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关总署调整进出口商品法检目录234个商品不再实施法检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蔡岩红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即法检目录)做出调整,其中,对234个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据介绍,今年以来,海关总署委托有关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近年法检商品不合格检出情况、风险监测情况并结合国家政策调整要求,对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并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评估、论证,研究确定了本次法检目录的调整内容。
(一)固体废物
(二)金属材料
包括钢卷、型钢等传统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属于原材料类的中间商品,一般不直接面向消费者,需要加工成成品后再投入市场;工艺技术发展已趋成熟,产品质量稳定,安全风险较低。
(三)化工品
包括磷酸铁锂、三聚氰胺(蜜胺)、6-己内酰胺、磺胺双甲基嘧啶、纯氯化钾,这些化工品都属于工业生产原料,不直接面向消费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稳定,安全风险较低。
(四)专业机电设备
包括工业用炉、加工机床等,属于化工、机电行业专用设备,需要由专业人员操作,普通消费者不易接触,产品质量稳定,安全风险较低。
(五)音视频设备
(六)电池
(七)仿真饰品
进口再生原料已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发布的联合公告实施检验,此次一并调入法检目录。
海关总署表示,将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和风险评估中心的作用,持续加强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聚焦“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动态调整法定检验商品目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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