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11条: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海关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放行。

三、工作程序

(一)在线申请

1.入出境特殊物品单位生物安全信息登记

2.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

入境特殊物品的申请人和属地为上海的出境特殊物品的申请人应在入出境前,登陆口岸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特殊物品(详见“在线办理”),提交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

(二)纸质材料递交

新申请登记或办理信息变更的单位应下载并填写《入出境特殊物品单位信息登记申请表》(可查看“表格下载1.”)。

如企业所在地为外省市的,企业可将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入出境特殊物品单位信息登记申请表》,及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寄送到以下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208号1118室卫生监督科

提交方式:

(1)快递:寄送地址为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1118室卫生监督科。

(2)本人提交:可将材料送至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215室受理窗口。

(三)审批流程

1.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按规定出具书面凭证。

2.对于尚未认知其传染性的特殊物品,直属检验检疫局须报请国家质检总局开展技术分析。

3.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材料审查结果和/或风险评估结果,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为支持生物医药发展,一般审批流程尽可能缩短为收到材料齐全的纸质申请后第5个工作日出具审批单,如出现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将在法定的20日内完成许可程序;不准予许可的,按规定出具书面凭证。

(四)状态查看

申请人可在口岸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特殊物品(详见“在线办理”)上查看审批流程状态,查看方法为:登陆后展开左上角“企业应用部分”,点击“申请单情况”,查看状态和结果一栏,出证状态为:“复审”或“不予受理”。

(五)出具单证

1.《入/出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2.不予受理决定书、不准予许可决定书

在出证当天下午4点流转到浦东民生路1208号215室窗口供领取,联系人凭身份证或其他人员凭企业委托书和身份证领取。

四、许可条件

关于涉及监管条件调整为V/W的非特殊物品进出境货物

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调整,HS编码为3006200000、3006300000、3822009000、3822001000的商品列入法检目录,监管条件调整为V/W。

五、实施机关

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监管处。

六、证书有效期

《入/出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的有效期为自发证之日起90天。

七、收费

需要申请开展技术分析的,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分析的交通费、食宿及评估费需由申请单位按实际费用支付。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O一四年七月四日

附件1: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所需纸质材料

一、《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单》(由“口岸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填写保存后下载所得),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附表)》(“表格下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申请办理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⑴下列情况需要卫生部科教司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

——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大样本(100人份以上,含100人份)医用特殊物品的出境;

——大样本(100人份以上,含100人份)医用特殊物品入境;

——含有或可能含有3-4级病原微生物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出境;

——新药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中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境;

——涉及家系或特定地区,但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出境。

⑵下列情况需要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

——不涉及家系、特定地区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小样本(100人份以下)医用特殊物品的出境;

——小样本(100人份以下)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境;

——含有或可能含有1-2级病原微生物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出境;

——人道主义捐赠、救助或疾病诊断用的单个或几个医用特殊物品(如骨髓、脐带血、角膜、血液、尿液等)出入境;

——细胞株、生物制品、生物芯片、克隆人体细胞组织等医学科研样品出入境。

⑶下列情况需要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出境。

⑷下列情况需要国家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

用于食品、药品生产的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入境。

⑸下列情况需要国务院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

用于其它领域的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出入境。

2.含由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和生物学特性(中英文对照件)的说明性文件;

3.含有或者可能含有3-4级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及含有或者可能含有尚未分级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使用单位应当具备BSL-3级(P3级)实验室,并提供相应资质的证明;

4.科研用特殊物品应当提供科研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者科研项目申请人与国内外合作机构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中、英文对照件);

(二)申请办理出入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的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2.用于治疗、预防、诊断的出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药品销售证明》及经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

注意事项:

1.关于《医用特殊物品准入境证明》:对于需要提供《医用特殊物品准入境证明》的特殊物品,在办理行政许可的过程中,每次申报都需提供准入境证明原件和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审批结束后,复印件由我局留底,原件将随证书返还申请单位。

