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以上无递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xued@hbciq.gov.cn。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确认参加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确认函”(如:张三确认参加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关管理工作职位面试确认函)。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复审地点: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内,由工作人员引导。
参加面试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均为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和1寸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职位代码):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入闱封闭。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内,由工作人员引导。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88号;公交车:801、575、579、740、799至琴台大道中央公园站(详见附件5)。
(四)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第二天,我局将通过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网站填报并提交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0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按时到达面试、体检地点,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