,他拿起已经盖印的敕令,“不,我答应了他。现在您没有拒绝自由的权利了。”

路德维希回来的时候,弗朗西斯已经明白发生什么事了。“瞧你,失魂落魄,看来我预想中比较糟的那种发生了。他要你什么时候割我的脑袋?”

“三天后。”他沉声说。

他狠狠掰住他的肩膀:“你从没有告诉过我!该死的,跟我的生活有关,你从来没跟我商量过!你凭什么就要用自己的命换我的未来?谁要你这么做了?”

“我自己要我做的,为什么?因为我想做,我是自私的人,你不知道吗,我亲爱的仰慕者?”他笑,“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想让你别烂在这个鬼地方,你就会从这里出去。”

“用你的命换?你这么想死吗?”

“有点想,但也没那么想。”令人恼怒的波诺弗瓦这么说,“我赌了一把,考虑到了每种结果,这种没那么好,但也不糟。嘿,要不我们说点煽情话吧,不合时宜,但也没其他适合的场合了。知道吗小子,如果问我何时‘想活下去’的愿望最强烈,那就是看到你在这间屋里的时候。真希望能用这根链子把你拴在这里,看着你我才想要活下去,我甚至会思考未来……如果能有一个和你一起活下去的机会,我什么都愿意付出。但你该有应该有更好的未来。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别让那个混账困住你。”

他拉住他的衣服:“来吧小子,杀死一个早就死了十年的人换一个自由的未来,这买卖划算。你看,杀死波诺弗瓦是个很好的象征,他会把你当成自己人——至少是个没威胁的人。他会把你扔到边境去,他会想杀我,说明战局明朗了,他不再需要我了。等战争结束,你可以在那里重新开始。”

他看到了他腰间那支匕首:“哦,他给了你一个信物,原来如此。”他说,“他要你用这玩意刺进我的心脏吗?就像在祭坛上杀死一只祭品那样?挺好的,至少是个体面的死法。我用那支匕首刺伤过他。”

“哦是的,你们总有很多秘密,很多盘算。”路德维希狠狠地说,“只是我不知道。”

“你到底在生哪方面的气?难不成还有吃醋方面的?上帝啊!”

他没心情跟他开玩笑。他站在那里,手狠狠捏着波诺弗瓦的肩膀,他把他弄得很疼,皱着眉,但他管不了那么多。他该怎么打破这个局面?国王的特使会在三天后到来,他需要当着他的面把匕首刺进弗朗西斯的心脏,那时候打伤使者,带着弗朗西斯逃走?或者在这之前就让弗朗西斯逃走?不,其他狱卒会阻拦,而且因为妹妹,弗朗西斯不会同意逃走。再去求国王?那更不可能……

他仍然心乱如麻,突然唇上一热。弗朗西斯给了他一个吻,并轻轻舔着他的牙床。

他挣脱:“不。”

“做都做过了?一个吻而已?”

“那不一样。”他固执地说。是的,这种情况下——他不要这个吻,不管是为了安慰,为了告别,还是纯粹泄欲的邀请,该死的,他都不要。

“我懂了。”他笑笑,“对不起,先生。”

啊,他好恨波诺弗瓦的理解力。他更恨他凭借这种自信肆意妄为,他凭什么觉得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弗朗西斯还在看他:“哦,别老低着你的眼,好像要哭一样。”他说,“你有那么漂亮的眼睛,应该多拿来给人看。”

他的眼睛。他突然觉得一束光照进了心里,他猛地跳了起来,眼里大炽的光吓了弗朗西斯一跳。他简直欣喜若狂,捧住他的脸狠狠吻了下去,直到弗朗西斯双腿瘫软,在他的控制下挣扎起来。

“我没空陪你烧东西,”他放开他,一把把摇摇欲坠的男人捞住,不顾他昏头转向一头雾水,把他拎到椅子上放好,“上帝啊。我还有很多事要做。”

战争结束了。被大贵族们放进国门的雇佣军背叛了雇主,转投国王麾下,打破了原有的平衡。公爵们为引火烧身,领地被没收,庄园被焚烧,一些人被押回首都斩首,另一些就地正法,尸体被挂在路灯上。国王举办了盛大的凯旋式,并宣布大赦天下。整个王都笼罩在一片欢乐中,但不管是欢乐的氛围还是赦免令,都与路德维希和弗朗西斯无关。

弗朗西斯安静地坐在他的囚室里,正慢条斯理地享用晚饭。他看着外面的夕阳,叉子在盘沿上断断续续地敲一首歌。使者在门前站了一会。

“伯爵好雅兴。”

“我看过一个东方话本,说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在刑台上抚琴一首,”他说,“我一直希望能有个机会效仿。但这又没琴给我抚,而且说到底我也不会弹琴,就剩个仪式感了。”

弗朗西斯已经做好了所有准备。他掏钱给几个狱卒,并把自己一些绸缎衣服出去,让他们旁边的森林里为自己准备了一个墓穴——效仿古代哲人的石制墓穴。没必要再去其他地方了,不是吗?他早就已经死了,世人都以为他被挫骨扬灰。他只需要把声名留下去,肉体只是尘土。他把一些没出版过的手稿都送给了路德维希。这个让他想要活下去的人,甚至会奢望未来的人,会送他最后一程的人,他是托付这些的最佳人选。

“您的朋友呢?”使者问,他在问路德维希。

“我让他去给我拿一杯酒。只要一杯,以防我喝得过醉错过了死亡的一瞬间。人这一辈子可就体验这一次。”

路德维希上来了,带着一只酒杯。他瞅了使者一眼,从他身边挤了过去。弗朗西斯抬眼看了一下,皱起了眉:“你的眼睛怎么了?”

