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动物B)
货主动物种类
数量及单位用途
启运地点到达地点
牲畜耳标号
市(州)县(市、区)乡(镇)村
(养殖场、交易市场)第
(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联
共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内到达有效。联
签发日期:年月日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产品A)
产品名称
数量及单位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
第
承运人运载方式
装运前经消毒二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日内到达有效。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
(产品B)
产
地
检疫标志号
备
注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签发日期:
共二联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关于索取检疫证件中提到的动物产品指:直接畜禽的屠宰(包括分割和冷冻)的肉品(如猪、牛、羊、鸡、鸭、鹅、鹌鹑、乳鸽等肉品)及其未加工的副产品(如这些动物的血液、骨头、肉皮、脏器、脂肪、头、蹄、蛋、奶等)。
调理肉品(如已经腌制好的烤鸡、烤鸡翅、烤鸡腿等半成品)不适合此索证范围。肉串的经营显然不在索取检疫证的范围之内,但应取得生产许可证QS
属于初级农产品的猪肉、牛肉等,是需要提供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但是经过深加工后的肉制品就不需要了,只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就可以
检疫处理通知单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单位)的
经检疫不合格,根据
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一、
二、三、四、
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章)年月日
官方兽医(签名):当事人签收:
检
疫
申
报
单
申报处理结果
(货主填写)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动物
货主:
□受理。拟派员于
处理意见:
年月日到
□受理:本
动物/动物产品种类:
实施检疫。
派员到
数量及单位:
□不受理。
理由:
用途:
启运地点:
经办人:
到达地点:
年月日
动
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
现申报检疫。
货主签字(盖章):
注:本申报单规格为210mm×70mm,其中左联长110mm,右联长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