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护照管理规定?

公职人员办护照,已经非常难了。无论是因公护照,还是旅游护照,都是非常难。眼见的能正常办理下来的数量,急剧减少。这与非公职人员开成了鲜明的比照,也与国家“开放”的大政方针背向而行。但是,却是正常、正确的。

公职人员,比普通人员多了一层身份,也多了一份责任。管理方面,除日常的行为规范必须遵守外,还有公职人员的各种管理法规,纪检监察部门的各种规定,比如“八项规定”。

对于公职人员收护照一事,各地基本上都会照此办理,只不过有的地方只收科级或者处级以上人员的,有的地方是所有公职人员都收集统一管理,包括退休人员。这也是当地评估风险之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受规范的公职人员,遵守就行。因公或者旅游外出,申请使用,用完后及时归还,也没有什么不方便的。

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不仅要合法合规,而且还要受到纪律检查部门的制度约束。公职人员的身份、职责、影响力等,注定要比普通公众承担更多的责任,承受更大的压力,接受更多的约束,这是天然的责任。

因私出国的护照是由本人保管的,这是在境外的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向当地的中国大使馆备案,回国也应该想出入境管理局备案申请新的护照。

一般成年人护照有效期十年,儿童有效期五年,临近一年有效期的时候可以申请换发新护照,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不能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批准其出境申请: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签发的其他情形。

3、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1)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3)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

(5)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

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目前公务人员都需要办理公务护照的,而且公护照是统一存放于政府的外事部门,使用的话,需要提出申请,由上一级部门审核通过以后才可以领取护照

公务员出国护照办理规定如下:

1、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人员。

2、除外商独资企业、私人企业以外的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人员。

3、参加各种非政府间国际学术组织和国外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会议的人员,及参加中外学术团体、教育机构间互访的人员,单位派往国外讲学、任教和工作的人员。

4、民间组织的出国人员。

5、新闻机构出国人员。

6、出国演出或举办展览的人员。

7、出国参加比赛或训练人员。

8、国内远洋公司海员。

9、从事对外经济援助的人员。

10、常驻国外民间机构的人员。

11、到国外进修的中科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高等院校的校长、副校长及相当这一级别的人员(其余公派留学人员原则上持用因私护照)。

12、为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并持有《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出国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登记表》(KW121表)的出国进修人员。

13、颁发护照机关认为需持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护照上交的通俗解读。

(1)如果是因公护照,肯定是要交单位保管,只有单位指派出境时才会给个人。

(2)如果是因私护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护照按按要求是要上交组织部门保管,遇个人因旅游、探亲等非公务活动时,实行请示报告制度,出国后应在回国(境)后的10天内,将所持出国(境)证照交由指定部门统一管理,不得私存。

国家工作人员护照上交的具体规定条文内容。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现已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于2003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3]1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护照统一管理的适用人群范围以及具体规定。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六个月内)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灰色背景,申请人头发不得遮挡眼睛,不得化浓妆;不得带有色眼镜,不宜戴粗框眼镜,眼镜框不得遮挡眼睛,镜片无反光;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非永久性饰物不得遮挡脸部)一张。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

3、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和部队军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出国(境)任务审查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2月1日起,中国护照将可在全球通办,同时简化换发补发护照流程,以及取消补发护照的部分限制!

2月1日后,中国护照换发新规变化一:申办地点选择多了以前办理护照的补发,换发,由于必须要申请人本人当面办理,根据自己的居住地就近选择所在辖区的中国驻美领馆前往办理。今后2月1日后,中国护照将可在全球通办。变化二:流程简化以前

换发需要提供申请表、照片、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在美居留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情况说明。(未满16岁的申请人,父母应陪同并出示出生证明等关系证明。)

补发需要提供申请表、照片、原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在美居留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情况说明今后

护照补发需要另外提供遗失或损毁情况说明即可。变化三:减少补发护照的部分限制条件以前以往在国外停留不超过180天的中国公民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等情况,驻外使领馆一般为其回国颁发旅行证而非护照。今后取消对海外中国公民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后申请补发护照的限制条件,不需要在海外停留满180天也可以申请补发护照。

护照不用年审。从2007年1月1日起16周岁以上的新版护照有效期10年,16周岁以下为5年。护照到期,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1、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办理护照,须要你本人到就近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就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意思。

2、程序申请办理护照的程序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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