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
先后发布通知
事关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部分区已经开始登记
和平区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4年公办小学学位的通知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4年公办小学学位,需要通过网上预约登记、现场验证报名、统筹安排学位三个步骤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约登记
二、现场验证报名
三、统筹安排学位
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公办小学资源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就读。
南开区
2024年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一、登记对象
2024年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预约
2.请居住证持有人按照预约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预约一次。预约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未填写真实有效信息或逾期没有完成预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二)现场验证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的地址保持一致,且至申请入学登记前在南开区连续居住不少于六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或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复康路5号院内)办理。同时需提供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其他区有0套不动产。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南开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南开区社保(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或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证件均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三)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已在其他区购房,南开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请到户籍所在区或购房所在区申请学位。
(五)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转)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小升初时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六)如后期颁布新的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咨询方式
以上政策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所有。
河西区
河东区
一、验证方式
3月29日-4月30日(工作日)8:00-18:00
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申请入学办理流程
2.信息填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并确保与登记时携带材料信息一致。
3.上传验证材料。请如实拍照上传所需证件原件进行预审。
6.分配学位。根据区内资源情况,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区内一所公办小学就读。
四、网上预约操作办法
手机端:1.下载浏览器;
2.通过浏览器扫描二维码
河北区
河北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
(一)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二)2024年9月升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报名方式
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采取线上预约,线下登记方式进行。
1.线上预约方式
方式二:即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河北区各小学门前张贴《河北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申请工作的通知》海报,扫描海报中二维码,进入“津入转学系统”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二)线下登记地点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少年宫(河北区昆纬路44号增8号)。
1.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一房屋两年内不能连续出现两名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亲兄弟姐妹除外)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通知入学
七、工作要求
2.家长进入办理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文明办理。
公安河北分局:24458480
住房建设委员会:26293606
社险河北分中心:26292934
望海楼街:26246632
光复道街:86218402
鸿顺里街:26236193
王串场街:26472028
宁园街:17622685112
新开河街:86610539
铁东路街:26727036
建昌道街:26154304
江都路街:24553340
月牙河街:26154133
红桥区
2024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公告
符合在津入学(转学)条件,并于2024年秋季入学(转学)的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入学学生: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转学学生:需具有全国义务教育段小学在校学生学籍。
二、具体安排
2024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申请阶段,包括网上预约登记和现场核验证件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约登记
(2)扫描红桥区教育局门前张贴的《公告》中的二维码,根据入学或转学需求,自行选择进入系统填报。
(3)扫描各公办小学校门前张贴的《公告》中的二维码,根据入学或转学需求,自行选择进入系统填报。
2.请居住证持有人按照登记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登记一次。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现场核验证件
2.验证审核通过后,红桥区教育局将依据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登记期间提供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统筹安排到一所公办小学报名。申请登记确认后,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的,将不能再作为安排学校就读的依据。
3.居住证持有人要讲诚信。现场核验证件时,居住证持有人要保证证件原件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并真实有效,方可办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报名。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件,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报名资格,不予以办理入学(转学)。
(一)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并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居住证持有人需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自行承担。
(三)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红桥区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必须一致,天津市社保需连续缴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前且不少于半年(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或2024年1月至6月)。
注:此公告为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基本政策。
编辑|程婷
综合|和平区政务网南开区政务网河东教育红桥教育河北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