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军队,是武装力量的主体。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现役部队总员额保持在200万以内。武警部队总员额保持在66万左右,预备役总人数在200万左右,基干民兵总数大约800万人。
另外我国从事公安干警辅警联防等岗位的总人数大约160-200万,从事城市执法与保安工作的人员约400-500万,其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人数也在50-100万左右,所以外媒称中国的国防动员力量如果在战时预计可以直接投入作战的人数在2000万之多,并且还有3.8亿左右的可以为战争提供服务的各类工人等服务人员,所以外媒称中国国防动员力量在四亿人左右。
2018年权威部门统计显示,我国现有退役军人5700多万,并以每年几十万的速度递增。
中国人民解放军(简称:人民解放军、解放军,英文:People'sLiberationArmyofChina,英文缩写:PL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武装力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前身是1927年8月1日的南昌起义后留存的部队中国工农革命军,经过五次反围剿的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在1949年合并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日联军等部队陆续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最高军事机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现役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组织而成。现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总人数约200万人,是世界上现役兵员最多的国家军队之一。中国的国防军费在2011年为9230亿人民币,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0%,占世界各国国防预算总额的8.2%,居世界第二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于1927年8月1日的南昌起义。1927年秋至1928年春,中国共产党先后发动了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湘南起义和黄麻起义。这些地区起义后保留下来的部队,当时叫中国工农革命军,1928年5月以后,陆续改称中国工农红军,简称“红军”。
1937年7月7日爆发抗日战争,8月25日红军的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1937年9月11日改称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活动在江西、福建、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安徽八省十四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集中起来,1937年10月2日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抗战时期坚持华南敌后抗日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后北撤山东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1929年9月海南岛农民起义队伍为基础组建的中国工农红军第1独立师(后称第2独立师)。这支人民武装在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经历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考验,1947年十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琼崖纵队。
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中共领导下的关内各解放区部队大批进入东北地区,10月31日和东北抗日联军等组成东北人民自治军,1946年1月14日,东北人民自治军改称东北民主联军。1945年9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有127万,另有民兵268万。
1945年8月15日,八路军山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罗荣桓等提出部队番号改称“人民解放军”,山东军区机关称山东解放军总部。
1945年8月26日,在《中共中央关于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中,又一次正式出现“解放军”的提法。
1946年,解放战争爆发,解放区各部队由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民主联军等陆续改称人民解放军,编成了五大野战军。经过数年的解放战争,推翻了国民政府的统治,后又进驻西藏,统一了中国大陆。
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军委于1948年11月1日作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指出:人民解放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三类。野战部队的“野战军现时分为四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第一野战军)、中原野战军(第二野战军)、华东野战军(第三野战军)、东北野战军(第四野战军)”;各步兵兵团、军、师、团,各骑兵师、团,各炮兵师、团等,一律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作为地方部队建制的军区,其“第一级军区(即大军区),现有五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中原军区,华东军区,东北军区,华北军区”;“第二级军区,现有三个,亦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晋绥军区,豫皖苏军区,冀热辽军区”;游击部队,则依情况需要和可能由各地军事机关自行组织。
