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室外消火栓系统是城市环境中最主要的消防设施之一,是城市消防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消火栓从最初的原始形态发展演变到现今形态,每一次改变都体现了人类的聪明与智慧,对城市火灾防控的进步也有着重大意义。
关键词:城市消火栓发展演变
引言
自古以来人们就有消防意识,只是远古的民宅和建筑前的消防设施是水桶和沙箱,而现代的消防设施是消防车、消防栓和灭火器等各类设施。公共消防栓系统是城市环境中最主要的消防设施之一,是城市消防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设置在消防给水管网上的消防供水装置,由阀、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但凡是都是在不断的发展变化的,消火栓也并不是一出现就是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形态,下面就我国城市室外消火栓的发展演变做一下交流探讨。
1、我国城市室外消防栓的发展
1.2发展演变。明朝万历年间,随着西方耶稣会士来中国传教,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后产生的科学技术知识的多种著作开始逐渐输入中国,对于突破中国专制制度大封闭的文化状态、开阔人们的视野,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这些输入的西学中,水铳(消防泵)的制造技术和大型仓库的防火防爆技术同时传入中国,这也是中国引进西方消防技术的开始。天启七年(1627年),一部被誉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机械学专著——《远西奇器图说》(又名《奇器图说》)在扬州首次刊行。其中就详细地介绍了水铳的制作、使用方法和性能:
“此水铳。可以灭火,可以御火,可以防火。乃新有之器。其能力最便、最大、最奇,诸器所难比其功用者也。盖仓卒之际,火力正胜,人不可近,但有此器,则五六人可代数百人之用。又不空费一滴之水。不拘多高、多远,皆可立到,有似大雨喷空,无处不沾;不但可灭已焰之火,仍可预防未燃之火。
其运水之法,排定多人,人人可接递皮袋之水。至于盛筒锅内,周转无穷,必用皮袋运水者,视他器便,且不破环耳。此器有二种:或定在一处,如第一图(图2);或用船、车无轮者,如第二图(图3),其法皆同。”
对明代水铳的普及究属如何,目前尚无详细的史料可供查考。据说,水铳器在清代还出口至邻国朝鲜哩。水铳实质是利用气压原理制造的手动机械消防泵,亦即后来沿用了三百余年的“洋龙”。这种消防泵与原始的救火工具相比,不仅省时省力,而且灭火的功效大为提高,在当时是一种先进的灭火器具。从《远西奇器图说》水铳图四(图4)可以看到,当大火燃烧、人员无法靠近灭火之时,水铳则独显神威,可以从远近各个角度甚至是从高处喷射水柱灭火,这是以往一切原始的灭火工具所无法比拟的。因此,水铳的出现,是我国消防设备的一大革新。
1.3、初具形态。日本自宝历三年(1753年)至明治四年(1903年),随着不断采用新技术和研究改良消防器械,将从西洋引进的先进蒸汽唧筒,从最开始的仿制进而创造出消防栓,并开始成批生产,消防技术装备已达到相当水平,从这个时期开始,消防栓的造型设计已经和我们现在看到的消防栓大概一致了。据《消防实地》记载:
“日本之消防,几经改良,至今日始有此程度,比较从前之火灾损失,每年何止减去百万。查当年用龙吐水时代,每年有火灾损失者三十分;至用腕用唧筒之时代,则减为二十分;至蒸汽唧筒之时代,则又减为十五分;及今用消火栓,而又减至十分。苟即此研究进步,则更有后胜于今者焉。”
光绪九年(1883年),英商在上海租界成立自来水公司,修建自来水厂。随着自来水管线的铺设,在租界的街道上陆续安装消防龙头(当时我国对消防栓的称呼),引自来水救火,十分方便。不久,天津、青岛、北京、汉口等城市也相继发展起来。消防龙头的出现,使灭火技术前进了一大步。当时马路上的消防龙头,取代了传统的消防泵,接上水带即可灭火,完全靠自来水厂输水管道的压力,图5为《点石斋画报》载“龙头走水图”,描述了上海大马路(今南京路)消防龙头被马车撞坏喷水的情景。
2、我国主要城市室外消防栓发展与演变情况
由于水具有“克”火的功能,所以一向有“水是消防的命脉”之说。古代的消防水源主要靠开河引水、凿井生水和筑池备缸蓄水。取水方法则主要靠人力用桶、盆之类的工具汲舀提挑。直至自来水厂建立后,铺设管道,安装消防栓,建成消防供水管网,这在消防工作上是划时代的突破。这种发展同近代城市的发展是分不开的。现将我国近代城市发展居于前列的几个城市消防栓的发展简述如下:
