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该子女需年满6周岁,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的凭证(至2024年5月31日止);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正常经营,未中断;
(4)出生证等证件。
主办单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秦淮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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