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穆云平)“黑猪肉”的源头不止法库一地。
记者继续暗访,再次截获入沈“黑猪肉”,这回的源头是新民。
“黑猪肉”来自新民
3月3日清晨6时30分,记者按约定来到沈阳市皇姑区莲花山路。
20分钟后,一辆“新民市公主屯镇———沈阳市”的长途客运车疾驰而至,一名头包蓝色围巾、身着红色棉袄的胖女人走了下来。
“咕咚”一声,3个脏兮兮的编织袋子从后备箱中投到了地上。
“吱———”一辆三轮车迎了过来,此车正是三天前本报曝光的涂有“沈残2147”字样的蓝色三轮车。搬完三个大袋子后,三轮车驶向了黄河大街。
驶出近2000米后,三轮车停在了一个楼口,一名穿军大衣的男子跳了下来,撇下车子朝楼区走去,快速地穿梭于楼群间。
15分钟后,“军大衣”重新回到了三轮车前。此时,记者透过照相机镜头的长焦,发现三轮车里面空了!
“我们上当了,‘军大衣’离开三轮车一定是转移我们的视线,”刘先生说,“可能有人在接应”。
“黑猪肉”在农贸市场销售
3月4日清晨6时30分,记者第二次来到莲花山路等候“军大衣”。当“军大衣”再次走向楼群时,这次,记者留候在了原地。
不一会儿,“胖女人”竟然推着一辆倒骑驴从一边拐了出来,将大袋子挪上倒骑驴,盖上一块蓝色苫布,向千山路方向骑去,过一条街后,停到了一间平房前面。
30分钟后,“胖女人”走出屋子,又步行朝千山路方向走去。
约有10分钟光景,“胖女人”来到了附近的“陵北农贸大市场”。
记者发现,“胖女人”原来就是市场里“红剑鲜肉店”的店主。
此后的两个小时里,有超过15名顾客在“红剑鲜肉店”进出。
“黑猪肉”于洪“检疫合格”?
12时许,沈阳市动检所副所长郑云瑛带四名执法人员来到了“陵北农贸大市场”。
在“红剑鲜肉店”,“胖女人”正接待一名顾客。记者看到,她当天运来的编织袋子里装了近300斤排骨。
“胖女人”自称叫李晓凡,在市场办内进行的“动物防疫监督调查笔录”上面,记者看到———
问:你今天经营的排骨是从哪儿上的货?
答:生猪是从于洪区定点场杀的,运回新民后,把排骨拿回陵北农贸市场销售。
问:有检疫证明吗?
答:有!
记者仔细察看李晓凡提供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发现上面“产品名称”一项写明了是“精肉”,签发日期是2005年3月4日。
在证明下方并不清晰的印章上,也确实可以辨认出“于洪区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的印记。
“难道是举报人出现问题了?”本报记者随后表示,“可以证明排骨没有问题的惟一一个方法是,必须证明沈阳市内杀的猪肉确实运到了新民市。”
记者随后提议,与李晓凡一起去新民市“对质”!
郑云瑛副所长同意了记者的提议。在李晓凡的带领下,记者与执法人员一行来到了新民市公主屯镇“骨里香熟食店”,李晓凡肯定是在此批发的排骨。
记者与郑云瑛副所长一起进入了店内,在李晓凡不在场的情况下,业主张明成(化名)表示:店里的肉全部是在新民市当地屠宰的,检疫也是在新民市,“不可能去沈阳市市内杀猪或者检疫,往来的运输费用都划不来……新民市出售的猪肉、排骨也都是当地的……”
记者看到,店里出售的猪肉及其排骨上的印章、以及相应的检疫证明都来自新民市当地。
沈阳市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随后对李晓凡的排骨给予了没收、并销毁的处罚。
郑云瑛介绍说,根据记者提供的证据(暗访照片),以及去新民市对质的情况,可以断定李晓凡的猪肉来历不明,属于“黑猪肉”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