2.1上海
我国城市消防栓的安装,也发端于上海。同治五年(1866年)公共租界火政处成立后,消防用水除了从河浜中抽取以外,主要靠陆续开掘的61口消防井,并建造3座蓄水池,又在吴淞路口的苏州河,安置一个低水位的矩形吸水口来解决。
随着租界内工商业的发展,人口、房屋的增多,以上消防用水设施远远不能适应实际需要。光绪七年(1881年),英商成立自来水公司,直至光绪九年(1993年)在杨树浦建成自来水厂,在江西路苏州河上建造自来水桥,在桥南堍建造了一座大型的自来水塔,将自来水送到苏州河以南,同时租界上的自来水管道也相继接通。同年8月31日,新成立的自来水公司在租界火政处的要求下,开始在租界的主要马路路口和道路两旁安装消防栓,当时的名称叫“海亭”,老百姓习惯叫它“救火龙头”。直到1956年,建设部、公安部公布《工业与民用建筑防火标准》时才统一定名为消防栓。
“海亭”是英文“Hydrant”的译音,意为取水管或配水管,当时按译音译为“海亭”是非常形象的,而且中华文化的韵味十足。因为“亭”字,有停止、休息的意思,一种供休息、观赏用的小型开敞建筑称为凉亭、长亭、井亭、碑亭等。而“海亭”,是海水、海龙王休息的地方,求它救火是有求必应的。所以后来,群众把消防队也叫做水龙间。“海亭”刚建成时,水压并不是很稳,火政处要每两小时派人测一次“海亭”的水压,以了解供水情况;后经改进,在杨树浦路自老水厂泵站,装了一只直通虹口消防队的电铃,当需要消防用水时,可以用电铃通知自来水公司泵站,临时加大水压,以适应救火的需要。这是在我国城市建设中,出现的第一批市政消防栓,也是改进上海市政消防设施的一大突破。后来,租界中市政消防栓的设置与市政自来水管线的铺设同时进行,大约每年安装20只左右,据民国34年(1945年)统计,租界内道路两旁的“海亭”设置数已达2664个,其中英租界2138个,法租界526个,大体上适应了租界救火的需要。火政处还同意上海民办救火联合会的请求,可以动用租界的“海亭”扑救邻近华界发生的火灾,给予了一定的方便。
上海老城厢地区,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粤商莅办水厂,越五载工竣,而救火有赖焉”。这是由中国人自己办的自来水厂,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建成,并开始在华界安装消防栓。关于安装消防栓的资金,当时清政府没有投资,都是由各区救火会筹组,水管由自来水公司自埋,龙头每具约工料银三十五两,因“事关保卫公安”,各个地段所需,则向本地段的工商大户募捐。据统计,南市区4个救火会,至民国12年(1923年),已安装设置708个市政消防龙头,消防水源困难问题得到缓解。
民国时期的上海,由于有英商、法商和中国办的6家自来水厂,由于互相不沟通,所以当时消防栓品的种繁多、规格不一,最初的消防栓只有一个出口,最大口径不过2.5英寸,到了民国3年(1914年),开始采用了3个出水口和2个出水口的消防栓。当时地下水管的口径也不大,不超过1000毫米。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前,全市有各种式样的消防栓3117只,居全国之首。其中,属英商自来水公司的2138只,法商电车电灯公司的526只,闸北水电公司的151只,内地自来水公司的250只,浦东自来水公司的52只,产权均属警察局消防处。图5-6就是民国时期上海曾经使用过的消防栓图样。
2.2天津
天津的自来水厂最早出现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先是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由英商仁记洋行出头组织筹建自来水厂,资本十九万八千两,一年后建成供水,供水范围仅限于英、法租界。光绪二十七年后,天津济安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至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开始正式供水。当时售水方法,除少数有钱人家自装水表外,一般居民均需要购买水票,凭水票去井口(设公共自来水龙头的地方)取水。每票一担,约合钱六文,每元可买水140担,若折实计算,当时的水价约为现在的8倍。如此昂贵的水价,自然难以用于消防了。
天津的自来水厂建设虽然早,但安装消防栓却晚了一些。据《天津简史·公用事业的兴起》记载,“1917开始购置救火车,1923年又专门敷设了消防管道”。这时才有专用的消防栓。到1949年天津解放前夕,据天津警察局的资料,全市共有消防栓420余只。
2.3北京
