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新《种子法》来了!种业出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一、新《种子法》施行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种子法》于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2013年、2015年和2021年多次修正。

什么是种子?

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新《种子法》对做大做强种业,转变农林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林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NO.1

扩大种权保护

保护环节由生产、繁殖、销售扩展到生产、繁殖和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以及为实施上述行为的储存。

NO.2

新增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NO.3

加大了惩罚力度

生产经营假种子罚款数额由“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提高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生产经营劣种子行为罚款数额由“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提高到“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NO.4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

专门提到重点收集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和特色地方品种。

二、进出口条文划重点

●种子必检

进出口种子必须检疫,以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境内和传出境外。

●业务许可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需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种子进出口许可。

●引种审批

境外引进农作物、林木种子要进行进口审批;引进转基因植物品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质量标准

进口种子的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制种进口

为境外制种进口种子的,应当具有对外制种合同,进口的种子只能用于制种,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

●试验引种

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或者林木试验用种,应当隔离栽培,收获物也不得作为种子销售。

●安全审查

国家建立种业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境外机构、个人投资、并购境内种子企业,或者与境内科研院所、种子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从事品种研发、种子生产经营的审批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禁止!

禁止进出口假、劣种子以及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

●必罚!

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的;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境内销售的;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或者林木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作为种子在境内销售的;进出口假、劣种子或者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的。

可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海关有为

目前,全球种业向头部企业聚集的趋势愈发明显,小小的种子早已成为科技较量的赛场。

推动种业振兴发展,着力打造优势龙头企业,种业航母企业是推进种质资源整合、自主科技创新攻关、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要枢纽,也是衡量一国种业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以杂交水稻为例:

我国水稻育种世界领先,种源100%自主,每年出口不少杂交水稻种子。长沙海关全力支持杂交稻出口,支持稻种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航母企业。

●根据出口稻种产品及贸易情况的特殊性,海关优化监管模式:在出口报关前进行熏蒸处理,分批出口、核减,做好稻种顺利出口。

●加强对各国检验检疫规范、标准收集,开展病虫害检测方法标准研究,积极探求水稻种子携带病害(毒)的除害处理技术,为杂交稻种“走出去”打下了技术基础。

●为稻种企业所属海外研发中心所需育种提供通关便利,支持企业由“产品输出”转为“技术输出”。

按照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长沙海关贯彻落实种子法,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现场观察

农作物生长情况

四、关联法律

0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二条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照本法规定实施检疫。

第十条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0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检疫审批手续应当在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前办妥。

第十二条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进境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的,携带人或者邮寄人应当在口岸补办检疫审批手续,经审批机关同意并经检疫合格后方准进境。

03《植物检疫条例》

第十二条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引进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但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在京单位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应当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0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的或者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分的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的,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THE END
1.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023修正四)2.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2018修正三) 国质检令[2002]25号 海关总署 2018-07-01实施 3.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2018修正二) 国质检令[2002]25号 海关总署 2018-05-01实施 4.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2015修正) 国质检令[2002]25号 质检总局 2015-11-25实施 5.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https://tygc.18ben.com/index/tiaomuview/id/475185
2.海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21年1月)标准法规动态三、《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10 00012901000Y 行政许可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及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http://info.foodmate.net/news/show-75798.html
3.云南省边境口岸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办法警察网第一条 为防止动植物危险性病虫害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云南边境贸易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云南省各边境口岸进出境下列检疫物的,依照《动植物检疫法》和本办法规定实施检疫: ...http://www.law-lib.com/cpd/law_detail.asp?id=25602
4.进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法规库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现将《进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出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出境动物产品检疫管理暂行规定》、《过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管理办法》及《进境动物产品检疫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http://www.110.com/fagui/law_89687.html
1.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等4部规章公开...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5号)、《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8号)、《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3号)、《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1号)等4部规章进行了修...https://www.mofcom.gov.cn/article/b/g/201510/20151001144360.shtml
2.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最新全文)法律条文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经国境传入、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以及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https://www.fadada.com/notice/detail-17673.html
3.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8篇(全文)某商品其海关监管条件为D,表示该商品须由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 答案:对 检验检疫类别包括:M、N、P、Q、R、S、L M:进口商品检验 N:出口商品检验 P: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Q: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R: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S: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inejx2hr.html
4.中药材进口报关检验检疫要求3、检疫审批 进境中药材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按照《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4、现场监管 单证审核——海关接受企业申报,审核企业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进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的要求。货物检查——...http://176903441.b2b.11467.com/news/7528362.asp
5.瀚而普国际贸易进口水产品科普海关依法对需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进口食品实施检疫审批管理。食品进口商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进口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其他养殖水产品以及日本输华水产品等实行检疫审批制度。 2.申请信息填写 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在进出口食品模...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737843444&efid=MhivhVXfe9euazuIlIX22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