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按摩医院创建于1958年,隶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全国盲人医疗按摩技术资源中心,北京市三级中医医院。医院采取“一院两址”运营,西城院区位于宝产胡同7号,朝阳院区位于武圣北路10号院。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4个岗位,计划招聘4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诚信承诺书(附件1)手写签名后的扫描版;
(2)报名登记表(附件3),同时需提交电子版,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3)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4)对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对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6)本人公开发表的SCI论文、核心期刊论文、发明专利、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名录清单。
3.资格审查
(二)组织考核。
(三)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北京按摩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待遇标准,提供优质工作和创业平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