随后,全军进行了统一整编。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一直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解放军担当保卫国防,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任务,同时开展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使之发展成由陆、海、空三军和导弹部队组成的诸军、兵种合成的军队,并对军队建设提出了“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
2016年1月1日,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牢牢把握‘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原则”。以原第二炮兵为主、其他军种分属的战略核打击力量合并组建成一支新的军种: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新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主要承担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卫星管理等电磁空间和网络空间的攻防任务。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改为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改为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改为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改为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四总部改革后突出隶属中央军委,这是总部制改为军委多部门制的结果。此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改为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这也是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的体现。
2016年2月1日,原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七个军区调整为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五个战区,改变指挥体系,组建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整合海军、空军和火箭军整合在一起,战时战区领导辖区内的武警部队,实现跨区兵种的在战区内的垂直和多相的指挥和联合协同的作战,增加机动力和联合指挥作战的能力。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与原南京军区辖区相同,加上军区内的东海舰队、空军、火箭军、武警,司令部驻南京,陆军机关驻福州,领导和指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五省和上海市的所属武装力量。东部战区在兵种的划分比例上,海军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半,空军占全军的1/3,精锐陆军占全军的1/4。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包括原广州军区和原成都军区的云、贵两省及所辖的南海舰队、空军、火箭军、武警,司令部驻广州,陆军机关驻南宁。领导和指挥广东、广西、海南、云南、湖南、贵州的所属武装力量。南部战区的首要国防任务是南海领土;珠三角、港澳地区;战时关闭中国南大门,封锁南海;协助处理台湾问题。南部战区所辖的南海舰队是中国海军三大舰队之中防御海域最大、实力最强的舰队。云集了目前中国海军最先进的战舰,包括4艘052D型驱逐舰、3艘071型船坞登陆舰、4艘094型战略导弹核潜艇等最新战舰均优先配备南海舰队,成为三大舰队中拥有驱逐舰最多的舰队,也是惟一一个拥有两个海军陆战旅的舰队。南海对于中国海军而言,不仅是显然的近海,也是战略核威慑的“壁垒海域”。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包括现在的北京军区和济南军区,剔去原属北京军区的内蒙古及原属广州军区的湖北,由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等多军种组成,司令部驻北京,陆军机关驻石家庄。领导和指挥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陕西、湖北的所属武装力量。中部战区的首要任务是拱卫首都北京的安全等。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由原成都军区、兰州军区合并而成(剔除云、贵两省),司令部驻成都,陆军机关驻兰州,领导和指挥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川、西藏和重庆的所属武装力量。西部战区边临印度,有漫长的陆疆线,该地区维持有1/3的解放军陆战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辖东三省加内蒙古、山东(即原沈阳军区辖区加内蒙古、山东)及所辖的北海舰队、空军、火箭军、武警,司令部驻沈阳,陆军机关驻济南。领导和指挥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和山东的所属武装力量。北部战区边临朝鲜半岛、俄罗斯远东部分、蒙古。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部队组成,是一支三军合成部队,下辖一个陆军步兵旅、一个海军舰艇大队、一个空军航空团,总兵力约6000人,总部设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大厦。
