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工作的外国文教专家须至市外国专家局申办《外国专家证》,其中又包含各种情况:直接从外国聘请专家来校任教;已通过旅游签证自行入境后的专家被聘用;外国专家从国内其他单位转至我校工作;专家证延期、换新证及注销。详细办理程序见后。外国文教专家还须自入境起30日内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办居留许可。
一、新聘外国专家办理专家证(包括持旅游签证或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者)
1.各院/系应提前至少2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希望聘请外国专家的英文姓名(中文姓名)、性别、国籍、护照号码、来校担任何工作、负责工作内容、聘用期限、有无家属等情况,报告需要院系领导亲笔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同时准备好以下材料:1)外国专家证申请表一式二份;2)本人承诺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3)单位承诺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学院领导亲笔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4)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英文或中文版本各二份);5)中文简历二份;6)英文简历一份;7)身体检查证明复印件二份(仅可在金浜路15号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办理体检);8)中文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外专本人及学院领导亲笔签名并盖学院公章);9)英文合同原件一份(原件由外专本人及学院领导亲笔签名并盖学院公章);10)外专护照有效期页、入境后可停留天数页、入境日期页复印件二份;11)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二份;12)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三张。13)专家从国内其它单位转入我校任教需外专在上一任单位的工作表现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家属办理外国专家证需要材料:1)证明复印件各二份;2)供出生证明复印件各二份;3)效期页、入境后可停留天数页、入境日期页复印件各二份;4)查证明复印件各二份(仅可在金浜路15号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办理体检);5)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各二份;6)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3.所有材料由各院系外事秘书送交上海市外国专家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受理处(梅园路77号四楼,近地铁1号线汉中路站)。外专局会出具外国专家证确认件。保存外专局出具的办理编号,7个工作日后可至原窗口凭编号取专家证。
6.将专家证上有专家证编号一页以及有姓名、发证日期、工作单位等信息的页面复印一份交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存档。
二、专家从国内其它单位转入我校任教,为其办理专家证程序
2.所有材料由各院系外事秘书送交上海市外国专家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受理处(梅园路77号四楼近地铁1号线汉中路站)。外专局会出具外国专家证确认件。保存外专局出具的办理编号,7个工作日后可至原窗口凭编号取专家证。
3.院系将专家证上有专家证编号一页以及有姓名、发证日期、工作单位等信息的页面复印一份交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存档。三、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的程序
2.所有材料由各院系外事秘书送交上海市外国专家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受理处(梅园路77号四楼近地铁1号线汉中路站)。外专局会出具外国专家证确认件。保存外专局出具的办理编号,7个工作日后可至原窗口凭编号取回延好期的专家证。
3.将专家证上有专家证编号一页、有姓名、发证日期、工作单位等信息的页面和延期页面复印一份交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存档。
注:外国专家证只能延期两次,延满两次后须办理新证。
四、外国专家证到期换新证的程序
2.所有材料由各院系外事秘书送交上海市外国专家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受理处,梅园路77号四楼(近地铁1号线汉中路站),外专局会出具外国专家证确认件。拿好外专局出具的办理编号,7个工作日后可至原窗口凭编号取回新的专家证。
3.将专家证上有专家证编号一页以及有姓名、发证日期、工作单位等信息的页面复印一份交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存档。
五、外国专家证的注销聘用院系于外国文教专家合同期满、不再续聘,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聘用院系应及时收回其《外国专家证》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如外专提前离职,聘用院系应尽快将其《外国专家证》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注销手续。
六、外国专家办理在沪“居留许可”
说明:所有在华居留的境外公民均须办理“居留许可”。经过上述步骤办理专家证的外国专家凭专家证办理在沪“居留许可”;在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俗称B证)的外国专家如果居住证上编号是L字母开头的,不须办理外国专家证,直接凭居住证办理在沪“居留许可”,
1)护照(原件)2)《外国专家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外籍文教专家办证申请函(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4)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5)身体检查证明(原件)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至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开具“居留许可”申请函。
2.随行家属办理居留许可需要材料:1)护照(原件)2)外籍文教专家办证申请函(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4)身体检查证明(原件)5)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3.外国专家本人或秘书带好所有上述材料和“居留许可”申请函前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居留许可。
取件地址只有民生路1500号,可以选择自己去取件,取件时付费,也可在交材料时选择快递送件到家,在交材料时支付快递费用,办理“居留许可”费用快递送到时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