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0年12月31日消息,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近日联合公布2020年度食品农产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结果。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要求,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全省食品农产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中抽取了40家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其中,28家通过,7家改正后通过,2家不通过。此外,2家机构搬迁,延期检查,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加强后续监管;1家未开展食品项目检测工作,已取消全部食品检测项目资质,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加强后续监管。
2020年度全省食品农产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统计表
序号
检验机构名称
违规依据
检查结果
后处理意见
备注
1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
通过
2
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3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4
广元综合性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
5
西充县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6
犍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7
荥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8
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9
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10
四川地科华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1
资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2
宜宾市粮油质量监测站
13
长宁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4
泸州市纳溪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
15
内江市粮油质量检测站
16
中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17
四川宏量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8
梓潼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19
邛崃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20
新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21
都江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22
崇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23
华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24
蓬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
25
会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26
青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7
南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28
四川中安天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9
雅安市名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有证据证明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七款
有证据证明违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改正后通过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1.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处1万元以下罚款。
2.由农业农村厅暂停其检测工作。
30
江安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有证据证明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
31
江油鸿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有证据证明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第一款、第七款;
32
四川仲测质量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有证据证明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
33
金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有证据证明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第七款;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34
凉山州蚕种质量检验站
有证据证明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款;
35
通江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有证据证明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
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处1万元以下罚款。
36
安岳县粮油质量检测站
有证据证明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不通过
责令整改并由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3万元以下罚款
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销资质认定证书。
37
四川省优检联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有证据证明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