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无拐是人类社会美好的愿望,可有些人出于个人私利考虑具有买孩子的需求,并不惜付出巨量的金钱。正所谓,在100%的利润面前有人会冒着杀头的风险,人贩子就是在这种反常的需求下诞生了。
余华英坐在审判席上时,她知道自己的前途命运,贩卖了17个孩子,这足以让她提前结束人生。有人说,余华英是反人类的恶魔,她连自己的亲生孩子都会卖,这种人对社会的危害很大。我认为,与余华英单纯的拐卖相比,偷换更应该被严惩,具体理由有以下四点。
一、偷换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无法弥补。
所谓的偷换就是用好孩子换有问题的孩子,在好孩子的父母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以次充好。这对好孩子的父母是个致命的打击,他们把问题孩子当成亲生骨肉,可能在孩子幼儿时期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但到了成年以后,孩子再发生变故就不可逆转了,因为父母年事已高,失去了再生育的能力。
二、偷换涉及的犯罪种类繁多。
偷换孩子至少有三种犯罪行为,一是偷孩子,二是遗弃孩子,三是买卖孩子,三种行为叠加在一起,比起单纯的拐卖负面影响要大很多。
三、偷换比较较隐蔽往往与掩盖结伴而行。
所谓偷换就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完成狸猫换太子,这种行为的作案手段极其隐蔽,因为一旦被当事人发现很容易追责,所以实施偷换一定会伴随着全方位的掩盖。
四、偷换对白衣天使的形象是毁灭性的打击。
偷换孩子大多发生在产科,需要有医院内部人员接应,这对天衣天使救死扶伤的良好形象是极大的败坏。所以说,对于医院工作人员参与偷换行为一定要加重惩罚。
偷换的恶果如此之大,为什么有人会铤而走险?他们为什么不去买孩子或者抱养孩子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一些人把传宗接代看得很重,如果自己生不出健康的孩子会有强烈的羞愧感,受虚荣心的驱使,便走上了以假乱真的偷换之路,其根本动机非常简单,就是要让外人知道,换来的孩子是自己亲生的。
这就叫死要面子活受罪,缺少对现实与自我的接纳,害人害己,这种人既可恨又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