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局19个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
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物尤其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检疫检验、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负责全区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技术指导;并重点开展野生动物放生、救护技术攻关、保护科学研究及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单位位于南宁市云景路21号,主要工作基地位于南宁市安武大道4号。
(二)广西林业干部学校
广西林业干部学校成立于1956年2月,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党校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单位位于南宁市邕武路16-1号,设有办公室、教务科、财务科3个科室。主要职责是:承担自治区林业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高中级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为林业工人提供继续教育服务;承担自治区林业局党校教学工作及日常管理;开展林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理论和实践研究,协助制定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
(三)广西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广西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是自治区林业局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护区总面积34.7万亩。主要职责:负责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开展自然保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在不影响保护自然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开展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工作。管理中心驻地设在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民族路141号,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源保护科等7个职能部门、3个管理分局,以及11个保护站。
(四)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辖保护区总面积3786.34公顷,是为保护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鳄蜥和其它珍稀野生动植物而建立的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科研经营科、资源保护科等4个职能科室,资源保护科下设北娄、七星冲2个管理站以及5个管护点。
(五)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中心驻地设在广西北海市。保护区始建于1980年,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以红树林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管辖面积8003公顷,是全国红树林保护区中唯一一个同时是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的自然保护区。
(六)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于1986年设立,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辖保护区海域总面积35000公顷,是为保护儒艮、中华白海豚、江豚、绿海龟、文昌鱼、中国鲎等海洋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而建立的野生动物类型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下设综合组、财务组、科研监测组、执法组、巡护组等职能部门。
(七)广西南宁树木园
广西南宁树木园(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成立于1979年10月,地处南宁市南郊友谊路,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一个以森林资源培育为主,森林旅游、种苗绿化、土地开发等多元产业发展的国有林场,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十佳林场、中国最美林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
(八)广西国有高峰林场
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创建于1953年,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总部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丹凤路,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70多个,经营面积150万亩,森林蓄积达7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7%,分布在全区12个地市、49个县(市、区),是集森林资源培育、人造板加工、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多种产业为一体的大型国有林场。林场先后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林场控股72%的广西森工集团拥有7家人造板公司,投产8条生产线,集团旗下“高林”品牌是中国板材十大品牌之一。林场投资建设的高峰森林公园,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五星级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全国林草科普基地等。
(九)广西国有七坡林场
广西国有七坡林场成立于1952年,场部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核心区内,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集林业科研、森林资源培育、林下经济、生态肥业、人造板加工、土地开发、园区经济、森林旅游等多种产业为一体的大型国有林场,总经营林地面积68.4万亩,森林蓄积量达470万立方米以上,建成有以“森林经营”为主题的国家级广西东盟(南宁)林业科技示范园区、以“林药”模式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核心示范区,是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储备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环绿城南宁森林旅游圈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单位,先后获得全国十佳林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单位、广西森林经营示范林场、广西森林单位园区、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林业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十)广西国有博白林场
广西国有博白林场创建于1962年,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国有大一型林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集森林资源培育、人造板加工、苗木培育、立体生态种养、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观光旅游开发为一体并通过国际FSC森林认证的多元化现代林场,是全国十佳林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广西现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广西优秀林场、广西壮美林场。林场总部位于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县城,截至2021年,林场经营总面积75万亩,活立木蓄积总量306万立方米,内设职能机构12个、二层管理机构10个,下辖9个营林分场、3个场外造林部、1个林科所以及6家全资子公司。曾先后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区林业科技先进单位”“广西绿化模范单位”“自治区绿色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玉林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十一)广西国有六万林场
广西国有六万林场始建于1951年,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场部位于广西玉林市,全场现有经营面积96.7万亩,全场森林活立木蓄积量55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93%。林场主要经营森林资源培育、人造板、松香深加工、八角深加工、饮用天然泉水、森林旅游和康养等产业。建场以来,曾先后荣获“全国林业模范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国营林场500强”“全国国营林场100佳单位”“广西森林经营示范林场”“广西现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全国十佳林场”“广西林业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壮美林场”“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中国森林康养林场”“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区(四星级)”等荣誉称号。
(十二)广西国有黄冕林场
广西国有黄冕林场创建于1957年11月,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林场总部设在柳州市鹿寨县县城,经营总面积65.23万亩,森林蓄积量36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0%以上,每年可为社会提供40万立方米的木材。林场主要经营森林培育、林产品加工、房地产开发、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是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十佳林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广西生态文化示范基地、自治区现代林业龙头企业、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自治区纪委第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是通过国际森林认证的广西森林经营示范国有林场。
(十三)广西国有钦廉林场
广西国有钦廉林场于1963年建场,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场内林地跨北海、钦州两市的“三县一区”,是北部湾地区最坚固的绿色生态屏障,先后荣获“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壮美林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等称号。场部设在钦州市钦南区,经营林地总面积达133.69万亩,全场活立木蓄积630万m3;森林覆盖率85.7%。近年来,林场发挥区位、资源等优势,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形成了一产以营造林为主,林下经济、花卉苗木培育为辅,二产以香精香料加工为支撑,三产以园区经济、土地开发和生态旅游为新业态的产业格局,逐步成为广西绿化国土的先锋、林木速生丰产的标兵、森林资源保护的先进、林业科技的典范。