陆军:1个装甲步兵营,1个机步营,3个摩步营,1个侦察营,1个炮兵营,1个工化营,1个防空营,3台猎鹰-60防空导弹,3门陆盾-2000防空系统,1个特种营。后勤基地/深圳观澜,训练基地/东莞黄江。
海军:一个大队,驻守于昂船洲海军基地。056型护卫舰2艘、037II型导弹艇6艘、074登陆舰4艘,其它辅助舰艇:南海舰队38081队。
空军:航空兵团(驻守石岗机场),装备直-9、直-8。
司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大厦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的兵力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防务任务的需要,按照适量、精干的原则确定,驻军人数不超过一千人,主要由陆军组成。为了便于处理有关海军、空军防务事宜,驻澳门部队也编配了少量的海、空军官。驻澳门部队配备了遂行任务必须的武器装备,主要以轻武器为主。驻澳门部队有两大军营,分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大厦,位于澳门半岛新口岸填海区,占地面积5600平方米。氹仔军营:位于澳门氹仔岛,是澳门最大的一所军营。2004年5月建成。
2016年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曾参与军改工作的钟志明中将透露,此前隶属广州军区的驻港、驻澳部队,目前已划归南部战区,这两支部队承担的任务和编制目前没有变化和调整。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吉布提保障基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首个海外基地,属于港口型综合保障基地,主要面向陆军、海军部队进行补给,为海军亚丁湾护航编队、非洲维和人员提供后勤保障支持。基地联合先遣组由陆海军官兵组成。
驻吉基地大队可能下属若干中队,包括3-4个综合保障支援中队、至少2个警卫侦察中队、1个护卫舰艇中队、1个直升机中队、1个情报电子通信中队、1个卫生医疗中队、1个基地后勤中队等。
2018年5月,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吉布提保障基地部队自2018年6月1日起统一佩戴海外驻军胸标和驻吉布提保障基地专用臂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是人民解放军的主要军种,是陆地作战的主力,是人民解放军各军兵种中历史最久,在新中国建立前后的历次作战中发挥最出色的,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种抢险救灾中的中坚力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现主要由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炮兵(地面炮兵、高射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讯兵、防化兵和侦察兵、电子对抗、汽车兵、测绘兵、气象兵等专业部队组成。
2015年12月31日,中国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领导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是东部战区、南部战区、西部战区、北部战区、中部战区五大战区直接领导所属陆军部队,2017年4月,中央军委决定,以原18个集团军(37个师和67个独立团和旅)为基础调整整编为13个集团军。每个战区下设2至3个集团军,驻扎在国家的特定地区。集团军包括3万至6万兵力,由不同师和旅级部队构成,另外还包括支援部队。预备役部队与省军区部队受控于省政府与省军区管理,用于协助保护边境安全,随时等候征召,应对自然灾害。战时,预备役部队可组成30个步兵师和数量与之相当的独立旅。因多次裁军目前陆军总人数控制在85-100万之内。
陆军由步兵、装甲兵、炮兵、防空兵、陆军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等兵种及电子对抗兵、侦察兵、测绘兵等专业兵组成。步兵徒步或乘装甲输送车、步兵战车实施机动和作战,由山地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装甲步兵)组成。装甲兵(坦克兵)以坦克及其他装甲车、保障车辆为基本装备,遂行地面突击任务。炮兵以各种压制火炮、反坦克火炮、反坦克导弹和战役战术导弹为基本装备,遂行地面火力突击任务。
防空兵以高射炮、地空导弹武器系统为基本装备,遂行对空作战任务。陆军航空兵装备攻击直升机、运输直升机和其他专用直升机及轻型固定翼飞机,遂行空中机动和支援地面作战任务。工程兵担负工程保障任务,由工兵、舟桥、建筑、伪装、野战给水工程、工程维护等专业部(分)队组成。防化兵担负防化保障任务,由防化、喷火、发烟等部(分)队组成。
通信兵担负军事通信任务,由通信、通信工程、通信技术保障、航空兵导航和军邮勤务等专业部(分)队组成。
陆军按其担负的任务还划分为野战机动部队、海防部队、边防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的编制序列为军种总部,集团军、师、旅、团、营、连、排、班。
经过70多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一支具有强大火力,突击力和高度机动能力的诸多兵种合成军种。编有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专业兵种,还编有电子对抗,测绘和航空兵部队等。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英文:People'sLiberationArmyNavy,缩写:PLAN或PLANavy)舰艇前缀:CNS(ChineseNavalShip)或PLANS(PLANavyShip)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上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海上分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以舰艇部队和海军航空兵为主体,其主要任务是独立或协同陆军、空军防御敌人从海上的入侵,保卫领海主权,维护海洋权益。