他一只眼上缠了纱布,还有渗出来的血迹:“哦,别在意,”他说,避开他的视线,把杯子递过去,“昨晚我摸黑起夜,撞在了门框上。”

天黑了,行刑地点是塔楼后的一片空地。其他狱卒都知趣地回避,并关上了窗户。弗朗西斯在空地站定,看着路德维希:“什么都不需要,”他看着他手里的黑布,“你可以给我一个拥抱,跟我聊着天,准备刺的时候打声招呼就行……哦,”他看了一眼远处的使者,“算了,按流程来吧。刚才那念诏书的环节我都忍完了。”

路德维希一直很沉默。“你不打算跟我说句话吗?”弗朗西斯问。

“好吧,你可能还在生我气。”他笑笑,有一丝失望。他颤了颤,咳嗽了两声。刚刚喝下去的那杯酒让他觉得不舒服,像是醉了,又觉得浑身无力。但他顺从地抬头让路德维希盖住他的眼,然后跪下去。路德维希扯开他的衣服,露出胸膛,他发现他的手心都是汗渍。

路德维希深吸了一口气。他已经准备好了一切,他寄走了弗朗西斯的手稿,按他枕头下面那封信的地址,寄给了他的妹妹。他趁着弯腰扯开弗朗西斯衣服的当儿微微侧了侧身,稍稍遮挡了使者的视线。他拔出了匕首,刀刃在月光下闪着寒光。

“我付给你定金,”他说,“等到你的假死药发挥作用,那个人得救以后,你就可以拿走我另一只眼。”

“当然,没问题。”药铺老板说,“我卖东西向来童叟无欺。原来你是要救塔楼顶那个人,”他继续说,“说真的,他可比你值钱。他那只被雅典娜吻过的右手,还有他的舌头——如果你愿意付那个,你两只眼都能留下。他比你值钱。”

“不,我们按说好的付钱。”

“用你的命换也可以,比瞎着过日子要好,不是吗?我一直很仁慈。”

“不,”他说,“我接受过训练,知道怎么在黑暗里生活。没有眼睛我也能想办法——我要和他一起活下去。”

他把匕首刺进了弗朗西斯的胸膛,微微避开了心脏要害。弗朗西斯倒下去了,粘稠的血顺着血槽流到了他的手上。使者过来了,检查犯人的鼻息和脉搏,又检查那支匕首,随后连着血插回了鞘里。

“做得好,阁下。”他对路德维希说,“您做完了陛下交代的事,您自由了。”

路德维希点头,接过他递过来的信封,面目表情:“如果您允许,”他说,“我把波诺弗瓦带到墓穴去,这是他遗书上写的。”

使者点头,让开了路。路德维希抱起弗朗西斯毫无生气的身体,向森林走去。

“我需要你后半夜派人到森林里来,”他对那巫师说,“因为我必须得刺伤他,我需要你带他去治伤。一切顺利的话,我会在明天早上去找你,把另一只眼睛给你。”

“放心,”巫师说,“我一向准时。”

他带着弗朗西斯走进森林,回头望了望,使者似乎没有跟上来,他停在了森林的入口处。树叶簌簌响,远方传来几声枭啼,他四周静寂无声,只有月光透过树叶落下来,他突然感觉到一阵放松,继而是无止境的空洞——这就是自由?这是自由的感觉吗?

他下到了墓穴里,把弗朗西斯放进备好的棺材里,并用身上藏的纱布和药做了简单处理。巫师得后半夜赶过来,假死药能让弗朗西斯撑到那时候。他轻轻盖上棺材,他会把他带走的,然后我明天一早会去找他。他会失去光明,但弗朗西斯会活着,他们都会活着。然后——他们会有新生活。

他想得太出神了,没有意识到身后出现的一道人影。

——波诺弗瓦还是高估了自己。或者是长久与世隔绝,他丧失了对国王的判断能力。那个人已经没有基本的仁慈,也不打算为怜悯波诺弗瓦的死亡而放无辜的小贝什米特一马。他给了他自由——在另一个世界的自由。

他感觉到了剧痛,另一只剑刺进了他的胸膛。不是那把匕首,不是那个使者,今晚王宫还有其他来客,他等在这里,准备彻底解决这件事,让这个墓穴更加物尽其用。

路德维希倒进了墓穴,这一剑没有偏差,正中心脏。头上的石板被盖上了,他听到收剑的声音,听到脚步声离开。周围一片黑暗,在他失去意识前,身下的棺材里发出了细微的响动。

一只乌鸦在枝头注视着这一切。片刻后,它叫了两声,飞走了。

“——波诺弗瓦小姐,您的信。”

莫娜·波诺弗瓦一个人住在这座边境的小镇很多年了,经营一家小小的牧场。她最近经历了一些奇异的事,令她激动、恐惧而不解。

大概一周前她收到了一个包裹,来自王都附近的小镇。里面放着一沓整齐的手稿,作者是她早已离世的兄长。包裹里附带一张纸条,陌生的字迹请她保管这些珍贵的稿子,而且——“我想未来还会有新的惊喜给您,祝您身体健康”——这么写着。

今天她又收到了一封信。只打开看了一眼,她就激动地拉住了信使的肩膀。那上面还是那个陌生的字迹,寥寥数行,几乎要让她的心从胸膛里跳出来。

被摁住的是镇上邮局的伙计,几乎从未给她送过信。“是谁给您的?”她问,手在颤抖,“信没有封上,他是亲自交给您的吗?”

