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长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高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下称<动物防疫法>),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一些养犬新规引发了网民热议。为了增进大家对养犬有关规定的认识和了解,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了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会昌做客“在线访谈”栏目,和网友们聊一聊“文明养犬”的有关话题。
主持人:张大队,您好,欢迎您做客本期在线访谈。
张会昌: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张大队,大家都很关心,新的《动物防疫法》出台后,对于养犬有哪些新规定?
张会昌: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从法律层面对养犬行为进行了要求和规范,就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加强犬只登记、加强流浪犬猫管理等重要环节,在法律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比如,养犬人士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为爱犬办理《养犬登记证》、接种狂犬病疫苗、定期为爱犬年检。同时,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如果不按规定为爱犬办理登记,或者遛狗时不采取约束措施,《动物防疫法》首次以国家法律形式对上述行为的处罚做出了规定。所以说,新的《动物防疫法》出台后,对养犬人的要求更为严格。
主持人:除了《动物防疫法》对于养犬方面的规定之外,我们地方对于养犬还有哪些具体行政法规?
主持人:只有人人都遵守法律法规,我们的城市才会更加文明。张大队,您能不能向大家列举一下,文明养犬应该遵守哪些具体规定?
张会昌:总的来说,养犬人需要做好犬只的卫生健康和安全约束这两方面工作,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一)依法办理犬只登记、年检,定期进行犬只免疫;
(二)携犬出户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
(四)犬只有攻击行为时,应立即制止,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五)保持犬只卫生,制止犬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六)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不得污染市容环境卫生;
(七)不得虐待、遗弃饲养的犬只。
养犬人除应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避免发生因为养犬而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其他行为。
张会昌:养犬必须进行限养登记,为爱犬办理《养犬登记证》。其实,办理登记并不复杂。养犬人带领犬只到各区兽医畜牧部门认定的免疫点注射狂犬病疫苗,免疫点确认已免疫并登记犬种等信息后,会向养犬人发放《免疫证》。办理人凭《免疫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证》就可以了。
咱们长安区居民,可以到公安长安分局分局办证大厅进行办理,地址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2366号公安长安分局治安管理大厅。我们为群众开辟了专门的办证窗口,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为大家办理登记。
关于办理养犬登记需要准备的资料,第一个是养犬人需要提供的资料:1.养犬人身份证件;2.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具有固定居所的证明;3.盲人、肢体重残人饲养导盲犬和助残犬时,还需提供残疾证。第二个是犬只需要提供的材料:1.犬只三寸彩色照片;2.市农委下属的各级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犬只的检疫免疫证明;3.为绝育犬只办理登记证费用减半,还需提供犬只绝育证明。只要准备好上述材料,就可以办理《养犬登记证》了。
按照《条例》规定,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证》,需要交纳限养费,分为首次办理和年度审验费用。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西安市限制养犬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陕价行函〔2012〕74号,初次登记限养费,也就是首次办理养犬登记证,重点限养区500元/只,一般限养区200元/只;年度限养费,也就是每年的年度审验:重点限养区300元/只,一般限养区100元/只。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盲人、肢体重残人饲养的导盲犬和助残犬免缴限养费。此外,养犬人、养犬单位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的,凭犬只实施绝育的手术证明,减半收取限养费。我们鼓励养犬人、养犬单位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措施。
在这里重点提醒一下大家,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个人和单位饲养犬只未进行登记或者年检的,由公安机关收容其犬只或者暂扣其《养犬登记证》,责令限期补办手续,每只犬可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补办手续的,没收其犬只。
主持人:对于重点限养区和一般限养区,是如何划分的?对于大型犬、恶性犬是如何界定的,饲养它们又有哪些规定?此外,个人最多能养几只犬?
张会昌:这个问题提的特别好,不只是一般市民朋友,甚至连好多养犬人其实都并不了解这其中的规定。
西安市实行的是划区域限制养犬政策。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重点限养区内是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单位饲养或者一般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也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
至于大型犬,通常指体高在50厘米以上、体重20公斤以上的犬类,常见品种有大白熊犬、圣伯纳犬、古英国牧羊犬、苏格兰牧羊犬、金毛寻回犬、拉布拉多猎犬和阿拉斯加雪橇犬。
烈性犬,是指本身的脾气比较暴躁,而且很具攻击性的犬种,包括獒犬类、斗犬类、牧羊犬类、猎犬类和其他犬类。我们平常所说的藏獒、牛头梗、德国牧羊犬、阿富汗猎犬、杜宾犬、秋田犬、中华田园犬(土狗)等,均属于烈性犬范畴。
关于个人饲养犬只数量的问题,也需要区分重点和一般限养区。个人申请养犬符合条件的,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如果超数量饲养,超数量饲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处理,每只犬可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理的或者处理后犬只返回的,没收其犬只。
主持人:有很多网民反映,小区、村子里有很多的流浪狗这些流浪动物应该由谁来管理呢?
张会昌: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市公安机关设立犬只收容所,负责流浪犬、走失犬、无证犬等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等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居住区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将限制养犬自治管理事项,纳入物业管理规约。居住区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有权对居住区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举报、投诉,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本居住区限制养犬自治管理工作。
具体来说,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以及居住区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本社区、小区的文明养犬宣传工作,既要教育引导业主居民文明养犬,提醒养犬人规范养犬遛狗行为,还应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对发现的流浪犬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投诉。
公安机关在接到有关投诉、举报后,会及时组织警力进行违法查纠。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查究整改及处罚,对于举报的流浪犬,经查系无人认领的,会依法送往收容所收容。
主持人:在限制养犬和文明养犬方面,咱们长安公安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张会昌:我们在这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近三年来,我局共开展文明养犬宣传50余场次,发放宣传彩页和海报22000份,除了利用车载广播、海报、彩页、展板等传统模式外,还积极联合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宠物用品经营公司、部分宠物医院开展“科学养宠,共建美好社区”活动。先后购买了犬粮包,开展“遛狗栓绳送犬粮”活动;举办社区文明养犬板凳会,听取群众对文明养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我局为全区主城区街道和大型社区装配了2200个文明养犬卡通提示牌,卡通形象清新,提示语言温馨受用,深受群众喜爱,效果明显。
近三年来,我局罚抄《条例》200余人次,书写文明养犬行为保证书500余份,强制收容犬只150条,劝导迁离违规饲养犬只100条,现场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5000余人次,有效治理了不文明养犬行为。现在城区的流浪犬越来越少,遛狗不拴绳的不文明行为也越发少见。这既反映出我们的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也体现出市民朋友们文明养犬的意识和素质越来越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也是西安举办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之年,我们希望全区的广大市民朋友都参与到文明养犬的行列中来,从自身做起,从养犬办证、遛狗栓绳等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共同营造文明养犬的良好社会风气,为建设美丽长安、文明西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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