其作战部队——除了海军总部直辖外,分布于北海、东海、南海三支舰队中。海军是海上作战的主力,具有在水面、水中、空中作战的能力。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以新型航空母舰、新型驱逐舰、新型潜艇、新型战斗机为代表的新一代主战装备,以及与其相配套的新型导弹、鱼雷、舰炮,电子战装备等武器系统陆续交付使用。人民海军已经拥有大型区域防空舰、核动力潜艇、AIP潜艇等世界先进武器装备,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兵现已装备了轰炸机、巡逻机、电子干扰机、水上飞机、运输机等勤务飞机。海防导弹形成系列,不仅有岸对舰导弹、舰对舰导弹,还有舰对空导弹、空对舰导弹、空对空导弹等。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现役军人约24-30万人,舰船300余艘,飞机600余架,现役舰艇总吨位仅次于美国,是西太平洋地区最大规模的海上武装力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是在人民解放军陆军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1949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热烈庆祝“重庆”号巡洋舰官兵起义,指出中国人民必须建设自己强大的国防,除了陆军,还必须建立自己的空军和海军。1949年4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粟裕、参谋长张震奉中央军委命令,到达江苏省泰州白马庙乡,建立渡江战役指挥部,接受国民党起义投诚舰艇,组建一支保卫沿海沿江的海军部队。
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海军在江苏泰州白马庙宣告成立,张爱萍任司令员兼政委。从此,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里出现了一个新的军种——人民海军。198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军委批准以1949年4月23日成立华东军区海军的日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的成立日。
1950年4月14日,海军领导机关在北京成立,这是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和指挥的海军部队最高领导机关,肖劲光任司令员,刘道生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同年任命王宏坤为副司令员,罗舜初为参谋长,后相继组建了东海舰队、南海舰队和北海舰队。
1953年2月,毛泽东主席视察海军舰艇部队,为五艘舰艇写下了五张同样的题词:“为了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我们一定要建立强大的海军!”。50年来,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人民海军不断发展壮大。陆续组建了海军水面舰艇部队、海军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部队和海军陆战队五大兵种体系。
北海舰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三大舰队之一,其前身为华东解放军海军支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最早的海军部队。是中国海军唯一拥有核动力弹道导弹潜艇的队伍。司令部设于山东省青岛市。下辖青岛基地(辖威海、胶南水警区)、旅顺基地(辖大连、营口水警区)、葫芦岛基地(辖秦皇岛、天津水警区)。其中葫芦岛基地为核潜艇母港。北海舰队负责黄海、渤海的防务,主要任务就是守卫北京的海上门户。
东海舰队:成立于1949年4月23日,最初以上海作为基地。现司令部设在浙江宁波。下辖上海基地(辖连云港、吴淞水警区)、舟山基地(辖定海、温州水警区)、福建基地(辖宁德、厦门水警区)。东海舰队负责台湾海峡南端(广东南澳岛至台湾猫鼻头连线)以北、连云港以南的东海和黄海海域的防务。
南海舰队:司令部设在广东湛江。下辖湛江基地(辖湛江、北海水警区)、广州基地(辖黄埔、汕头水警区)、榆林基地(辖海口、西沙水警区)。南海舰队负责台湾海峡南端(广东南澳岛至台湾猫鼻头连线)的西南方向海域,包括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的防务,维护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海洋权益和岛屿的防卫。
巡洋舰以上:国务院特别命名。巡洋舰:以行政省(区)或直辖市命名。驱逐舰:以大、中城市命名。护卫舰:以中小城市命名。补给舰:以湖泊命名。核潜舰:以“长征”加序号命名。常规导弹潜舰:以“远征”加序号命名。常规鱼雷潜艇:以“长城”加序号命名。扫布雷舰:以“州”命名。猎潜艇:以“县”命名。船坞登陆舰、坦克登陆舰:均以“山”命名。步兵登陆舰:以“河”命名。训练舰:以人名命名。辅助船艇:以所在海区和性质的名称再加序号命名。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AirForceoftheCPLA)于1949年11月11日正式成立,经过半个世纪的建设,人民空军已经发展成为一支由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雷达兵、空降兵、电子对抗、气象等多兵种合成,由歼击机、强击机、轰炸机、运输机等多机种组成的现代化的高技术军种。主要任务是担负国土防空,支援陆、海军作战,对敌后方实施空袭,进行空运和航空侦察。目前总人数在42-50万左右。
航空兵是空军的主要组成部分和作战力量,包括歼击航空兵、强击航空兵、轰炸航空兵、侦察航空兵、运输航空兵等。歼击航空兵是歼灭敌空中飞机和飞航式空袭兵器的兵种;强击航空兵是攻击敌地面部队或其他目标的兵种;轰炸航空兵是对地面、水面目标实施轰炸的进攻兵种;侦察航空兵是以侦察机为基本装备,从空中获取情报的兵种;运输航空兵是装备军用运输机和直升机,遂行空中输送任务的兵种。
地空导弹兵是装备地空导弹、执行防空任务的兵种,通常与歼击航空兵、高射炮兵共同行动。
