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留签证持有人可以无限期地在目标国生活、学习和工作。永久居留签证持有人可以保留中国国籍,并可以在以后申请目标国公民身份。绿卡与我们的身份证一样,是一个实体的卡片,用于证明持有者的“永久居民身份”。绿卡最早起源于美国。因为美国最早给其永久居民颁发的身份证件,是一张绿色的卡片。所以人们就习惯了用“绿卡”来指代“永久居民身份”。有些国家的永久居民身份证件其实不一定是绿色的,而且其形式也不一定是卡片(有的国家永久居民身份证件就是一张纸),但是受美国影响,我们通常都会将其称为“绿卡”。
PR其实就更好理解了,PR是“永久居民身份”的英文单词的缩写,PermanentResident——PR。
03.护照
护照(护照=入籍):
而在我们深入理解前,必须要理解一下移民的含义,通常我们认为移民无非就三种结果:一、是拿到其他国家的永久居住权(绿卡),但国籍还是属于中国的。二、是拿到永久居住权(绿卡)以后,大多数国家需要坐“移民监”,然后才能申请加入该国国籍(拿到护照)。三、一些国家开设了护照移民项目,可以一步到位获得该国护照,如:塞浦路斯、圣基茨和尼维斯、希腊、摩尔多瓦等。
绿卡与护照,权益体现上的不同
绿卡与护照最大的不同在于政治权利与义务。公民往往比永久居民享受更多的政治权力(如:选举权、投票权等)以及福利(住房、教育、医疗等),因此也要承担更多的义务(如:兵役)。
绿卡的利与弊
可以在绿卡颁发国长期居住、学习、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国家的绿卡是不能在本地打工但可以营商的,办理前须了解清楚;
申请国际学校:对于国内的国际学校,一般需要外国绿卡或者国籍才能申请(国籍居多);
拥有与当地人一样的福利待遇,除政治权利以外;
欧洲申根国的绿卡还有一个福利,就是可以免签进入其它申根国(仅限申根国);
孩子能享受当地的优质教育资源,学费对比国际生相对便宜点(视学校而定)。
部分国家需要长久坐“移民监”才能保持永居的身份。
护照的利与弊
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