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1.办理: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丧事承办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火化收费票据原件(《增值税专用发票》)。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1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承办人符合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承办人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承办人要补正的材料。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即时对材料进行审查。4.审批:根据审核人的审查结论即时作出准许或不予准许的决定。5.办结:当场符合条件的,出具证书,加盖公章。6.送达:当场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1.遗体入炉10分钟后,委办人到火化证明办理窗口申请办理。2.委办人自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提交火化收费票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原件。3.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委办人在所在殡仪馆火化证办理窗口签收《遗体火化证》。
收件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形式:纸质材料规格:A4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形式:纸质
行政服务中心1-9号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
肇庆市四会市东城街道行政中心广场北侧市行政服务中心1-9号综合窗口
0758-3268917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
1、可驾车导航至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2、可乘坐3路、12路公交车在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3、可乘坐途径四会时代广场的公交,下车后步行至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