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这些新规将正式实施!看看哪些与你有关?新闻频道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有大变化

日前,国办发布《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将适用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日前发布,该《解释》主要是针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作出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解释》以人民陪审员法等法律规定为依据,结合审判实际,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作出具体规定,共十九个条文,主要包括案件参审范围细化、参加庭审活动规则、合议庭评议规则、开庭和评议事实问题清单、参审上限数等方面。《解释》针对“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和“驻庭陪审”等问题,明确了排除适用陪审制的案件范围。

车辆年检新国标将实施

2019年5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两项新的国家标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

新国标实施后的主要变化在于,在车辆外观检验中,增加了污染控制装置的完好性检查;部分车辆还会增加obd检查;柴油车辆则增加了氮氧化物排放检验等。其中,obd是指由车载电脑监控车辆污染防治设备状态情况的设备,可以储存故障指示代码,便于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宠物入境新规来了猫狗通关更加便利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将于5月1日起实施,在确保入境宠物安全的前提下,为入境宠物通关提供了更多便利。

新规实施后,携带入境的宠物均需提供有效的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满足条件的宠物经现场海关检疫合格即可放行,免于隔离检疫。但每名旅客每次只可携带1只宠物,仅限于猫或狗。

57项中医药信息团体标准将实施

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于2019年3月20日印发《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57项团体标准发布公告》,共发布《中医药信息化常用术语》等中医药信息团体标准57项,标准编号为T/CIATCM001~057-2019,并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芬太尼类物质将被实施整类列管

近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这标志着我国已正式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

芬太尼类物质是指化学结构与芬太尼相比,符合“使用其他酰基替代丙酰基”等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上述列管物质如发现有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按照《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规定予以调整。

江苏5月1日起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已于2019年1月9日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江苏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根据《条例》规定,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并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省政府确定的国有重点林区森林、林木和林地,省政府批准的用海、用岛和无居民海岛的不动产登记。同时,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不动产登记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湖南:出台计划振兴传统工艺

近日,湖南省多部门联合下发《湖南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该计划,到2020年,湖南省传统工艺传承、创新发展水平将显著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力、从业者收入以及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也将得到明显提升,为文旅强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天津:将依法处罚不文明行为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交通出行的不文明行为、社区生活的不文明行为、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予以处罚。

沈阳: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

《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日前出台,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提出,公共交通枢纽换乘停车场停车收费可以实行免费或者低价收费的原则。停车资源紧张的居民住宅区周边,在夜间时段和节假日,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实行免费或者低价收费。小街小巷道路泊位停车收费价格应当低于同类地区其他道路停车收费价格。沿街商铺、单位需要临时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装卸货物的,应当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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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贵走私猫被安乐死登上热搜!犬猫正常入境出境该怎么做呢?一文读懂犬猫主人们需要做些什么准备,才能安全携带犬猫入境呢? 周到君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查询得知,201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曾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发布了详细的图解↓ (注:该公告对入境宠物检疫监管作了细分和完善,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图中...https://static.zhoudaosh.com/E7DF96B72FF492CDBE8632DAC242708ADD30064E9EC2806462B5BEEA0FA98FFF
2.服务犬进入中国的检疫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5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对各空港口岸入境的宠物提出新的检疫规定,新规定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此,厦门航空特别提醒您: (1)携带入境的服务犬每人每次限带1只。 (2)携带服务犬入境应当向中国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https://www.xiamenair.com/brandnew_CN/raw-content-page/32001.html
1.宠物如何出境?铲屎官必看!因不同国家(地区)对于入境宠物的检疫要求不同或会有变更,为避免因资料手续不全而导致宠物不能正常入境的情况,建议携带宠物出境前先向输入国家(地区)咨询确认具体检疫要求。 现场检疫: 1.递交申请 携带人或代理人应当在出境前7日内前往所在地海关申请现场检疫出具《动物卫生证书》。 https://www.gonerve.com/?p=11205
2....办法》等17部规章的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监管贯彻实施新制修订的法律规定,加强部门规章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农业农村部对《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17部规章进行了清理,形成了《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4年12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nyncfzdt@126.com。 https://www.petdhw.com/show-45528.html
3.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入境检疫,检疫监管,隔离检疫,海关总署,为进一步适应口岸执法新形势,安全、科学、规范做好携带入境宠物(犬、猫)的检疫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携带入境的活...https://wap.cnki.net/qikan-GZQY201902029.html
4.北京协和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大众防护问答3.0医务工作者是经过规范培训和反复实践的专业人员,不是病毒的携带者和传播者,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毒携带者在不加有效防护的前提下有分享生活空间,有过共同生活...1.出行前,是否需要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入境检疫措施? 是的。选择出境游前,中国公民应详细了解并遵守目的地国有关入境规定,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官方...https://www.caztc.edu.cn/yqzt/info/1007/1216.htm
5.出境游通关指南⑥可以带宠物一起旅行吗?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规定,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者猫,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携带宠物入境的,携带人应当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宠物,需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https://www.sctv.com/news/detail?id=175610787854422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