“是的,一个男人交给我的。他没有说话,只是上面写了您的地址。”

“他长什么样子?”

“一个长发男人,他似乎不能说话……嗯,他眼睛跟您挺像的。”

“上帝啊……他是一个人吗?”

“不女士,”伙计回答,“是两个人。”

1870至2023的分离

我产品六十周年快乐乌乌好爱你们啊啊啊啊六十周年我还在磕,是命运啊!

【这几张图其实是偏be向的,到了2023年还是貌合神离的二位,虽然还是喂我饭了嘻嘻,我自裁……原本是要做手书的,但这个月太忙了还没画完,所以昨晚紧急重画了四张交作业质量不高请见谅!手书今年内希望能完成吧】

【仏和小独那张背景的镜厅的窗户(?)实物应该是很高的,为了效果魔改了一下】

p1革仏

p2波旁

p3华丽

骚瑞我画太慢了。。。。精神状态堪忧

希望大家喜欢捏

*爱丽舍60周年纪念日企划

*下半部分!逛逛柏林

柏林的晨光被云层遮去了大半。天气预报显示今天有百分之四十的概率下雪,也可能只是阴天,路德维希出门时拿了伞,而弗朗西斯甚至破天荒地穿了羽绒服。室外很冷,风也有些大,但景点停车大多很麻烦,于是他们一致同意坐公交。路德维希翻出了两张公交月票,发觉都过期了,决定去地铁站里现买。

他们住在夏洛滕堡附近,出门步行十分钟就是S7的轻轨站,有好几家面包店。路德维希买了两个硕大的芝士碱水结,递给弗朗西斯一个,又点了一杯热拿铁和一杯冰拿铁,被弗朗西斯要求不许喝冰的,对胃不好,最好连咖啡也别喝,被迫换成了一杯热拿铁和一杯热巧克力。走上站...

他们住在夏洛滕堡附近,出门步行十分钟就是S7的轻轨站,有好几家面包店。路德维希买了两个硕大的芝士碱水结,递给弗朗西斯一个,又点了一杯热拿铁和一杯冰拿铁,被弗朗西斯要求不许喝冰的,对胃不好,最好连咖啡也别喝,被迫换成了一杯热拿铁和一杯热巧克力。走上站台时,他们眼睁睁看着一辆S7开走了。

“没关系,本来我们也还没买票。”路德维希安慰道。他把碱水结给弗朗西斯拿着,开始操作售票机。后者无所事事地张望着,很快就有了新发现:“所有的标识下面都有法语翻译诶。”

“嗯。”路德维希从机器里拿出了两张票。

“可是巴黎的地铁就只标英语和西班牙语。”

路德维希把票拍进他手里,换回了那个碱水结:“你也知道啊。”

弗朗西斯笑眯眯地看着他:“回去就换。把英语和西班牙语都撤掉。不会法语的,谁都别想在巴黎找到路。”

手里的碱水结吃到一半的时候,S7呼啸着进站了。车上空位很多,他们找了两个相邻的位置坐下,可车门警报响起的时候路德维希突然站了起来。

“要命。”他说。

他看着车门关上,捂着额头又坐回了原位:“我们忘记打票了。单次票乘车前要用打票机验证的。”

“没事。”弗朗西斯淡定地喝了一口咖啡。“今天周六,不会有人查票的。查到就说我们是外国人,搞不清这些规矩,谁知道光买了票还不够呢?你讲法语好了,戴着口罩没人认识你的。”

“你怎么这么熟练。逃过多少次票了?”

“一次。”弗朗西斯诚实地说。“但那次真不能算,我只是忘记带月卡出门了,上了车才发现。没有人查,什么都没有发生。而且那次是因为你开车去德累斯顿了,我才会坐公交出门的。你以后给我坐火车去。”

“好吧。”路德维希勉强安心了一些。“但是查到的话要罚60欧。一个人60欧。”

弗朗西斯摸了摸他的头,语气温柔:“那当然都是你付。”

开到腓特烈大街站的时候,路德维希突然有了一种非常不妙的预感。

两秒钟后,一位穿着黑色制服的中年人径直进了他们的车厢,沉声道:“请各位出示一下车票,谢谢。”

他默默地骂了一句脏话,又下意识地转头去看弗朗西斯,却发觉后者头朝着自己,安详地闭着双眼,看上去已经昏迷了一个世纪。

“睡觉。”弗朗西斯咬着牙说。“快睡。”

“谁敢在轻轨上睡成这样,早就坐过站了,”路德维希用气声说。“这一点可信度都没有。”

“那就别说德语了,说法语!”

“你觉得我长得哪里像法国人?”

