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71全国国家特定口岸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汇总
国家特定口岸是国务院批复的特殊类商品指定进口口岸,国家特定口岸现行主要包括国家进口药品口岸、整车进口口岸等需要特定检验检疫类商品的入境进口口岸。
海关指定监管场地是指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的设置规范,满足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需要,对特定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查验、检验、检疫的监管作业场地。指定监管场地原则上应当设在第一进境口岸监管区内。在同一开放口岸范围内申请设立不同类型指定监管场地的,原则上应当在集中或相邻的区域内统一规划建设,设立为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海关实行集约化监管。
全国汇总
1、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的申报和建设,全国目前共批复131个。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号(关于修订《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的公告)已删除。
(原文链接↓)
2、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的申报和建设,全国目前共批复131个。
3、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的建设和申报,全国目前共批复116个。
4、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的申报和建设,全国目前共批复157个。
5、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的申报和建设,全国目前共批复55个。
6、进境原木指定监管场地的申报和建设,全国目前共批复97个。
7、进境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的申报和建设,全国目前共批复67个。
8、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和申报,全国目前共批复71个。
9、国家整车进口口岸申报和建设,全国目前共批复31个。
国家跨境医药试点为2个,分别为北京和郑州。
(原文分析链接↓)
全国目前特定口岸和指定监管场地(除隔离检疫场、跨境医药试点等)数量已达7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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