2.关于《医疗器械注册证》、《药品注册证》:入境用于临床使用的诊断试剂,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在办理行政许可的过程中,每次申报都需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注册证》复印件。大批量入境诊断试剂的企业可来我处办理《注册证》备案,备案后每次申报需提供备案号。

THE END
1....总署公告2024年第149号(关于实施《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根据《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66号)有关要求,现将《供港澳活猪饲养场应具备的条件》等有关检验检疫要求(详见附件1—9)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局第3、4、5、6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检动函〔1999〕500号)、《关于贯彻实施〈供...http://www.china-jxgec.com/detail/article/2024_4/10_23/1730946494802_1.shtml
2.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根据《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66号)有关要求,现将《供港澳活猪饲养场应具备的条件》等有关检验检疫要求(详见附件1—9)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局第3、4、5、6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检动函〔1999〕500号)、《关于贯彻实施〈...https://yn.singlewindow.cn/html/241106/39890.html
3.关于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通关知识不合格的货物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退运或销毁处理。 1、入境报检的地点有什么要求 1.审批、许可证等有关政府批文中规定检验检疫地点的,在规定的地点报检。2.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的,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3.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的货物外,报检人可自主选择口岸或...http://27556531.b2b.11467.com/news/5813599.asp
4.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由植物检验检疫处旅邮检科负责所辖地区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 http://www.yuloo.com/news/102367.html
5.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流程和要求外贸天地食品论坛(国家质检总局第99号令);《关于供港澳食用水生动物检验检疫有关问题的通知》(深检动函[2003]124...https://bbs.foodmate.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49683
6.检验检疫类别代码及海关监管代码A.出境动物产品的检疫 B.入境旧机电产品的检验 C.进出口药品的质量检验 D.装载非法检货物集装箱的检疫 4、入境货物通关后经检验检疫不合格需退运的,报检人凭哪种证单办理退运手续?( ) A.入境货物通关单 B.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C.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 D.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5、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https://www.360docs.net/doc/94f99d2be2bd960590c67719.html
1.履职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9号(关于实施《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相关...2024-10-18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8号(关于进口马达加斯加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2024-10-11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7号(关于进口塞拉利昂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2024-10-09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6...http://shanghai.customs.gov.cn/eportal/ui?pageId=2892473
2.关于优化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监管的公告一、海关总署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特许检疫审批;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林草部门植物检疫机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从国外引进农业和林草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 https://www.shobserver.com/sgh/detail?id=1459194
3.关于优化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监管的公告一、海关总署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特许检疫审批;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林草部门植物检疫机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从国外引进农业和林草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 https://www.jfdaily.com/sgh/detail?id=1459194
4.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工作流程规范》的通知第一条为规范全国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工作,发挥特殊监管区域功能,适应改革发展要求,依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保税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跨境工业园区等特殊监管区域出入境和出入区货物及其包装物、铺垫材料、运输工具、集装箱等检验检疫监管工作...https://www.66law.cn/tiaoli/41272.aspx
5.平说关事:政策建言进口检验检疫证明制度应予修改完善根据关检合并前质检总局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规定》,进口板材的现场检验检疫比例和实验室检验检疫比例主要是依据产品来源的风险等级确定的。产品来源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现场检验检疫比例为30%,中风险为50%,高风险为100%。风险等级判定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是否有疫情(虫疫)--某些国家或地区被判定为疫区[19...https://www.re-code.org/article/1009
6.国境卫生检疫案例(精选6篇)该轮27日到达锚地后,深圳检验检疫局立即采取了以下检疫措施:做好检疫人员的个人防护,对该轮实施锚地检疫;登轮对所有船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体检;对船舶的生活区、甲板、货舱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和灭蚊处理;将2名病人立即送往深圳市东湖医院;向船员宣传登革热防控知识,要求船方清除船上积水,船员个人做好防蚊驱蚊工作;码...https://www.360wenmi.com/f/file9iuog7u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