“算了,”弗朗西斯艰难地睁开了眼睛,还伸了个懒腰,“把你的眼睛闭上,我来应付。”

那位检票员很快走到了他们这里。

“早上好,”他微微提高了音量,试图叫醒靠窗位置上那个睡着的金发男子。发觉对方没有反应之后,他又对着外侧的弗朗西斯说道:“您和他是一起的吗?请出示车票。”

弗朗西斯冷静地把两张票递到了他眼前。

“您没有认证。”检票员只看了一眼便说。“这是无效的。”

“Quoi(什么)?”弗朗西斯迷茫地看着他。

检票员停顿了一秒,很快反应过来:“您是法国人?”

“呃……”弗朗西斯拼凑着支离破碎的单词,又夹杂了一些英语,“我的……德语,不会……说。”

他身边的人抖动了一下,但立刻停止了。

“有什么问题吗?”弗朗西斯又用法语问。

检票员看着他。

“您需要先打票,否则等同于没有买票。”他用流利的法语说道。“很抱歉,但您和您的同伴需要缴纳60欧元的罚款,请您出示证件。您希望现在付款,还是我给您开罚单?”

弗朗西斯震惊地和他对视:“我都不希望……什么打票?”

“上车前要用站台边的红色机器认证才能乘车。”检票员耐心地说。“您如果希望开罚单,之后再去缴费的话,请出示证件。”

他说完这句话,便看到靠窗位置上那人猛地惊醒了,还动作极快地摸出了钱包,直接抽出了一张一百欧的纸币,又找出两张十欧,径直塞进了他手里。已经到了哈克市场站,车厢门开了,那两个人便像风一样掠过他身侧,牵着手跑下了车。交钱的那个还说了一句抱歉,但他听上去一点都不抱歉,甚至在不住地发笑。

法国人,检票员在心里感叹道。他耸了耸肩,进了下一个车厢。

“好了,我们今天没有钱吃晚饭了。”路德维希站在桥上宣布。

他眼角眉梢还留着笑意,连耳垂都是红的,让弗朗西斯看了忍不住就想上手捏一捏。

他们沿着宫殿桥走到了博物馆岛,回头便又看见柏林大教堂的铜绿色穹顶。天还是有些阴沉,原本该折射出阳光的金顶显得有些倦怠,身畔的施普雷河也只是懒洋洋地流淌着,连水声都很轻。一切都是和熙而安宁的。这两个在过去和柏林沾不上边的词,如今伴着他身边人的呼吸声,融进了清冷干净的空气里。

于是他轻轻挠了挠那人的掌心,在他转头的一瞬间笑起来,吻上了他的嘴唇。

他挑了一张宫殿桥的照片,正要开始选滤镜时——

车猛地打了右转弯。

弗朗西斯只感到一阵摇晃,身体不由自主地在空中划过了一道弧线,等回过神来时,他发觉自己已经坐下了。大腿传来的触感很柔软,并不是椅子。他回过头,正对上路德维希近在咫尺的眼睛。

“你非要坐在我身上么?”路德维希忍着笑在他耳边说。

不知道是不是听见了这句话,他们邻座的女孩率先笑出了声。随后,目睹了这一过程的所有人都开始笑,车厢里充满了快活的氛围。到站的时候弗朗西斯获得了无数的注目礼,还有好几个人和他笑着说再见,他一一回复了,并祝他们拥有美好的一天,像个明星一样下了车。路德维希跟在他身后,由衷地敬佩他对抗社死的能力,却在弗朗西斯摘下口罩的那一刻意识到:他的脸已经红透了。

“餐厅在哪里?”弗朗西斯若无其事地问。

“在公园里面,NeuerSee旁边。”路德维希端详着他的侧脸,忍不住用手背碰了一下。

果然很热。

“是你喜欢的那种湖畔餐厅。”他补充道。“要是味道好,等天气暖和一点了可以再来。今天就在室内吃吧。”

早餐的那个碱水结实在太大,他们都不是很饿,只点了一份香肠拼盘和两份沙拉。餐厅四周都是落地窗,能看见平静无波的湖面,偶尔被风吹得皱一皱眉。北半球温带的公园现下都一样是光秃秃的,掉光了叶子的菩提树让人忍不住期待夏天。

香肠拼盘端上来的时候还冒着热气,弗朗西斯切了一块,配着酸菜吃起来很爽口。他现在已经能认得每个品种的香肠了,正如路德维希分得清不同产区的红酒和奶酪。他吃完了一整根巴伐利亚白肠,又开始在法兰克福和纽伦堡香肠之间纠结,最终选择了后者。总体而言味道没有很惊艳,但也没出错,他大概还是愿意为了湖畔的夏夜再一次来的。结账的时候他拿了一张餐厅的名片,塞进口袋里,慢悠悠地出了大门。

“怎么了?”他问。

“我们可能又得坐轻轨了。”路德维希说。“S9,到中央火车站下车,再走去国会大厦。其实不是很方便,本来我是打算……从公园里直接走过去。”

“可以啊。”

“但这样不管怎么走都会经过胜利纪念柱的。我昨天忘记这件事了。你要是不想看见它,我们就还是坐公交吧。”

弗朗西斯噢了一声:“我不介意。”

“真的?”

