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在璧山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内。
(二)父母在璧山城区有实际居住的自购(自建)房产。
二、转学生属于璧山区内征地拆迁安置对象、公共租赁性住房人员子女,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学校就读。
三、转学生父母在璧山城区务工经商,属于租房居住,根据实际居住地统筹安置在周边指定学校就读。
在申请转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3.转学所需材料一、具有璧山城区户籍或父母在璧山城区有实际居住的自购(自建)房产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儿童页、法定监护人页、增减页)、房产有效证件、学籍基础信息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属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儿童页、法定监护人页、增减页)、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学籍基础信息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凡学籍处于休学、离校等非正常状态,不能提交转学申请。
三、城区学校包括东林初中、高新初中、正则中学、璧泉初中、城北小学、璧泉小学、北街小学、东关小学、文风小学、文星实验小学、剑山实验小学、永嘉实验小学、金剑小学、御湖小学、凤凰小学、高新小学、东林小学、枫香湖小学(本期不接收转学生);指定学校包括蒲元小学、河边小学、狮子小学、大鹏小学、大兴小学、大兴初中、双狮初中、蒲元初中、河边初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