高射炮兵主要用于防空作战,歼灭敌空中目标,协助歼击航空兵夺取制空权。
空降兵是以机降或伞降方式介入地面作战的兵种,由步兵、装甲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及其他专业部(分)队组成,主要任务是夺取敌纵深内的重要目标或地域。
空军领导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等,其下的基本组织层次为:战区空军、空军军(基地)、师(旅)、团(站)、大队(营)、中队(连)。军区空军根据任务辖一至数个空军军(基地)或航空兵师,一至数个防空混成师、地空导弹师(旅、团)、雷达旅(团)或高炮旅(团)。空军军(基地)下辖数个航空兵师及必要的战斗保障、勤务保障部(分)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军种,由第二炮兵更名而来,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是中国大国地位的战略支撑,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目前总人数在10-20万左右。
火箭军前身第二炮兵,成立于1966年7月1日,由毛泽东主席批准,周恩来总理亲自命名,始终由中央军委直接掌握,是中国实施战略威慑的核心力量,主要担负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核武器、遂行核反击和常规导弹精确打击任务。这支掌握着“大国利剑”的神秘部队从诞生伊始便肩负着保障中华民族根本生存利益的重任,可以说,对于潜在的敌对势力而言,“二炮”堪比古希腊神话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是震慑敌人的最有力杀手锏。
火箭军编制为总部、基地、旅。典型的常规导弹发射旅包括1个机动指挥所、1个仓库、1个装运站、数个预先经过勘察的发射场及数个预备发射场。旅下属3-4个发射营,每营下属3-4个发射连,根据导弹型号不同,每个连可能下辖3-4个排。
火箭军于2016年7月1日换发新式礼(常)服。这次换发的火箭军新式礼(常)服,是在现行07式军服体系内,保持礼(常)服样式、结构、材料不变,对服装颜色进行设计调整,颜色服饰更具军种性,色彩体系更具平衡性,色彩搭配也更具创新性。礼(常)服主色的墨绿色以火箭军主战装备颜色为基础,传承了我军军服的经典绿色,衬衣和长(短)袖夏常服上衣的卡其色是以导弹点火腾飞时喷出的烈焰为基础,是国际军服的经典色,礼(常)服大(卷)檐帽牙线和领带为浅墨绿色。新式礼(常)服为避免浪费,火箭军库存的陆军制式礼(常)服,将调整给陆军部队使用。火箭军新式服装采用了墨绿色和卡其色的邻近色组合,创新了军种服装色彩搭配方式,整体色彩集中、简单、精致;也自此实现了陆军(松枝绿色)、海军(深藏青色)、空军(深蓝灰色)火箭军(墨绿色)四大军种“两绿两蓝”的色彩格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是中国陆、海、空、火箭之后的第五大军种。
战略支援部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型作战力量,是我军新质作战能力的重要增长点,主要是将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都很强的各类保障力量进行功能整合后组建而成的。成立战略支援部队,有利于优化军事力量结构、提高综合保障能力。目前总兵力在10-20万之间。
新成立的战略支援部队可能包括情报、技术侦察、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心理战五大领域,特种作战、后勤保障和装备保障更多属于战役层面的内容,是否包括在内还有待确认。
中央军委机关胸标:在07式军委总部胸标基础上,去掉交叉指挥刀,长方形底板左右两侧边的上下两角由直角形调整为圆弧形,颜色由银色调整为金黄色;底板下托的银色橄榄枝较07式增强了线条力度;保留中间的盾牌及其上方的长城垛口,盾牌内五星去掉,改为较大尺寸的红黄双色“八一”五星军徽。“八一”五星军徽加盾牌中间红底色,象征我军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底板中间的松枝绿色和盾牌内的藏青、天蓝底色分别象征陆地、海洋和天空,寓意中国人民解放军具备全天候、全区域作战能力,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安全的钢铁长城。
中央军委机关直属单位胸标:中央军委机关直属单位胸标与中央军委机关胸标样式基本相同,不同之处有两个:一是盾牌内采用银色五星,五星尺寸较中央军委机关胸标的“八一”五星适当减小;长方形底板左右两侧边的上下两角为直角形,底板及底板下托的橄榄枝为银色。其他均与中央军委机关胸标相同。
陆军胸标:设计风格与07式陆军胸标相差较大,设计元素也由象征传统陆军装备的步枪改为反映现代新型陆军的机械化作战装备、陆航元素等,反映了陆军按照机动作战、立体攻防的战略要求,从区域防卫型向全域作战型转变而产生的新变化。履带和机翼抽象而成“V”字形底托,底托中间镶嵌银色五星,五星下方为车(齿)轮与枪炮口加“十”字形瞄准线抽象而成的圆形图案,两侧配橄榄枝,“V”字两条边以装甲履带抽象而成,并分别向外延伸形成机翼象形图形。用履带、机翼象征现代陆军三大主力装备:火炮、坦克、直升机,用车(齿)轮、枪炮口、“十”字形瞄准线组合标志象征机械化装备和精准打击,体现了现代陆军“全域机动、立体作战”的特点,寓意“精确打击、百战百胜”。
火箭军胸标:设计元素由五星、导弹、象征胜利的“V”字底托、祥云状火焰(意指导弹发射时推进剂燃烧形成的气体)和橄榄枝组成。五星、导弹居中,导弹呈发射状态,“V”字底托向上、向外延伸形成祥云状火焰,火焰底色为深红色。寓意火箭军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安全的“威慑核心、战略支撑、安全基石”。设计风格与陆军、海军、空军胸标既协调一致,又各有特色,表征作用明显。
战略支援部队胸标:在中央军委机关直属单位胸标基础上,盾牌内为五星和航天标志、卫星轨迹组合标志。盾牌的红色底色加五星象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底板中间的松枝绿色和盾牌的藏青色、天蓝色底色分别象征陆地、海洋和天空,寓意战略支援部队具备全方位作战支援能力。
战区胸标:在中央军委机关直属单位胸标基础上,盾牌内红、藏青、天蓝底色改为一种松枝绿色,盾牌中间的战区标志与战区臂章主标志的设计元素一致。