“假的,但是我不想见它也见了几十次了。到底是谁非要把它做成个交通环岛,我每次去米特区都要经过那里。”

路德维希还在犹豫,但弗朗西斯已经不由分说地拽过他的手,开始往前走了。

这段两公里的路他们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期间花了一刻钟听公园里的街头艺人演奏巴赫,弗朗西斯又花了五分钟模仿冷战时期的间谍喂鸭子,但他身上没有带面包,只好从地上捡了片落叶,掰碎了洒进湖里,没有一只鸭子理他。等到他们能看到勃兰登堡门上的胜利女神时,天边的云彩已经微微泛起了金色。

“当年你真是爬到门上去拆这个雕塑的?”路德维希问道。“怎么想得出啊。”

弗朗西斯拧了一下他的耳朵:“问你哥去。”

噢,他想,原来是约会。

“纪念日快乐。”他放行的时候小声说。“祝您和波诺弗瓦先生玩得开心。”

“谢谢。”路德维希和弗朗西斯同时说。后者又补了一句:“也祝您早点下班!”

于是他们有了今天的第二次接吻。白昼在他们身后一点点淡去,远处的波茨坦广场、近处的巴黎广场和勃兰登堡门先后亮起了晚灯,暖黄色的灯火汇成小溪,一路流向夜色下的施普雷河。弗朗西斯看向那双带着笑的眼睛,又吻了吻他的鼻尖,方才意犹未尽地松手,开口道:“这里太适合看日落了。”

“我其实只来过一次,那一次还下雨。还好今天的天气不错,能看到粉色的云。”

“这叫晚霞。”弗朗西斯笑了。“粉色的云。”

路德维希由着他笑,转身回了玻璃穹顶的内部,等弗朗西斯自己跟上来。他们下了楼,又折返回勃兰登堡门,沿着菩提树下大街慢慢地走着,看到感兴趣的店就进去逛一逛,一直磨蹭到了晚上六点半。晚餐预订的餐厅在法兰西大街,他们点了脆皮猪肘,又要了两杯啤酒,在喝前碰了杯。

“你终于愿意喝啤酒了。”路德维希撑着头看向对面人。他们还在等待主菜,而弗朗西斯面前的酒杯已经空了一半。“是不是比红酒好喝?”

弗朗西斯嘴硬:“当然不。它只是很解渴,又是冰的。我一整个下午都没有喝水。”

路德维希:“那你不要喝了。”

“不行,我要的。”

路德维希还想逗他,但这时服务员上了猪肘,份量很大,烤成焦黄色的脆皮正冒着热气。弗朗西斯心安理得地等着路德维希给他切,开始用叉子戳边上那个圆滚滚的土豆饺子。

“它真的好有弹性啊,”弗朗西斯感叹道,“像年糕一样,但又是圆的,好可爱。”

路德维希还在用刀叉和猪肘搏斗:“嗯,是哦。”

他切下了一块完美的、连着脆皮的猪肉,放进了自己的盘子里,又实在是无法忽视对面那个人哀怨的眼神,只得又任劳任怨地切了一块它旁边的,搁到了弗朗西斯眼前:“请您用餐,波诺弗瓦大人。”

弗朗西斯满意地拿起了自己的刀叉:“谢谢你,我亲爱的家养小精灵。”

于是家养小精灵罢工了,而波诺弗瓦大人自食其力地吃完了那份猪肘的一半。他撑得连动都不想动,手边的啤酒也见了底,便拿了路德维希那杯过来喝,感叹道:“好饱啊。”

“散个步再回去吧,”路德维希把杯子从他手里拿回来,喝掉了最后一口。“我也是。”

他们出了餐厅,漫无目标地在大街上晃荡,直到御林广场的金色灯光出现在眼前。法国大教堂和德国大教堂在广场的南北端望着彼此。弗朗西斯很喜欢这个巧合,并温柔地逼迫路德维希去和法国大教堂合影,又让他帮自己拍了一张,背景是德国大教堂。拍完后他让路德维希等一下,借着灯光把第一张照片发了Instagram,配文:L'amourdemavie(我一生的挚爱)。

于是路德维希让他也等一下。他点头,绕到对方身后,开始玩路德维希的羽绒服帽子,把那些灰白的毛拨来拨去。很快他便看到自己的主页上跳出了一条新帖子,照片上是他望向教堂的侧颜,下面同样是那句话:DieLiebemeinesLebens(我一生的挚爱)。

“你的摄影技术越来越好了。”弗朗西斯满意地夸赞道。“回去我要拿这张照片当头像。”

他把手机塞回口袋里,挽住了身边人的手臂。日落之后气温愈发地低,他没带手套出门,露在外面的指节已经开始发红。路德维希注意到之后就开始用掌心给他捂手,后来干脆握着他的手,一起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再往前便是莱比锡大街,快走到路口时,弗朗西斯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

“我记得……”他有些迟疑地看向身边人,“快到查理检查站了。”

路德维希沉默了一瞬,没说什么,只是继续往前走。他们在那个路口站了一会儿,等着戴帽子的红灯小人变成绿色。眼前是一个堆了许多沙袋的岗亭,上面飘着美国国旗,旁边的牌子用加粗的字体写了英俄法三种语言的标识,再仔细看一眼,才会发觉最底下还有一行字体很小的德语翻译。您正在进入美占区。

