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衢州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恢复分级诊疗审批报销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8月1日零时起,全市恢复市域外就医转诊审批。未按规定要求办理过转诊审批的,将提高个人自负比例。
在此之前,衢州市为减少患者到医院的次数,放宽了分级诊疗转诊审批手续,允许患者直接到异地就诊(对未经转诊的,报销比例不下降)。
为何要恢复?
异地就医需要实行转诊审批,是为了避免大家看个小病也跑大医院,挤兑有限的医疗资源。
下面来具体解读下参加衢州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去外市的就医报销政策。
长期居住在外地人员,凭暂住证、学生证或从业(就学)单位有效证明,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在有效期内可直接到居住所在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常住异地的离退休人员;
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持申请材料(异地居住或工作证明)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填写《异地定点医院申请核定表》并加盖相应公章。
定点医院及定点有效期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意见为准,经核准30日后生效,一年内不得变更医疗机构,一年后要变更医疗机构,需重新申请。
解读:如果退休的爸妈在杭州生活,万一生个病打算就在杭州的医院进行治疗,那么需要先在杭州办理暂住证,然后到衢州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的时效性较低,如果有这个需求的,需要提前办理好手续。
异地定点有效期内因故回衢就医发生的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参照转院处理,其中异地定点在省内的由个人自理5%,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算。
解读:办完异地就医手续的,如果回衢州看病,也是可以的,只是报销比例降低了。
除了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确因病情诊治需要需转诊到市域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原则上由接诊的市域内二级乙等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负责通过衢州市分级诊疗转诊信息系统为其办理转诊手续。
对已有转诊记录,因同种疾病治疗需要需在原转诊的上级医疗机构作后续治疗的,由原为其办理转诊的医院通过衢州市分级诊疗转诊信息系统为其办理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同种疾病后续治疗特殊情况认定;一年后仍需继续治疗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根据《衢州市医疗保障暂行办法》规定,对经转诊到市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先自付5%;到市外三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先自付20%。如果未经转诊到市外医院住院的,个人自付比例需要增加15个百分点。
对未经转诊到市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先自付20%;到市外三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先自付35%。
举个例子,如在衢州居住的城镇职工小甲不幸患上了癌症,想到杭州浙一医院住院治疗,如果衢州医院未给开出转诊的单子,小甲便决定自行到杭州就医。
那么当他在杭州治疗后回衢州报销时,便不能按照原定的住院报销比例了,需要下降15%,即只能报销64%的社保内医疗费用。
对因出差、旅游等原因临时外出期间突发疾病在市域外医疗机构急诊住院,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享受转诊医疗保险待遇:
情形1
在出院联网结算前,患者家属或委托代理人可凭急诊入院的病历资料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外出急性起病的特殊情况认定。
签署承诺书并经资料审核后,由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衢州市分级诊疗转诊信息系统为其办理临时外出急性起病的特殊情况认定,在出院联网结算时直接刷卡结算并享受转诊的报销待遇。
情形2
患者出院时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未联网结算的,出院后可持急诊入院的病历资料及复印件,签署承诺书并经参保地经办机构认定后按经转诊报销待遇报销。
解读一下,为什么只提到住院。因为对于异地门诊就医,只要在联网定点医院,是可以直接在当地医院刷卡就医的。也可以先垫付费用,然后回衢州报销。
但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如发生这种情况,最好优先选择在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而且需要挂“急诊科”,保留好就医时的单据(包括发票、检查报告、门诊病历、药品清单等)。
另外,衢州的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限额是3000元,城乡居民门诊报销限额是1800元。
另外,鉴于衢州好的医疗资源有限,如果经济条件可以的,仍是建议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时配置商业医疗保险。
一方面,即使未经转诊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会降低,但是有商业医疗作为补充,可报销比例大大提高了。
另一方面,当前市面上的商业医疗险,一般都带有就医绿通服务,可以专家门诊预约及入住手术安排方面提供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