(十四)广西国有雅长林场
广西国有雅长林场始建于1954年,是集资源保护、森林培育、利用及多种经营为一体的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也是自治区直属林业事业单位中面积最大的公益型国有林场。林场现有资产总值35亿元,林场总经营面积达130.7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5%,林木总蓄积721.5万立方米,场内生态公益林面积达46.12万亩。林场下设10个机关内设机构,7个二层管理单位及17个二层经营管理单位,现有干部职工876人,总场位于广西百色市。近年来,林场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林场高质量发展,先后获得“全国生态建设突出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广西森林单位园区”“2020年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科学发展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
(十五)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
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创建于1957年,场部位于贺州市八步区,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林地经营总面积120万亩,活立木总蓄积65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1.2%。主要经营商品木材、花卉苗木、林下种养、林产品及农资贸易等业务,资产总额约39亿元。林场先后荣获“全国十佳林场”“全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广西森林经营示范林场”“广西现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广西卫生先进单位”“壮美林场”等荣誉称号。
(十六)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
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始建于1951年,总场部设在柳州市桂柳路,是自治区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林场经营总面积超110万亩,森林蓄积量67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5.80%,主要经营商品林、经济林、花卉苗木、油茶精深加工、土地开发、林下经济、酒店、餐饮、超市等产业,总资产60亿元。近年来荣获全国十佳林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油茶科技示范基地、广西首批壮美林场、广西油茶产业十佳示范基地、广西油茶产业十佳示范苗圃、广西油茶良种采穗圃、广西现代林业龙头企业、广西林业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等称号。
(十七)广西国有东门林场
广西国有东门林场创建于1965年,场部位于崇左市扶绥县县城,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林场经营以良种苗木研发、森林资源培育、林下经济、工业园区开发等为主,经营林地总面积达70万亩,资产总额达22亿元。在桉树行业素有“中国桉树看广西,广西桉树出东门”之美誉,林场拥有目前亚洲最大桉树基因库,是广西最大桉树苗木研发、生产基地,是首批公布的国家桉树良种基地,桉树种质资源保存数量及规模居全国之首,与北京林业大学合作研创出世界首个桉树三倍体植株。林场先后被评为全国特色种苗基地、全国林业先进集体、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林木种苗先进单位、国家桉树良种基地、广西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广西桉树良种培育中心等称号。
(十八)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
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始建于1955年,场部位于崇左市宁明县县城,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林场经营面积60.3万亩,森林蓄积量33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1%。近年来,林场通过全力打造“速丰林、人造板、种苗科技、林下经济、林产化工和商贸服务”六大产业,成功实现由单一营林生产向林、工、贸一体化发展的多种经营结构转变,总资产32.44亿元。先后获得“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全国十佳林场”“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全国特色种苗基地”“全国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自治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全国15家首批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示范林场之一,也是广西首家通过FSC-FM/COC森林认证的国有林场。
(十九)广西国有维都林场
广西国有维都林场始建于1959年,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林场总部位于广西来宾市,现有人员1039人。建场以来,维林人秉承“铸生存之基,谋发展之道、尽社会之责、享人生之美”的发展理念,积极造林绿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精心打造油茶小镇、经营性公墓、商铺租赁、园林花卉、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项目,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双翼”,林场综合力、影响力不断提升。全场总资产达29.32亿元,经营面积达62.81万亩,活立木蓄积量27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0.9%。林场先后获评“全国十佳林场”“全国农林水利系统和谐事业单位”“自治区第十七批文明单位”“广西壮美林场”等60多项地厅级以上荣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415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期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笔试和面试公告、笔试和面试成绩及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等事宜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告。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3.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4.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规定可视工作需要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个别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确需在当年补缺的岗位,经核准后方可开考。上述调整将及时在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并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三)笔试
2.需笔试的岗位:(1)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考试方式”标明为“笔试+面试”的岗位;(2)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考试方式”标明为“面试”,但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1:25的,该招聘岗位需要增加笔试环节。
3.笔试地点:各招聘单位设考场,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告。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林业基础知识等。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1)对于需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笔试合格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不需要笔试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根据规定可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个别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确需在当年补缺的岗位,经核准后方可开考。
2.发布面试公告
3.资格复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学历学位材料还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海外留学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若工作中断但累计缴费月份达到招聘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亦视同符合该项要求;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等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原件;
(6)报考人员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并加盖公章(原件)。
以上材料原件当场核验后退回本人,现场不能提供原件或提供材料不全、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通过。
4.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林业局网站公布。
(2)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核与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需要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直接面试岗位的总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没有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核、体检。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
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考试方式”标明为“直接考核”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3)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4)发现考生信息虚假或隐瞒的;(5)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天。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六、招聘工作咨询和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林业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招聘工作咨询和联系方式如下: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附件:1.自治区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