“在想什么?”弗朗西斯轻声问。

身边的人没给出回应,他便接着说了下去,像在自言自语:“那时候其实应该好好照顾你的,我真是……”

“不,”路德维希握住了他垂在身侧的手,“我只是在想……”

弗朗西斯像是愣住了,一眨不眨地看着那双湛蓝的眼睛。

他们曾经在无数个瞬间像这样彼此凝望。他见过这双眼睛带着孩童的天真,少年的迷茫,见过那些早已消散的冰冷与漠然,还有在兰斯大教堂那天,他许下誓言时眼里的挣扎。如今在这盏路灯下,他却分明看到——那些纷乱的过去像故纸堆一般被晚风吹散,只余下一句简简单单的告白。

我一生的挚爱。

片刻后,唇瓣上传来温热的触感,他们的第三个吻比之前两个都长,像是在弥补那些过去的、割裂的时光,和这座重生的城市一起享受和熙与安宁。游人如织的喧闹之中,他能听见路德维希平缓有力的心跳。

“或许还没有,”他笑了,“但是,路易,总有一天会的。”

因为过去只会停驻在记忆里,而我们还会一直走下去。

——————

*国设

“我明天想去逛逛柏林。”弗朗西斯说。

这是周五的晚上,一周七天里最讨人喜欢的时段。

他按时下班,先开车去了学校,把小孩们送去基尔伯特的公寓,嘱咐他们不要玩得太疯,又从基尔伯特的冰箱里找出两串波兰香肠、一串法兰克福香肠、一块帕玛森干酪,带着上了车。他把手机连上蓝牙,搁到档位杆前面的槽里,正要点开歌单时看到一条WhatsApp消息跳了出来。

L.B.:快到家了。有什么要买的吗?我顺路去一下超...

L.B.:快到家了。有什么要买的吗?我顺路去一下超市。

弗朗西斯系上安全带,坐在原地思考了一分钟。

F.B.:黄油好像快用完了。

F.B.:还有番茄。

F.B.:再买点菠菜。

F.B.:有点想吃鹅肝酱。如果有的话。

他把手机塞回去,踩下了油门。遇到第一个红灯的时候他又把手机拿出来看了一眼。

L.B.:有的。要买点法棍配着吃吗?

他刚想回复,前面的车就熄了刹车灯,缓缓地动起来,他只好放弃,也跟着松了刹车。已经过了晚高峰,路况很好,他甚至都没再遇到红灯,一路开回了家。把车停进车库之后,他终于又摸到手机,锁屏上的通知栏里果然又浮着一条消息。

L.B.:算了,我买了。开车不要看手机。

回到家时他发觉门口已经有了一双熟悉的皮鞋,透过玻璃移门可以看到厨房的中岛台上堆着两个咖啡色纸袋。路德维希显然也是刚到,要么就是有事,否则他会把东西归整好,放进冰箱里的。果然,楼梯上很快响起了脚步声,他摘掉围巾,看着那人步履轻快地下楼,满意地扯过他,在脸颊上亲了一下。

“晚上好,亲爱的。”他说道。“难得你今天这么早下班。”

路德维希的脸颊迅速地红了。很奇怪,弗朗西斯想,这不是六十年以前了,他早已过了那种会因亲密接触而不自在的阶段。但很快他便明白了原因——路德维希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在zoom界面上点了静音键,又重新打开,道了声抱歉,对着耳机里传来的调侃无奈地笑起来。于是弗朗西斯也跟着笑了,随即迅速地溜进了厨房,试图把刚才发生的一切忘掉。晚上可以做一个红酒烩牛肉,他想,再加一个菠菜蘑菇汤。番茄可以跟牛油果拌在一起做个沙拉,加上黄瓜和虾仁,前菜可以吃法棍配鹅肝酱……

他开了冰箱,在虾仁旁边又发现了鸡胸肉,于是决定将它们也煮熟加进沙拉里。大约一刻钟之后,身后的移门有了动静。路德维希摘下耳机,从背后抱住他,下巴抵在他的肩上,这导致他把接下来的土豆块都切得很大,只好重新返工。抱着他的人依然没有要松手的意思,他便继续慢慢切着芹菜和胡萝卜,耐心地去掉番茄蒂,把蒜也切得很碎,直到实在没有食材可处理了才动了动手臂,示意身后的人换个位置。

“你这样让我想起……”他开了煤气灶,把一块黄油丢进锅里。“我们刚结婚那会儿,我教你做菜。你当时连洋葱都不会切,还不如玛利亚呢。”

“弗朗西斯,我一直都会切洋葱,只是那时候我一边切菜还要一边和你聊天,还得分析你每一句话的用意,很容易分散注意力。”

“好吧,我的错。”弗朗西斯端起了砧板。“可我不也正在和你聊天么。让一让,亲爱的,否则黄油要糊了。”

路德维希看着那块黄油慢慢地化开,又看着弗朗西斯把洋葱碎和蒜末一齐倒进去,决定做些什么来展示自己的能力,但立刻被弗朗西斯制止了。

“去往沙拉上撒点黑胡椒。”弗朗西斯说。“拿你左手边抽屉里的黑胡椒研磨瓶,转五下就好了。然后切一个柠檬......哦不,家里没有柠檬了。那倒点油醋汁吧,用喝汤的勺子,两整勺,如果你非要知道克数,10克。”

