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结合运行情况整理基础问题,指导企业操作。
注册步骤如下:
1.打开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网www.shfda.org。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申请表等证照文件必须上传,上传营业执照时,营业执照注册号必须填写18位的统一信用代码。
3.填写电子申请书并上传(可在注册界面“资料下载”中下载)。
4.人工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常使用“沪冷链”小程序。
2.“沪冷链”企业端有哪些功能模块?
3.如何操作“沪冷链”小程序?
4.检验检疫证明管理需上传哪些内容?
需上传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包括证明首页和所有附页,可同时上传多页。在检验检疫证明文件上传后,系统会识别检验检疫证明文件上的信息,并自动填写,如识别不出或信息有误时,需要企业手动输入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确认提交。
5.在检验检疫证明管理模块“新增”操作时,系统提示“检疫证重复”怎么办?
提示“检疫证重复”,说明其他企业已录入,无需重复录入,可以通过“筛选”查询检验检疫证号。
6.在检验检疫证明管理模块“新增”操作时,提示“是否关联提货单”如何操作?
“第一存放点”中转查验库需关联提货单,应选择“是”,其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需关联提货单,应选择“否”,直接上传检验检疫证明。
7.下游企业如何通过扫码完成入库?
8.“入库”模块中,要填写消毒和核酸检测信息吗?
“入库”模块中,货物消毒和核酸检测信息为必填项,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消毒机构、消毒证明编号、消毒日期、核酸检测机构、核酸检测报告编号、检测日期等信息。
9.货物出库时,需填报哪些信息?
货物“出库”时,需选择出库商品,填写去向企业、去向冷库、去向省市、出库重量等信息。
10.我是中央厨房或食品生产企业,需做“出库”操作吗?
“出库”操作仅针对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或原料经加工后视为国内生产的食品,无需进行“出库”操作。
11.《进口冷链食品出库追溯单》如何获取?
企业实施“出库”操作后,可在“出库管理”右侧选择“出库单”,即可下载《进口冷链食品出库追溯单》,系统可自动生成追溯二维码。
12.《进口冷链食品出库追溯单》包含哪些信息?
13.经由外省市流入上海市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是否需要录入沪冷链,如何操作?
由外省市输入本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如用于本市生产经营等活动的,需要录入沪冷链。通过下游企业(本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三方冷库等)在“入库”中如实填报上游企业信息、检验检疫证明、消毒、核酸检测、品名、批次等信息。
14.如果打的是不同类型的疫苗,如何填报?
“疫苗接种”中疫苗类型含“一剂”和“二剂”两种类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接种情况选择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