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分为异地长期就医及临时外出就医两种情况,我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参保人在市外长期居住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可以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因病情需要或在外地突发疾病的应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参保人在山东省内联网医院临时就医(含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可直接联网报销。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及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2.窗口办理:全市所有医保大厅及镇街便民中心、医保服务站,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填写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常见问题:
1.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和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报销比例有区别吗?
2.门诊慢特病费用实现跨省联网结算了吗?
其他病种的,跨省门诊慢特病临时外出就医仍需经我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长期异地人员门诊慢特病就医仍需选择省外一、二、三级各一家作为门诊慢特病定点,就医费用回本地手工报销。
3.异地长期居住的慢性病人需要选定点吗?
4.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后回本地就医,报销比例有影响吗?
答: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不满6个月确需回淄博就医的,请将备案地的户籍证明、居住证、工作证明等材料提交到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享受淄博同等医保待遇;无法提交证明材料的,按临时外出就医执行首先自负比例10%的政策。超过6个月回淄博就医的,申请终止原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医保待遇,之后根据实际就医需求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5.没有办理备案手续在省外住院能报销吗?
答: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含长期及临时)的,住院费用无法在省外联网报销,可携带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及出院记录(外伤住院的需携带完整住院病历及外伤佐证材料)回本地手工报销,报销比例按临时外出就医规定执行。
补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自补办备案之日最多可往前提前5日;补办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