“刻板印象。”路德维希嘟囔。

但总之他还是听话地转过身,去给沙拉调味了。厨房里的温度攀升得很快,等牛肉的香气飘进餐厅的时候,弗朗西斯跟着一起跑出来,脱了围裙,又脱了毛衣,穿着白衬衫就想回去,最终还是决定上楼换身衣服,并将“看着炉子”的重任交给了路德维希。等到他重新回到厨房的时候,他发觉那道红酒烩牛肉已经完成了收汁,被端到了灶台边上,而菠菜和蘑菇正在另一个锅里翻滚着,和他往日里自己做的没什么两样。路德维希低头忙碌,眼神却朝着他的方向飘,像是个等待老师检查作业的学生。

他尝了一口汤,味道竟然还挺好。

“不错。”他点评道。“你怎么学会的?这两天在看菜谱么。”

“一直看着你做。”路德维希戴上隔热手套,端起了那个盛着牛肉的珐琅锅。放好之后他想起了些什么,轻轻笑起来,又开口道:“看了六十年,总该学会了。”

“是啊,”弗朗西斯的目光追着他的侧影,“六十年了。”

他关了火,把汤端上桌。离纪念日还有两天,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周五晚上,像过去的数千个夜晚一样,不需要什么多余的仪式感,甚至不需要把菜和汤从锅里盛出来。但他们又如此清晰地意识到——如同有一道线横在眼前那样——再过两天,他们就已经结婚六十年了,这让整个周末都连带着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像是圣诞前夜。于是在吃完一块鹅肝酱配法棍之后,弗朗西斯便开始思考明天该做些什么。他一直思考到了路德维希把空盘放进洗碗机、收拾完餐桌、坐到了茶几边、说自己还有一点点工作要处理,才想出那个答案。

“我明天想去逛逛柏林。”他说。

靠在沙发上的人抬头看了他一眼,笑了,膝盖上撑着的笔记本电脑还发着光。

“我说真的。”弗朗西斯强调道。“我还没有好好逛过柏林。”

“如果你是从一百年前来的,”路德维希接着打字,嘴角还留着刚才的弧度,“我会很愿意陪你逛一逛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先生。”

“我正是这个意思,路易。”弗朗西斯弯下腰,趴到了他头顶上。“你有没有意识到......你其实还从来没有陪我逛过柏林,像我陪你在巴黎观光那样?你一直都只是让我住在这里而已。而我想当一次游客了。”

路德维希终于合上电脑,直起了身。

“我从来都没有吗……”他盯着半空,有些茫然地在回忆里翻找着,“好吧,弗朗西斯,似乎真的是这样。你想去哪些地方?”

“我都可以。你来安排,明天我就跟着你了。”

“明天?”

“你有工作?明天是周六。”

“不......我以为你是想后天出门。毕竟周日才是我们的纪念日。”

“啊,后天我已经安排好了。”弗朗西斯揉了揉他的头发。“所以我想把明天留给你。”

他又补充了一句:“否则每一次约会都是我定地点,显得我掌控欲很强。这不好。”

“我觉得挺好。”路德维希说。

“总之,”弗朗西斯把他手里的电脑抢走了,“明天我什么都不要管,而你要给我当导游。我就跟着你了。”

“那你得把电脑还我,我要开始订门票了。”

弗朗西斯不情不愿地把电脑塞了回去,等了一会儿又光明正大地去看他的屏幕。谷歌搜索栏里赫然是一行字:柏林的景点。

“你这还要在谷歌上搜?”

“不,那太远了,我不想出市区。”

“你刚刚还说全让我决定呢。”

然而弗朗西斯开始在他头顶上方哼哼,使得他很快就退让了:“好吧,那就在市区,只要你别嫌无聊。博物馆岛怎么样?你还有哪个博物馆没去过?”

“都可以,无所谓。”弗朗西斯立刻变得随和起来,起身往厨房去了。“我去给你弄点水果。”

路德维希嗯了一声,开始在五个博物馆中纠结。等他终于点进佩加蒙博物馆的主页,开始预约和付款的时候,弗朗西斯端着一大盘红艳艳的水果走了出来。

“家里只有车厘子和草莓,和更多的草莓。”他说。“你又不爱吃草莓,干嘛买这么多草莓?”

“给玛利亚吃的,”路德维希咬着一颗车厘子,有些含混地说。“我买的时候又不知道你会为了过纪念日把她送走。”

“拜托,是她自己要去基尔伯特家的,你这样说显得我像个迪斯尼后妈。”

路德维希被他逗笑了,笑的同时还往他手机上传了一份PDF文件:“佩加蒙博物馆的电子票,备份一下。”

“哇,你竟然还买门票。我带人去卢浮宫从来都是直接走员工通道的。”弗朗西斯停顿了一下。“毕竟我也算那里的员工,只是不经常上班。”

路德维希显然找到了其他的重点:“带人?”