海外驻军胸标:图案由军徽、五星、盾牌、长城垛口和橄榄枝构成。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2年6月,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始建于1949年8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2018年军改前总兵力在66万左右。
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武警部队职能属性不变,不列入解放军序列。
1949年8月,武警部队的前身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在北京成立,担负中共中央、中央各机关、首长和首都北京的警卫任务,并配合部队完成了第一届政协会议和开国大典的警卫任务。
1951年9月,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
1955年7月,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
1957年9月,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
1958年12月,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1963年2月,恢复中国人民公安部队。
1966年7月,撤销公安部队这个兵种,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划归各省军区领导管理。
1973年6月,将军分区县市中队划归公安部门管理。
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
1983年1月25日,国务院任命了武警部队领导人,武警总部机关在北京开始办公。4月5日,武警总部正式宣布成立。此时武警部队的领导体制简称为“一统二分”。即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各地公安机关分级管理、指挥,但以“两分”为主。
1985年1月1日,原属基建工程兵的水电(成立于1966年8月)、交通(成立于1966年8月)、黄金(成立于1979年3月)部队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在武警总部设立水电、交通、黄金指挥部。
1985年8月,公安部先后发出《关于改善和调整边防体制的通知》和《关于改进和加强消防部队领导管理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分别将全国边防武装警察和消防武装警察从武警总部划出,归各级公安部门领导。
1988年2月4日,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的武装森林警察(始建于1948年,时称武装护林队,1954年改编为护林警察大队,1956年除黑龙江省保留森警处建制,其他省、区护林警察大队撤销,改为营林员,1962年黑龙江省森警处改为森警支队,吉林省恢复组建森警大队,1963年内蒙古自治区恢复森警支队,吉林省森警大队改为支队。森警部队战士于1978年起为义务兵役制,连、排职干部从1980年12月起按军队现役干部管理。1988年1月13日起森警部队全部实行现役制)也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在林业部设立森林警察办公室。
1995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再次对武警部队领导管理体制作了重大调整,将原来“一统二分”的体制改为“两统一分”,即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与各级公安机关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这一调整,使中央军委进一步加强了对武警部队的领导。
1996年10月,中央军委先后将解放军陆军部队的14个乙种步兵师转隶武警部队序列,直属武警总部领导管理,作为武警内卫部队的机动师。
1996年12月,根据武警部队编制人数较多、地理位置特殊、任务较重等特点,中央军委决定将武警部队总部由副大军区级升格为正大军区级,并于1995年至1999年先后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升格为副军级。
1999年,原武警北京市第一总队和第二总队合并,重新组建武警北京总队。下辖第1、第2师及若干直属支队)。
1999年初,又将原列入在武警部队序列,隶属于国家有关部委领导的水电、黄金、交通、森林部队,明确交由武警总部领导。
1999年7月,组建武警总部森林指挥部。
2008年11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调整武警北京总队、新疆总队等级问题的批复》的命令,将武警北京总队、新疆总队升格为正军级。[6][7]
2012年10月25日,根据中央军委、国务院《关于武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指挥部编制等级调整的批复》,武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指挥部升格为副军级。
2017年12月28日,在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宣布,领导指挥体制调整后武警部队的根本职能属性没有发生变化,不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
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决定》明确,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不再列国务院序列。[10]
2018年1月10日上午,中央军委在北京八一大楼举行向武警部队的授旗仪式。
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
武警部队设武警总部(正大军区级)、指挥部(正军级)、总队(正军级、副军级)、支队(旅、团)四级领导机关。各省级(市、区)设武警总队(正军级、副军级),各地级(市、州、盟)设武警支队(旅、团级),各县级(地市辖区、市、县)、镇设有武警大队(营级)或中队(连级)。武警总部,设司令部(副大军区级)、政治部(副大军区级)、后勤部(正军级)、各警种指挥部(正军级)及各机动师。
