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情绪是社会心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具有动力倾向的核心要素,它与社会心态的其他要素一起,以情感能量推动着社会的运行。恰如有研究者指出的那样,情绪既可以导致顺从和维护社会秩序,又具有颠覆现有权力结构的潜力。当媒介技术的发展使社会成员的传播欲望和传播冲动得以充分释放,传播权力得到最大化实现之后,与事件传播、意见传播相伴而生的情绪传播成了信息传播中一道新的景观。
传播学者陈龙曾经对网民们在网上表达意见的一种方式——借题发挥作过剖析。所谓借题发挥,就是借某一现象或者某一事件发生的契机,刻意放大,添油加醋,穿凿附会,看上去是在讲述“真相”,实质是在提供意见,引导舆论。而这种借题发挥的,多半是社会负面情绪,“试图导出某个批判性结果”。所以我们看到了,在当下的网络情绪传播中,消极的、不良的情绪份额要多于大于积极的、良性的情绪传播。许多不良情绪一经某件事情引发,很快可以通过“被夸大的修辞”的“造势”和“溢散”,在网上呈燎原之势,引发一波又一波的热潮,使隐藏着的种种不良情绪由“暗火”变成“明火”,从而破坏社会公识,激化某些社会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和谐。当情绪成为一种强大的气场而压倒性地占据主流时,“讲理会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
这很容易让人想起大家熟知的勒庞的“乌合之众”理论。勒庞认为,大众情绪会受到“群体情绪统一律”支配。当许多的个人构成一个群体时,就会产生独特的集体心理。这种集体心理通过彼此情绪的相互感染,会使个人不由自主地丧失理性思考能力,其行为方式和平时独处的时候大相径庭,头脑变得简单化,人们会非常容易不加怀疑地接受群体提供的意见、想法和信息,并且盲目地模仿群体中的其他人的行为和态度。尽管勒庞的这一理论招致大量的批评,但是人们普遍认为,勒庞对集体行为中情绪非理性行为因素的强调以及对群体抑制个人理性反思能力的观察,应该说是具有某些启发意义的。我们也可以从中领悟到特定情况下放弃独立思考、喜欢随大流的从众心理、“羊群效应”的客观存在。这无疑是导致负面情绪传播更快、影响更大的社会心理原因之一。
(摘自张小平蔡惠福《网络情绪传播的特征、影响及应对策略》)
材料二:
网络情绪作为认知体验的反映,具有“信号功能”。即网络情绪的产生和弥散,通过“质”和“量”两方面体现出来。所谓“质”,即“效价”,也就是不同类型情绪的分布情况;所谓“量”,则是指围绕某一事件、议题的情绪积聚到了一定程度,引发网络空间集中讨论所生发的社会情绪总和。(提出信号功能从“质”和“量”表现出来,并且阐明“质”和“量”的概念#从某种意义来概括是广度和深度两种维度)
网络情绪具有可塑性。(指出第二个特点)社会情绪的产生源于社会事件、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等外源性刺激因素和个人本身的内源性因素。因此,干预引发情绪的社会因素或者调节形成情绪的个人心理问题都可以调控社会情绪的强度、方向和持续性,社会情绪的可塑性意味着对这些情绪足够重视并引导得当,可以使之转化为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动力。(理论性质可以指导实际应用)比如(举出实例)在汶川地震发生后,举国悲恸、全民共哀。灾区人民的不幸遭遇引发了全国人民的深深同情,同时也使全国人民产生了对血肉相连的同胞们的手足之情。在爱国之情、爱民之情的驱动下,有的在网上传递各种募捐信息,为抗震救灾筹款筹物。也有网民自发在网上献花点蜡为遇难者祈福,弘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升华了风雨同舟、守望相助的社会美德。这些正面的情绪经过适当的引导和提炼,进一步形成了更深刻更持久的爱国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