“嗯,我想想……好像有费里西安诺,伊万,安东尼奥,罗德里赫,柯克兰,还有谁来着?记不清了——”

他腰上被路德维希不轻不重地掐了一下,像个弹簧那样跳开了,旋即笑得趴在了对方身上,作势要报复回来。路德维希招架着那些毫无力道,但真的很痒的攻势,终于上气不接下气地喊了停:“好了,我还要,试试订国会大厦的那个穹顶餐厅……”

“这个你真的可以刷工作证进去。”

“好了,其他的行程不许再告诉我了,”弗朗西斯命令道,“再这样下去都没有惊喜了。我要去洗澡,楼上见。”

他捏了捏身边人的脸颊,轻快地迈上了楼梯。等他带着乳木果的香气走出浴室,把自己扔到那张大床上时,卧室的衣帽间里也跟着闪出了一个人影。路德维希手里拿着睡衣,正在寻找他的浴巾,见他来了便问道:“你介意明天早上八点起来么?”

弗朗西斯已经陷进了床里:“……什么?”

“或者九点。”路德维希说。“取决于你想不想进柏林大教堂。其实本来可以去东德博物馆看看的,但是上个月丽笙酒店的水族馆爆炸也波及到他们了,这几天都不开。”

“不了吧,八点钟天才刚亮。”弗朗西斯的声音闷在枕头里,听不太清。“而且那是新教教堂,我理论上应该信天主教。”

“少来。你只是不想起床而已。”

“嗯……我觉得明天你也很难起得来。”弗朗西斯翻了个身,像派大星一样摊在床上。“快去洗澡,今天是周五。”

路德维希朝他身上扔了个枕头,敏捷地逃进了浴室里。

彩蛋:弗朗西斯和路德维希的第一个结婚纪念日(法独)

主要是爱丽舍还有很多的三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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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溪二号爆炸后伊万不得不放下身段做鸭圆角,阿尔弗雷德为阻止俄罗斯的行为,偷偷潜入伊万家中将还未拆封的安全套用辣椒酱涂抹过后重新塑封。结果导致伊万的两个欧洲金主下体灼伤。

2.根据一位荷兰的匿名先生所说,这一次圆角的费用一共是3000欧,是这两位欧洲金主在冬天的德国下水道、窗帘里东拼西凑凑出来的总价。这位荷兰先生还说,自己的工作是负责将伊万介绍给金主,结束后两个人应对分这份报酬。但因为阿尔弗雷德的插手,两人不得不赔偿三倍的价格以支付两位金主的治疗费用。

3.有人质疑弗朗西斯双性恋的取向,因为......

3.有人质疑弗朗西斯双性恋的取向,因为从未见过与女性的花边新闻。对此弗朗西斯在ins上霸气回应:我在波旁昏天黑地男女通吃开银啪的时候你的太太太爷爷还是一只小蝌蚪。

4.基尔伯特对此事做出回应,并拿出一本年代久远的日记本,用里面当年自己亲笔写下的在凡尔赛的经历证明弗朗西斯的话是真的。

6.经网友深扒发现两年前的老新闻里提到一条:凌晨十二点警察接到布鲁塞尔一家居民的报警,称自家邻居深夜吵闹不休约三四个小时。等到警察出警推开大门时,发现这是一场国家意识体之间的银啪。房间里大多都是欧盟的意识体,比利时的意识体也在其列。并据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员透露,当时在现场有喝醉的法国意识体冲上来扒自己的裤子,后被德国意识体抓走。弗朗西斯不是双性恋的谣言不攻自破。

7.网友10月底在柏林某酒店偶遇法德两位意识体,二人身着西装,彼此臭着脸的和对方保持距离走在路上,很难不怀疑他们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吵架。有媒体担心这样的情绪会影响到他们即将到来的60周年结婚纪念日,以及民众情绪。

8.柏林吵架事件过后,路德维希只身飞往北京与王耀进行外交访谈。据了解此次路德维希并没有带上弗朗西斯一起出席,媒体合理怀疑二人吵架的原因是德国不愿意带法国共同访问北京。

9.柏林勃兰登堡机工作人员爆料,路德维希的航班起飞不到一天后,他又重新出现在了机场,证实了法国意识体弗朗西斯所说的:你可以去访问,但不可以过夜"的警告。

10.世界杯法国与英国的球赛结束后,有英国球迷在后台发现弗朗西斯身着拿破仑时期的军装与亚瑟大打出手,期间球迷听到亚瑟大喊:"如果我cos威灵顿就没有你的事了!"

原本已经回家的路德维希却突然出现在后台试图劝阻两人却被昏了头的弗朗西斯带头嘲笑。随后卡塔尔警方介入此事,三人脸上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11.在这之前英国与美国对踢的战局时,阿尔弗雷德身穿华盛顿的衣服,挂着北美十三州的旗帜放在美国球门后面。最后比分0:0,据说是英国佬想到以前的事情于心不忍,两位意识体也没有在后台做出过激的事情,与法国对战后形成鲜明对比。

12.路德维希和弗朗西斯2019年更新的婚前协议规定:每周必须发生3次性关系以保证二人的情感良好,之后斯特拉斯堡的圣诞集市上,路德维希被媒体拍到表情虚脱的街拍,手中拿着一只被捏扁的啤酒罐。

14.据说这次欧洲议会的圣诞音乐节邀请了远在英国的亚瑟先生,原因是迄今为止他们都找不到接替亚瑟原本所担任的鼓手一职。只不过欧洲寒潮袭来,尚不确定亚瑟是否能准时抵达斯特拉斯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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