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警卫部队转到地方后,警卫局(处)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的体制不变,承担规定的警卫任务,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武警部队不再领导管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官兵集体转业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
武警黄金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并入自然资源部,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和多金属矿产资源勘查任务,现役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原有的部分企业职能划转中国黄金总公司。
武警森林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并入应急管理部,承担森林灭火等应急救援任务,发挥国家应急救援专业队作用。
武警水电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充分利用原有的专业技术力量,承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任务,组建为国有企业,可继续使用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名称,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武警部队不再承担海关执勤任务。参与海关执勤的兵力一次性整体撤收,归建武警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卫部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管理。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机动师和总部直属单位。其主要任务:一是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二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三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四是战时参与后方防卫作战。
主要负责近海安全,处理近海治安、刑事等案件的调查处理,打击走私、偷渡、贩毒等海上违法犯罪活动,是公安机关部署在海上的唯一执法力量。
武警部队还有一小部分特殊队伍,如:国宾护卫队、仪仗队、礼炮队、警乐团、文工团、歌舞团等。
按照党中央和中央军委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武警部队将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抢险救援、防卫作战等任务,拓展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安全职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协助政法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分金属和织唛两款九类,用“武警”“北京”“8610(机动部队代号)”“院校”“交通”等字样区分单位,胸标中心图案由盾牌和双枪构成,双枪以56式半自动步枪为原型,象征军事属性,左右两侧为长城象形设计,象征武警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盾牌是武警部队的特色符号,盾牌下配橄榄枝,寓意和平稳定。
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是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一支重要力量。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按统一编制为战时实施成建制快速动员而组建起来的部队。其师团已纳入军队建制序列,授有番号、军旗。预备役部队平时隶属省军区,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目前预备役人数在200万左右。
中国最早于1955年开始建立预备役部队。按照国防部发布的《关于组织预备役师命令》,先后在成都、武汉、昆明、兰州等军区组建了一批预备役部队,接受预编了十几万预备役士兵。1957年预备役师被取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提高战时快速动员能力,中央军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军情,决定恢复预备役制度,在全国有计划地组建了一批预备役师、团。从1983年起,沈阳军区、北京军区等单位开始着手组建预备役部队。1983年5月,总参谋部发出通知,明确预备役部队实行统一编制,有关师、团均授予相应的军旗一面,并授予番号、按规定刻制印章。从此,中国预备役部队开始了全面建设时期。
进入20世纪90年代,预备役部队已由当初的单一步兵发展成为拥有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在内的诸兵种合成的一支强大的国防力量。
任务:努力提高部队的军政素质,不断增强现代条件下快速动员和作战能力;切实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转为现役部队,执行作战任务;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从1983年开始,各军区及军兵种普遍组建预备役部队。经过10多年的建设,现已成为一支具有数十个师兵力,包括步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和舟桥部队以及海、空军等专业技术兵种在内的诸军兵种合成的新型预备役部队。各预备役师、团在加强基本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教育、训练、管理生活制度,狠抓军事训练,不断增强了在现代高技术条件下的快速动员能力的遂行作战任务能力。
