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地方政府对弃婴的收养捉襟见肘,福利机构投入不足、责任部门相互推诿、弃婴收养止于机构等,都已经形成对政府弃婴收养工作的掣肘。如何保证每一名弃婴都得到妥善救助,如何让弃婴享受平等的医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如何让弃婴回归家庭生活,这些现实问题正是考验七部委联合通知是否沦为一纸空文的决定因素。
日前,民政部、公安部、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社会力量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联办。这一消息迅速引发了各方热议,赞同者有之,但争议的声音也不少。(新华网)
弃婴收养需打通“任督二脉”
七部委的联合发文,对准的是民间收养弃婴和非法买卖婴儿的乱象。其目的性不容否认,但是其落地效果却值得深思,因为规范弃婴的收养并非仅仅依靠一纸禁令就能一劳永逸,非要打通其“任督二脉”不可。在民间收养弃婴和官方收养弃婴之间原本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在它们之间如何建立惯常的沟通渠道、合理的互动机制和有效的反馈系统才是最为重要的,如果希冀一纸禁令能毕其功于一役的话也可谓是太天真了。因为收养政策和收养体系本身应该存在官方和民间和谐互补的格局,官方收养的力量是主流,民间收养的力量应该是补充但不是禁止。
在弃婴的收养上,一个绕不过去的弯就是曾经发生在河南兰考县的那场吞噬7名儿童的大火。从此,袁厉害也被舆论放置在镁光灯下。作为民间收养的颇具代表性的人物,袁厉害的作法完全出自爱心和心软,但由于设备的简陋和条件的不允许。她的收养婴儿是“非法的”,但同时也需要面对一个问题,那就是她的“非法收养”毕竟是弥补了官方收养的空白和不足。其实,像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他们散落在各个角落里,完全凭借自身的爱心和心软,有的或者根本不知道国家的收养政策如何。那么,面对七部委的禁令,这些民间收养将何去何从呢
按照规定,已收留弃婴的民办机构,要么与民政部门合办,要么与民政部门签订代养协议,前提是“应达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配置儿童成长必需的抚养、医疗、康复、教育等功能设施,配备与所承担工作和所提供服务相匹配的护理人员,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的制度等”。但是,如此要求,很多民间的收养机构尤其是个人收养情况难以满足,唯一的出路就是交给官办的福利院收养。但是,如果将所有的民间和个人的收养婴儿全部交给官办的机构,到底处于一个饱和状态还是有所余缺。因为如果官办的机构存在着富裕力量的话,在七部委的禁令前就应该吸纳众多的民间弃婴,而不是等到发布文件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