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一男子生育8个孩子曾“出租”孩子给小偷掩护盗窃村委会知情后起诉至法院——
父亲虐待孩子被剥夺监护人资格
男子捆绑子女被村委会起诉
法院判决剥夺其监护人资格
据了解,今年8月2日,商城县双椿铺镇赵畈村村民刘明举将其儿子刘某家捆绑在床板上,被邻居发现并及时报警。村民询问刘某家得知,刘明举曾多次捆绑他,侵犯其人身自由。据商城县双椿铺镇赵畈村村委会掌握的情况,刘明举曾当过三年兵,有暴力倾向,经常打骂妻子、捆绑子女。
此前,商城县新闻中心对此回应称,刘明举捆绑刘某家一事经邻居报警后,双椿铺镇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解救,并对刘明举进行了批评教育。刘某家身体无碍,已交由其姥爷、姥姥照顾,所需生活费用由镇政府提供,镇民政所已提供了1000元的临时救助,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也纷纷捐钱捐物。
事后,赵畈村村委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刘明举夫妇对6个子女的监护人资格,由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对此,刘明举称,他捆绑孩子是因为孩子无人照看,担心其安全问题,没办法才做出这一举动。对于村委会申请撤销其和妻子的监护人资格没有什么意见,但请求将最小的孩子留在其身边自己照看,其余5个孩子同意由法院指定监护人。
据商城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刘明举与李某大概于2002年同居生活,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先后生育了4个儿子和2个女儿。因刘明举于8月2日将刘某家捆绑在床板上,被邻居发现并报警后,刘明举虐待孩子的行为才被公布出来。另查明,李某属智障型精神病,无力抚养子女;刘明举的父亲(母亲已故)和李某父母均年事已高,也无力帮助照看孩子。
9月6日,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等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刘明举、李少菊为6个子女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商城县民政局为6个孩子的监护人。
自称生8个孩子为寻被拐女儿
“出租”子女给小偷行窃打掩护
对于捆绑、虐待子女一事,近日,刘明举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没捆过两个女儿,有两个儿子比较调皮他才绑的,“我在家门口打零工,去打井、挖沟,有铁铲,怕孩子受伤,也怕小孩掉井里,就把孩子捆起来。”
据刘明举介绍,他先后共生了8个孩子,老二是个女孩,被别人拐走了,另有一个孩子意外死亡。谈及为什么要生这么多孩子,刘明举说,不是为了赚钱,为的是“打游击战”,因为老二被拐,他自己找力量太小了,但有了更多孩子后,“这放一个(孩子),那放一个(孩子),找老二好找些。”同时,刘明举也表示,现在不会再生孩子了,已经让妻子节育了。
赵畈村村委会主任陈士强称,刘明举一家是低保户,去年,除了老大,另5个孩子刚上了户口,每个孩子每月也有252元的低保补贴。“因为没有准生证和出生证明,政府出钱做了亲子鉴定才上了户口。他超生也没钱给罚款,生了大儿子后,村里安排他妻子上了环,刘明举拿着刀到家里威胁我,又给取了。”
在网传视频中,刘明举称,以前有到超市偷东西的人,怕被抓,“让我那小孩打马虎眼,熟人介绍的,(孩子)满月之后就‘租借’出去,到五六岁送回来,‘租’了五个(孩子),捞了一笔收入。”对此,刘明举说,“租”孩子的人是岳母领过来的,刚开始“出租”孩子每个一年租金400元,后来涨到5000元,也正因为那段经历,老五和老六被教坏了,“教他开锁什么的,会盗窃,不把他捆住,出去要出大问题。”
五个孩子已被送往福利院
父亲称福利院抚养是好事
据了解,刘明举家为赵畈村贫困户,当地镇村此前对其实施了包括政策兜底、残疾补贴、申办低保、危房改造、金融扶贫、产业带贫、到户增收项目二次覆盖、教育救助、社会救助等帮扶措施。
商城县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先生称,经商城县人民法院判决后,民政局已经把孩子们接到了福利院,“除了最小的孩子,已有两个孩子安排上了幼儿园,两个入读小学,学费都是民政局负担,老大目前在姥姥家”。
商城县儿童福利院陶院长对北青报记者表示,福利院给孩子们做过体检,各项指标还可以,平时有专人照顾其生活起居,家属也可以随时看望。“在福利院,孩子们需根据年龄段和性别分开照顾,但睡觉的时候距离也很近,几个兄弟姐妹也经常在一起玩。目前,他们已经慢慢地适应集体生活,小孩子比较调皮也很正常。”
刘明举告诉北青报记者,虐待孩子确实是自己的错,村里人都觉得孩子送福利院是好事,他自己也觉得孩子由福利院抚养是好事,“但低保不知道会不会停”。目前,老大因为要上学没去福利院,但生活费还是由民政局负担。“我去看过一次孩子,今天,孩子们的妈妈、姥姥到福利院看望孩子,妈妈很想念孩子,希望能将最小的孩子带回来抚养。”
被问及是否同意孩子被领养时,刘明举说,大的被领养可以接受,最小的孩子不能被领养。对此,孩子的姥姥表示,她曾劝过女婿别生那么多孩子,养不活,但他不信,“他家经常不烧饭,就吃方便面,孩子衣服要每天换洗,要给烧饭烧菜,我也养不起,送到福利院挺好的,别人领养就成人家的,我就看不到了,在福利院我们还能去看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