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黄海博)3月11日,市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案。被告人刘某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据悉,刘某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自己担任成都某商务服务公司法人的便利,在明知申办人员不符合APEC商务旅行卡、港澳商务签证申请条件情况下,通过自己或指使他人制作虚假资料,为不符合办理条件人员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港澳商务签证,通过出售前述出入境证件牟取非法利益。
在庭审过程中,刘某的犯罪事实被一一揭露。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骗取APEC商务旅行卡、往来澳门商务签注等出入境证件共计二十五本后予以出售并收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45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情节严重。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本质在于使本不具有出入境资格的人获得了国家机关颁发的真实证件,从而扰乱了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刘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和秩序。
此案的宣判,给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出入境证件、牟取私利的人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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