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孤儿如何办理手续,领养条件是什么?”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咨询,社会人士如何收养社会福利院的孤儿,收养条件与收养手续如何办理等一系列问题。
针对网友咨询问题,济宁市民政局作出详细解答:
1、合法收养手续办理
2.合法收养条件
(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各下列条件:①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②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④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⑤年满三十周岁。
(2)特殊条件:①收养子女的人数: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上述规定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②共同收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③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④收养、送养自愿: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地址:济宁市高新区蓼河路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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