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2016”行动启动,剑指反腐国际追赃追逃。今年6月,中纪委谈追逃时表示,即使赃款糟蹋了也得把人弄回来,更是下定决心,只要有一人在逃,追逃追赃就决不停止!但是,仅仅靠追捕逃跑后的贪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更应该防患于未然,在贪官外逃之初就将之绳之于法。这样既省时省力,又高质高效。那么,贪官在外逃前都有哪些征兆是否真的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用事实说话,用法律讲理。正义君今天就用实际案例给大家揭示,贪官外逃前的那些征兆。
贪官出逃之前有4大征兆1.转移自己手中所有的钱央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一份课题报告详细披露,中国腐败分子通常利用现金走私、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对外投资以及信用卡工具、借道离岸金融中心、海外直接收受、借道境外特定关系人等8种途径向境外转移资产。在这8种途径中,现金走私是外逃者曾经认为的相对比较安全的方式——尽管有更快捷的代理机构转移现金方式,但考虑到安全因素,许多贪官甚至采用蚂蚁搬家式的“水客”携带现金方式,这种方式虽然笨拙,转移大量资金比较慢,但不易暴露。随着国家查处力度加大,风险也骤增,携款外逃这种陈旧、笨拙和低层次的资产转移方式渐渐被弃用。取而代之的,是“人赃分离”。洗钱,则成为向境外转移资产尤其是大宗资产的主要方式。
样本:将巨额资金存入其妻子的账户①红色通缉令上的“二号人物”李华波,将犯罪所得钱款存入其在国内选择的空壳公司——鄱阳县锦绣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账户,并串通新加坡“中央人民币汇款服务有限公司”的老板,通过该汇款公司在中国指定或持有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巨额资金转移到新加坡,再存入其妻子的账户。由此,资产转移各个环节均不显露李华波的踪迹。②2001年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与前两任行长许超凡、许国俊一起“消失”,三人贪污挪用公款近14亿元的大案才暴露出来。在案发前两年,三人便开始将大部分资金非法转移到香港,其后或购买房产,或炒卖外汇、股票,或通过赌场洗钱,将赃款转移到海外。③1998年5月,中国银行南海支行丹灶办事处储蓄员麦容辉,利用其在办事处上班操作电脑之机,为该处信贷员谢炳峰提供的5个账户打入5250余万元,谢炳峰随后在中国银行南海支行沙头办事处、西樵分理处、九江分理处等处提取现金并划款到其他账户。之后,谢炳峰、麦容辉携带港币757万元、人民币95.5万元,驾车逃到深圳,然后偷渡香港,再持假护照逃往泰国。
2.让老婆、孩子先出国多数腐败分子在出逃前会将家属、情人移居境外,并购置海外资产,这就是所谓“裸官”。为了融入当地社会,“裸官”往往让家属,尤其是子女在当地留学、工作、开公司,其奢华生活已经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样本:妻儿早在官员外逃前就已出国①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汽车行业分会原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蒋雷,2007年4月,利用职务之便,将上海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付给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159万公款截留据为己有,后逃至新西兰。据媒体报道,蒋雷妻儿早在蒋雷外逃前就已出国。曾住蒋雷家楼上的邻居回忆,1996年、1997年时,偶尔会碰到蒋雷,但从未见过其妻子和孩子,“只见过他老母亲,拄个拐杖,身体很不好的样子。”从蒋雷所在社区居委会获悉,蒋雷户籍属空挂户,蒋雷户籍卡显示其有一女,2015年时27岁。②辽宁华曦集团医保经贸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袁同顺,在2004年3月27日,以在日本检查身体入院治疗的理由从大连出境潜逃至日本。此时,其妻已加入日本国籍,此后袁被引渡回国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