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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广东省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和广东省自贸办认可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外籍人才,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雇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邀请单位出具证明属于高层次人才的外国人,未持签证来华的,可以向抵达口岸签证机关申请R字(人才)签证,入境后可以按规定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持其他签证来华的,入境后可以申请变更为R字(人才)签证或者按规定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申请R字(人才)签证
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广东省科技创新主管部门或广东省自贸办认可企业邀请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外籍人才;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邀请并担保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R字(人才)签证。
对于代办的申请,受理机关认为必要时可要求面见申请人,并对申请人进行询问。
·注:第(六)、(七)项资料,申请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交一种即可。
未持签证的,入境时可在广东省口岸签证机关办理;已持签证入境的可在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
申请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广东省科技创新主管部门或广东省自贸办认可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外籍人才;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雇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
首次在深申请居留证件,必须由本人亲自申请(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或者属于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可以由工作单位代办申请)。申请居留证件延期、换发、补发,可以由工作单位代办,对于代办的申请,受理机关认为必要时可要求面见申请人,并对申请人进行询问。
·注:第(八)、(九)项资料,申请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交一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