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卫生司关于成立全国口岸病媒生物
监测与控制专家组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国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工作,防止虫媒传染病扩散传播,确保国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工作科学性和有效性,质检总局卫生司决定成立“全国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晓龙
副组长:聂维忠、王东胜、宋锋林、曹敏、孙肖红
成员:陈晓龙、郭慧琳、陈卫军、赵丹云、杨晨光、李云、田丽、魏怀波、程晓兰、高玉峰、刘阳、李明、梁慧杰、邓耀华、孙立新、杨庆贵、杨朝春、杨天赐、王刚、吴薇、高博、黄恩炯、张建庆、贺骥、黄昆、赵明惠、张涛、张勤、岳巧云、张贻旺、曹秀娟、刘春晓、王崇财、万道正、叶海波、王董、赵峰、卢云兰、阿不都扎伊尔、尹小平、买买提江.尼扎木、郭天宇、王静、刘丽娟。
二、专家组工作机制
(二)专家组的宗旨是落实质检总局提出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方针,依法科学促进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水平,推进中国特色口岸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三)专家组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倡导“协作创新”的工作精神,促进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科学研究与口岸检疫执法实践相结合,满足口岸卫生检疫实际需求。
(五)专家组下设5个小组。组长协调各小组的工作,联系总局。各小组制定各自的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需在每年的3月1日前报送组长。中长期规划一般为5年规划。
(六)常态下,专家组年度学术交流活动每年举办1次,专业小组每4年举办小组学术交流会1次。
(七)专家组成员实行动态化管理,可自愿退出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出现违规、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工作任务或连续3次不能参加年度学术交流活动的,取消其成员资格。
三、专家组工作职责
(一)制定中国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工作发展规划和技术方案,规范和完善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工作标准体系。
(二)收集、整理、分析全国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工作资料,开展风险评估,为口岸病媒生物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防控决策提供依据。
(三)编写统一规范的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技术培训教材,开展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技术骨干和基层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四)结合口岸卫生检疫工作需要,开展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科学技术研究。
(六)探索建立口岸杀虫、灭鼠等卫生处理效果评价体系。
(八)建立口岸病媒生物鉴定和病原体检测的复核体系,复核认定口岸疑难媒介标本及病原体阳性样本。
(九)推进口岸病媒生物的实物标本库、数据库和信息化系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