组成部分:是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的新型部队。它以少数现役军人为骨干,以复(员)退(伍)军人为主要成分,由预备役军官和士兵组成,实行统一的编制,授有军旗、番号、代号,配备武器装备。预备役部队受军地双重领导。既区别于现役部队,又不同于民兵组织,是平战结合的一种形式,是战争初期的首批动员对象,也是应付突发事件,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突击力量。
隶属:预备役部队平时隶属省军区,战时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预备役部队师、团、营和部分连队的主官以及机关部门、科室的主要干部是现役军人,其余是地方干部、转业退伍军人中符合条件的预备役军官和经过登记的预备役士兵。预备役部队按照居住地域编成。
编制:预备役部队根据军队建制实行统一的编制,编有预备役师、旅、团,并建有相应的领导机关。主要按地域进行编组,以省建师、以地(州、市)建旅(团)或跨地(州、市)建师(旅)、跨县(市、区)建团。现役军人主要编配各级军政主官、部门主要领导、部分机关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预备役军官主要从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地方干部、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中选配;预备役士兵主要从符合服士兵预备役条件的退伍士兵、经过训练的基干民兵和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人员中选编。预备役官兵每年一般进行240小时的军政训练。
胸标:外观形状与07式现役军人胸标一致,以麦穗、橄榄枝、齿轮、盾牌、五星和红旗等基本元素组合而成。盾牌图形内红旗衬垫,缀以银白色五星,寓意预备役部队是解放军的组成部分,坚持党管武装的基本制度。麦穗、齿轮等元素象征预备役部队寓军于民,预备役官兵来自工农。春秋常服胸标为锌合金压铸、镀金、镀镍、点珐琅漆工艺,夏常服胸标为电脑织麦工艺,根据服装颜色夏常服胸标底色相应为三种颜色。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长期革命战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在历次革命战争.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兵制度已成为国家的一项军事制度。1984年5月3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县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民兵的基本任务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其他各项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民兵编为班、排、连、营、团。基干民兵编有高炮、地炮、通信、侦察、防化等专业分队。目前我国基干民兵人数在800万左右。
民兵,是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通常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有的则同预备役相结合,既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一种组织形式。中国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军,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
中国民兵产生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伴随着中国革命和建设进程不断发展壮大,始终是我党领导的“三结合”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人民解放、民族独立和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民兵在建设祖国、保卫祖国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中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国民兵在武装力量体制中的战略地位。新时期,中国民兵建设取得了重大成绩。民兵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和支前,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民兵分类、编组。民兵区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其余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女民兵只编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内。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民兵的编组是将符合参加民兵条件的公民,根据人数,按班、排、连、营、团等建制序列分别编入所在单位的民兵组织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的任务是: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兵仍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他们不仅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重要目标、守卫祖国的陆海边防,配合边境自卫反击作战等方面,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得力助手,而且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支积极力量。