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来,屠宰食用猫狗产业的一度兴起,时常引发舆论争议。
在一些专家看来,犬猫肉产业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逐渐形成各种以残虐动物为业的产业,其中以猫犬的盗、抢、毒和收购、运输、屠杀、销售的黑色利益链最为典型。集中在这条利益链中的多种违法犯罪问题,已对我国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动物保护等造成极大危害。
事实上,与犬猫有关的国家立法是《动物防疫法》和《传染病防治法》。2007年《动物防疫法》修改后,2010年3月新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出台,后者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和其他条款,更加细致完备地规定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水产检疫等不同的动物检疫环节,特别是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动物屠宰要有相应的屠宰检疫规程,符合条件的才能发给检疫合格证。
“国家没有制定犬、猫屠宰检疫规程,猫狗是《食品安全法》上的非食品原料。”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张建伟表示。
“犬猫肉产业,一个建立在各种违法操作基础上危害社会的黑色产业链。‘没有制定动物屠宰检疫规程,则屠宰无需检疫的说法’完全无理无据。这是‘没有规定即可浑水摸鱼’的扭曲思维。这种思维非常可怕,它可以引用到任何领域,达到搅乱法律,搅乱社会秩序的目的。”秦肖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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