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毕业研究生办理档案转接通知
现对2024年6月毕业生办理档案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注意:此通知面向一附院、二附院、中研、武清四个规培基地管理学生及中西医结合、护理、部分中药学专业(校外导师)学生,其他二级培养单位主管学生由所在培养单位自行安排档案转接事项:
一、办理对象
2024年6月毕业有档案转接需求的同学。
2.暂不能办理的同学:
2024年9月及以后毕业的同学。
3.不需办理的同学:
以下同学的档案转接,不需本人办理,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但涉及研究生须提交钉钉“2024届毕业生档案转接申请”进行备案。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同学
(2)已录取为2024级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生的同学
(3)已被天津中医药大学录用或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后进站的同学
(4)已成功办理“海河英才”的同学
二、办理原则
(1)已落实就业去向的:
①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②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暂未就业的:
(3)出国(境)的:
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或原籍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三、办理流程
1.在钉钉【工作台】-【OA审批】-【就业工作审批】栏目
中,填写“2024届毕业生档案转接审批”审批单,此申请请于6月23日前进行填写提交,务必确保每字准确,以免影响后续转档。研究生只需准确提供转接信息,无特殊情况由学校统一进行邮寄。
4.档案接收单位收到研究生档案,档案转接成功。
四、提档方式
五、办理档案转接所需材料
前往现场办理档案转接,需携带①转档凭证、②纸质版《附件1:档案转接单》1份、③纸质版《附件2:档案邮寄地址详单》1份(不需剪开)。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携带④纸质手写签字版《附件3:委托办理证明》及本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务必在打印前反复核对,确保每字准确。
1.转档凭证
(1)转档凭证必须为“三方协议原件”或“调档函/接收函”,二者其一,且必须是盖章齐全的原件或原件照片。其他材料均不能作为转档凭证。
(2)转档凭证的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必须与“三方协议原件”或“调档函/接收函”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无法办理。若用人单位不能接收档案,即“三方协议原件”中的单位名称不能作为档案接收单位名称的,需联系用人单位询问当地接收档案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作为转档凭证,办理档案转接。
(3)档案转回户籍地或原籍,需要联系户籍地或原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社局,开具“调档函”作为转档凭证,办理档案转接。
2.《附件1:档案转接单》
“学生本人手写签名”和“落款日期”需要手写,其余内容一律打印,务必确保每字准确。
3.《附件2:档案邮寄地址详单》
空处内容务必确保每字准确,不要改变格式和字体,核对后打印,不能手写。
4.《附件3:委托办理证明》
红字部分内容修改后,字体颜色黑色打印,签字齐全后与2人身份证复印件,左上角装订。
六、注意事项
1.务必确保信息准确
钉钉申请、纸质版转接材料上的全部信息,请同学们一定要反复核对,确保每个字都准确无误,否则容易出现邮寄不出或邮寄件滞留的情况。
2.党员档案(党员请注意)
党员档案的转接需先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出,党组织关系转出联系刘中华老师(西区8号楼315)。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才能办理党员档案手续,正常情况下,党员档案放于本人人事档案中一同邮寄。请党员同学现场办理档案转接时,提醒办理老师进行确认。如党员档案未在其中,及时处理放入。如有特殊情况,党员档案不能一起邮寄的,可先办理人事档案转接手续,后续本人还需联系党员档案存放部门有关负责人办理党员档案补寄。(极其不推荐党员档案人事档案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