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多,我看到这个男的把猫锁在笼子里,拿刚烧开的水浇在猫身上,猫被烫得嗷嗷叫——
我赶紧把猫带到宠物医院,一查B超,怀了4个小崽,都已经烫死了。”
10月19号,山西太原的一位女士在遛狗时,发现一名男子正用开水浇烫一只猫,她连忙将这只猫送到医院,但由于烧伤面积达到70%,这只母猫和腹中的4只小猫崽,经救治无效死亡。
现场的视频让人看得揪心,每个人都希望法律能够狠狠地惩戒这个虐猫者——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能够对该男子进行直接量刑。
这样鲜活的一条生命也能下得去手,简直不配做人。用开水烫死猫,就该去牢里好好反省一下,凭什么不用判刑?
一尸五命,
虐猫者们付出了什么代价?
这已经不是这个月发生的第一起虐猫事件了。
10月18号,南京一名11岁的男孩,在刘女士出差期间,来到了她的店铺,用力拽开店门,并用尖锐的器具戳猫的脸部,在猫试图逃出去的时候,用玻璃门夹紧猫的颈部,随后还用鞋子砸猫——
整个过程持续了近半小时,被监控录得一清二楚。
近年来,虐待动物的行为愈演愈烈,早在2020年4月,公益时报一项针对1029位网友的调查数据就显示,有64.92%的网友表示自己身边曾经发生过虐待动物的事件。
越来越多虐待动物的残忍行为,被群众曝光,引起了大家的愤慨:
2020年4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的一个小区内,有6只流浪猫接连被人用金属鱼鳔射伤——根据小区居民的描述,长约10厘米,类似钢钉的金属利器,从小猫的鼻子穿过,通过口腔一直到了下巴,显然是有人恶意为之;
那么,这些施虐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了什么代价?
当街施暴、用开水烫死猫的男子,被公司解雇后,至今仍未道歉。直到10月22日,他的家属才发声道歉,称孩子平时是个老实听话的人,这件事的确做得不对,一定会训诫他,以后绝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
如果该男子虐杀的是他人养的猫,还可以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但由于这只猫是他的自养猫,在法律上,该男子的行为属于损坏自己的财产,没有法律上的过错,公众对他的谴责,也只能停留在道德舆论层面。
而南京11岁男孩虐待的那只小猫,目前才4个月大,治疗费用一天在2000元左右,小猫已经对人产生了警惕性,摸一下都会回击。
小猫的主人刘女士很气愤,要求孩子道歉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但孩子家长一会说孩子发烧,一会说孩子明天要上学,先睡觉了,还说“他还只是个孩子”,一直拒绝写下保证书。
面对一条条无辜的生命,这些人如此冷漠,竟然连最简单的一句道歉都做不到,一些施虐者在事后道歉,也只是为了平息网络上的舆论风波,内心没有丝毫悔意。
但就算他们道歉了,也已经于事无补,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
故意虐待动物的人,
脑子里都有些什么病
2003年的《地球公民》与2018年的《统治》,都是以保护动物为主题拍摄的纪录片。其中人与动物的相处模式,就曾经掀起过热烈的讨论——
在潜意识中,人类始终把动物当作是自己的附属品,这也是一部分施虐者毫无愧疚之心的原因。
完全平等,是不存在的。/地球公民
27.41%的人认为,缺少专门的法律条例约束,是施虐者肆意妄为的原因;还有17.1%的人认为视频倒卖产业链及其他利益链条,也造成了不少虐待动物的行为。
哲学家康德认为,人类不应该残酷对待动物,虐待动物会导致对他人残忍。事实上,国外许多研究也表明,那些会虐待动物的人,对人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也高于常人。
人们故意虐待无辜的动物,可能是纯粹发泄自己的不满,也可能是为了攫取商业利益。
2020年7月21日,在陕西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的一场马戏团表演中,观众发现驯兽师用指挥棒扎黑熊,虐待动物。事后园方开除当事人,暂停了黑熊表演项目;
2019年11月,宿迁市的南湖公园被爆出存在虐待动物的情况,园区内的国家一级保护动梅花鹿腿部腐烂生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则被园区工作人员用铅条绑住嘴巴。被举报后,南湖公园称已为梅花鹿进行疗伤,随后进行停业整顿。
动物园、马戏团等场所,屡屡被爆出虐待动物的新闻。/地球公民
2019年,Netflix出品了一部名为《别惹猫咪:追捕虐猫者》的纪录片,就取材于2010年的一个真实案例:一位虐猫者在网络上发布了一条残忍的杀猫视频挑衅观众,在两年后升级成了杀人视频——
义愤填膺的网络爱猫人士自发建立小组,人肉搜索虐猫的犯人,在此期间,一位用户因为被误认为是虐猫者,遭受了大量的网络暴力,最终选择自杀身亡。
民间的“审判”,来得比法律更为激烈。/别惹猫咪:追捕虐猫者
这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个例,但仔细想想,如果能通过完善法律来制裁这些恶意虐待动物、还将其过程做成视频放在网络上传播的人,也许就能够使道德谴责趋于理性。
为保护动物立法,早该了!
保护动物的立法之路,
为何走得如此漫长
2015年,一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的草案,在两会期间获得了55万网友的投票支持。
其中涉及反虐待动物的内容提到,对故意虐待动物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最高应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是的,不故意虐待动物,是我们最起码的底线。
然而,就是这样最起码的底线,至今提案仍未通过。
从立法上看,我国针对虐待动物这一行为的立法还存在大片空白:
中国香港地区出台了《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对于打、踢、恶待、折磨动物的行为,将罚款20万港元并判处最高3年的监禁。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针对虐待普通动物的行为,还只停留在对施虐者进行道德谴责的层面。
在道德层面上,大众基本都能取得共识;但一旦涉及到立法层面,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看法:
反对者认为,人们应该对虐待动物者予以道德上的约束,但为此专门立法,还应该再三考虑。
法律是具有权威性的,只有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才应该被列入法律当中,如果所有虐待动物的行为都要被纳入量刑的话,那我国取证、司法的成本就太高了。
也有人认为,如果要将虐待动物这一行为纳入量刑的话,如何给虐待动物的行为下一个定义,也是一大挑战:
如果这个范围界定得太笼统,那除去我们肉眼可见,不可逆、永久性的损伤,对动物造成的其它隐性伤害算不算虐待?把猫关在笼子里,要不要受罚?如果将虐待动物的范围界定得太详细,会不会又“误伤”一些养殖动物的农户?
还有人认为,当今社会面临的问题很多,人类自己的很多权利都还没争取到,就先为动物争取权利,是一种“厚此薄彼”的行为——
人虐待动物要判刑,那动物抓伤人怎么判刑?
目前保护小猫,还是靠群众的自发监督。/BBC地平线:猫的秘密生活
漫漫立法长路的背后,充满了人们对动物权利和人类权利的争议与思索。
但随着近年来恶意虐待动物行为的不断升级,大家也逐渐意识到,将故意虐待动物纳入量刑,是迫在眉睫的一件事情。
在2020年5月的全国两会上,就有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对此立法:
不故意虐待动物,并不是一件难事,需要的也只是你我的一点同理心。虐待动物的行为,伤害的永远不可能只是动物。
就像伏尔泰说的那样:
“自然己经把所有的感觉器官都同等地安置在动物身上了,难道你还会荒谬地认为,它们面对这些虐待会没有任何感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