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在中国销售狗肉是违法行为,原因如下:
①《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销售死因不明的禽、畜、兽肉,并且禁止将其作为食品原料。
②国务院文件规定:肉类买卖必须有两证两章。
③《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④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3.1原料要求屠宰前的活畜、禽应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
⑤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条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6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第十一条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
提醒大家:
市面上所谓狗肉馆的狗肉,都是通过偷盗、毒杀抢来的流浪狗甚至宠物狗,从根本上讲就是未经检验检疫的非法肉源。平时新闻报道的那一车车猫狗经非法运输,一辆辆运到地下肉类加工厂,最终就流向各个餐桌。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拿着民众的生命健康视作儿戏,置国家法律若罔闻,不单是残虐无度的道德问题,已严重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再次恳请大家重视此问题!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并确立其协作机制,并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过程控制进行独立章节规定,这些都是原食品安全法中所欠缺或是不尽完善的部分,以此规定进行规范制约,有助于从源头上取缔违法猫狗产业链。”
此外,新食品安全法尤其强调社会共治,“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还会给予表彰、奖励。”
若发现有经营狗肉的,如何有效的举报,详见以下内容:
o查看其是否具备营业执照
如果有营业执照。按下列步骤行动:
踩点取证
打市民举报热线
举报某某饭馆经营未检疫且死因不明的狗肉,记录接线员的工号并要求回复。
举报模板:(举报前最好把举报内容写成文字,方便通话中不会遗漏线索)
o回访
上面是北京今年仅一个月丢失的狗狗资料,它们只有很少一部分能重新回家,为避免有一天你家狗狗的芯片出现在汤锅锅底,请牵好你的狗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