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接到通知后,到体系医院准备资料。
接到评残的通知后,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打印出来,按通知准备。通常分这几步:
1、将自己的病历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军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等)复印3份;
2、到体系医院打印病历。住过院的军人病历,通常在出院时病历资料就已经打印出来,而且是比较齐全的,拿着病案直接复印即可;
非住院军人评残病历,一般是病案科(室)负责,找到该科工作人员后,告诉他们自己参加评残鉴定,需要打印病历,他们会将你的病历全部打印出来;
3、有需要到医务部盖章的表格,需要找医务部办公室盖章;一般拿过去,告诉自己是评残的,都是可以盖章的。
三、资料递交后,等待上级集中组织评残鉴定。
1、所有资料尽可能多准备两份,最好共准备3份,评残时需要上交一份;
备份的用途:一是倘若评残未达标,可以再交一份作为评慢性病的材料;二是自己保留一份,回乡后交民政局,申请带病回乡);
2、资料上交后,即是等候通知,统一参加上级集中组织的评残鉴定。
四、符合评残条件的人员领证后,病历档案的交接。
在往年的办理评残中,已经评上残疾等级的人员,会有两种情况(在军路公众号输入:评残,可查看评残等级标准):
一是评上残,档案资料及证件在离队前办理完毕。这种情况,就比较省心了,直接回乡办理报到时,做好登记即可。
二是评上残,档案资料及证件,离队前未办理完毕。这种情况,又非继续留队的人员,退役时没有领取到残疾军人证件,这时通常原单位(老部队)在收到档案和证件时,会和本人联系。
所以,在接到单位联系的时候,一定要告诉连队,上交给团级单位,让单位走机要件邮寄(就像邮寄退役军人档案一样),发至地方民政部门。在自己评残证件到手和资料归档后,地方政府受理后,会按优抚规定予以优待。
评残注意事项:
一是填写病因时,有因战、因公、因病;从自己的病历本,各项表格的填写等等,非因病人员,记得符合“因战”的写“因战”、不符合因战的写“因公”,残疾性质不同,优待的补助标准也是不同的,因病残疾的抚恤金标准最低。残疾军人抚恤金具体现行标准可以看一下(2017年现行版):
三是评残时,并不影响评慢性病,所以建议“两项都参评”,能评上残最好,不能评上残的,评慢性病,退役时会有一次性经济补偿;参加评残的人员,再评慢性病时,将统一的材料直接上交卫生队即可,非评残人员评慢性病,按上述打印备好病案,直接上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