北京建立自来水厂也在清末。光绪三十四年(1909年),农工商大臣杨士奇在给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的奏折中建议京师应修建自来水厂,以利于北京城的卫生和消防。经光绪批准后当即进行筹建,22个月竣工后随即铺设水管,于宣统二年(1911年)3月11日正式启用。
根据《北京市志稿·民政志·警察》记载,民国22年(1933年)统计:“全室内外城共设置自来水龙头515座,消防栓35座,堪用水井1465座”。可见当时消防栓的设置并不多,消防用水主要依靠水井。自来水龙头是自来水公司售水给居民用的,当时的自来水管还未铺设到居民家中。但自来水龙头可作为消防用水却有明文规定:“街市曲巷之水龙头,无论已售水、未售水者,消防设施救火警时,均得使用之。但使用后,消防处仍照订办法,填送水票”。以后,北京城市的消防栓,逐年有所增加,一直到1949年4月,北京和平解放时,全市共有消防栓542只。我国许多城市消防供水的演变情况,大体上都与北京相同。
2.4武汉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汉口水塔竣工,为六方形,七层楼建筑,高41.32米,塔顶装有火警钟”。这座水塔标志着汉口的自来水厂已经建成。据《汉口市消防之史略》记载:
“但取水之处,大半由各该地设太平水池之储水,而太平水池之储水量数,大约每池能蓄千担之水量。其池之建筑式样(方形),内概以砖石做齐平地,池口修有踏步,梯形上下,以便取水,池外砌以高墙围护,避免渣草侵入,及防止行人危险。全市如此之水池及会馆内之水池,约计有二百余座。辛亥(1911年)以后,自来水厂设置,该水池无形消灭也。”
这段史实证明,在宣统三年(1911年)以前,汉口的消防用水主要依靠水池,这些太平水池建设管理都很不错,但是在民国以后,由于自来水厂的建设,这些水池就被“无形消灭”了,显然是安装了消防栓,被消防供水管网取代了。
2.5其它城市
青岛原是胶州湾东岸的小渔村,因具有发展深水良港的优越条件,当时各列强都虎视眈眈希望将该地占为己有。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青岛被辟为商埠,次年便开始筑港。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德国占领,同时开办自来水厂,在平原路安装2只德国制造的地下消防栓。到1930年,消防栓增至30只。
像西安这类内地城市,自来水厂的建设起步就比较晚了。根西安的《新泰日报》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5月4日报道:“本市自来水工程,闻于8月后即可完成,彼时救火工程亦可减少困难也”。
还有像江苏常州这一类小城市,没有自来水厂,由救火联合会自筹经费,办“自来泉”,铺设水管,安装消防栓。这一做法在当时一些较发达的小城市,是很有代表性的。具体做法在民国十五年(1926年)的《武进商报》有如下报道:
“本会因水源缺乏,遇有火警,灌救为难,特创办自来泉。城内分区开凿自来泉5处,城外分东西南北4处,每处设办事处于本区救火会。自来泉凿深30丈以外,用4寸口径铁管通至地底,并用抽水、送水及发电各种机器,每泉每日出水至少须6000担,水亭(塔)须出水500担以外,高至4丈以上,其架用钢质水门汀。沿街通水用2寸至6寸铁管,每距离50丈左右设太平龙头一具。偏僻街巷如须通管,其经费由居户自筹。
结语
城市火灾的危害性是由火灾危险性和城市易损性决定,其中火灾危险性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资资源的丰富呈上升趋势,但是城市易损性是可以改变的,只要城市对火灾灾害有足够的防御能力,则完全可能减轻火灾对城市造成的破坏。城市消防设施的出现改变了城市的易损性,城市消防栓的建设也是反映城市消防实力的重要因素,消火栓从最初的原始形态发展演变到现今形态,每一次改变都体现了人类的聪明与智慧,随着城市的发展,人们消防意识的加强,我们也期待着城市消防设施的下一次的改进,也许它会根据所保护建筑或者区域的具体特征演变出更加符合其性能的进化形态。
参考文献:
[1]《明宫史·饮食好尚》
[2]白寿彞总主编《中国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3]《上海救火联合会报告·序》民国13年版
[4]《上海救火联合会报告·规划水源》民国13年版
[5]《上海警察》创刊号,1945
[6]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津简史》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