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没有人遗弃就不会有流浪狗~而遗弃的恰恰是养狗的人~所以这波我是支持捕杀的
还是罚的轻,以后养狗跟开车一样,考证,不栓绳罚200,扣6分,咬人直接进去蹲15天,情节严重的,负刑事责任。
非法遗弃,5000起步。
人都被咬成这样还说这些风凉话,所谓的爱狗人士都是一些闲着没事干的键盘侠
已经不是键盘侠了,开始造谣了,什么狗就是孩子他家养的,现在警方已经辟谣了
那要纳税人的钱去养?在中国,不养宠物的人是绝大多数,养狗的人里面,规范养狗的也是大多数,对于不规范管理而产生的事故狗,你要这大部分人去兜底,合适吗?要公共资金去兜底,那不是变相鼓励养狗人士可以不规范养狗,毕竟最后的成本是由公众承担?
万一咬人了呢?不捕杀可以,那就由政府拿去养。但这谁出钱啊?爱狗人士出钱吗?大多数爱狗人士,不可能出钱,最多是出那张嘴。
我支持捕杀,但我不支持【万一咬人呢】这种因噎废食、畏疾忌医的逻辑
说的对城市就应该完全禁养狗除了个别特种犬其他一律扑杀
爱狗人士不是爱吃狗肉的人嘛?
我就想问,狗主人找到没?听说是小女孩爷爷,家里没有钱在众筹的
和这些人保持点距离。
我都懒得搭理他们
[图片]
我个人很痛恨不牵绳这种行为,但是现在各地捕杀流浪狗我觉得也没这种必要吧,这些狗也没咬人呀,欢迎各位老哥讨论
因为要担责。就好像这次事件物业就遭重了。主观上来说,物业确实有责任。
但客观来讲,物业很冤。前两天闹得沸沸扬扬的学校捕杀狗事件,你觉得有必要吗
当然很有必要,狗要是咬人伤人甚至咬死人,你猜学生家长闹不闹学校??
这不是很浅显的道理吗,你为什么觉得没必要呢
你这话说得更没有逻辑。难道非得等狗咬人了再捕杀?什么叫防患于未然?
公共区域的管理者当然要做好防护措施,比如学校,小区,商场等。
如果狗伤人了他们不需要担责,那自然放任不管。但现实情况是他们肯定要担责。
你只是动动嘴皮子,责任却是他人承担,未免有点站在道德高点上品头论足了。
不用担责只需动嘴,这类人各种场合都会跳出来给自己冠一个名头开始叫
我的问题是我考虑不周
我也比较偏激,对这种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捕杀流浪狗的人都可以看作是潜在的变态犯罪者和没有脑子的牲畜,都得重罚
流浪狗咬了人算谁的?你们这些反对捕杀流浪狗的人为什么不集资在全国建立流浪猫狗救助站?
物业有什么责任?保洁员已经上去帮忙了,在客观上已经尽职。责任不能无限扩大。
你反对,那你掏钱给小女孩么?100万,你出吗?那建个流浪狗饲养基地,500万,你掏钱吗?我啥也不掏钱,我只管反对?你要反对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